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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3年后,儿媳和孙女买的房,老母亲有权要求分割吗,为什么?

儿子去世3年后,儿媳和孙女买的房,老母亲有权要求分割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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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如果提问说的是,儿子去世三年后,然后儿媳自己花钱买了房子,写在儿媳和孙女名下,老母亲有权分割吗?

死亡就意味着婚姻终止,儿媳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

当然没有权利啊!就不说,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就说,别人买的房子,作为老母亲以什么名义去要求分割呢?因为你是我儿媳,但这是不是超出了赡养关系。何况法律上,儿媳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

因此,儿媳如果愿意,可以主动给予帮助,但是这不是强制性义务

评论里,很多人纠结的是如果买房的钱就是用遗产买的呢?

没分割遗产,钱用来买房子,能不能分割房子?

当然不能啊,这就是两个法律关系

没有分割遗产,那么作为老母亲可以要求现在分割。

但是这个房子既然是过后买的,不管钱怎么来的,这个房子已经不属于遗产范畴了。

举例,有120万可以继承的遗产,(已经祛除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没有遗嘱情况下,根据自然继承,比如就一个孩子,一个母亲和老婆作为继承人,那么老母亲本来可以获得40万,但是老母亲当时没有要,儿媳就把120万都买了房子,这时候其母亲是可以索要40万的,让儿媳给付40万元,但是不能要求分割房子。

当然如果是房子本来就是婚后,儿子死亡以前购买,只是没有写在儿子的名下,那么该房子由于是婚后购买,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其中一部分的确属于遗产的情况下,老母亲才可以要求分割自己应该的一部分。

也就是,这个房子老母亲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是看这个房子是不是遗产,是不是遗产的前提是,这的确是儿子生前的财产的一部分

这时候也有人说,如果的确遗产没分割,都三年了,会不会已经过了要求分割的时效

关于遗产分割的时效问题

我们不少人都知道,那就是法律上,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有时效性的,可以简单理解成在你知道权利被侵犯后,你必须在某个时间段主张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就过了时效,不被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是,类似如果的确本案是,遗产是这套房子,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老母亲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这套房子,那么就会视为接受继承。

那么这套房子就会被当做共同共有,三年后,当针对房子提起诉讼时,就不是遗产的纠纷,而是属于共同财产纠纷。

因此诉讼时效就并没有过

总而言之,个人想说的就是,不是自己的,就别去想要。

我的情况跟上面的事情相同。当时我丈夫出事故去世了,老公的遗产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好了,我带一个三岁女儿,居住的是三家合厨的房子,房子没有产权证。公公婆婆得到了应得的遗产,大家相安无事。三年后我的房子拆迁了,公公婆婆找我要房子,想让我把房子给大伯子。我没同意,他们全家找我大吵大闹,软硬兼施,说我还年轻可以嫁人,带一女孩也好嫁人。实际情况大伯子家很富裕,有一套住宅,还有一套别墅,不缺房子,公公婆婆也有福利房,就我娘俩住的是危房,好不容易拆迁了。他们全家欺负我娘家不在本地,逼我把拆迁指标给老大,把一套13平的合厨房让我住。我没吵没闹,只是说你们把法律给我找来,你们去法院告我吧,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房产证写我独自买,全权独产。他们理亏,也没有打官司,公公婆婆骂我没良心,拿她儿子的命钱给我娘俩买房子,不知道以后便宜了哪个男人?!从此以后,我们没有来往!过了三年后,我再婚了,找了个工程师,又生了个儿子。又过了三年,我俩买了自己的房子160平,我的房子给女儿了。现在我女儿已经21岁,已大三学生了,儿子已经小学快毕业了。姐弟俩关系可亲了,人人都羡慕。对于我来说,是我的我就不会让,不是我的,给我我也不要,不要仗势欺人,欺负孤儿寡母,头上三尺有神明!

2023-11-16

儿子去世,儿子的遗产,老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母亲与孙女,儿媳都有权利继承遗产,儿子家的财产,首先分去一半给儿媳,剩下一半是儿子遗产,母亲,孙女,配偶,三人均分遗产。

以上的财产分配,是这个老母亲的权利。如果,老母亲已经分到遗产,或者已经放弃遗产,三年以后,儿媳妇和孩子是另外成家,是自己买房子买地,实际跟这个母亲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咱们说的冷酷点,除了孩子还有血缘,这个关系无法割裂,其实儿媳妇与婆婆没有任何关系了,尤其是赡养也没有义务的。

儿子死了三年了,儿媳妇买房子,是跟老婆婆没有任何关系的,老婆婆也没权去分割这个房子。

唯一有个特殊情况是,老婆婆没有继承儿子遗产,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看看约定,看看实际情况,但跟这个房子都没有多大的关系。

类似事情并不少见,并且不止发生在婆媳之间。说两个案例。

农村一妇女死了丈夫,孤儿寡母,一个人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子女,并且八九十年代生的孩子多,要拉扯好几个。妯娌们当中心思歹毒的心情不好就会跑来门口寻衅滋事,破口大骂,故意想把寡妇逼走。我们的文化当中,骂寡妇的话还是相当丰富且难听的。之所以想把寡妇轰走,无非是想让她把分家的宅基地和口粮田腾出来。有些时候,亲戚真的还不如邻居。

现在闹翻脸跟拆迁有关的多,明知道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赖也要赖上一把。一个老头儿的房改房拆迁分得三套房屋。他的妹妹住公租房,儿子要结婚,于是跟他哥要房结婚,注意是“要”,而不是“借”。三天两头又是去拆迁办摸爬打滚,又是跑来找老头大哭大闹,他哥有精神病靠吃中药和跳广场舞调理,经不住这种折腾和刺激,于是乎妥协。

《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其实这些问题,你是有理的一方,有不妥协的权利。如果一开始就妥协,这种本身素质脚底不讲道理的人往往容易贪婪且得寸进尺,很有可能你会沦落到以后次次都必须妥协的境地。

2023-11-16

没有权利,凭什么儿子都死三年了。能在这个时候提出分房子的人,应该不会放任儿子死后三年后都不分遗产。儿子的事情都已经结束了,孤儿寡母的买了房子又来要脸真大。基本上这个时候要分房子的也不是为了这个孙女,都是给自己其他孩子要的。人走茶凉就是这样,老公死了之后,自己的老婆孩子还要被所谓的亲人欺负。所以各位老公们好好保证自己的身体,如果实在不行立遗嘱吧,为自己的妻子孩子求一个安稳。现实中有很多,自己辛苦半辈子挣的钱,一旦出现意外,自己老婆孩子没落下多少,都跑自己亲兄弟姐妹手里了。

过去有吃绝户这个说法,没想到现在还是一样。

假设交换一下,女儿死后三年,孩子爸爸买了房子之后,岳父岳母如果要求分割房产,孩子爸爸会同意吗?

2023-11-16

因儿子与过世,夫妻关系自然终止,往后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所以正常来说,儿媳和孙女用自己的钱款购置房产,则该房产属于儿媳和孙女的财产,与其他人无关,作为老母亲,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

但是,对于儿子去世前,儿子的财产则属于遗产。若儿子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财产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人之一,享有继承人,可以对子女的财产主张继承权。

所以,若是儿媳和孙女购置房产的款项全部或者部分来自于儿子的遗产,则或多或少都会存有争议。

例如,儿子过世遗留100万,儿媳和孙女用该100万购置房产,现在该房产价值500万。

这个时候,如何处理?

是否可以将房产作为遗产,主张要求继承该房产?

2023-11-16

无聊的话题,你儿子都去世了,能留在你家安稳过日子,把你孙女带大你就应该千恩万谢了,还想分房产,你也真能想得出来,过分。

从法律层面讲,父母有权继承儿子的财产,但是房子是你儿子死后买的,从感情上说不过去,你不应该去分了,如果你坚持分割,依然可以,儿媳也有赡养的义务。

大都数儿子去世,儿媳都会再婚,你儿媳确实不容易,帮你带大孙女,这一点你应该感谢她,你应该帮她,千万不要再惦记什么财产了,即使他很有钱你也不要主动去给她要,除非她想给你,除非她想赡养你,如果她不赡养你,你也不要说三道四的,她确实不容易,她很伟大的,知道吗?

女人何苦难为女人,我们常说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啊,一个农村女人,带着女儿独自支撑着一个家,知道有多难吗?所以你们要经常帮她,帮她做农活,什么事情你们都要积极向前,金钱上面也要给予帮助,让她打消顾虑,放下心来,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千万不要让她感觉有委屈。更不能叫她困难重重 不然她肯定会走。

能够帮你抚养孙女这是一份责任,不是一般女人可以做到的,你儿子生前他们应该是感情基础很好,多多照顾她和孩子,你们也要帮她带带孩子,送孩子上学,经常给孩子点零花钱,如果孩子上学不在家,你们要陪她一起住,让她始终认为你们对她很好,让她始终感觉温暖。

你儿媳真的很伟大,希望你们善待她,祝福你们。

善良的婆婆即便儿子不在了,也会尽自己能力去帮助儿媳妇和孙子,根本不可能去抢孙子的东西。恶毒的婆婆就算儿子去世十年,只要看见儿媳妇比自己过的好,根本不会考虑房子这些都是留给自己的孙子的,哪怕明天死今天都不让你好受。

2023-11-16

你穷疯了吧?儿子去世三年后儿媳与孙子买的房与你有什么关係?若是你儿子和你儿媳买的房你可能分点。作为祖父不为孙子着想,还想从中取利实在不可取。

在农村一般情况下,做为儿子不管是继承老人的房产,或是自己建造的房屋,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都要给父母一间房居住,这是老辈人传下的规距,如果在中途儿子不幸先逝的话,也不能找各种借口终止老人的居住权,就拿题中所讲,儿子去世三年后,儿媳和孙女买了新房,老人要求分房好象是没理由,如果是儿媳处理了旧房,那么老人有理由要求分房居住是人之常情,理应让老人安享晚年,这只是我的浅见,不知各位怎么看得这个问题,总不能说因儿子去世就和儿媳孙女一点关系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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