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该不该担负起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爷爷奶奶有两儿两女,但是老大患了癌症,于是老大就对他儿子说,等我不在了你就要担负起照顾爷爷奶奶的责任。老人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孙子该不该负起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
刚看到提问时,我根本没有准备回答。真正吸引我的是题主的具体描述。这个描述有理有节,很有水平。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提问。
一、先来看看法律的具体规定
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的总则部分,是我国涉及民事行为的最基础性的法律,处于民法指导原则的层次。其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一条分为两款,分别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现行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该法第二十一条前三款明确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这个规定与《民法总则》的意思差不多,只是强调了父母和子女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相对应地子女和父母的相应权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这个规定就直接涉及到了孙子女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义务了。很明显,孙子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是有条件的:1、孙子女有负担能力,没有负担能力的,自然就不存在赡养的条件了。2、爷爷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其子女无力赡养的。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孙子女,就必须赡养爷爷奶奶。更需注意的是:如果爷爷奶奶还有其他儿女,也有赡养能力,孙子女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了。更通俗地说:在赡养爷爷奶奶这个事情上,爷爷奶奶的儿女的赡养义务是直接的法定义务,处于第一层次;孙子女赡养义务是间接的、有条件的,处于第二层次,属于补位性的。很明显,孙子女、外孙子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赡养义务。
二、孙子该不该担负起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
综上所述,题主的父亲己经死亡,做为爷爷奶奶的孙子女,对爷爷奶奶的赡养义务应该是在其叔叔、两个姑姑之后的第二个层次。也就是说:只要其叔叔、姑姑在世,也有相应的赡养能力,严格地依据法律规定,孙子不用担负赡养爷爷奶奶的法律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叔叔、两个姑姑和孙子一起互谅互让,商定一个妥善的赡养办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即照顾到各自的实际困难,又尽力维持大家庭内亲人之间的团结,照顾好爷爷奶奶的晚年生活即可。孙子做为小辈,第二位次的赡养人,在家庭经济情况许可的条件下,完全可以积极参与其中,即孝敬了爷爷奶奶,又遵从了父亲的临终心愿,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何乐而不为呢?
或许有人说,你这样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当然也很对。如果一个两男两女、兄弟姐妹四个人、每个人身后都有一个小家庭、孙辈人数不少的大家庭,连爷爷奶奶的老年生活都成了问题,他人会怎么看呢?儿孙们的生活又会多么失败,为人处世又会多么地不地道呢?
爷爷奶奶与孙子之间,属于隔代关系。所以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原则上应当由爷爷奶奶的子女来负责及承担。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上述规定来看,孙子女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义务是有前提,只有出现爷爷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而无子女赡养或者爷爷奶奶的子女没有能力赡养,并且还要基于孙子女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才具有抚养义务。在老人还有一个儿子及两个女儿的情况下,赡养责任应当由他们来承担,原则上孙子是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但中国毕竟是个重血亲,重家庭,重伦理的社会。孝敬老人更是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孙子孙女更是不计其数,若是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如果爷爷奶奶有其他儿女,应该有他/她们(伯父、叔叔、姑妈)来分担负责对爷爷奶奶赡养的义务和责任。
从描述中看出,一位患癌症的父亲,叮嘱他儿子说:如果他不在了,要儿子传承他的遗志,赡养爷爷奶奶,多好的一位父亲啊?但是还有一位叔叔,和两位姑姑,应该有他/她们负责赡养俩位老人。
如果爷爷奶奶,其他儿女一个都沒有,作为所有孙子或者外孙,都有平均分摊对老人,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这仅是我的认为,不知大家怎么看,可作共同探讨。
对这个问题,需要说孙子并不自然负有赡养爷爷奶奶的法律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对于孙子来说,会产生这样的法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被抚养、赡养与被赡养的法律关系是相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法律上抚养义务的前提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对他们进行抚养;相对应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负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子女无力对其进行赡养的。
当然,有负担能力是前提,自己都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就更无法赡养他人了。
题中老大患了癌症,留言给自己的子女说在他去世后,自己的子女要负担起照顾爷爷奶奶的责任,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既是道德方面的要求,也是法律方面的要求。
当然,老大这样要求自己的子女,不一定说的是法律上的要求,应该更多的是对于自己不能赡养父母的内疚,所以留给自己子女的嘱托。
所谓的照顾爷爷奶奶,也不是要子女们独立的去赡养。
爷爷奶奶有两儿两女,老大去世后,其他的一儿两女也负有共同的赡养责任。
家风传千古。题主不必纠结于法律上的责任,替父尽孝也是一段佳话。
孙辈乃老一辈的血脉所承。
父辈已亡或无能力赡养老一辈。
孙辈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老一辈的赡养义务。
中国??传统文化哺育华夏民族数千年。
百善孝为先。
人而无孝非人也。
孝道是本。
家之所以为家,善奉孝道也。
家道中落者,往往失守孝道。
从而变成,一代富、二代混,三代废。
富则,来也速也,去也忽地。
其中与不守孝道,丢弃传承有着莫大的关系。
有样学样。
弃孝者,首善失。
不存仁义之心。
此种家风家庭熏陶。
尽出不孝不仁不善之徒。
家里长幼不分,争吵争闹不绝于耳。
视亲人如仇敌。
甩包袱、去责任。
对长辈?唯恐避之不及。
长辈对其有利时,安然捞取,怡然享受。
长辈年长后,无利用价值,弃之如敝履。
全无孝道、情宜、章法。
不闹?️鸡飞狗跳,乌烟瘴气才怪矣。
视亲人如仇人,不败落才怪矣。
故,人在做天在看,老天能饶过这些坏种吗?
#凌远长著#
父母继承了你祖父母的遗产,你又继承了
父母的遗产,那你这个当孙子的也应担当
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
人性,大家应该明白,是自己的辈上辈的亲人,毫无推委的想法,是不容推委的什么理由来不负责任。要是法律上出现这类问题,必须修改。
这个问题要看当事人是什么情况:如果父母健在,也有能力赡养爷爷奶奶,那么孙子就没有义务和责任赡养爷爷奶奶;如果父母健在,但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不能赡养爷爷奶奶,那么孙子就有责任代替父亲来赡养爷爷奶奶。
我侄女和女婿就是代替公公赡养奶奶的。
侄女婿很小的时候,妈妈意外去世。爸爸再娶却进了女方家门,侄女婿兄妹俩留给爷爷奶奶扶养,以后就是兄妹俩照顾爷爷奶奶。
侄女嫁过去的时候,爷爷已经去世,侄女和女婿给奶奶养老送终的。
如果是父母都不在世了,孙子一定是要养爷爷奶奶的。
有对企业退休的老职工,在孙子五岁的时候,儿子和媳妇因事故去世,老夫妻俩含辛茹苦带大孙子。
孙子大学毕业后,在海南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很快在海南就买了房子。
孙子定居下来后,给爷爷奶奶打电话,让他们去海南旅游。
老夫妻俩以为真的是去旅游,走的时候给一个关系最好的邻居说,让其帮着照看家。
到了海南,孙子已经给他们租好了带院子的民房,为他们生活方便的。
老夫妻俩在海南生活了一年后,打电话让邻居卖老家的房子,说跟着孙子在海南养老了。
孙子是否赡养爷爷奶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律条款,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的,但是生活中许多事情不是那么绝对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
你好!孙子该不该担负起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这个问题我暂不说其他的,就从血缘关系来讲你是嫡孙,父亲身体欠佳你是家中顶梁柱就要担起家中重担。
据你描述还有一个叔叔和两个姑姑,这样的话真正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和义务是在叔叔和姑姑的身上,理应由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叔叔姑姑不赡养,在道义上来讲不可能让二老饿着病坏,总得有人照看。你能提出这问题可以说孝心是有的,主要就纠结在爷爷奶奶还有儿子和女儿,这个担子不应该压在你身上。
爷爷奶奶在你家生活已习惯,如果去叔叔姑姑家可能会有反差和不适应对老人身心会不利。为了他们能幸福晚年,我建议就是爷爷奶奶还在你家养老,但叔叔姑姑一定得出赡养费用及医疗费。不过如果你条件许可也就无所谓的,不去计较。毕竟爷爷奶奶都是自己至亲的人,孝顺老人是我们后人应该的。
百善孝为先,祝爷爷奶奶晚年生活幸福美好,好人一生平安!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你没有被收养出去,如果父亲没有办法赡养,那你就有赡养的义务。因为假如你是未成年,你的爸爸妈妈没有能力抚养你,爷爷奶奶也有法定义务抚养你的。
从道德上来说,毕竟是自己爷爷奶奶,只要没有什么被虐待一类的事,还是应该尽孝啊。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