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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杀医案判决已出,为孩子报仇的父亲陈建利被判死刑,你怎么看?

莱钢杀医案判决已出,为孩子报仇的父亲陈建利被判死刑,你怎么看?
2023-09-21

首先更正一下这个问题,杀人者陈建利并不是为了替孩子报仇而杀人,其中缘由离奇曲折。

陈建利女儿夭折了,肯定有情绪,医生说女儿刚生下时很健康,但是送入儿科7个小时后,孩子就没了,于是想讨要说法,要求院方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解释,其实这一切都是有监控的,但是院方一直不予公开,这也是后来的事。院领导久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是在回来的路上,情绪失控的陈建利砸了医护室。这也是这件事的转折点,这件事自然就上报了当地的派出所,因为陈建利打砸医院,损坏公物,结果却交了2万元的保证金。

陈建利觉得很丢人,自己的女儿不在了,没有要到一分钱,还赔了2万元,而且自己女儿的尸体也领不回去。损坏公物的2万元赔偿却没有就事论事,而是与医疗事故相联系。莱钢医院提出先赔偿这2万元,然后再处理医疗纠纷,而陈建利的辩护律师说,陈建利到派出所要求依法处理打砸事件,而派出所却让其先处理医疗纠纷,也就是说这2万元钱再要回来就很难了。


关于陈家人提出的赔偿金额也是一降再降,由刚开始的赔偿5万元到后来的3万5到最后1万元也可以,但仍然被院方拒绝了,而且这1万元还走的是无责任赔付名额,这个名目我们也是第1次听说,或者就是院方为了防止突然意外而设立的一种补偿吧!1万元无责任赔付,这样的赔付对医院无伤大雅,也是对患者的一种安抚,不知道为什么遭到了院方的无情拒绝。

被砍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死后他的家属也未向陈家人提出赔偿,李宝华的妻子当时也在医院里,事后电话一直关机,无法联系,像是要忘记这里的一切。李保华死了,他并没有过错,杀他的人陈建利也和他没有什么矛盾,对他没有什么怨恨,陈建利找不到院方的相关责任人,据他所说,他是想把事情搞大,让医院付出一些代价。

也就是说李保华是无辜的,而陈建利肆意剥夺别人的生命,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他应该去为这件事负责。

事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发给陈家人5万元抚恤金,医院也允许陈家人将孩子的尸体领回安葬,如果这件事,早这样处理该多好,李宝华医生就不会被人砍死。

我知道没有一个为医生讲话的,我也是,但家里出一个儿童医生以后我才知道他们的艰辛,每天一个儿童要经力多少人盘问,父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人人都要问医生,一个医生管几张床?一张床病历多长时间写?一张床有多少家人过问,他们都要一一回答,剩下连吃饭时间也没有,长期超24小时加班,说他们工资你们可能不信,我女儿在常德第一人民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上班,每天累死累活工资加奖金才8至9千元,请问大家他们本科五年读研三年花费多少钱,成绩不好还考不上,他们过八年你们己有多大收入?更让我体会的今年3月27大女病重一个医生三天三夜守护没合眼,你们不知道我女儿在重庆儿童医院读研时有多少家长放弃治疗是她们在死亡线上打孩子抢过来,当一生命在他们手上终止难道他们好受吗?我女儿现在在常德农贸市场租一个门面准备卖小菜,我全力反对,当我和澧县肛肠科主任沟通后他送给我一句话“医生不是人做的”他并且告诫他儿子讨饭不做医生。今天讲这些看了一些评论都站在凶手一边,试想你有子女当医生,一个病人病危一个科室一个医院有多少上级医生难道是那个医生责任吗?即然也身不该死,我先告诉大家如果发生在我女儿身上我杀他全家!

这个案子通篇看完,不管患者家属跟医院和医生有什么纠纷,都不是杀人的理由,陈建利以极端残忍的方式,杀掉了当时接诊他女儿的儿科医生,不用说,肯定是错误的,也不能叫为女儿报仇,因为,医院没有过错,而且,前后的矛盾,实际上,不是医生接诊不当的矛盾,而是他跟医院一系列医疗纠纷的矛盾,他自己也说了,跟被杀的儿科医生没有过节和矛盾,只是,他把矛盾转嫁给接诊医生了,导致接诊医生成了他和医院之间的一个牺牲品。

杀人偿命,这个没啥说的,陈建利判处死刑,也正常,罪有应得,不过,事件带来的几个思考,确实值得反思。

1、医院是否真无过错。他女儿出生三天死了,纵观整个接诊过程,媒体也找了大医院专家确认,医院没过错,但确实有瑕疵,因为受医院医疗技术限制(小医院),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是黄疸,影响了治疗。

2、为何要杀人?几个问题,第一、陈建立找医院协商,医院答应赔偿5万元,但最后降低1万元,陈建利也接受了,但为何最后一万元都不给,不耍人吗?这是他发泄的一个因素。

第二、气愤之下,打砸医院,赔了2万元。女儿死了,情绪失控,把医院医生办公室砸了,却赔偿了2万元,一万元赔偿不仅没拿到,自己还赔了2万元,女儿也死了,如此,让他压得喘不过气来,也算是一个导火索。

第三、索要女儿遗体,医院迟迟不给。里面有很多原因,各有各的解释,但以尸体压着,要求陈建利赔偿打砸医院办公室损失的两万元,是一个因素,因此,不给女儿遗体,或者是一个因素,这一点,医院有责任,也把陈建利最后的救命稻草打碎,让他走上极端。

3、他跟医生没有矛盾,为何要杀这个医生?去医院协商无果,刚巧遇到以前接诊女儿的医生,据陈建利供述,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4、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为何会走上绝路?村民们说,陈建利是个本分人,脾气也不暴躁。孟洋说,陈建利平常连鸡都不敢杀,过年杀鸡都要等着岳父动手。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成了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绝路?第一,性格缺陷。老实人的性格缺陷就是,死脑筋,容易犯轴轴,在死胡同里走不出来,遇到死结时,解不开,就走极端。第二、医院的推诿。你要是觉得没有责任,就不要答应赔偿5万块,最后一降低再降,降到了一万块,还是不给,这不是耍人吗?如此,也就击碎了他最后的怒火,一旦一件事情达到临界点时,就容易点燃而爆发。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这件事情,陈建利有责任,同样,医院也有责任,如今,他执行死刑,医生也付出了生命代价,成了牺牲品,只是,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不再发生。

虽然孩子父亲被逼的持刀杀死了当事医生,但法律责任是避免不了的,孩子父亲心里也早已放弃砍完直接在当场点了烟抽。主观上毕竟是故意杀人并不是故意伤害,可以判死刑。但我个人觉得可以做出两个判定。

第一,孩子父亲判处死刑,不是立即执行肯定是有缓刑减至20年或25年的有期徒刑,但我觉得这太长了,毕竟人家也是作为父亲的一个责任感,再说可以说这个人也是为了家庭付出的主观意识,进去呆20多年人傻了,媳妇儿呢?

第二,要给这位父亲判处死刑,父亲受了法律的制裁,那么医院和派出所呢?能免除责任吗?主要责任还是在医院上!医院给出合理的答复,详细的把所有监控拍摄到的过程给家属看的话能有这样的后果?自己肚子里生下来的孩子的遗体为什么父亲要不了?这样的医院以后还能救人命吗?要的只是成绩要的只是钱,就是为了钱!!所以,相关部门(医疗部门)和承办的公安机关责任人都应收到相应的制裁!

一句话概括,应该从轻孩子父亲的处罚,要让医院付出相应的代价!


2023-09-21

我觉得讨论问题的题目要客观,不要加上主观色彩。你直接用了个定语:为了给孩子报仇的父亲。是医生杀了孩子吗?孩子的父亲自已这样认为也不行,得有法律依据。在医院里边看病,医生要面对的患者可以说是形形色色。这不仅仅是说病情,也有思想、意识及行为的不同。现在很多人把医患的紧张关系到归罪到医生身上。其实就像坐过站的人就打司机,不惜把一车人包括自已掉到江里。像这种人和医生发生争执也能怨医生?而且现在很多人就抱着这样的心态,老子花了钱了你就必须给我治好病。

大家对医院及医生这么有意见,把所有的医院都关了,你认为行吗?

另外我们的客观的说医生不能包冶百病,有的医生医术高一些也是相对来说的。不是说你到了医院见到医生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病能治有的病治不了。

你杀了人,触犯法律就得法办。

2023-09-21

一审判决陈建利死刑,陈建利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将于5月9日在莱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情况大致如下:

2016年2月19日,陈建利之女在莱钢医院出生后第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遂对医院及其女儿在儿科的主治医生李宝华产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时许,陈建利驾驶摩托车赶往莱钢医院,途中购买了一把单刃砍刀,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因不满李宝华答复,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陈建利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李宝华跑出门外,陈建利持刀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又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被陈建利持刀阻止,随后出警人员赶到将其控制

出现这样的结果确实令人遗憾,导致三个人员因为此事丧命。从网上看到的部分报道或其他网友披露的事实,陈建利因女儿死因不明,医院不肯公布监控视频,还存在病历造假等等行为,导致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恶化,最后发生如此惨剧。从法院判决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陈建明实施杀人的行为及情节比较恶劣,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最后判处死刑原因。

我们反对任何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方式,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即便再事出有因,也不可能替代国家权力机关来剥夺任何人员的生命。陈建利客观上实施杀人行为,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是,从女儿死亡,到陈建里砍死医生,这个区间整整长8个月。我们想,为什么8个月的时间都无法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矛盾。作为医院,若是因为自身原因的医疗过错而导致病人死亡,不应当拒绝沟通,甚至伪造病历等等行为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在医患矛盾紧张的大环境下,医院的不作为,乱作为也一定程度是矛盾激化和恶化的原因之一。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和责任,理性并选择法律程序维权,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2023-09-21

医生是值得大家尊敬,毕竟是救死扶伤的事。但也只限于有职业道德,有责任心的医生。没有责任心的医生一点小疏忽对他而言只是工作失误或者失责而已,但对于一个家庭可能就是灭顶之灾的大祸,如此如果没有法律追责,便是医患关系的祸根,但是往往法律无从追责。多年前我母亲眼睛内囊炎小手术,医护人员好久没过来巡查情况差点酿成大祸,后来电击复苏心跳才抢救过来,知道这情况的我当时也是气愤难平,要是我在医院也肯定会去找相关人员的麻烦。所以说,做医生就得有责任心,不然还是别做,还有就是现行的医疗监督和回溯机制不全,无法准确判断整个就医流程是否合理合规。

医院的医疗水平和32年前比是退步了还是进步了,我儿子今年32岁了,出生七天的时候得了败血症,到保健院住了半个月好了。当时医生也说我孩子不保了,但是我们坚持治疗后孩子现在很健康。 现在的医生责任心和良心都得好好的提高,小毛病,到医院都会给拖个半月一个月的,除非医院病床紧张,才让你出院。 还有这个孩子的家长你既然放弃治疗了再去找医院,这个有点不对头。再说孩子的尸体你医院凭什么不给人家,有权利扣留吗?派出所处理问题首先应该以化解矛盾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心情肯定不好,应该好好疏导才对,而不是一味地要求交罚款交赔偿款。

本身标题就不对,什么叫“父亲给孩子报仇啊?”在你看来,是医生谋杀了孩子?弄出这么吸引眼球的标题,不知道你这个妖人居心何在?!你自认情感领域创造者,还是一名高校教师,但我认为你是个愚蠢的谣言制造者,先入为主的对医生怀有偏见和仇恨,不顾事实,臆想医生谋杀孩子,孩子父亲报仇……等狗血情节。但凡一个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简单的把医患关系全都归结到医生身上,实际上医生和患者都是受害者,医疗制度的缺陷、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无良媒体的报道以及你这样认知有缺陷的人推波助澜,这些都是医患矛盾的由来。不可否认,哪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比如你,你一个认知有缺陷的人是怎么成为高校教师的?有着如此阴暗心理的人能教人子弟么?

2023-09-21

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我不支持对陈建利判死刑,陈建利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他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至可为什么他会杀人,是事出有因,医院方面和警方的处置不当,是激化医患双方矛盾紧張的根源。陈建利的诉求,自始至终都被有关方面漠视,矛盾越积越深,陈建利痛失幼女,告诉无门,在万念俱灰的痛苦中才做出过激的杀人行,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不支持这种过激的杀人行为。纵上所述,造成这起杀人案的根源,医院和警方的处置不当也负有一定责任,值得各方深刻反思和检讨。有鉴于此,我不支持对陈建利判死刑,建议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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