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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6月12日开庭,父亲:他有错但没罪,你怎么看这件事?

“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6月12日开庭,父亲:他有错但没罪,你怎么看这件事?

发生在去年的事情,打人者是被打者的学生,在二十年前两个人身份互换,打人者成为了被打者,现在的被打者在二十年前是打人者,至于为什么现在的打人者记仇二十年,这个肯定不可能是普通的教育行为得到的结果,毕竟年满三十的人基本上都经历过上课在学校里面犯错误被老师教训的经历,特别是男性朋友,多多少少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但是被一般绝大多数都是不会记仇的,特别是过了很长的时间基本上都淡化了那种感觉,而能让一个人记仇二十年甚至在二十年后在大路上看到起了报复的念头,大马路上连续煽打曾经班主任的脸用来报复二十年前的仇恨,这两者之间在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应该不简单,是不是正常教育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清楚。

用打人者的话来说,二十年前自己上课的时候被这个老师侮辱,至于什么样的侮辱让他记仇到二十年后,曾经的矛盾来源于上课时候不听话被老师罚蹲,在他蹲下后班主任连续对他的头踢了十几脚,就是这样的原因让他觉得老师的行为不是普通教育,而是一种人格侮辱,在过后的二十年时间里面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个事情积压怒火。

在他成为人父后更是觉得这种行为自己不去复仇,那还拿什么勇气来保护自己的家人,于是在路上碰到了班主任就有了连续煽班主任耳光的情况,而据视频内容看到,被打的班主任一直卑微忍让甚至道歉,但是打人者并没有消气,而该男子打完人后也被刑事拘留。

而打人者在村里面的名声并没有打人视频里面那样差,而是在村里面是一个非常仗义的人,村民对他的好感十足,各种捐款和扶贫他都参与,而且还是出手最豪的人,这个现象和打人视频里面的恶人完全不一样,感觉就像一个正反面矛盾体一样,但是打人就是打人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特别是主动挑事打人的行为起因在二十年前的教育里面,这个打人的理由不可取。

对于打人者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孩子有错但是不是犯法的情况,这种说法并不能洗脱犯罪的事实,打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一种,而且带有侮辱性质的更是不可取,只是这个班主任的教育行为其实也不可取,适当的体罚可以理解,但是以教育的名义体罚学生甚至用体罚来发泄自己的私人欲望,这种的确更是不可取,过度的惩罚对一些自尊心强的人来说很容易起到反作用,看看这个二十年还记仇的例子就知道了。

本以为去年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的,没想到现在又开始见诸报端。原来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政拘留,而是要进入刑事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根据法律来进行公正的判断了。

但是,对于这件事已经其父亲的说法笔者还是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1.从去年的各种信息来看,这个老师当时也是一个戴着有色眼镜的人。因为该男子以前不仅仅是因为成绩不好,还因为家里穷,没有势力而被老师区别对待。在该男子的心中早已经因此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从这一点来看,这个老师当时的师德是很存在问题的。

2.该男子在历经二十年后,依然没有能够平复自己的心情,而使得仇恨越来越浓,以至于动手殴打自己曾经的老师。这也说明了该男子的心胸过分狭窄,当年不管老师是出于教育,还是出于个人的师德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了,都应该放下了。一直记着仇恨的人,如何能够在这个社会立足呢?

3.该男子的父亲对其子的家庭教育应该负起很大的责任。说实话,该男子如今身陷囹圄的根本原因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知子莫如父”,自己儿子的秉性和性格特点,为人处事,做父亲的最清楚,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否则,未来的人生会发生偏差。从这件事已经看到后果了。

4.该男子父亲说的“他有错但是没有罪”,这种说法无法被法律认同。法律总归是法律,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自己的行为。何况,二十年前的事情有一定的社会及历史原因,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应该依法解决,而不是采取野蛮的方式来终结自己的仇恨。爱子心切是能够理解,可是毕竟触犯了法律。

5.这个老师从内心里来说并不值得同情。虽然被打时,自己迫于形势,于心有愧,也不断道歉,但是对男子儿时的伤害却是无法抹平的。当事情发生后,曾经表示自己当时做的不对,原谅被打男子,可是事后却避而不见。很明显的是继续着年轻时的那种不正心态,希望置男子于死地。这个老师就是想让该男子被法律惩罚,而不是为自己曾经的错误进行救赎。

该男子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这个老师的心胸也确实是有很大问题的。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错误买单,任何事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妥善解决。冲动必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2023-09-21

有罪的是仇恨的心,无罪的是岁月的隽永!

真事!

小学的时候,我们有个语文老师,女性,教学很好,但爱打人,班上人基本都打到了,不存在好学生、差学生区别对待。

为啥这样说?每天早上检查作业,从第一排第一个人开始,作业没写打,字写错打,不工整打,背诵不过打,默写不过打,回答错误打……一个一个过,一直到最后一个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差生就不说了,好学生也有犯错的时候,只是挨打的次数少些。

老师打人爱踢,原来穿的是女士的带根皮鞋,经常一脚下去,我们就滚了,力气之大可见一斑。除此之外还爱惩罚人,让人脚尖垫起来,双臂向上伸直,面对墙站立;双臂向前伸直,脚尖站在讲台的边沿。不到两分钟你就浑身打颤,要是中途累了掉下来了,上去就又是一脚。

老师打女生更可怕,女生头发长,常常被老师把头发往手一挽,拽着头打!

武器更可怕,除了大力金刚腿,无敌铁砂掌外,还有拖把杆,竹条子,那个疼啊,现在都记得。

但现在,被打的学生也都壮年了,老师也老了,也没见那个去报仇,去寻衅滋事,偶尔见面了,还热情的拉着手说上半天话。这些被打的经历,常常会被我们作为童年的一种炫耀,一种笑谈!谁被打哪儿了,谁因为啥事被打了,谁因为请假逃过一劫,大家聊起来,好像在讲故事……动人又动听!

最令人感动的是,我一个朋友,老师原来打他把竹子做的拖把杆都打成两截了,有次过年回来,在街上逛,从背影认出来了,猛的一下就上去抱住老师的腰转了几圈。把老师和她爱人吓了一大跳,以为遇到疯子了,但一介绍,老师才想起来他是谁,高兴的请他去家里做客。当然大家都没去,就在马路边聊了十来分钟就分别了。走的时候明显看到老师眼中的雾气!



所以,世上最厉害的是人心和时间,人心摸不着看不透,时间最无情最有情。

再纯真的心灵都有恶魔的影子,再幸福的心田都有忘却不了的痛苦!

再浅淡的感情都会被时间酝酿醇厚,再深刻的仇恨都能被时间化解。

2023-09-21

所以,这样的村庄,这样的家庭才出了这样的子,这样的民!

2023-09-21

要不是今天看到新闻,都把这事儿给忘了,没想到时隔近一年之后,居然还兴师动众的要开庭了。尤其这个时间,还选在了最受关注的中考和高考节点。6月,本应是桃李纷芳的感恩季,却要审理一个积怨20年的学生打老师案,其情其景让人唏嘘。

对于常某的做法,我始终认为,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他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虽然当年老师对他有一定的成见,但在时隔二十多年之后,用这种让我们瞠目的方式进行报复,都是极为不妥的。因为他们之间并非一个长者和年轻人的矛盾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老师与学生的恩怨,“学生打老师”,怎么说都不能被我们的传统意识所接受。

但即使如此,我认为也不应当把这个案件区别对待,用舆论来影响对此案的判罚,说到底,它就是一个打人与被打者的关系,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且并没有对老师造成人身伤害,还算不上故意伤害,拘留罚款了事足以,没必要对薄公堂。

对于这个事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去低调的淡化,不管最后谁胜谁负,都是对师生关系的一种伤害,如果没有老师曾经的不妥,也不会有今日的恩怨,20年前老师错了,但今天的常某更是大错特错,我倒希望师生之间用法律之外的方式温柔的来解决。

2023-09-21

2018年7月,常某尧在路边恰好看到自己20年前的班主任老师张某,常某尧立刻就情绪激动起来,走近问对方:“还记不记得我?”话音未落,常某尧便对着张某的脸部扇起了耳光,而且边打边问问张某,“以前咋削我,还记得不记得?”,张某则低声嚅嚅地说对不起。

这件事过去了5个月后,视频被曝出并在网上流传引发很多网友的热议,被打的张某报了警,随后常某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定于6月12日开庭,常某尧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只有错,没有罪。

是罪非罪,既然已经到诉讼程序,相信法院最后总有一个结论。目前,公诉机关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恶劣主要指以下情形: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从本案涉嫌的行为来看,严格的讲未必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形,并且关于视频的拍摄及上传并未犯罪嫌疑人所为,也并未经的犯罪嫌疑人同意。而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所以将本行为上升到寻衅滋事犯罪层面确实不太合适。

这个案子,老早前我就在关注,我依然持自己的观点:这个学生没有错,但有罪。

每一件事,都是有原因的,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就恨,20年后,这个学生还能够记恨老师,是学生的小心眼,心胸狭隘,还是老师当初犯的错误确实不可饶恕?当时事件发生后,我就看了当初的报道,以及一个打人者的网络视频,我要说,这个老师确实该打,因为,当时这个老师就是势利眼,有钱家庭的人,他不打,这个学生因为家里穷,平常没有“孝敬”老师,就被经常打,最可恨的是,把13岁学生佛摁在地后,用践踩学生的脑袋,已经给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这样的老师,已经不配做人,为何还要做老师?为何要去尊敬他?天下老师,大部分是好的,值得尊敬,但确实有个别老师,品德太差,前几天不是曝光一个中学老师,给学生发很多恶心的话,最后被拘留了吗?这样的老师,你让别人如何尊敬你?

20年前,这个老师脚踩踏学生的头部,殴打学生,就是因为学生没有“孝敬”老师,被老师如此欺凌,要是放到如今,这个老师早就被拘留了,还有他当老师的份吗?

既然当时老师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且给这个学生带来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学生陈述时说,20年来,晚上经常做噩梦,梦到被老师殴打的这一幕),因此,20年后,学生报复老师,扇耳光,也就正常了。

不过,你学生是解气了,作为成年人,确实要为自己付出代价,那就是被拘留和被起诉,这也是在所难免,有时候,合情合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就如张扣扣一样,因此,这个学生,既然把老师打了,那就是要付出代价,因此,这个学生打老师没错,把20年前受到的欺凌,打回去,但是,他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这个学生的父亲说错了,不是有错没罪,而是没错有罪,因为你打人了,咋样没罪呢?我另外要说,20年后,还能判处老师当时脚踩踏学生的罪行吗?既然要判学生的罪行,是不是也要判处老师当初犯的错呢?老师殴打学生,同样要承担责任,不能因为过去了20年,过了诉讼期,就免了?如此,对于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2023-09-21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我说班主任这是咎由自取。管理学生要严厉,不是让施暴。学生哪能不调皮啊,正是犯错的年龄啊,你已经罚他蹲了,为啥还要连续踢他呀?今天学生打班主任是犯罪,当年踢学生就不是犯罪?还是班主任犯罪在先啊!且对象是未成年人,于心何忍!如果因为当年你的暴力,使这个学生长大后也成为带暴力倾向的人,你的罪就更大了,毁了学生的一生!所幸不是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学生也有错,应受到批评教育。如果考虑对尊师重教社会风气影响,应受到处罚。但说寻衅滋事罪,随意欧打他人,他随意打别人了吗?看法院怎么判吧。

2023-09-21

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原因,对20年后的小伙子仍然对仇恨记在心上。如此恨他的班主任,仅仅是肉体上的体罚吗?肯定不是。

如果班主任仅仅实施了体罚,我觉得这个就不可理解,因为在很多年前,或者说以前的教育像我们这一代人都是经历过的,那都是在老师的棍棒下度过来的。

体罚式的教育可以说陪伴了我们小学初中高中整个阶段。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老师对我们的体罚,我对老师怀恨在心, 是对他们心怀感恩,感谢他们的培养,包括我们的父母对教我们的老师没有任何意见。

所以可以想象小伙子这种仇恨不是简简单单的体罚所带来的,可能还有其他原因,通过网络视频以及其他答友的回答,我了解到,这个班主任老师就是势利眼,有钱家庭的人,他不打,这个学生因为家里穷,平常没有“孝敬”老师,就被经常打,最可恨的是,把13岁学生佛摁在地后,用践踩学生的脑袋,已经给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现在明白了,一个人品极差、没有师德、完全势利小人的老师所作所为对一个孩子造成了长期的心理阴影、恐惧,这种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大,更长远、更痛苦,所以我的理解,这个老师该打。

但是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和谐社会处理问题方式,不能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既然你打人了,从法律上来说,就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不管老师曾经对你做过什么,你现在用打人的方式来解决,情理上虽然说没错,也肯定是有罪的。已经受到一定的法律的惩罚。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会原谅。不然这种内心的痛苦一直装在心里面,其实受伤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痛苦的也是我们,别人也不会因你而改变,他该受的惩罚自然会在某个时期兑现的。

“掌掴老师”事件再次引起大家讨论是因为要开庭了,据报道,河南栾川人民法院将于6月12日开庭审理此事,当事人常某某的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而常某某父亲也认为,常某某的行为并没有罪,只是有错。究竟是“有罪”还是“有错”?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法院自有公论。但是,我们却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事情的始末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7月份,常某某在大路上拦住了二十年前班主任张老师的电动车,问:“还记不记得我?”在老师愕然之际,常某某已经开始对着自己以前的老师一顿猛扇。之后,可能觉得还不解恨,又绕道另一侧,一边质问“以前是怎么削我的?”一边继续殴打。

不仅如此,还让人把整个过程录制下来,在朋友圈进行炫耀。视频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张老师于12月份报案,常某某也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捕。

二十年前,我们都是被老师揍大的,但当年的恨早已随时间远去

二十年前,我们也都是学生,那个时候老师体罚学生应该是司空见惯吧。我小时候便是经常被老师揍的,打屁股,打手心,被打的原因很多,没做完作业,没背书,上课说话,骚扰女同学等等。老师下手也比较有分寸,一般都是打屁股,打手心,很疼但不至于伤筋动骨。

也不只是我,几乎百分之九十男生都挨过揍。不可否认,那时的老师素质普遍不高,有很多都是从民办老师转正的,他们没有专业的素养,但都能取得不错的教学成绩,为什么?因为责任心,因为他们的严厉!

被打了当时我们也恨,恨到连夜把老师地里的黄瓜苗拔个精光,恨得在厕所墙壁上写满老师的外号。但是,时过境迁,二十年过去,心中的恨意早就消散,对老师只有怀念和尊重,感谢老师当年对我们的严厉。

老师打我小,我打老师老,是有过还是有罪?

常某某则不然,二十年的积怨一直耿耿于怀,终于找到机会爆发,当街对自己当年的老师大打出手,并拍下视频炫耀。据常某某称,此举是为了报复老师当年因为自己家里没权没钱而对自己的体罚。

我对这个理由颇不以为然,在我看来,老师惩罚学生大多数是因为学生的学习,是恨铁不成钢的心态。退一步讲,当年这个老师确实有过错,就一定要用这种当街殴打的方式来打回去?老师还在从教,如果真的是有违背师德的行为,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甚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常某某的这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行为,让老师们颇有戚戚之心,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教过的学生就上来搞一家伙,老师还敢管学生吗?

总结语:老师队伍当然有不合格的,甚至有道德败坏的害群之马,可以投诉,甚至可以报案,但是不能掌掴,不能当街羞辱。如果常某某只是“有过”,那将会有一个多么恶劣的影响,老师们还敢对学生严格要求吗?此风一开,老师怎么办?教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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