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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车子放到维修店修理,师傅试车出车祸撞死几个人,修理店没赔偿能力,车主负责吗?

某人车子放到维修店修理,师傅试车出车祸撞死几个人,修理店没赔偿能力,车主负责吗?

这个问题有点难判断。正规维修店一般是有专门试车人员,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去公路试车的。确实需要的必须挂试车标志。修理厂试车一般是专门试车道。试想有几个修理店有这些条件?所以管理存在问题。

现在是试车师傅试车出了事故。车主是送修的,而试车人员是修理店认可的。那么出事故必须修理店负责。至于修理店与试车师傅如何处理是他们的事了。

如果试车师傅没驾照,保险绝对不赔。试车师父有驾照,刑事责任也必须负的。注意,只要车主肯走保险,保险肯定要赔。因为车辆保险只对车辆而言,并不是对人而言,只要符合驾驶资质即可。

如果修车店和试车师傅没赔付能力,估计车主会被告上法庭的。赔偿后,车主再向修理店和试车员索赔。

本地区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事故。一车主送车至某修理厂修车。后面一电工在修理尾灯。前面修理工准备试车,不小心挂倒档,直接把该电工挤压到墙上身亡。最后是修理厂全额赔偿的。当然,试车人员也会承担一部.。实际上车主一分都没出。

这个问题真不好说。按道理车主是一点责任都没有。问题是修理店和试车员没有赔偿能力,亡者家属肯定会把车主起诉的,法院会判车主承担部分责任的。

个人分析,请大家讨论!

2023-09-21

这个属于车辆所有权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原则上不应当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当车辆所有权与车辆使用人不是同一个的时候,因为驾驶机动车产生的事故责任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车主,只有对于损害存在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主并未将车辆放到具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店进行维修,那因为车辆维修出现的事故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相应的过错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师傅来说,作为维修店的员工,修完试车原则上属于工作内容,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事故。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对其他人员造成的损害原则上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职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职工进行追偿。

2023-09-21

大家好,我是@西北老王,有幸与大家一起回答题主提问。

某人车子放到修理店,在维修师傅试车时发生致对方死亡的交通事故,应当由谁赔偿?赔偿顺序是什么样的?修理店无赔偿能力应该怎么办?对方赔偿慢,作为车主又想尽快了事应如何是好呢?

一.该车已经缴纳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情况

如果该车正常缴纳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无论是车主驾驶还是维修师傅驾驶车辆,只要驾驶过程中没有出现饮酒、无证或肇事逃逸等保险拒赔或部分拒赔情形。 就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二.保险赔偿仍有不足,如何让侵权人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以及交通事故责任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知本次事故中,维修师傅试车是维修工作的一部分,只要车主能够证明与修理厂属于维修合同关系且有转账凭据可以作证。

根据《侵权责任法》,即使维修师傅驾驶车辆在试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也应当推定本次事故侵权主体为修理厂,而不是维修师傅。所以跟维修师傅没有多大关系,后期赔偿直接向修理厂索赔即可。

三.修理厂无赔偿能力怎么办?修理厂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1.在这里首先确认这家修理厂是公司性质还是普通的个体户,如果是公司性质,那么在赔偿时,依据公司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赔偿,这时候,如果公司账户没有钱确实是件挺麻烦的事。现实中,我们所说修理厂一般指普通个体户,这样的话稍微好办一些

2.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不过在我国,虽然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但是可以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案中,修理厂即为可以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诉讼判决时,即使修理厂账户没有钱,也会以发起人名下所有资产进行赔偿。

四.如修理厂赔偿慢,自己又不想垫付,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力。

车主有权向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为追偿诉求,保险公司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向受害方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再向侵权人进行追偿。如果条件具备,代位追偿是最快最有效的手段。

明确的说车主没有一点责任,这和车主有什么关系,车主的车放到维修店修理,修理店就要对车主的车辆有保管作用,如果车主的车辆维修期间出现任何问题,修理店都脱不了干系的。

修理店的修车师傅如果在车主不在的情况下试车,一定要确保车辆的安全的,在试车的情况下,就会有可能出现交通意外这样的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一般人承担不起的。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还有要面对,还是要解决的。撞死几个人,少说也得几百万,修理店如果承担不起,作为车主,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可以动用自己的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有商业险最好,如果没有商业险就悲剧了,交强险最高赔付金额为11万,就算动交强险,那也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那么出现这样的事情,不能全把责任推到维修工身上,维修工和修理厂也是雇佣关系,修理工试车天经地义,是代表修理厂试车不是代表个人试车,责任修理厂还是要至少承担一办的责任,修车工和修理厂各自承受一般的责任,然后通过客户保险把撞死人的问题解决掉。至于客户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后期客户要不要车的问题,还得修理厂解决,撞死人的车一般的客户绝对不会要,不要问为什么,大家心里明白就好,还有什么不同看法的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

2023-09-21

某人车子放到维修店修理,师傅试车出车祸撞死几个人,修理店没有赔偿能力,车主负责吗?

这个问题也可以解释为:别人开你的车撞死了人,驾驶者没有赔偿能力,车主要负连带责任吗?

这个问题在十几年前,车主可能要负连带责任,这一条法律早就修改了。

如果车主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而把车借给他驾驶的,出了交通事故,车主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借车人有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连带责任,一切损失,按照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损失。在车辆保险范伟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应由肇事驾驶员负责赔偿。

结合本案,不知道修理工师傅有没有驾驶证,如果有,保险公司会赔偿一部分,关键是死了几个人,保费肯定不够赔,就就要由修理工和修理厂老板共同赔偿,如果他们赔不起,只有坐牢了,但这对受害者又不公平。

但是,如果车主是把修理工请到家里来修车,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都要赔偿,这就涉及到雇佣关系了,扯远了。

总之,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每个案子都不相同,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谢谢阅读,留个赞再走!

人是车撞的。车是人开的。车是有主的。虽然人不是你车主撞的,但车的名子,行驶证可是你车主的!

所以,这个情况特别糟糕,你的车,在维修,维修的人开你的车,撞了人,交管部门当然首先要扣你的车和车证!你还怎么开你的车?

人不是你撞的,其实你当然没有任何责任。但这些麻烦却都在你身上!如果维修店不能负责或者是不想负责,如果维修店开你的车撞人的维修人员不能负责或者是不想负责,那你不是永远不能拿到车了吗?人家也会永远首先纠缠你。这个案子,就是法院判了也没用!你这就叫“无妄之灾”。

这时候,你的“车”,成了被撞者的“一根救命稻草”,被撞者只有抓住了这根稻草,才能牵出后面的人和一切利益。你说,被撞者能够放手吗?这就叫“捞稻草”!


听说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人,出了交通事故。他被别人的车撞进了医院,先后花费30万。事故是对方负全责!但对方就是不能负责或不想负责。最后,经法院,法院判对方负全责,赔偿30万!外加其它费用10万。但对方一分钱没有,你说能怎么办?到现在,伤者一分钱也没拿到!要知道,被撞的人可是有医保的,但这种情况,医保不能报销,你就是保险也不能赔偿。

2023-09-21

照这情况来看,车主肯定是要负责的,只是责任有限,更倾向于人道主义责任。

其实这事跟借车给朋友开出了车祸,车主要不要负责一样,都属于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以看到,试车师傅驾车撞死人,属于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导致的机动车所有人跟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

很多人质疑,车主只答应修车,可没答应借车给你开。

按理来说,修车厂有告知车主车辆需要开动挪位试车的口头义务,而作为车主,对此正当要求肯定是答应的。

就像借车给朋友开一样,我借给你是要你好好开,可没叫你出事故。同理,我答应你可以试车,可也没说让你撞人。

在这种情况下,按侵权责任来办没毛病。

那么,车主有多大责任?

根据法条我们可以知道,在有驾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依据强制保险的责任范畴对车辆本身进行赔付。也就是说,保险跟车,不跟人。

如果造成的损伤巨大,超过保险公司赔付范畴,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付,也就是修车师傅。

大家注意看最后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对损伤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事故,赔偿的顺序是保险公司,然后修车师傅,最后才是车主本人。

仔细想想车主是不是很冤?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其实,法律规定了,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那哪些算是有过错呢?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 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可以说,车主把车放在修理厂修车这事,在法律上,属于无过错方。

这锅,得修理厂老板跟修车师傅自己背。

出了这个大的事故,修车师傅肯定赔不起的。那最后如何处理?

我觉得,修车师傅指定进去了。修车老板负监管责任,肯定需要出一部分钱。而车主,虽然无过错,但是出个丧葬费肯定没跑了。

这件事,最可怜的是车主。好好的修个车,还摊上这么大的事。最后钱赔了,车估计也废了。找修车师傅?进去了。找修车老板?叫你找修车师傅。找保险?保险跟你普及保险法。

2023-09-21

我觉得跟车主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车厂还要承担车子的维修,因为车子又不是借出,是去你那里修理,我的看法就是这样了,至于中国法律怎么判我不知道

2023-09-21

一场车祸撞死了几个人,那么赔偿金额最少200万左右,而家用车一般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100万左右,甚至有些老旧车型可能就只有交强险,所以对于一两百万以上的赔偿金额,一些小型修理厂确实根本无力承担。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事故中车主要不要担责呢?我觉得应该还是要分情况的。如果是因为修车师傅个人的驾驶技术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车主没有任何的责任,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

但如果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引起的,而这个安全隐患不在此次车辆维修的范围内,车主也没有告知修车师傅,那么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车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甚至责任比例还不会小。


出现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所以具体的责任划分最后还是要有法院来裁定,按照目前国内的国情来看,即便是车主没有责任,但是在修理店没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车主都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的,这是让人很无奈的。

2023-09-21

车送维修店修理,维修店师傅试车造成车祸几人死亡,修理店赔不起,车主有责任吗?

不明白也说。

某人车就是因为有毛病才上维修店修理的,维修店师傅试车修好与否是店里的交车程序,你把车开出去试车车主都干涉不着,因为车主要的是把车毛病修好,不试怎么知道修没修好。哪个修车部修完车不试试?

出事了找车主担责从哪个角度也说不出,好好的车送修理店修理几天成了凶车啦!

修车店试车师傅试车肇事赔不起就把赔偿责任转稼车主?要都这样根本没有法律的公证性啦!谁肇事谁承担与谁的车有毛关系?我没做的事干嘛要担责任?谁给认定车主担责也不合法不合理!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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