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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没有过户。现在前夫犯经济罪判刑,法院冻结了该房屋,怎么办?

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没有过户。现在前夫犯经济罪判刑,法院冻结了该房屋,怎么办?
2023-09-21

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

积极配合法院的刑事措施及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行为呗。为什么你们的离婚时分给女方的房子现在被法院冻结要配合刑事措施和执行行为呢?

一,你“前夫经济犯罪”与该房产的关系问题。既然是你与前夫在离婚时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检察院或监察委员会在查处为什么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以冻结,并且在法院以你前夫构成了经济犯罪(贪污罪或受贿罪)继续冻结,并有可能拍卖后以犯罪赃物之名上缴国库呢?

依我之见:极有可能你所分得的房产是你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前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丶假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财物,或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之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而你所分得的该离婚房产恰恰就是你前夫在你们夫妻共同存续期间的上述“经济犯罪”所得之赃物,所以,作为你前夫因职务犯罪所得之犯罪脏物的该房产,依法办案的检察院丶监委丶法院是有权查封扣押丶冻结,直至最后拍卖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的。

二,为什么作为你与前夫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该房产,在离婚时你分割的房产,为什么司法机关有权采取上述刑事强制措施呢?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合法财产归夫妻二人共有。前提是夫妻所得到的“合法财产”,才能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因“前夫经济犯罪”所得到的该房产,当然是违法犯罪所得,依法肯定不能成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不能在离婚时非法处置。而且,你前夫的经济犯罪一旦东窗事发,该房产依法是必然被办案机关查封丶冻结的,直至没收上缴国库的。

三,现在女方怎么办?

1,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因该房产的经济损失导致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损失,可以在前夫经济犯罪刑事判决生效后,女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来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3-09-21

这个主要是关于房产性质的认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理由成立的,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般来说,离婚时法院对于房产的处置是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法院的冻结、查封行为,作为利害关系人(所有权人)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裁定,再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但是,前夫因为经济犯罪而导致房屋被冻结,这个时候可能会涉及犯罪违法所得认定问题。若法院认定房屋属于前夫违法所得,那想要房产可能就存在难度。根据《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规规定,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依法予以没收。

2023-09-21

问题出的有点蹊跷,犯经济罪判刑为什么查封房屋?或许是没收财产?或者是执行罚金?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返还财产?

如果是没收财产或者执行罚金,则不能提出执行异议,得申诉说明情况。

如果是民事执行,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不管怎么说,是法院查封的就可以找法院。

民事执行走执行异议的程序,可以这样:

他妻子可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房子归自己所有,法院查封错误。法院将对执行异议审查。异议成立的,解除查封。异议不成立的,将裁定驳回。异议人尚有复议的权利。

在离婚时法院已经将房屋判给他妻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是否一个法院处理的,都必须承认。虽然没有变更所有权人登记,但是经法院判决书确认,且他妻子已经实际占有,房屋所有权归他妻子是无疑义的。

法院审查后,执行异议成立,会解除查封。

通过此事,遇到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还是立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好,免得日后生麻烦。

2023-09-21

法海一粟认为,女方应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尽管没有过户,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前夫犯罪的,法院无权冻结案涉房屋,除非案涉房屋为赃款购买。

1、离婚诉讼中法院将案涉房屋判决给了女方,自此之后,案涉房屋即为女方所有。物权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将案涉房屋判决给女方的,自该判决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尽管没有过户登记,但是,在法律上,案涉房屋归女方所有的事实是确定的。

2、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女方而不是前夫,因此,法院不能冻结案涉房屋。除非有证据证明案涉房屋系用赃款购买。

3、题主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法院提出异议。鉴于题主所说的冻结,可能并非发生在执行程序之中,因此,这里的异议还不能按照执行异议的相关规定处理。法海一粟建议题主,可通过信访渠道向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一,该房产的性质,是犯罪所得?还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个人认为:这个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是男方的犯罪所得的财产,那么就算离婚协议约定归女方所有,或者法院判决归女方所有,基于这个房产性质的“违法性”,这个犯罪所得的财产,改变了其离婚协议和离婚判决中的前提性的基本事实。

在涉及经济型的犯罪比如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存在财产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其他债权、行政罚款等清偿义务,所以,简单举例说,如果这个房子是罪犯在犯罪过程中的违法所得,房子应该拍卖退赔受害人,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国家对违法所得也可以没收。

二、这个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对个人合法财产的执行,这个房子未办理过户,名义上不是女方的财产,但基于双方的离婚判决,女方是所有权人,是该房产的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被查封的财产不能处置: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2)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的,可以请求解除查封,对查封错误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九条 请求返还被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的赔偿请求,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有无违法侵犯财产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复查纠正决定书及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对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作出返还当事人决定的,或者具有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措施认定为违法的法律文书的,以确认论;

  (二)没有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查封、扣押、冻结、追缴当事人财产的,予以确认;

  (三)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为当事人个人合法财产的,予以确认;

  (四)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不予确认。

2023-09-21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前夫因为经济犯罪被判刑,法院还要查封其房屋,通常会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该房屋被认定为违法所得而给予没收

如果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前夫的违法所得,并判决给予没收财产,这种情况下,别说这个房产没有过户,即使是已经过了户的话,也有可能会被追缴。

男一种可能是,前夫被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前夫没有能力缴纳罚金,该房屋被查封,以拍卖所得来抵扣罚金

如果法院的判决中,没有认定这个房屋属于前夫的违法所得,或者是违法所得的资金购置的房产,仅仅是因为追缴罚金,而查封、冻结前夫名下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出向法院异议,并提供离婚判决书作为证据。法院经过审查,如果查明确实在离婚诉讼中已经判决给你,只是因为不可归责于你的原因,导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这种情况下,一般都可以解除查封。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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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这个房子应该影响不大,是你的还是你的:

法院判决房子归你个人所有的话,只要判决书在,你凭判决书向冻结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考虑的。即使犯罪案件判决时,也不会没收或追缴,因为追缴和没收都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

但是,如果这个房子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用犯罪所得的赃款购置的,你也或多或少地知道,或者你虽然不知道,但你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是那么按法律规定认定财产,而是有意的规避法律,那么你这个房子的归属就另当别论了。

另外,如果判决书明确了房子的过户期限,而你没有过户,除非有正当理由,你这房子的归属仍然是存疑的。

2023-09-21

作为女方来说,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封,若法院裁定驳回,您需要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房子归你所同时要求法院终止执行。

2023-09-21

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并提供之前的判决书作为执行异议的证据材料。

其依据是根据《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如下情况下,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女方可提出异议,提交该房屋是用正当收入购买,不属于犯罪所得的证据。法院冻结的理由很可能涉及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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