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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女子热心救人垫付医药费,伤者家属拒不还钱:又没让你救!请问这事你怎么看?

南昌女子热心救人垫付医药费,伤者家属拒不还钱:又没让你救!请问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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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道德的滑坡,不是制度的失败!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做法就是起诉,当一个人连脸都可以不要的时候,那么就用法律来惩治他。毕竟这个社会不能让好人寒心,让坏人得逞。否则,这会助长歪风邪气和自私自利。

事件简述如下:

7月4日晚,张女士在南昌街头看到两辆电动车相撞,其中一辆车的车主伤势严重。于是张女士上前帮忙撑伞,而且一直陪伴到120到来后,一起跟着去了医院。由于撞人者是一个大学生,身上没有钱,于是张女士就帮忙跑入院手续,并垫付了近2000元的医疗费。伤者丈夫到医院也因为匆忙而没有带钱,于是相互之间加了微信便于后期的付款和联系。后来张女士离开了医院。在此后几天张女士电话联系让其归还垫付的医疗费,对方一直不给,受伤女子的丈夫竟然说出了:“又没让你救。”之类的话。令人寒心啊!

对于这样的情况,确实令人感觉吃了苍蝇一样的难受和碍眼,或许通过网络压力和法律的制裁,他才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多么令人呕心个觉得无耻。

1.首先,我们应该为张女士这种热心助人,不怕惹祸上身的行为感到欣慰。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试想想,如果不是张女士的暖心行为,或许受伤女子在伤后还需要被太阳曝晒,那种滋味恐怕不是任何金钱可以补偿的啊。

2.伤者家属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伤者丈夫在当时同意加了微信,应该是承诺了张女士过几天会还钱。然而,过几天后,却不予承认还钱。这就是个人的诚信和道德问题。当一个人连最起码的诚信和道德都荡然无存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

3.伤者家属就没有在伤者自身的角度考虑过问题,如果当时伤者无人过问,那么是不是就任由伤者病情加重甚至离世?作为家属,有想过当时伤者的内心是如何的崩溃吗?这种家属只能说跟畜牲一样!

4.事件发生后,这个责任本是大学生的,应该由大学生负起责任,而不是一个第三方帮助的人。不管事故最终的结果是什么,这个大学生应该主动站出来,先把这个钱给张女士服了。这才是一个现代大学生应有的素质。勇于承担,才能有好的未来。

5.如果该男子一直不予归还款项,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裁定执行。真的他要是够无耻,够能力,那可以拒不归还,直接执行到黑名单,那时候他就知道原来不仅仅是只有道德,还有法律可以规范他的行为。无耻是需要付出很惨痛的代价的!

6.媒体应该曝光这种无耻行为,并大力宣传这种行为会带来的结果。让大家都能够知道,维护社会的良知和道德是必须的,违反社会道德和诚信是必然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和目光,让自己会在未来之路举步维艰。

人类社会是由包容、美德、诚信、良知和法规组成的综合体。违背了基本的道德规范那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不应该让好人寒心,让良知泯灭,让无耻横行,应该严惩这种无耻的行为!

2023-09-15

我没遇见过这样的事。但是我却遇见过这样的好心人,大概在2009年吧?我那时候在深圳,因为工作不小心,手心被一根长的铁钉扎穿了。

赶着去医院,身上一分钱没带。

路边随手拦的车,车主大哥帮我送到医院,然后听说我没带钱,他就帮我垫了5000块的医药费。

随后我跟老板联系,老板送钱到医院来后我就还了那位司机大哥。后来知道他是我装修隔壁的中药材店老板之后,我就经常去他店里买水果,一来二去的熟悉了后来他带我入行,教我怎么做药材,再后来,他因为偷税的问题被查了,出来后一无所有,找我借钱,我当时没什么钱但还是通过各种办法,筹了50万给他。

现在他生意又重新做起来了,我们的关系也一直很好,所以说,做人,真的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所以对于这种看起来没有道德的行为,我觉得除了谴责,也应该通过法律,将自己的钱拿回来,说句难听的那2000块,拿来喂狗,也比用在这种人身上有价值!

2023-09-15

这种事情发生在南昌,对南昌的城市形象提升来说又是一个负面影响。



本来女子热心救助受伤的路人并且帮忙垫付医疗费,可以成为一段非常好的社会佳话。但偏偏被救人的丈夫好像感觉被救的跟自己无关的人一样,不但没有对感谢并且返还人家垫付的费用,还耍赖的说“我又没让你救”拒绝返还女子垫付的医疗费!这种行为是极其破坏南昌人的形象的。

所以对于这种最基本的人性都泯灭的行为,我建议是要曝光的并作为社会反面典型例子进行宣传。让大家知道这种人的德性,让其身边的人敬而远之!



非常想不通的是这人脑子里面在想什么东西,难道被救助的不是他媳妇、不是他亲人吗?媳妇的安危还比不上这一点点医药费吗?难道眼里都掉进钱坑里面去了?还是做人本性就是如此?一个陌生人救了自己的亲人,没有一点点感恩之心也就罢了,最起码的垫付的费用要还给人家吧。可偏偏这一点店铺的费用都像耍赖,这也太说不过去了!一个连做人最基本的原则都不懂的人,活在社会上也是一种累赘!

2000块都要耍赖的人,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环境才会出来,而周边的人又是怎么和他生活的?想必是非常的痛苦吧。

另外我想说的是,南昌大部分的市民素质还是可以的!但是总有个别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大锅粥”,造成南昌现在在外的风评不是很好。一小撮“拉的屎”,让一大帮南昌市民帮着擦屁股,心也是够累的!



最后说一句,做人还是不要太自私,最起码的感恩之心还是要有的!

可能丈夫本意就希望妻子意外死亡吧!张女士救了他妻子,他心中当然很是不爽,一句:又没让你救啊!己暴露了他的心迹!

其实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为张女士鸣不平,而真正应该感到心寒的是被救了的女人,她丈夫的一句:又没让你救啊!如果她智商正常的话,丈夫的这句话,难道不足以让她恐怖吗?我只能是建议她尽快离开这个男人了,太可怕了,或许他潜意识中真的很希望妻子早日死亡,说不定还有谋害妻子的心思哟!

张女士若想要回垫付的医药费,估计通过私下里交涉,是不可能会让这蛇蝎心肠的伤者丈夫主动归还的,唯有通过法律途径了!

2023-09-15

这位女士好事做的窝心,伤者的丈夫不是一般人,因为一般人不会这样做事情。

7月4日晚上,南昌的张女士路遇两电动车碰撞的事故,她见女车主伤的不轻便主动上前为其撑伞,并陪同女子乘120到了医院。由于另一车主是个大学生身上没钱,张女士又为女子跑上跑下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女子丈夫匆匆赶到没带钱,张女士便与他互留微信后离开医院。几天后张女士未收到还款便与伤者丈夫联系,对方表示要等那个大学生给自己钱后再还张女士。张女士便表示:“我就的是你老婆,不是那个大学生”,对方则称:“不要你来救,又没叫你来救”。而受伤女子则表示,这可能是个误会。

对于这件事还真有一些看法:

1、首先可以肯定,张女士的行为绝对这的点赞,她与受伤女子完全是陌生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善做好事。有了她主动垫付的医疗费,受伤女子才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最起码伤者作为直接受益人,应该对张女士心怀感恩之情。

2、受伤女子的丈夫之所以迟迟不愿意归还张女士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其有一种心理,他觉得妻子治疗还需要花不少钱,也可能担心治疗费不够。因此,不想过早的归还张女士的垫付款。

3、伤者丈夫不还钱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自己掏这个钱,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张女士垫付的2000元,还是妻子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应该由那个大学生来出。他钻了这个牛角尖,所有才一直拖欠张女士。但这个医疗费是否真的都应该由那个大学生来全部承担,还不一定,需要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分清责任后,才可以确定医疗费如何分担。

4、无论伤者丈夫找出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应该拖欠张女士的垫付款。因为事故何时赔付与张女士无关,伤者丈夫让张女士找那个大学生要钱完全没道理,她是为受伤女子垫付的医疗费,伤者一方就应该及时偿还这笔垫付款,不应该找任何理由推脱或拖延。

5、尽管伤者丈夫心情不好,但没有任何理由将火气发到张女士身上。张女士对于他们家来说是恩人,即便不知恩图报,最起码应该积极主动的还钱,这是作为一个人应该做的最基本的事情。伤者丈夫说出“又没叫你来救”的话时,不知其良心会不会痛,如此对的自家的恩人,一般人做不出来这样的事,确实不应该。

6、从好人好事的角度讲,张女士给我们做了一个好的榜样,而伤者丈夫的言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希望他能够自省,尽快积极还钱,别因此事而失了人品、失了德行。

结束语:张女士的善行给了我们温暖和感动,社会需要这样的好人做这样的好事。伤者丈夫的言行可以忽略不计,张女士所传递出的正能量,需要不断的承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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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看到这个题目,真是让人心冷。昨天还看到一个60多岁的老人,在下河救溺水女子时,因在救人过程中,双手放在被救者的胸部,被有些人风言风语后,被救者的弟弟把救人者打伤住院,在警察的协调一下,赔付了救人者的医药费了事,使人沉思良久。痛定思痛,我不禁在想,每当这些见义勇为者、乐善好施者、助人为乐者无助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在哪里?司法部门在哪里?见义勇为等社会组织机构在哪里?这事一定要见义勇为者、乐善好施者、助人为乐者,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够解决吗?如果他们真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这些问题,那么,面对这样大的代价和极高的成本,今后还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呢?!


因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和一些社会组织机构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这类问题,构建处理此类问题的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一个学生打了20年前的班主任,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刑一年半。而一个60多岁的老人下河救溺水女子,被被救者的弟弟打伤住院,在警察的协调下,仅赔付医药费了事。南昌女子热心救人,垫付医药费后无人过问。如果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些处置方式值得人们深思。


当见义勇为者,乐善好施者,乐于助人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等部门应该在第一时间给予协助。如救人者被打,司法机关就应该为其声张正义。垫付的医药费拖着不还,相关部门应该为其及时支付,然后再通过法律等相关途径向拖欠者追收;如果拖欠者无力偿还时,就由政府或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给予解决。最大限度的降低见义勇为者、乐善好施者,助人为乐者的救人成本和其他费用支出。只有这样,正能量才能够有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够落到实处。

2023-09-15

,3十几年前一天傍晚,在我店门外公路上,一骑摩托的邻村青年撞伤了另一邻村人,我免费为伤者用了药。撞人者身上无钱,叫其舅舅来到,我帮他们调解,撞人者赔偿给伤者3oo元。但其舅又没带钱,舅叫我先代付了300元给伤者,并答应明天还给我。谁知历时约半年,撞人之舅常常在我店门外公路来往,却装作不知而不还钱!有一日在距我店约|oo米远的街道上被我碰见,当着很.多人的面被我臭骂了一顿后急忙骑摩托逃走,半小时后,马上送还给我那300元。就像本案

2023-09-15

张女士应该感恩涕零啊,这一家子渣人还没有把事情做绝,他们要是说是张女士撞的,然后再来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救”怎么办,那估计就不是2000元的事情了,你不但要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而且还有误工营养精神损失之类的费用,如果对方去世的话,你还得掏丧葬费,甚至还得到坟头跪一跪。

对于受伤女子一家的行为,我实在找不出再合适的词来形容了,说实话,骂他们都怕脏了自己的嘴,这种人根本就不配享受别人的爱心,对他们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车祸一次性到位。

很心疼张女士,实在是一名难得的热心肠的人,这搁一般人,一般看两眼之后就一脚油门走了,最多打个报警电话,可这位热心的张女士,看到天气炎热帮着主动撑伞,120急救车来了之后还忙前忙后,最让人感动的是,看到撞人的大学生没钱,主动跑到医院垫付了2000元。就张女士的热情和真心,我感觉就是伤者的亲人也未必能够做的这么细致周到。

做人啊,一定要把良心放正。你没有钱可以明说,我想充满爱心的张女士不会追着你要账的,她一定会理解你的难处。你就不能诚挚的表达一下感谢吗?电话或微信问候感谢一下,然后说一下自己的难处,等老婆的事情处理完之后再还,我想张女士绝对会同意的。

对于这样的人,我只能说一句,如果你们下次现遇到车祸的话,就躺在原地,自求多福吧,不要指望有人伸出援手了。


2023-09-15

少见多怪…去年这会儿被美团小哥追尾,蹭我点漆,当着旁边有人说清了人没事大家都算了。过一个小时说我逃逸,折腾半夜也就为了讹三百。现场当时要点脸,想想钱实在,就要钱不要脸了。

如果是我,报警可以,叫救护车可以,垫钱?没有。垫钱好比借钱,要是对方不还我也无所谓的钱我才借。我有同情心,也学会了自保。对方呢?不能垫付?法律上不用垫,道德呢?学生?没有同学?老师?

这位女士垫钱的好意没有错,救人要紧,只是我做不到。

总有一部分人骑着车,走着机动车道,不戴头盔,不守秩序,

出事扮弱者博同情,

堵塞了南昌的交通,

还混淆并抹黑了摩托车这种正规机动车的形象,反正分不清都是两个轮子。

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不值得我出钱,花一点时间保护现场报案等警车救护车已经仁至义尽。

想想三四月的一二三号,行人走斑马线机非分离不混行不逆行,

街上堵车吗,根本不堵!

2023-09-15

有些人,是真不配得到帮助!

两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张女士上前帮对方撑伞,并跟着对方去了医院。因撞人的男孩是一个大学生,身上没有钱,于是张女士就跑上跑下,帮伤者垫付了将近2000元医疗费。

后来张女士电话联系让对方归还垫付的费用,受伤女子丈夫还说:又没让你救啊?

事后,伤者辩称,“自己不是不愿意还钱,是想等车祸另一方给自己钱之后,再给张女士”。

善良的社会风俗,总是因为这样的人而肆意遭受破坏。从法律上来说,张女士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张女士在本案中没有任何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需要为伤者垫付医药费,但基于好心而临时垫付医药费,是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所以,从法律上解决并没有问题。但是,要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2000元的款项,张女士将可能因此支出律师费,垫付诉讼费,以及因此产生大量的时间和花费大量的精力。如此下来,维权的成本还可能将远远超过2000元。

若再次遇到这种情形,谁还敢行好事,做好人,自然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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