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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亡,获赔偿金65万,岳父作主,给死者父母3万,应该吗?

男子身亡,获赔偿金65万,岳父作主,给死者父母3万,应该吗?
2023-08-19

请问一一与该死亡男子“利益关系人”究竟有多少?

依我之见:必须搞清楚与该死亡男子的”利益关系人”的情况才能判断本案例其岳父作主给死亡男子亲生父母三万元是否合理合法。

1,如果该男子死亡以后,依法负责处理丧事的人应该是其妻,而其妻全权委托自己的父亲(死者岳父)在法律上其妻的全权委托并无不妥;

2,在本案例中死者的岳父在我国《继承法》中依法并无遗产继承的主体资格,只要该岳父未沾一分钱赔偿款,还不好指责其岳父的处分赔偿款的行为;

3,如果该死亡男子所获赔偿款65万元作为遗产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前,该家庭曾经合法地欠他人的”外债”,依法应当在各继承人继承之前先应偿还了合法债务后剩余的款项依法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4,如果该死亡的男子,除亲生父母外,还有依法应当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丶非婚生子女),或者还有无民事行为行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如残疾子女等)需要抚养,根据我国《继承法》关于继承主体资格的规定:夫妻丶子女丶父母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进行遗产均分,而如果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尤其是岳父主持下给同样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岳父之女,本案例中的妻子在此笔65万元赔偿款的继承份额也与其他继承人一样均分所得1.5万元,又如何判断岳父主持遗产分配不公平呢?

……

请问:上述几种情况均不十分明确,又如何判断仅仅是男子死亡,其岳父主持将赔偿款65万元中的3万元分给男子的亲生父母合不合理丶合不合法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3-08-19

这个自然是不合理。

对于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意见,“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所以,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这个定性当然是有利于死者家属,既然不属于遗产,则不需要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

至于近亲属,这个在民法和刑法上的范围并不相同。所以,实践中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还是主要参照遗产继承进行跟个。以最高院的观点,死亡赔偿金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其他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在前述近亲属中平均分配

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当是平等的。男子身亡获得死亡赔偿金65万,而岳父做主给死者父母3万,这样的分割原则显然与法律规定相背离,也不符合我们的道德伦理。

我想说的是,这位老丈人什么身份啊,为了钱脸都不要了啊。

这是女婿的买命钱啊,用他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啊。这笔钱有权继承的不只你的女儿,外孙子,也是给女婿爹妈的和其他被赡养人的。

这位老丈人作为老丈人,本应该协助女儿和亲家一同把女婿的后事处理完毕。然后再把亲家等都召集到一起,由亲家和女儿共同协商分配这笔赔偿款。

教育女儿要体谅到公公婆婆的难处,在钱的方面不要斤斤计较,和公公婆婆还和以前一样相处,就算是改嫁了也不会改变。让亲家感受到失去儿子的同时,还有儿媳、孙子在身边,不至于过度凄凉和悲伤。

而这位老丈人的做法就像在亲家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把钱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还臭不要脸的只给亲家2万元,就算为女儿挣口袋,也不要违犯法律法规啊。

就这种行为,只要亲家起诉,必输无疑。到时候丢人又丢理,脸面全无,竹篮打水一场空!

快收手吧,别为了钱,脸都没了!

2023-08-19

看到很多狗垃圾法盲的胡说八道,我太生气了。我来给你们上上课!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那是对近亲属的补偿。

这笔钱管他丈人什么屁事?

法律上是这样分配的。他的父母妻子子女平均分配。他老丈人算个鸟!!!



应由其妻与其父母协商,怎样分赔偿金。协商不了,可以走诉讼程序解决

2023-08-19

不应该,岳父无权分配这笔钱,死亡赔偿金主要就是死者父母的赡养费(费用多少原则上是根据当地月平均生活水平按年计算到75岁,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父母有几个子女需要分摊)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算到18岁)和配偶的死亡抚恤金 丧葬费 精神抚慰金困难补助等等,至于老丈人无权分配这笔钱,需要说明的是父母的赡养费在死亡赔偿金中是单独立项,只有父母才有权领取,若被他人领取可以起诉拿回来,小孩的抚育费死者配偶作为第一监护人代为领取

2023-08-19

肯定不应该,岳父就能做主的话,要法院干什么?

前几年我们这出过一起交通事故。从一家工厂驶出的大货车撞死了一个孕妇。(货车超载)赔了100 多万。死者的老公是倒插门,按道理将,这笔钱应该死者父母根老公都有份,但是听说死者老公一分钱没要就离开了,把钱都留给了死者父母。那会我就想,不是所有人都爱钱吧。爱人根孩子都没有了,自己留下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再回到问题中,男子意外死亡,妻子或者孩子确实是合法继承人,但是死者的父母享有同样的权利。这事不是谁说了算的。如果死者父母放弃这笔钱,打算留给儿媳或者孙子,那也得出于自愿原则。

我还是觉得,因为这些事情而产生的矛盾,和解不了就走法律程序吧,反正也早早了没有亲情。不如分的干净些好。

2023-08-19

男子身亡,赔偿金65万分给死者的父母3万元到底合不合理?咱们分析一下男子活着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就应该明白了。大家都知道,赔偿金不等于遗产,而是给亲近人的抚恤。其最大的作用是替死去的男子近一些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男子活着的时候都应该尽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一,抚养孩子的义务。男子如果活着,他应做尽的最大的责任,应该是抚养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所以这65万里面,应该包括孩子成长的本金,包括孩子成长需要的金钱,教育费用,甚至将来成家的费用。因此孩子们需要的赔偿金要多一些。如果男子有两个孩子的话,按照最普通的成长算下来,这65万并不算多。

二,赡养老人的义务。男子父母将男子抚养成人,为其娶妻成家,一路走来不容易,想必也耗费了不少的心血,乌鸦反哺,羔羊跪乳。人都是应该感恩的动物。赡养老人也是男子应尽的义务。如果二老健康还好,如果二老身体病弱,其需要医疗的费用怕是不少。怎么也需要个7万8万的,如果有其他的兄弟姐妹还好,如果没有,男子负担更大。

分析到这里,我不由一声长叹,这65万并不是一个大数目,分配起来也确实是一个难题。所谓的男子岳父做主,我想也是个形式上的,可能是他替女儿拿主意,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了赔偿金的份额。

而题主这么问分给男子父母3万元是不是合理,如果单纯给男子父母3万元已养老,按照男子活着,所挣来的钱如何支出的话,我想这么分也不算是太过分,毕竟孩子的成长需要的费用更多。

当然不合理,如果是男子的老婆死亡,赔偿65万,岳父做主,给女儿公婆3万,可以,自己留下62万,问题是,如今是男人死亡了,赔偿首先是考虑老婆、孩子、父母,再才是岳父母。

按照相关法律,一个人的去世,获得的赔偿款,给谁?是有一个顺序的,如下:

1、配偶;2、子女;3、父母;4、公婆(岳父母);5、兄弟姐妹;6、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男人去世,首先是由配偶获取他的赔偿款,拿来教育子女,或者作为继续抚养孩子的费用,之后才是死者自己的亲生父母,再后面,才是岳父母,在这里,65万赔偿款,岳父作主,只给父母3万,明显顺序搞颠倒了,应该是他的父母做主,自己留下62万,给他岳父母3万,才是比较合理的。

当然了,这里还要确保他老婆不在了,未成年的子女由父母抚养。因此,轮不到岳父母来作主做分配。

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如此考虑,那就是死者老婆不在了,而孩子还小,自己的父母不愿意抚养,最终由岳父母来抚养年幼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孩子,是第一继承赔偿款的人,首先考虑孩子,其次才是他的父母,既然他父母不愿意抚养孩子,岳父母愿意抚养,其来主导赔偿款的分割,也就正常了,在这种情况下,岳父母因为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因此,分62万(主要是孩子的),死者父母分3万,正常。如果爷爷奶奶不愿意抚养他们年幼的孙子(孙女),我看一分钱不给都可以。

2023-08-19

岳父没有资格参与此事,更不能作主,基本常识都不懂,白活了几十岁!赔偿金,首先是死者直系亲属(孩子的成长学业费用,老婆)占重要比例。其次,双方双母为辅!法律有规定的!岳父算个锤子鸡巴!他能代替法律吗!白米饭白吃了几十年!女人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父亲失去儿子比谁都伤心欲绝痛苦悲伤!这个岳父良心被狗吃了。连牲口都不如!支持男方家属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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