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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警方通报“瓜农万斤西瓜被偷”:3人伙同亲朋偷瓜,散播谎言吸引多人作案,已被拘留,赔偿瓜农1万8,你怎么看?

平湖警方通报“瓜农万斤西瓜被偷”:3人伙同亲朋偷瓜,散播谎言吸引多人作案,已被拘留,赔偿瓜农1万8,你怎么看?
2023-08-19

这是后续的警情通报。也可以说是最后定性。

一波三折。一个小事,成轩然大波,也就是认真不认真的事情。

种瓜的陈师傅,发现自己28个瓜棚几乎都被盗,至少上万斤的西瓜不翼而飞。现场抓住了偷瓜的一男两女,警方说:“他们说这不算偷,算民事纠纷,走调解程序就可以了。”“他们的行为缺少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盗窃。”

最终事情引起网络上“狂欢”,难道孔乙己“窃瓜不算偷”在现实中上演了么,那么瓜农的损失找谁要去。

后来警方只能进一步深入调查。

警方调查后发现,贺某等3人到事发瓜棚处盗窃西瓜,闻某某看到后也实施盗窃。在邻居张某乙等人询问闻某西瓜的来源时,闻某为掩饰其盗窃行为,谎称“瓜棚里的西瓜,老板不要了”。张某乙信以为真,就去摘瓜,同时还打电话叫亲戚、朋友来摘瓜,导致该谎言逐渐扩散。

盗窃西瓜的贺某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闻某某赔偿了瓜农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对其盗窃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予以批评教育。张某乙、吴某某等多名听信谎言的摘瓜人员,不构成盗窃,予以批评教育。

总体上最后的结果,贺某等三人的处理,还是合乎法律的。但张某乙、吴某某等多名听信谎言的摘瓜人员只给予批评教育,显然是不够的,至少也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所谓的听信谎言,显然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因为即使是谣言乱传,但瓜是在瓜棚里,不是在公共场所,上门去“捡”,难道不应该知会瓜农一下吗?这是常识,连生活常识都没有的话,显然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不过,主要还是要在法律上要加强这种小偷小摸的相关立法。3000元以上才算盗窃罪,这个不够合理。应该在具体行动上,对盗窃罪做一个规定。

2023-08-19

光拘留、赔偿还不行,还要判刑。我建议国家最好恢复鞭刑和杖刑。对于这些不方便关进监狱的家伙,直接判鞭刑或杖刑。杖刑嘛,好理解,就是古装剧里的“来人啊!将这厮拉下去重打50大板!”,鞭刑在影视剧里也应该见过,弄个十字架,将受刑者绑在十字架上,扒掉他的上衣(女受刑者可以穿件背心),拿浸泡过水的马鞭狠狠的抽他。把他们打个皮开肉绽,屁股开花,以后他们就长记性了。新加坡治安为什么好?就是人家有严格的法律,有严厉的惩罚制度,而且人家从来不和稀泥,无论是谁,在新加坡犯法都受到相应的惩罚,连总统求情都没有用。

2023-08-19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现在更是整得见怪不怪了。

这三个偷西瓜的还真是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还出奇招,自己偷了西瓜,还觉得不过瘾,还打电话请人来“摘″西瓜,想一锤子把西瓜老板搞得鸡飞蛋打,分钱不进。

却不存想,警察能管得了你们,不说让你们赔一万八,就是让你们人家八万都不为过。

这个派出所干警值得点赞。

虽说他们干了自己应该干的事,终比那些说偷西瓜说成摘,搬井盖说成拣的人正义多了。

值得宣传,点赞!

这些警察不知是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最起码偷的概念都搞不懂,如何执法。估计平时都是乱执法,应该将这些不合格的人全部清出公安队伍,以免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危害。

2023-08-19

这又是一起偷瓜事件。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贺某等3人到事发瓜棚处盗窃西瓜,闻某某看到后也实施盗窃。在邻居张某乙等人询问闻某西瓜的来源时,闻某为掩饰其盗窃行为,谎称“瓜棚里的西瓜,老板不要了”。张某乙信以为真,就去摘瓜,同时还打电话叫亲戚、朋友来摘瓜,导致该谎言逐渐扩散。

盗窃西瓜的贺某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闻某某赔偿了瓜农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对其盗窃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予以批评教育。张某乙、吴某某等多名听信谎言的摘瓜人员,不构成盗窃,予以批评教育。

这是经过偷瓜成摘瓜之后的一起偷瓜事件,自然容易引起我们吃瓜群众的关注。

根据规定,盗窃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才会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较低的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只要对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即可。虽然通报里面赔偿瓜农损失一万八,这个金额是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标准,但因为散播谎言而吸引多人作案,所以一万八的损失并非具体某个人实施的盗窃,而是多人多次最后的结果。

公安机关在这个事件的处理结果相对于前一个案件总是好多,及时查明事实,并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避免事实混淆,责任混乱,出现和稀泥的结果。另外,我们网友在传播信息时,还是应当尊重客观事实,不信谣,也不传谣,避免散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23-08-19

素质低劣的警察应开除出队,连水浒传都没读过,不懂法的人如何进入警队。这件事不在于多少个偷瓜贼,在于警察干了什么角色。

这个要重判,自己偷西瓜还煽动别人去抢西瓜,这是犯罪分子,社会影响恶劣,带黑社会性质,必须扫黑除恶,清新社会风气。

2023-08-19

大实话: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占小便宜吃大亏,对于这种“小偷不算事”的行为必须严惩。

现在正值是西瓜上市的季节,瓜农们辛苦大半年就等着现在西瓜上市卖个好价钱,但是,却要提放着那些手脚不干净之人。确实,对于一些人来说,感觉那片西瓜地里那么多瓜,自己偷摘几个也不值什么钱,所以也就无所谓,然而正是这种“小偷不是事”的病态想法导致某些人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件事大概是这样的,在浙江平湖,陈某种植了一片西瓜,本来现在西瓜成熟,开始准备售卖,没想到却被一伙贼人盯上了。贺某,辛某,以及刘某合伙去偷西瓜,这三人在偷完瓜后被邻居问其,因为害怕事情败露,所以就谎称这是瓜园不要了,而这个“谣言”的传播便导致了陈某的西瓜大量被偷,而陈某发现西瓜被偷后,立即报警。最后,所以“偷瓜”的人都被抓获,瓜农获得1.8万元损失。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心里也应该都明白了,这可不是简单地偷摘几个瓜尝鲜了,这就是冲着偷瓜赚钱去的。说现实一点,就算是西瓜一块钱已经,这1.8万元可就是一万多斤西瓜啊。说现实一点,要是瓜农真的较真追究的话,这几个人都不仅仅是民事犯罪了,这个数额都够判刑的了。而至于最后对那些听信“谣言”而去偷瓜的人来说,我相信这些人也不是无辜的。无非就是嘴上不承认自己的偷瓜罢了。

说现实一点,人家西瓜园打理得好好的,现在正值西瓜上市,西瓜园的主人都没说不要,你就凭借邻居的一句人家不要了,就去摘,你觉得合适吗?要知道,哪怕是一毛钱一斤买了也是钱,人家干吗不要呢。所以,这些人就是心知肚明,只不过是想着这么多人一起偷,法不责众罢了。

当然,最后瓜农的损失也得到了赔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变相帮助自己卖瓜了,这也算是对这些人的一个惩罚吧。只是希望大家通过这件事能够明白,不是我们的东西就坚决不能要,贪小便宜一定会吃大亏。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23-08-19

赔1.8万元就可以了吗?偷盗价值三千元的财物就可以以盗窃罪入刑,为什么不刑拘呢?当地监管部门应该介入此事,查一查是否违纪违规,他们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有什么猫腻?

长在地里的西瓜被哄抢,翻车的井盖被哄抢、苹果被哄抢、鸡仔被哄抢……中国的农民在成长,三十年前那些纯朴善良的品质在流失,像城里讹人碰瓷的老人般,难道真的就这样纵容下去吗?立法者和执法者都该改变思维和工作方法了,那种把偷瓜改成摘瓜,帮助小偷讹诈瓜农的警察,必须清除出警察队伍,那些恶意哄抢他人财物的坏蛋,必须让他们付出成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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