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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打老师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如何看待打老师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2023-08-19

谢谢邀请。

此案关注人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话题议论内容较宽,有关尊师重教,有关社会风气,人伦道德及司法公证等等。

二审维持原判,相信也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决定。我们谁也无法超越历史的局限性。当事人也是一样,二审结束,只是一件事情走到了一个节点。仅此而已。

如此案确实还有沉冤在洗,即便是二审终审,终会也有得以雪化之时。我们国家司法及其通道非常健全了,还有最高法院,还有信访,还有纪检等等其他渠道反映问题,相信人间自有公道在。

我个人觉得,做为不明真相的的普通围观人员,还是静等花开的好。多说了不该说的话,谁知道你是帮了正义呢,还是帮了伪正义呢?

谢谢邀请,我能讲的就是这些了。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2023-08-19

2019年7月10日上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二十年后打老师”的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人觉得常仁尧有点冤,不就几巴掌吗,顶多拘留几天,为何判的这么重?有没有法律依据?洛阳市中院的二审裁定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上诉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被害人张某某,并安排他人同步录制视频,引发多名群众围观。后常仁尧又将其殴打张某某的视频传播给他人,导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上面至少包含三个关键要素,一是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引发围观;二是录制视频,并网上传播,严重损害被打人的工作生活;三是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

事后常仁尧否认自己上传了视频,只是说事后和同学吃饭时有展示给其他人看,可能同学偷着保存了。而其妻子则说他只是传给了两个同学。退一步讲,展示给人看和给两个同学算不算传播?

在我们的文化当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的“体罚”不能理解成个人恩怨,有教育的背景在里面,有责任感在里面。就像自己遭受父母的家暴,以后自己长大了,有劲了,把父母打得满地找牙就是伸张正义,就是英雄好汉吗?

我们上面这段话绝不能被理解为对体罚和家暴的赞美,孩子心灵是脆弱的,我们要呵护孩子的精神世界,因为童年的阴影可能一生都无法治愈。同时,教育的过程也是需要惩戒的,但无论如何,对暴力,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常仁尧自称每年教师节,都会发一段话,表达对张清林的恨。而且他的女儿快两岁了。他让朋友录视频,就是想将来“让我女儿看看,爸爸当年被这个老师打,现在又怎么打他。要让她知道,我将来可以怎么保护她”。这两段话让我感到深深的悲哀,他没有自我治愈,他的精神扭曲了。就像一个曾经遭受父母家暴的孩子,活成了父母的模样,也准备让他的孩子活成他的模样。



2023-08-19

不是二审维持原判如何看待,而是如果被打者不是人民教师,而是干体力劳动的木工职业师傅(古代木匠、瓦匠、教书匠是一样的,都叫师傅),会不会有一审?

假如:常某二十年前,十三岁不是跟着老师学文化知识,而是跟着一个木匠师傅学艺。这个木匠师傅要求很严格,性格刁怪。徒弟常某稍微做错了什么,就经常被师傅殴打……。

二十年后,常某看见了现在还在做木工活的木匠师傅。常某拦住木匠的师傅就打,而且比公布的比打张老师还凶。视频也被他人转发……总之,除了被打者是个干苦力活的木匠师傅以外,常某的所做都只有过之。

试问:被打的木匠师傅的同行们会集体向上一层层反映和求诉?公安部门会立即抓捕立案?检察院会积极主动公诉?那个被打者也会“稳座钓鱼台”,“视而不见,闻而不问”?反正不露面、不发声吗?

常某是个什么层次的人?他的父亲又是哪个底层次的人?我们为什么要拿这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说事,甚至借题发挥?

得饶人处且饶人!

2023-08-19

二审维持原判,常某暂不上诉,有站在常一边的网友心里想、判得太重,不就了几巴掌吗,不就是常某为了炫耀要把视颎漏到了网上,有什么大不了?有站在老师这方的网友又指责、判得太轻了,你常某拳打脚踢,还把视频发到网上炫耀,吓得老师不敢伸张。

如此种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现在是等教师节过后、常某需不需要再上诉到终审,去不去撞南墙,如果要上诉终审,网友们还得吵一阵子。

2023-08-19

没什么看待,只要今后凡是打人者一律安这个规定判(坚决反对因为被打者是所谓的老师),就象现在的副检察长老婆、岳母二次有谋故意伤害罪,她们为什么只是拘留1O多天。真正的看法是公平、公正皇子犯法与公民同罪。现在就看这双女人判多少年,这才是真正的看待。

2023-08-19

不能再说三道四了,铁板钉钉的事情,不要翻烧饼,好好改造,力争反思,出来做个好点的人。



2023-08-19

意料之中的事。在一审的时候,超敏教育就曾回答过问题,对常某及其家人的的言语、行为给予了分析,并得到了大部分网友评论的的认同。

有人说常某就打了老师几个耳光,不应该判刑。是的若单单是几个耳光的问题,我也相信不会被判刑,甚至连拘留十五天都不至于,认个错,批评教育一顿就完事了。

但是常某的行为已经完全不是打老师几个耳光的事,且不说他把自己推到了整个教师队伍的对立面,犯了众怒。就如二审律师所说:常某的行为,在以前属于欺师灭祖,是要被处死的。单单是后来视频的传播(这也是被判刑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挑战的是社会道德底线。真实:是可忍,孰不可忍?

常某之所以被判,与他不认错有关系,更与他父亲,尤其是他的妻子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的言论始终在为常某打老师找理由,始终认为老师该打,而且打得对。所谓的道歉、认错,都是虚假的、虚伪的,所以才遭到网友们的吐槽、烦感、厌恶!

也有人说,被打的张老师应该出来替常某说情,以显示是一个好老师!可是我不免要问:难道张老师在被打后,选择对所有的人隐瞒,选择忍气吐声,不张扬、不追究,不就是对常某的无限包容和原谅吗?被打了还要再站出来,对打人者说“你是对的”?

再者,请看清楚了:对于常某是公诉,公诉,公诉!不是张老师告的!甚至可以说,常某被判,跟被打的张老师没有什么关系,完全是因为常某在打了老师之后的行为,是常某咎由自取!

所以,本案事实清楚,二审维持原判,没有什么可疑问的,不加刑,就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2023-08-19

一审认定常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常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是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一审是怎么认定的?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至于二审维持原判,这个基本属于意料之中。因为常某虽然提出上诉,但并未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能够改变事实的认定或案件性质的认定,仅仅只是针对量刑提出上诉,在没有其他从轻处罚情节出现,那基本只能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可能维持原判,并且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高,我想常某的辩护律师事先也会告知常某及常某家属。所以,二审宣判后,常某的家人并未像一审一样表现的异常激动。

至于常某是否会选择申诉,这个还不得而知。但我们也希望,不管这个判决结果是不是这个案件最后的定论,但都希望常某及老师之间的矛盾能够因此而彻底了解(常某在事发后及一审都坚称殴打老师是因为20年前遭受到老师的体罚)。很怕20年前的体罚能够让常某20年后对老师进行报复,若不服这个判决,不服这个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刑罚,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真希望这个事件能够随着法院的判决而终了!

2023-08-19

职业绑架法律

2023-08-19

哪有父母无辜打自已孩子的?打的原因一是吓一下,让其改正。二是孩子太任性,太犟,不刺激改不了。三是恨铁不成钢。作为孩子也有记恨的,但你能反打父母吗?你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吗?老师也一样,如同父母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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