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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2023-08-04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但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都享有一半的产权份额。一方去世后,其享有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则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的话,若有遗嘱则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有配偶、父母、子女这些人员,继承原则上是均等继承,可以根据继承人的人数确定每个人继承的财产份额。

过户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的事情,不管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不动产登记部门都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签字确认。所以除了需要准备产权证、死亡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等材料,还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若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无法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办理产权过户。

总体来说,遗产继承相对较繁琐且扯淡,但遗产继承还是越早处理越好,否则后面的继承人越多,麻烦也就越多。

2023-08-04

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户主过世后,其所拥有的50%份额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产权人生前有遗嘱,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份额,办理过户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由配偶继承,则需父母、子女现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然后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京悦所徐凯欣)

既然讲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只写一人的名字,这是现在风俗习惯,假如这一方过世了,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去更改房产证的名字,改为另一方。

如果讲房产继承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每人各占50%。假如一方去世了,他那50%的财产,将按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丶子女。

按现在实际情况来说,假如丈夫去世了,剩下妻子,这时应主要保证妻子的居住权,这个时候一般不适合谈继承问题。除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非常多,在保障妻子的居住权外,剩如部分方可按法定程序去继承。

2023-08-04

婚后夫妻共同购房即使只写一方名下,原则上也是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这么分!

夫妻婚后共同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房产证上有一个权属标明为“单独所有”,有些人就会想“这房子是不是就归一个人了?因为《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嘛!”


实际上当《物权法》撞上《婚姻法》的时候,还是《婚姻法》厉害一些!以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为例,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标为“单独所有”,这个房子在法律上也仍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就此另行作个书面约定,明确约定该房为登记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否则,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所有人一方过世,那么就涉及到析产和继承问题。一方过世的情况下,这房子有一半是在世配偶的财产,另一半是去世一方的遗产。


就遗产部分而言,有有效遗嘱,按有效遗嘱办理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所有人协商一致,可通过继承公证的方式过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后依据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2023-08-04

您好!

这种情况下,一方过世之后,只能通过办理继承的方式,完成房产过户。但是,房产不一定全部过户到在世一方名下。

先说说为什么要通过办理继承的方式实现过户

题主提到: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房,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登记名字的一方过世。

这里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 房产即便登记一方名字,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一半儿。
  • 登记人去世,房产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这一半房产没有任何产权人。

过户的结果是什么?过户的结果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明确、并且有房产证作为产权人证明。

当房子的产权人去世之后,不办理继承手续的话,第一,产权人不明确;第二,没有任何能够证明房子归谁的凭证——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要办理继承。

如何办理过户?

简单讲,就是:先继承、再过户

1.继承

继承的手续比较麻烦。总体来说,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继承人

  • 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就要看顺序继承人情况: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就是为什么如开篇提到的:在世一方作为配偶,不一定能获得全部房产。

当然,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最终一致:例如其他继承人全部放弃,都归由一个继承人继承。这种协商过程的结果,会影响到后面办理继承的方式方法。

第二步:确定继承份额

夫妻共同房产,跟登记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无关,各自一半儿。因此,一方去世之后,房产的一半作为遗产总额,另外一半儿属于在世一方的自有份额。

举个简单例子说明一下:

男方去世,留下妻子、一个儿子,去世时父母在世。那么,房产份额情况是:女方=1/2+1/2➗4个法定继承人=5/8;儿子、父母各自1/8。

如果男方父母均愿意放弃,给到儿子继承,并且也挣得了女方同意,那么就按照女方1/2自有份额、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全部即1/2。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协商的意思。

第三步:办理继承手续

简单说一下,现行四种方式:

(1)直接办理。要求所有继承人之间均无争议,协商一致。所有继承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去世人(包括继承人中去世的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四类材料。前提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直接办理此项业务。

(2)公证继承。要求所有继承人之间均无争议,协商一致。准备的材料同上。继承人一块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

(3)人民调解。适用于有争议、但是并非无法调解的程度。这时候,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出具一个调解书,然后30个工作日之内拿着调解书去人民法院办理一个《民事裁定书》。

(4)诉讼。适用于争议、无法调解。这时候,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判决书》。

2.过户。

按照上述四类继承手段拿到的证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023-08-04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属于逝者的一半房产就成了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逝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每个人的继承份额是相同的。

至于如何过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即可:

第一、房产交易中心不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目前法律规定,办理房产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所以,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当场,该由谁来继承房产,就过户给谁,其余法定继承人签字放弃继承即可。

第二、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虽然法律规定对于房产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是有些地方房产交易中心为了避免后续矛盾问题,会要求申请人必须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申请人带着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公证时,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公证处,在外地来不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可以在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把公证书寄回来就可以。

如果房子由在世的一方继承,逝者的父母、子女放弃继承,由配偶一人继承这一半房产,然后带着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如果房子想过户到子女名下,同样其余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子女一人继承,在世一方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给子女,子女带着两份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子女可以给其他继承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婚后房产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夫妻份额一人一半。另一方去世的话,属于他的那一半产权应该是由去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份额。不是说自动归另一方一个人继承的,当然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都放弃了,是可以归一个人所有的。但是这种法律关系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了,毕竟将来房屋出售涉及的遗产继承可能会有20%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会让你糊弄过去的。

如果可以协商一致,是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当然产权本来是一方的,可以不进行变动,但是达成必要公证继承协议是必须的,否则,将来有人反悔。

2023-08-04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般属于在世的一方,另一半属于去世一方,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继承人经协商后,办理公证手续,凭公证书过户到夫妻健在的一方名下。


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后,走法定继承程序。

要分两种情况来确定。

第一,虽然房产证名字只有一人,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方去世,该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一半即50%,属于这一方的遗产,

第二,该房产只属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则这一方去世后,该房产全部份额属于遗产。

对于遗产,去世的这一方生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可以归并给在世的一方,当然也可以归并给其他继承人,过户至其他人名下。继承人内部之间,对于继承的份额可以放弃,可以赠予,可以作价等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起诉法院解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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