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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起诉郑州东站内设吸烟室,被告: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你怎么看?

律师起诉郑州东站内设吸烟室,被告: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你怎么看?
2023-07-20

为我们的同行高声点赞!!!曾几何时?国家实行公益诉讼以来,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一窝蜂地都在推公益诉讼,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着力点往往仅停留在法条中明确列举的公共危机事件、生态保护等热点领域,很少涉及民生。郑州火车站设置的这四个吸烟室,对不吸烟的朋友来说,的确是一大伤害,因为“被动吸烟”越来越被科学证实是肺癌的罪魁祸首!我们不吸烟的律师同行,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却遭到部分网友的吐槽,这却是始料未及的。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起一个神圣的命题:法治的真谛是什么?是让每一名公民都懂法吗?让大家都知道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吗?不!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建立全民都是法学家的社会,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法治的真谛在于让人们树立一种法律的思维和法律的意识,让法的精神来指引自己的行动,人们不必要知道法律每一个条文,但是应当理解法的精神,让正义的精神指导人们的行动。去人民法院打官司的目的,不是孔老夫子所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观看“”打官司”我和大家一样,但我更想不打官司)?而是通过正义的渠道捍卫自己的自由和价值,法不讲不懂,理不辩不明。我们的北京同行,通过自己切身的感受(个体权益损害),捍然拿起法律武器将郑州火车站告上法庭,为全体非烟民请命,这本身就是一个大胆之举, 既突破了传统公益诉讼的“管大不管小”的狭隘思路,又为法治社会公民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辟了新路,让小众化的个案,成为大众化的公案,通过法庭的“争”与“辩”,让铁路部门的“公权力”曝光在阳光之下,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案是新时代普法创新的一朵奇葩,甚值点赞!

2023-07-20

《走错了厕所》!

——这个律师

旅客有别,分吸烟者和不吸烟者,車站特设候車室和吸烟窒把两者分隔开来,吸烟者在吸烟室过瘾,不吸烟者在候车室等車,这佷正常。如果不是吸烟者跑进吸烟窒去候车,这人就精神病了。反之,吸烟者去候车室吸烟就是毫无道德的精神病了。車站的作法是值得赞扬的!,精神病人是需要药物治疗的。

男女有别,旅客中分男人和女人,車站特设男厕所和女厕所把两者分隔开来。女人内急跑去女厕所处理,男人等不得急入男厕所解决,这也很正常。如果哪个男人溜进女厕所去一探究竟,那这个男人不是男流氓就是男精神病了。反之,如果哪个女人跑进男厕所去看山高水低,那这个女人不是女流氓就是女精神病了。車站的作法是值得肯定的,流氓需要法治,精神病需要药治。

状告郑州火车站的这个律师是不吸烟的旅客,跑进吸烟室去候车了,又技痒而告状,犹如进反厕所方向的男人和女人一样,亟需法治和药治。

原创答案

为名,为了出名,作为律师明知起诉吸烟室很无聊,也得罪很多人的权利,只是想借口炒作自己。
如果觉得吸烟室污染,难道依你的逻辑厕所的臭味,也要拆除了?我国规定公共场所吸烟违法的规定,也没有规定吸烟的违法,你有不吸烟的自由,我有吸烟的权力。
你可以远离吸烟室,你可以远离厕所。请你不要为了搏眼球,来浪费我们的政法资源。滚出我们的视线吧!来有本事来告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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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这个律师的名字就不提了,省得替人家做了宣传。看了看事情的经过,个人认为该律师的出发点不大可能是真正为了公众健康着想,至于为了什么,我相信网友的眼光是雪亮的。

对于这件事,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1,法无禁止即可为。再说了,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是允许设立吸烟室的。如果仅仅从法律条款上来看,这位律师也没啥胜算。那么,他这样做到底是想干啥呢?希望这不是一种推广自己的手段。

2,公共吸烟室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便民,没问题。烟瘾大的人可以去吸烟室吞云吐雾过过烟瘾,不吸烟的人自然也不会去吸烟室里找罪受,这不正是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吗?退一步讲,如果说吸烟室设立的位置不合适,或者构造有问题,完全可以提意见,真的没必要诉诸法律吧。

3,吸烟有害健康,但戒烟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不吸烟,却不反对别人吸烟。之前在事务所工作时,我周围不少编辑都是资深烟民,一天抽个三四包很正常。虽然我不吸烟,但我通过接触,也渐渐理解了他们烟瘾上来时的烦躁心理。后来,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中也有一些人开始慢慢尝试戒烟了,其中也有人戒烟成功的。个人认为,一刀切地要求烟民不吸烟真的不现实,还是得有一个缓冲的时间。

4,律师应该有职业操守,也该有公德心。我认识很多律师朋友,虽然其中不乏有正义感的,但大部分还是比较偏理智的。在这个行业中有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的,也有坚守道德底线的,总而言之,和其它行业一样,良莠不齐。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我还是希望法律工作者能够充满正义感。

回到这件事情上,个人认为郑州东站设置吸烟室没问题,倒是那个律师的目的不太纯粹。

作为一个HSE(健康,安全,环保)

从业者,我是不赞成律师提出公诉这一做法的。

吸吸烟的危害有目共睹,坚决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当然没有错,但必须和当前的实际结合起来。试想一下,如果不设立吸烟室,会是怎么一种情况呢?不设立吸烟点并不代表可以控制烟民的抽烟行为,这样做唯一的一个后果就是他们把吸烟这个行为从明面转为到暗地里。有烟瘾的人还是会找地方吸烟,只不过从公共场合转到了不太注意角角或者隐蔽的地方。厕所,拐角,库房,甚至一些危险的地方。在现实中经常出现过有人在库房的角落抽烟导致着火的案例。其实这样潜在的危害更大。如果要消除这些角落和厕所的吸烟情况你得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呀。设立吸烟史宝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把烟雾进行过滤收集,个人认为是当前比较理想的状态,不管是对于安全还是对环保。

控烟是一条漫长而艰巨的道路,不要想着一下子就改变所有人的生生活习惯,也不要期待一下子让有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烟瘾的人戒烟。我们只能加大宣传,加大引导,来慢慢减少公共场合吸烟人的数量和沾染烟瘾人群的总量,从而完成控烟的目的。

法律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冰冷的法律条文并不能完全解决当下的问题,所以在考虑法律条文的执行过程中,也要结合当前中国的实际发展,要让法律,充满人性的温暖。

实话说,我虽然是一个男的,特别不喜欢那些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特别是餐厅抽烟,烟雾缭绕,影响别人,也不顾及别人感受,特别是那些老烟鬼,不仅经常在公共场合抽烟,还一身的烟味,把自己的烟味在不经意之间传递别人,是非常不道德的。

举例:最近一个女同事跟我抱怨,跟她一个办公室的男同事,因为常年抽烟,身上烟味非常大,即便他不在办公室抽烟(去厕所),但因为身上味道太重,导致一进狭小办公室,就闻到一股难闻的异味,让她痛苦不堪,但又不好发作,最近,只好给男同事买一瓶香水,希望能够减少这种味道,我在想,如果你真的跟女同事一个办公室,平常能否把烟戒掉?不然,自己身上严重的异味,传给别人,让别人吸你的二手烟或者异味,特别是女孩,挺让人头疼。

经常去餐厅,也会遇到那些随意在餐厅吸烟,甚至同桌的有女性,也在跟前吸烟,让她们“强制”吸二手烟,很不合适,如此,也是缺乏公德表现。

回到郑州这个火车站这个事情,火车站要不要设置吸烟室?律师有没有权利起诉?很多人觉得他没有权利,因为他只是站在自己不吸烟的角度,火车站是为了吸烟人的方便,而设置吸烟室,是人性化的管理,然而,我个人并不赞同,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吸烟的确实多,你不设置吸烟室,他们也会去厕所吸烟,也会导致厕所乌烟瘴气,然而,在火车站设置吸烟室,这也就明确了火车站可以吸烟,赞同吸烟,如果要按照大家觉得人性化的做法,今后是不是高铁上、飞机上、飞机场也得设置吸烟室,满足吸烟人的要求?也就是人性化了?

火车站本身就是密集场所,就不应该吸烟,包括高铁上个飞机场、飞机上,何况,在里面设置一个吸烟室,门敞开,大门对着人行道,确实会对他人带来身体不适的影响。

目前这个事情的争议很大,说白了,都是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吸烟的,觉得火车站觉得人性化,不吸烟的,觉得被吸收二手烟了,反对,导致出现巨大的争议。

放开争议,一切还是要按照法律来,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外公共人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如果按照这个规定,郑州火车站确实做错了,当然了,究竟对与错,还是法院来说,既然律师起诉了,还是看法院如何判决吧。而且,律师起诉火车站,也是他的权利,不存在滥用权力行为。

2023-07-20

首先声明我戒烟三年了,我同意设立吸烟室。我觉得律师一定不抽烟,所以他不知道烟瘾的难受,这个问题有点自私,你自己为了不想闻到烟味就去要求别人不抽烟,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身上这样不好,你告车站,真不如去告烟厂,为什么没有人告烟厂呢?

2023-07-20

这个讼棍想出名想疯了,设立吸烟区侵害谁的权利了?烟民是优质纳税人,理应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车站、机场、码头、商场、火车、高铁、飞机、轮船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设立吸烟区方便烟民抽烟,汽车等空间小的地方不宜设置。当然,为避免侵害非烟民的权利,吸烟必须到吸烟区。倡导戒烟是一回事,保障优质纳税人的权利又是一回事,二者并不矛盾,作为成年人,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为保证身体健康,必须禁止未成年人抽烟。

2023-07-20

弱弱的问一句是那个律师?让大家看看。那个自认为很牛逼的傻逼律师出来说话。蹭热度不是你这么蹭的,公共场合不能抽烟,别人在不影响大众的角落里设置一个吸烟室,有问题吗?

2023-07-20

夏晓东律师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认为郑州东站未提供相应的、保障旅客人身健康安全的服务,设置吸烟室违反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起诉要求郑州东站取消四个吸烟室。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过,郑州东站回应称《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中规定: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的等候室和影剧院、体育馆、大型商场应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既然起诉我们了,我们就会去应诉,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这样的态度是十分正确的,也说明郑州。有纠纷,有争议,最后由法院来裁判,这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途径。但是,很多个人或单位却缺乏基本的法治思维,对于法院生效的裁判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

公共场所吸烟确实令其他不吸烟人士难受。不过从目前来看,这两个规定确实是存在冲突。不过,这个诉讼的裁判结果是极其重要的。毕竟目前大多数火车站都设置吸烟室,一旦法院判决确认火车站设置吸烟室违反规定并要求拆除,那将有可能波及到其他火车站,同时也影响到烟民。这个案件将于本月14日,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其实最好能够通过网络直播庭审,毕竟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应当有不少人关注这个案件。

创建于2019.11.9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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