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兄弟姐妹之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赡养义务,为什么相互之间却有继承权呢?这是怎么回事?

兄弟姐妹之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赡养义务,为什么相互之间却有继承权呢?这是怎么回事?
2023-06-26

兄弟姐妹之间在法律上并不是没有明确的赡养义务规定,法律恰恰是有这方面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这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规定。当然,毕竟父母才是子女的抚养义务人,所以兄弟姐妹的抚养义务是具有前提规定。第一是兄姐具有负担能力,第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作为兄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继承权这是来自于继承法规定。《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们之间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是无法继承相应的遗产。这样的规定也是合理的,毕竟兄弟姐们本来就是抚养义务的第一责任人,自然也不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3-06-26

您好!首先兄弟姐妹间并没有明确的赡养、扶养义务,除非特殊情况。

其次,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也近在仅在3种特殊情况下(遗嘱指定、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发生转继承的情况)。

法律和观念上,兄弟姐妹的地位基本平等,所以并没有强制性的扶养、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利,仅发生在小部分情况下。

下面将就这三部分进行分别叙述:

第一,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间有赡养和扶养义务。

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法律只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对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相关法条如下:

《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规定:“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总结一下,

1、在满足下列情况,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有扶养义务:

(1)哥哥姐姐有扶养能力(不管是经济上还是精力上)时,才承担扶养弟弟妹妹的义务;

(2)弟弟妹妹还未成年,但其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不具有抚养能力,才可享受哥哥姐姐的抚养权利。

2、同样相对应的,在满足以下条件,哥哥姐姐可以要求弟弟妹妹承担赡养义务。

(1)弟弟妹妹是由哥哥姐姐抚养长大的。也就是说,在父母死亡或失去抚养能力后,哥哥姐姐曾经、或一直抚养弟弟妹妹直至成年。

(2)弟弟妹妹已成年,且具备赡养哥哥姐姐的能力(不管是经济上还是精力上)。

(3)哥哥姐姐因为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需要其他人赡养的。

第二,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

1、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在世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在世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平分继承财产。

2、遗嘱指定

兄弟姐妹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必须满足以下两点:

1)被继承人(死者)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财产给兄弟姐妹。

2)因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若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中有人在世,这种情况称为遗赠。遗嘱指定获得财产的兄弟姐妹必须在得知这个消息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只有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遗嘱指定获得财产的兄弟姐妹才能获得财产的继承权。

3、转继承

转继承通常发生条件有:

1)没有遗嘱;

2)“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

3)没有及时办理继承,或其他人不愿意放弃继承财产。

案例:父亲先去世,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所以父亲的财产由其父母(仍然在世)、子女和配偶继承。随后父亲的父母去世,他们继承父亲财产的份额又由父亲的兄弟姐妹继承了。这样就发生了父亲的财产,最后被其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这种就叫转继承。

具体说明可以看下图:

第三,对于兄弟姐妹的法律和观念定位

不管是继承权还是抚养义务,在法律或日常观念中,兄弟姐妹是都是平等的,所以基本不存在相互继承、相互扶养、赡养的义务。除非以上说的特殊情况。而发生这些特殊情况,也基本基于两种原因:

1、有人过世未及时办理继承;

2、兄弟姐妹作为一家人,确实一方需要帮助、另外一方也有能力帮助的时候,法律上才会赋予兄弟姐妹的权利或义务。更多也是“情”的体现。所以不管是不是法律规定、处于情理的角度,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继承也是值得提倡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2023-06-26

我在农村见过这样一件事,有兄弟三人,在父母的操持下盖了房子,取了媳妇,各自都有了小家庭。可是老二因公意外伤亡,老三把老二的妻子赶走了,自己占取了老二的房产,村中却无人干涉,好像理所应该。这问题在农村人们认为兄弟之间有血缘关系,原本就是一家人,所以房产应该归属于兄弟之间,这就明确的产生了兄弟姐妹之间継承权,这是农村民间的规定。

2023-06-26

继承权,是兄弟姐妹继承已故的父母才产,因为兄弟姐妹都是父母生养,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谁继承难的才产

2023-06-26

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是有在法律上的责任.权力.义务.扶养的法定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只是公秩良俗中的道德品质关系。

通俗地说,前者是法定的必需,后者是道义的自愿。

相互间的继承关系的出现,不是双方关系。而是双方做为平等继承人共同拥有的,与被继承人的多边法律关系。

继承权的产生,是兄弟姐妹各自在,依法完成和尽到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获得的合法受益。

在继承权发生后,如其中某一方,在履行法定范围过程中,存有不当言论和行为,依法将根椐情节及后果减少或取消其继承权力。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基于《婚姻法》、《民法通则》、《继承法》等法律所赋承的监护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扶养关系,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的人。这个法定义务人既承担着法定义务,也传承着民族的传统美德与自然习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被继承人和继承人都是法人,通常是亲属关系,但是在法律规定的性质方面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产权拥有性质不同。被继承人指的是拥有产权所有权的人;而继承人则对要继承的产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在继承之后才有产权。

2、继承关系不同。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被继承人因某些原因(如死亡等)无法继承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权利不同。被继承人没有继承顺序,但有指定继承人的权利;而继承人则没有指定继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6-26

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才有继承权。法律这样规定也是考虑到再这个世界上人与人的亲疏关系,最亲的就是生养你的父母,你生养的子女,和你共度一生的配偶,然后是你的兄弟姐妹。

2023-06-26

赡养义务是一样的,明智家庭里的兄弟不闹,对老人来说,谁愿意赡养他们,他们就依靠谁(指儿子,女儿没有继承权,只是利用)。

2023-06-26

这个具体的为什么,只有请法学专家去解释了!但以我个人看法,兄弟姊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是因为兄弟姊妹一奶同胞,一起长大,同一血脉。但因为后来都要结婚,各自建立自己的家庭,不要兄弟姊妹互相照顾。所以,兄弟姊妹没有互相赡养的义务。但是,如果兄弟姐妹有人去世,涉及到人生的生离死别,都会念及自小的情趣玩耍,因此,法律规定兄弟姊妹相互之间有继承权,就是因为如此。但兄弟姊妹的继承权是排在第二继承人,不是第一继承人。非常合乎中国人的传统理念。

第二继承人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408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