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我一个朋友走人行道被车撞了,机动车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如何维权?

我一个朋友走人行道被车撞了,机动车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如何维权?
2023-06-18

所谓的“三不一没有”,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司机不探望、不垫付、不认责和没有钱。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原因在于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肇事车主只想着让保险公司赔钱,而某些伤者在索要车主的垫付款后,事后竟然会矢口否认,这也让很多车主有所忌惮,不敢再轻易垫付。

如题所述,甲正常行走,在某人行道过马路的过程中,被乙驾驶的飞驰而来的机动车给撞上了。甲因此深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为,乙负全责而甲没责任。但是,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乙一直没有来探望过,也没有垫付过医疗费用,也没有承认自己全责。更为甚者,当甲联系乙要求他给钱治伤时,乙竟然一口回绝道自己没钱,把甲直接给气得七窍生烟。

显然,甲是典型的肇事以后“三不一没有”,那么,乙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乙作为肇事车主且负全责,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有保险公司给他的赔偿责任买单,但他对甲的人身伤害的道德责任,是没有别人为他买单的。所以,我认为身而为人慰问一下甲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既然乙买了保险,那乙可以要求甲协助自己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只要不是太过分,保险公司都会垫付的。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尤其是对于肇事车辆买了保险的情况下,甲是不必过于担心的。毕竟,最后甲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自己的合理损失都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所以,对于甲来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应得的赔偿迟早会到来的。

2023-06-18

出了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主不探望,不垫付,不调解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或许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做太不人道,其实错了,那仅仅是他没有经历过,完全不了解这其中的“利与害”。

以前没亲眼见过,总觉得肇事车主这样做很没有人情味,自从和同事从伤者病房出来后,突然发觉“三不一没有”绝对字字金句,因为当你遇到那些蛮不讲理,贪婪无度的伤者,你才能真正体会到。

有一次同事开车正常行驶经过绿灯路口,突然一辆电动车撞在他车左侧,他赶紧停车打开双闪下车查看,看到电动车主摔到地上一动不动,他说当时被吓傻了,完全不知所措,好在一会车主缓缓坐起来。

他赶紧询问严不严重,但看着电动车主很难受,没说话,同事赶紧拨打了120,接着拨打了122,接着就是救护车拉走了伤者,这时候交警骑着摩托也来了,详细了解了经过,后面保险公司现场也看了。

交警收了行驶证,扣了车,对同事说,可以回去了,15日内,会有通知,并简单说了下接下来事宜,等医院伤情鉴定,然后双方找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还顺便提了句可以到医院看看伤者.....

这本身也是人之常情,当天晚上,同事叫了我一起去的医院,我们买了水果和一些营养品, 刚到病床,同事才说出自己就是那个司机,有两个家属直接开骂,有多难听就骂多难听,事实上,当时是电动车主骑车闯红灯,根本不管不顾我们说的实际情况。

紧接着就是哭穷,医院让交住院押金5000,他们没钱交,让同事垫付,虽然被骂得气不打一处来,还是忍了,想着反正后面保险公司也会赔付,就先垫付了5000,同事把发票收着,

临走时候,一个家属居然拉着同事不让走,说要找护工,他们也没钱,让同事再拿5000,同事肯定不愿意,也不能拿,就这样在那里僵持争吵了半个小时之久,最后我说,报警处理吧,这时候伤者才慢慢吞吞说了一句,让他们家属不要吵了,我们才出了医院,

当时我们问了主治医生伤者情况,说就是轻微脑震荡,手臂、膝盖轻微擦伤,问题都不大,但需要再观察2天,听了后同事也放心了。

这中间同事就不敢再去医院了,默默等他们出院,然后约了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同事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内存卡也一并带了去,交警队对整个事情经过做了详细讲述,然后大家也看了行车记录仪。

最后做出划分,电动车主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同事负次要责任,当时电动车那边家属又较劲,要求划同等责任......交警队不予理睬直接打出了责任认定书,让双方签字,确认。

之后就是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事宜,赔付了医院的各项费用,伤者在医院前后用了5000多一点点,调解时候要求同事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堆,大概近2万块,这事怎么处理?肯定不能同意啊。

第一轮双方调解失败,之后就是一直拖着,同事自己垫付了钱,这事也需要有个处理结果,才能拿到这个钱,折腾很久,最后只退了1000给同事......

这算是遇到了一个极端,完全不讲道理的人,但往往这类人只要遇到一次,就让车主怕了,从法理上来说,垫付、探望、调解这些都不是肇事一方的法律义务,完全可以不用管,只是站在人道层面,还是有必要的,毕竟谁也不想躺医院受罪,还要自己出钱。

对于伤者来说

对于交通事故,针对无责、讲理、理性的伤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经济上,留存好各项费用票据,住院证明、伤情鉴定等资料,

2、根据情况,针对残疾鉴定、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可提出合理要求,提供个人的收入、支出等材料,具体标准可咨询相应的律所专业人员。

3、双方先进行协商调解,只要合情理,肇事者一般都都会负责赔付,如果遇到肇事者拒绝赔偿,协商无果,那就可以走诉讼程序,可以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保险公司,最后根据法院裁决,自然保险公司会赔付。

这种途径是对双方均有一定保障的方式,大家遇到交通事故,在双方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果,直接走诉讼或许更省心。

对于肇事者来说

1、发生事故后,只要车子买了三者险100万以上,即便有人员受伤,也不必过于慌张,保持冷静,车辆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人员伤情,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拨打120,然后赶紧车后方恰当距离摆放三脚架,接着拨打122交警电话,再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总之人员安全是最重要的。

2、关于探望和垫付

如果有人受伤需要住院的,无论是不是自己责任,还是有必要到医院探望一下,但是涉及到垫付费用,就需要谨慎了,对于医院来说,家用车都有交强险,基本也都买三者险,他们其实不担心伤者住院费用的,但按照流程住院押金、各项费用还是都需要先出,

如果是你自己主责,手里宽裕,如果伤者一方提出让你垫付一部分,那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垫付比较好,至于其他不合理的要求直接拒绝,或者让伤者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不是你的主责,或者责任划分未出来之前,自己又不富裕,那最好不要垫付或者不要超过1万,这也是交强险报的最高费用,即使到时候伤者不给,也有交强险来报。

关于垫付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很头疼的事,一旦垫付最后绝大部分都会出现各种不必要的争议,所以还是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关于调解

调解主要就是针对伤者一方各种补贴赔偿纠纷时最多的,如果己方是主责,对方次要责任,比如在误工费、营养费这些方面,在保额范围内的金额是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的,车主无需承担,超出保额范围需要由车主承担,

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责任划分来定,双方均有过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机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也是由保险公司来。

写在最后

常在河边走,偶尔湿鞋很正常,不必惊慌,只要你不是有违法行为,那一切都还有保险公司在后面的,而以往就是很多车主遇到难缠的伤者,原本出于好心前去探望,不仅不领情,还差点大打出手,最后吃了大亏,慢慢大家就形成了“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伤者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工作等都会受到影响,到医院还需要自己掏钱,这样的情况下,肇事者倒成了完全没事的人一样,一不探望,二不垫付,想想就气愤,其实也都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下,就要多学点相关处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免双重吃亏。

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好调解的,无论对伤者还是肇事者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走诉讼流程,让法院来判。

机动车主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典型做法。

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不意味着车主不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伤者的正确处理方式为:

1、保存好治疗费收据和各种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发票。

2、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时,证明误工费金额的相关文件。

3、与交警队联系,要求交警队做出调解。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获取对方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信息,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诉讼提供依据。

4、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方存在转账财产倾向时,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不需要诉前保全,法院也不会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5、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需要主张的各项费用。

6、法院开庭,一般法院裁定车主赔偿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诉讼之路,一般是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最合理的办法,也是最科学的方式。诉讼既能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又是保证车主权益的最佳办法。

从这次事故情况看,车主所作所为也正等待你的起诉。按照一般情况因为有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主体),车主不会拖延赔偿。

2023-06-18

前几年我爸送我女儿去上学,开电瓶车的。对方汽车实线超车,全责。我女儿就是吓着了,我爸腿骨折,花了10来万。对方在交警队放下5万说没钱了,然后我咨询了当律师的朋友,他说没办法的,只能自己先出钱,然后出院再起诉!保留所有票据。后来出院就起诉了,伤残鉴定,住院补贴,什么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律师会帮你搞定。一般没开庭,法官直接叫来对方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拿出所有票据和律师算好东西,直接赔付。所以你劝你朋友不用急,安心看病,自己先垫钱,保留所有票据,出院直接伤残鉴定然后起诉,律师会帮你搞定。还有不明白你可以私信我。真没必要去闹去打,相信对方也不是故意!你说呢?

2023-06-18

我赞成三不一没有,我有切身体会。一个小碰擦,皮都没破,医生都说没事。定责签字之前一切好说,交警定我全责,字一签立马变脸狮子大开口,说连上厕所钱都要付,硬赖在医院大半年。后来三番五次找我去结案,没理他,又拖了好一阵,对方扛不住了,又来找我,我说一切交给保险,交给法律。最后我也就损失了先前垫付的一千块钱,全当买个经验。出事不怕,按规矩来,现在条件好了,大部分家庭都有车,保险都是全的,所以,对广大车友来说,三不一没有是对的。

所谓“三不一不”,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不去看望、不提前交钱、不承认责任、没有钱。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很普遍。原因是所有的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肇事车主只想让保险公司赔钱。然而,一些受伤的人会在要求业主预付款后予以否认。这也让很多车主不敢轻易预付款。

正如标题中提到的,a正常行走。在有人横穿马路的过程中,他被一辆由B.a驾驶的超速汽车撞上,他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判定,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责任。但是,在住院期间,乙方从未探视、垫付医疗费用,且未承担全部责任。更何况,当甲联系乙,要他给他钱治好伤口时,乙拒绝了,说他没有钱,所以他很生气。

显然,甲是“三不一”之后的典型事故,那么,乙该如何处理呢?首先,作为事故的所有人,乙方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公司不赔偿他个人的精神伤害,但公司不赔偿他个人的责任。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安慰一个人。其次,既然B已经买了保险,那么B可以要求a帮自己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只要不太过分,保险公司会提前赔付。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对于肇事车辆购买保险,a也不太担心。毕竟,最终甲方可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合理损失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对于a来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应得的补偿迟早会到来。

2023-06-18

遇事不要慌儿!朋友是律师,妹妹出事了,对方一副牛X哄哄的样子,别说探望、垫钱,连个歉意都没有,看他是怎么维权的!

2019年夏天,朋友妹妹外出吃午饭,在单位旁边路口出事了…监控录像显示,路口绿灯刚放行,朋友妹妹打着太阳伞,在斑马线正常走着,没走几米,一辆右转弯的小奥迪行驶过来,直接给朋友妹妹给撞飞了。

让人气愤的是,事故发生后,司机戴个墨镜,不紧不慢地下车了,先是围着小奥迪前车头看了一遍,又用自己手摸了摸车灯,然后拿出手机对着车头拍了几张照片,整个过程持续了有5分钟,丝毫没有考虑到一旁受伤在地的朋友妹妹…

随后司机终于想起朋友妹妹了,快步走过去,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右手手指也开始指指点点…据朋友妹妹回忆,当时司机并没有询问她的伤情,上来就是指责她不看路,提出去医院?看伤时,又被指责是装的,想讹钱…后来朋友知道了,立即报了警,交警到现场将奥迪车扣了,朋友妹妹也被送到医院救治了。

经检查,朋友妹妹小腿、膝盖多处骨折,需要立即住院手术,并预交手术交费8万,朋友通过交警联系上司机,司机一听说要交钱,态度蛮横,不露肯面,后来打电话也不接了…

这怎么办?钱自己垫付?在我的建议下,我们联系了交警部门,使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完成了先期的手术。

交警部门下发车检报告后,朋友立即到法院保全了对方小奥迪,保额40万!接到保全通知后,司机好像突然明白事儿,打来了电话,说想协商解决,被朋友一口回绝了!后来交警想组织调解,我们也没有同意,没几天交警部门下发事故认定书,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近两个月后,朋友妹妹出院,朋友也持事故认定书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刚开始法院法官,也想组织保险公司、对方司机进行调解,由于我方态度强硬,就是不同意,所以一直没有调解成功。到了2019年底2020年初,恰巧赶上了疫情,防疫形势很是严峻,案子判决一推再推,司机真是急眼了,想尽快提车用车,但又没有资金交保证金,不断得给我们打电话,朋友直接给他拉黑了。

等判决下来,已经是2020年底了,朋友妹妹拿到了该有的赔偿,一分钱也没少,诉讼费、保全费、停车费等通通由对方承担,小奥迪车还白白在停车场放了一年,期间的时间精力更是费得去了。

事后,用朋友的话说,自食其果,该有的教训!

2023-06-18

行人在人行道上被机动车撞倒受伤,交警认定机动车是全责,但是机动车司机却玩起“三不一没有”,既不道歉,也不探望,更不垫付医药费,还以自己没有钱为由不赔偿。那受伤的行人应当如何维权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从法律的角度看,肇事司机是否有义务向伤者道歉、探望伤者和垫付医药费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侵犯自然人人格权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但侵害人身权的情况下,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为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并不包括赔礼道歉这种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上,侵权人也没有义务到医院去探望伤者和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无论是赔礼道歉,还是探望伤者和垫付医药费,均不是肇事者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

因为,从道德的角度讲,肇事者开车将行人撞倒受伤且负全部责任,应当对伤者表示最基本的歉意和慰问,对伤者进行积极救助。但如果肇事者不这样做,也无法从法律上去强制其如此作为。要知道,道德上的要求和义务,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那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应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肇事者开车将伤者撞倒且负全部责任,构成对伤者健康权的侵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伤者有权要求肇事者及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对伤者因此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肇事者玩“三不一没有”的情况下,伤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承保肇事者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者和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均拒绝赔偿,那么伤者及其家属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在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仍然没有支付赔偿款,那么伤者及其家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我是@爱好法律的小胖虎,关注我,和我一起学习更多的生活法律知识!

2023-06-18

我也支持三不一没有。

遇到过一样的,住院顺带把他之前骨折的钢板取出来的手术费用也要我掏。

保险公司理赔员比你有经验,所以三不一没有是对的。

伤者自己也不要说肇事司机不来看望,不给钱。自己先掏钱看,借钱看也要先保命保肢体健全吧,总比丢了性命少了胳膊腿好吧,缴费单据留好,打官司该得到的不会少,至于其他的能不能得到,看你自己了。

还是那句话:自己的命自己关心。

2023-06-18

这根本就不用维权。首先即使对方全责也没有义务探望和道歉,只要对方有全险更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因为全责方想垫付医疗费用也需要保险公司授权,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授权全责方垫付,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

事故责任清楚,伤员入院治疗开始保险公司就会派人伤专员跟进的,会告知家属医保范围内治疗报销,自行垫付费用。当费用超过一万,就可以开始向保险公司报销了!伤者也不用想着一直在医院住着,什么样的伤都是有标准的,自己一定要跟保险公司的人搞好关系,对后续赔偿有好处,真要到了打官司的地步往往对伤者没有好处。

伤者家属没有必要联系全责司机,只有到最后结案的时候由保险公司联系对方签字给保险公司授权对伤者进行赔付。赔付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贴等。如有伤残需要伤残鉴定书,需要二次手术的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费用!你不难为全责司机,到协商处理的时候司机会跟保险公司赔付人员说好话的,对伤者赔付有利。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3959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