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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2023-06-12

为了家,为了生活过的再好点,我不怕加班,再苦再累也愿意干,那怕比平时多给十元,二十元也行呀,就怕不给钱,


2023-06-12

这是合理的。我们要有大局观,没有工作怎么能够取得报酬呢?因为现在大环境的影响不得不休假,10日后才能复工,那么复工后我们就加班加点的把损失的工作时间补回来。我们在休假,还有很多人在工作岗位上辛苦工作着,比如警察、医生、他们战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还有教师,他们虽然没有在教室上课,但是通过网络授课,在线授课,在为国家和社会做着贡献。

10日复工之后,我们努力工作吧。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2023-06-12

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国务院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这是法定假期,作为员工还是享受相应的劳动待遇,即薪资待遇不能减少。

针对疫情的严重性,很多省份要求企业的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对于企业停工停产的这个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人社部也专门出台相应的规定。根据人社部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从实际来看,多数企业是按月发放工资。从人社部的规定来看,那企业至少在一个月内是需要案劳动合同的白哦准支付工资。一个月后若有影响,这个扣押按照最低工资的待遇进行发放工资。

另外便是补班的问题。因为此次延迟复工不属于能够归责用人单位即劳动者的情形,要求劳动者的周末补班,这个还是必须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否则应当属于加班,并按要求支付加班费。

2023-06-12

这次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和延后复工,让很多人都一头雾水。

于是各种言论的都有,有说要全额给工资的,有说可以补班的,有说可以用年休假代替的。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定要区分两次通知。

第一次通知是延长春节假期,怎么算?

第一次通知我们知道,春节假期延长了3天,也就是1月31、2月1、2月2日,到2月3日才上班。这是对春节假期的延长,对于这三天假期,优先安排年休假或调休,如果上班的要安排补休,如果上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则按照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

第二次各地通知延长复工,怎么算?

第二次各地通知要求,除了必须要开工的企业外,各单位不得早于2月9日24:00开工。也就是说2月3日-2月9日属于因疫情造成无法开工,这是非员工原因造成的,当然也非公司原因造成,所以对于这种公司的算法,各地也给出了说法,按照非员工原因造成的停工来执行,也就是说这期间(停工一个月内),公司要支付全额工资。

综上所述,哪些时间可以周末补班,哪些不可以,基本上就一清二楚了。但实际上,很多公司还是会用补班的方式将这个假期冲抵掉,毕竟我们不能活在幻想里,我们还得要面对现实!

感谢邀请。

是否合理取,决于违反劳动法与否。

今年因为疫情的问题确实带来了突发事件,国家要求各地方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迟开工。随机也有相应的机构对此做出一些解释和规定,这些都是可以成为潜在的法律依据来参考的。

①或许涉嫌违法

从最近出台的一系列的规定来讲,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说国家规定延迟到什么时候上班,这本身就是一种假期制度,也就是有薪假期。这个时候就不可以让员工再去补。

②寻找相关规定

在国家出台了相应规定之后,一些部门如人力资源保障部就有一些对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应,企业也应该遵守。

③看清公司要求

如果公司的要求没有违背上述一些内容,那么基本上可以理解是合理的,毕竟企业都希望大家多上班。但是如果明显了劳动法的规定或上述新出台的相应规定的话,就不应该去补。

你好,合理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部分的性质属于休息日,而非法定假日,这相当于调休。

2023-06-12

复工: 是指企业因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生产,造成的停工,现在排除客观原因后进行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状态

这次全国各地“一级响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倾国倾城防疫控制病毒,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予以企业视情况自行决定工作时间,是负责任的行为。任何企业及个人均应通力配合执行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企业采用“延长上班时间(视为企业损失)”而要从员工身上找补回来的作法缺乏法律依据!

2023-06-12

不发工资的话,我觉得不合理。1月24号到30号这七天本身是国家规定假期,由于这次冠状病毒,国家害怕传染更多人,禁止外出,聚会,各行各业都不开班,不得已情况下,于是把假期延长至2月2号,农历初十正式上班。这是国家规定额外增加的假期,所以我觉得公司开班后,不能让我们员工无偿周末补班。如果公司考虑的是,因为延长假日而造成的损失,如何弥补?这个可以和我们员工协商一下工资的事,假如公司提出,自愿节假日补班,可以得加班费。我觉得这样的话,员工们会更容易接受。毕竟大家出来工作都是为了挣钱嘛!谁和钱过不去吖。这是我个人真实想法!



2023-06-12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还是听听专业人士的建议吧。

2023-06-12

不合理,特殊事件特殊对待,这么多年我也没要求从家到公司的这段时间给我算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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