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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2023-06-02

您好!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额么?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存款应该归谁?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两点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2023-06-02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有一半是另一方的,剩下的一半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名下存款如果不知道密码是多少,这笔钱银行是不会给你的,夫妻活着的另一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再到银行领取。

如果存款不足四万元,死者配偶拿着死者死亡证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领取公证后就可以到银行领钱了,不需要其他人到场。如果存款大于四万元,公证机关就不会给办理领取了,应该办理继承公证了。除了需要带上述材料外,还得有亲属关系证明。有继承权的子女和死者的配偶以及相关的人都得到场,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社区是不会给开的,需要到单位去调死者的档案,或者是死者配偶单位的档案,能从中看出家庭关系证明来,农村户口的需要村委会证明。继承人有外地来不了的,可以在当地公证机关声明放弃。

如果不知道存款有多少,也没关系,可以由公证机关开出查询函先到银行查询。亲属关系实在没有办法证明也没关系,可以找两个没有继承权的长辈来公证机关证明。

如果有100万存款,夫妻在世一方可能1分钱也分不到,也可能100万全部归他(她),还有可能只能分得几十万、几万元或者几千元,这是为啥呢?

夫妻一方去世,在世一方能获得多少存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婚前还是婚后存款”、“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有无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有无债务”等都是影响因素。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可能大家会简单地认为:夫妻一起生活、打拼多年,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留下的存款当然归在世一方全额所有。

其实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一方去世,并不意味着存款就完全归另一方所有了,这里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了:

1,假设存款是去世一方的婚前存款;

婚前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范畴,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与另一方无关。

如果男方去世后留下100万的婚前存款,妻子可能一分钱都得不到,这并非危言耸听:

举个例子讲,假设男方去世前留下了遗嘱,把这100万指定留给某人或某单位继承,而遗嘱继承又优先于法定继承,即便是夫妻关系,妻子也是无权分配这100万的婚前存款的;

再比如,男方生前有100万的个人债务尚未偿还,那么按照“先偿还债务后继承”的原则,这100万存款优先用于偿还生前债务,妻子还是无法分配这笔存款。

2,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丈夫的那一份,想给谁就给谁;

假设婚后有100万的存款,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世时,夫妻各拥有50万元;

丈夫去世后,妻子的这50万还是她的,别人无权分配;而丈夫的这50万,分配原则是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如果丈夫生前留下了遗嘱,将他的这50万全部留给儿子或者父母,那么妻子无权分配这50万;

即便丈夫没有留下遗嘱,启动“法定继承”,包括妻子在内,丈夫的父母、两人的孩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倘若父母都在世,还有两个孩子,那么一共有5个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特殊情况下,5人平均分配这50万存款,每人分得10万元。

3,能分多少还取决于是否有继承人放弃了继承;

还以上文为例,还是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父母、两个孩子、妻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5人都不放弃继承,那么每人分得10万;

如果父母、孩子都放弃继承,这50万全部归妻子所有;

如果父母和其中的一个孩子放弃继承,妻子和另一个孩子是继承人,那么每人分得25万。

也就是说,妻子能获得多少存款,还取决于是否有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

4,当债务大于存款等所有财产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继承了;

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比如丈夫生前欠下了300万的夫妻共同债务,留下了100万的存款和价值199万的房子。

按照规定,遗产应当先履行债务,剩余的部分再由继承人继承。而100万的存款和199万的房子不足以偿还300万的债务,那么包括妻子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就没有必要继承了,直接所有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就可以了,不足以偿还的部分,债务消亡。

5,法定继承下,在继承人“失联”或不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存款谁也取不走;

假设丈夫在去世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存了100万,当他去世后,妻子可以直接去银行取款吗?

当然不能,银行断然会拒绝,会让妻子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而且其他人放弃继承或者在公证书上写明存款分配比例,之后才能由妻子作为代表人去银行取款。

此时可能会存在一种极端的情况,比如某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世,但怎么也联系不上了,那么公证处就无法出具公证书,存款就取不走;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其中的一个孩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也不前往公证处配合分配存款,以各种理由拒绝“露面”,那么公证处还是无法出具公证书,存款还是取不走。

如果遇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就很麻烦了,存款会一直放在银行,直到继承人之间解决了分歧,出具了公证书才能正常取款。

去世一方想把存款全部留给在世一方,事先写下遗嘱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夫妻之间,肯定不愿意看到“外人”来分配自己存款的情况出现,去世的一方也想给对方多留一些存款,以作为日后生活的保障。

如果不想看到“外人”分配存款的情况,或者不至于留下争夺遗产的局面,去世前,最好留下遗嘱,指定夫妻另一方全额继承。这么做的原因和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只要有遗嘱,那么存款全部归妻子所有,孩子、父母是无权分配存款等财产的;

2,存款可以任意分配,比如100万的存款,丈夫可以指定妻子继承80万、儿子继承5万、女儿继承5万、父母继承10万,这样分配更合理,给予妻子更多的生活保障,同时还能支持父母养老;

3,不至于出现去世后,亲属争夺遗产的局面,更利于亲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4,不用再做复杂的公证了,只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可以直接带着去银行取钱。

写在最后:

综上,夫妻一方去世后,存款归谁是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应当归另一方所有的认识也是错误的,除非在没有债务的前提下,去世一方在婚前又留下了指定另一方继承的有效遗嘱;否则,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妻子都有继承存款等财产的法定资格,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是在世一方,而是其他任何一个人,那么妻子自然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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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我以前一直以为夫妻一方死亡了,不论是房产还是存款自然就归另一方所有了,可自从我身边朋友亲身经历了这种事情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这样的。事实是,如果夫妻有一方去世了,那么他们的存款其中一半归另一方所有,剩下的另一半存款,逝者的父母、孩子和配偶平均分配。

我朋友李萍今年刚刚34岁,她老公比她大两岁,去年得了癌症去世了。她和她老公刚结婚的时候,公婆给了他们十万块钱让他们买房子,十多年前的房价虽然没有现在这么高,不过想用十万块钱买套正儿八经的房子也是不可能的,李萍的爸妈又赞助了他们十万,他们二十万在市里买了套六十平、没有产权的房子。

婚后一年,李萍生了一个女儿,而她老公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开始自己创业。经过拼搏和努力,没用多久她老公的事业就越来越好,到他们女儿八岁的时候,他们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子,加上原来那套没有产权的房子,算是一共三套房子,手里还有一些存款,还有一辆几十万的车。

就在他们日子越发让人羡慕的时候,李萍的老公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为了手里能有充足的钱给她老公治病,他们把那套没有产权的房子卖了,当年花二十万买的,卖了六十万。李萍不会开车,所以把他们的车也卖了,车卖了四十万。他们手里原先还有几十万的存款,加起来一共差不多有150万,为了方便治病,这些钱都转到了李萍老公的卡里。

因为李萍还要工作,而且还要照顾他们女儿,所以平时基本上都是李萍的公婆在医院照顾她老公,周末的时候李萍再去医院替换她公婆两天,为了方便缴费,卡也交给了她公公。虽然医生用尽了办法,可李萍的老公还是没用一年就去世了,去世之前她老公给她说,卡里剩的钱拿出五十万给他父母,让他父母带着那些钱回老家,算是留给他们的养老钱,剩下的钱和两套房子留给李萍和孩子。当然,这些都是她老公口头交代的,并没有立下遗嘱。

她老公看病前前后后花了四十多万,卡里应该至少还有一百万。可是她公公却迟迟不提把卡还给她,公婆还住进了他们的另一套房子里,说两套房子都是他们儿子挣钱买的,理应有他们的一套。李萍问她公婆要钱,说只用给她五十万就可以,她公婆别说五十万了,就连一分钱都不给她,口口声声说那些钱李萍别想要,他们也不会动那些钱,等他们孙女长大了,会把这些钱交给他们孙女。

李萍又生气又无奈,她除去要负责家里的基础开销,还有女儿的辅导班费用,还有她和女儿两个人的商业保险,她一个月四五千块钱的工资,根本就不够支付这些费用的。她和她公婆商量,钱她可以一分钱都不要,但是希望他们能承担她女儿每年辅导班的费用。她公婆一开始同意了,可等到辅导班缴费的时候,他们一分钱也不往外掏。

老两口霸占着另一套房子,一直不提回老家的事。本来李萍计划他们回老家后,就把另一套房子出租出去,租金多少也能补贴一些家用,可她公婆一直住在那里不提走不说,就连物业费、水电费都还得需要她给交。

她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种情况财产该怎么分配,律师说不论是存款还是房产,因为都是婚后共同财产,李萍和她孩子还有她公婆,都有继承的权利,只是其中一半是李萍的,另一半房产和存款是李萍、她女儿、她公婆,三方平均分配。虽然她老公临死之前有交代说两套房子都留给李萍和孩子,可因为没有立下遗嘱,当时也没有人能作证,所以是不算数的。

这让李萍很为难,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房子是肯定不能卖的,她还想把房子留给孩子,可她公婆攥着存款又一分钱都不给她,她现在连孩子的辅导班都供不起。每次她想和她公婆好好商量商量的时候,她公婆的反应都很激烈,认为李萍没安好心,就是想把存款和房子都霸下,过两年改嫁后都便宜了别人。李萍发誓说她不会改嫁,她公婆也不相信她,毕竟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在我看来,朋友李萍的公婆未免有点过分了,他们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可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是他们儿子留下的唯一血脉,难道就不为孩子考虑一下吗?至少可以先拿出十万或是二十万的给李萍,让她供孩子读书、上辅导班。如果实在是不愿意把钱给李萍,那么他们可以亲自去给孩子交辅导班的费用,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李萍说如果老两口一直这么过分的话,她就准备和他们打官司了。她也不希望走到这一步,毕竟他们是她老公的亲生父母,他们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内心肯定也是非常痛苦的。如果她和她公婆撕破脸,弄得鱼死网破,她老公泉下有知肯定也不会开心的。她真的是非常纠结。

2023-06-02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丶车子丶存款等等,一半首先归活着的夫妻一方,剩下的一半才按婚姻法规定的顺序继承。

但在民间实际操作中,父母一方去逝了,暂时都由另一方继承,比如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去逝一方由在世的一方和子或女平分,子或女占25%,住没问题,要分钱就要卖房子或由在世一方出钱,民间这种例子少,一般都是双老去逝后再做分配。

而银行存款就说不清了,在世一方说没有就没有,除非告到法院,由法律机关出面到银行查,否则是查不到的,这种一般是大款家庭,而死者没有遗属,老百姓没有啥遗产,这种几率不高。

2023-06-02

现在假设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死亡一方在生前没有立遗嘱对存款进行处分,那么,存款应该这样处理:先从存款中拿出一半,归死者的配偶,存款的另一半属于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遗产原则上由他们平均分配,他们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现在假设夫妻存款为100万元,死者父母健在,有一对儿女。这100万元,有50万元属于死者配偶,不是遗产,另外的50万元属于死者的遗产。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承人有五人:死者的配偶、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再假设不存在多分、少分、不分遗产的情况,遗产平均分配,那么,死者的配偶、儿子、女儿、父亲、母亲每人就应该分到10万元存款。

很多人都简单的以为,夫妻两人辛苦奋斗一辈子。挣钱的时候没人帮忙,一方去世后,存款自然应该全部归另一方所有。

这个想法真的是大错特错了。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的银行存款,属于共同财产。

一方去世,存款的一半归另一方。然后剩下的一半,第一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力。

我们打个比方:

夫妻生前在银行有100万的存款,其中老公去世后,其中的50万归老婆一个人独有。

另外的50万,按照法律规定,是第一继承人共同持有。

何为第一继承人?

就是去世老公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而且第一继承人之间,继承的权限都是一样的。

假设,去世老公,双亲都在,还有两个子女。那老婆分了50万以后,只能再分10万块钱。

就是100万的存款,只有60万属于老婆的。

为啥人去世后,银行不给取钱,就是怕惹上这个麻烦

很多人一直在抱怨一个事情,就是存款人去世,银行不给取钱。

家属不知道密码,必须要去公证处做公证。

即使知道密码,如果银行知道存款人去世,也不给取,还是要让家属做公证。

很多人就不明白了,为啥银行就这么死板?这不是故意为难人吗?

其实真的不是,银行也是没办法。

客户去世,他的第一继承人可能会非常多。如果没有公证书,银行就冒然的让家属把钱取走。万一以后,第一继承人之间闹财产纠纷,银行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最稳妥的方法,就是去做公证。等家属把财产分配好了,再来取钱。这样银行以后就不怕,后面因为出现纠纷而担任何的责任了。

立好遗嘱特别重要

上个星期的时候,一个阿姨带着儿子和儿媳妇来银行取钱。

这个阿姨就坐在大厅里断断续续的哭,她儿子媳妇就在柜台眉飞色舞的数钱。

我们就感觉很奇怪,赶紧给阿姨端了一杯热水,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个阿姨就说,家里老伴去世,有七万块钱的丧葬费。她身体不好,退休工资又低,这个钱应该给她看病的。

但是儿子媳妇要分钱,她也没办法。

这个怎么办?我们也没办法。

丧葬费其实不属于遗产,第一继承人可以均分的。

所以,立遗嘱这个事情就特别的重要。

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孝顺,不是所有的子女,都会善待老人。

如果感觉自己身体不太好,就赶紧把遗嘱立好。生前的个人财产如何分配,给谁多一点,给谁少一点,都要划分的清清楚楚。

如果不立遗嘱,遗产又比较多,家里子女又都不是大气的人。那估计后面葬礼没办完,就能打起来。

我在银行工作很多年了,不止一次见过家属因为分钱不均打架的。

老人家若是泉下有知,估计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夫妻相濡以沫,一定要为对方考虑

老两口相濡以沫一生,一方走了,另一方本来就很难熬。往后的余生,就要孤苦伶仃一个人。

如果家里孩子不孝顺,还想法设法的去争夺那一点遗产。可能活着的那个人,以泪洗面,就会成为常态。

不在的人或许可以走的很洒脱,但是活着的人必定会承受很大的痛苦。

一定要立遗嘱!一定要立遗嘱!一定要立遗嘱!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管准备把钱给谁,一定要生前立好遗嘱。

立了遗嘱,就能把钱给到需要的人。立了遗嘱,就可以防止家里孩子争遗产。

一定要立遗嘱!

2023-06-02

对于夫妻一方死亡,其存款应该归谁的问题,首先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存款是否系死者生前独立所有,然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若存款确系死者生前独立所有,还要看死者生前是否有应由其独立偿还的债务,如有,则应先归还债务,偿债后有余额才能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若存款经认定不属于死者生前独立所有,则按夫妻共同所有论处,即先由配偶一方先行取得属于其自己的一半,所余部分才能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期间,如果死者生前与其配偶存在有尚未偿还的共同债务,则应先归还债务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偿债后有余额先按共同财产处理,由配偶一方先拿走属于自己的一半,余额再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在对其存款或其他财产进行处理时,无论是道德和法律都会支持和兼顾到死者配偶今后的生活和赡养需求实际,而不是一方死亡后就必须要对其存款和其他财产及时进行分割处理,否则,将会是一件很不仁道的事情。

最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死者生前确有尚未偿还的债务,无论是其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都应该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先行偿债,然后才能对其存款或其他财产做进一步的分配和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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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我们婚姻法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一方死亡,其在银行里面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配偶享有一半的款项。剩余的一半款项则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的话则要看是否有遗嘱。配偶没有留下遗嘱的话,那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一半来说,遗产继承原则上由继承人均等继承。所以只要确定有多少个继承人,原则上由继承人平分即可。

在农村,夫妻一方一旦去世,一般处在悲痛之中,沒人去过问他们存款一事。只要不去法院告,法院也是不过问的。所以一般一方去世了,剩下的存款,一般全由未亡人全权处理。

如今将这个问题提出来进行讨论,就不能按风俗习惯去处理了,应当依法而论了。给出的条件是,夫妻有共同财产一一存款,当一方去世了,存款如何处理?

既然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说明存款数额,夫妻双方各占50%。现在是一方去世了,就是问其所占存款的这个50%,该如何处理了?未亡人的50%不在其中。按继承法来讲,去世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父母、配偶、儿女。假设其父母:2人,配偶:1人,儿女:2人,共5人,那么每个继承人可得到其遗产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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