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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老人将三百万房产送给一直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但其家属称「老人痴呆,生病时都是家属照顾」?

如何看待上海老人将三百万房产送给一直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但其家属称「老人痴呆,生病时都是家属照顾」?
2023-03-04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我觉得老人的这些亲戚们可是人品差到了极点。讲得难听点,这些人就是掉进钱堆里了。眼看现在的形势对他们极为不利,网上关于他们的批评之声一浪高过一浪,老人又已经立好遗嘱,如果再不站出来说点什么,要想再分到钱就越来越难了,于是他们不得不掏出手里的最后杀手锏,老人的病历单。但是我认为,他们如今再怎样折腾,都已是于事无补。

老人在需要亲戚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回来帮他。

老人这大半辈子身世坎坷,他的老伴儿在2013年去世之后,留下了他和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儿子。2017年,老人的儿子又因病在家里猝死。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的离世对于老人打击很大。年过八旬的他已经无力独自为儿子料理后事,手忙脚乱时,身边唯一的帮手就是水果摊摊主小游。小游忙前忙后,买骨灰盒,买墓地,安葬骨灰,一切都是他在张罗。在老人痛失爱子时,急需关怀和帮助之时,这些讨钱的亲戚在哪?

老人的儿子去世一年之后,老人在家遭遇中风,倒地不起。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老人送医治疗的,还是小游。老人住院时,去医院照顾老人的,还是小游。在老人生命垂危需要救助和照顾的时候,这些讨钱的亲戚又在哪里?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与老人有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并不矛盾。

腾讯视频曾做过一段关于老人的纪录片,其中就有多段关于老人的采访。老人在接受采访时逻辑清晰,思路明确,完全不存在分不清是非的情况。

也许老人在中风之后确实有阿尔兹海默症的初期症状,但这不代表老人就失去了行为能力和自理能力。反过来说,如果老人的病情真的严重到脑子完全退化的程度,他的亲戚们还放心将他一个人留在上海吗?

而且,老人的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在法律上是符合程序的。而如果老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他是不被允许办理公证的。

老人可能确实在中风之后患有老年痴呆症,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老人具备对于生活的基本自理能力和判断能力。

不管水果摊摊主的本意是什么,他到目前为止都做的很到位。

水果摊摊主小游和老人的关系一直很不错。小游在老人的儿子去世前其实就很关心老人的生活了。一切变化发生在老人中风之后。因为老人已经感觉到一个人住难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就邀请小游一家住到他家里。一方面,他有了照顾和陪伴的人,另一方面,小游一家也有了长期居住的地方,不需要再花钱租房了。换句话说,小游已经照顾老人三年了,这三年期间,老人吃得好睡得好,生活压力也小了,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不管小游心里怎么想的,能三年如一日坚持照顾老人,本身就能说明他是一个人品不错的人。而这样的安排对于老人来说也是最合理的安排。

综上,我认为老人的亲戚们如今的态度已经属于“狗急跳墙”了。对老人没有做到赡养义务,甚至连基本的嘘寒问暖都做不到,还想着分家产,这种亲戚不要也罢。而水果摊摊主小游,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他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予以奖励,他的行为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会做出来的行为。



2023-03-04

公证和遗嘱的法律效力没问题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证处做出了回复,称这份意定监护公证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没有问题,是工作人员经过反复确认后办理的,如果家属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老人的决定只要出于自己思考,没受诱导,自己享福了,给谁都是自己的权利

老人把房子给水果摊老板,一方面是确实喜欢小伙的小姑娘,能从他们身上体会到天伦之乐,是一种信任和“舔犊情深”。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有保障,毕竟自己年龄大了,有人照顾是好事。

那么自己没受罪,享福了,为啥不能给帮助自己的人,为啥不能给带给自己快乐的人?兄弟姐妹子侄哪个能做到这样,老人也不至于如此决定!

至于当时头脑是否清醒,医院有诊断证明,小区有居民证明,公证处有工作人员证明,不是单方面的在听水果摊老板的言语!

而且财产是自己的,自己有支配的权力,只不过事前没有和妹妹们交流而已。

家属目前争论的事情的焦点不在于房子给谁,而在于名声

老人的妹妹一再表示,老人的房子给谁她们不管,也不想要,而是不同意之前水果摊主在报道中说,家人不管老人,这让他们接受不了,不能为了抬高自己而贬低他人。

老人妹妹出示的聊天记录和照片,也确实证明了家属对老人的关心。但是毕竟各有各的生活,又天南海北的没有居住在一个城市,照顾不周情有可原,话也讲的通。

不过,理由是理由,事实是事实,究竟谁付出的多,陪伴的多,受众应该一目了然

亲情不能因为距离远而割裂,更不能因为钱财动人心而亲近。

老人为什么不把钱财给他们,也是需要他们反思的!扪心自问,陪伴够吗?

水果摊主是否心安理得

水果摊主照顾孤单老人绝对是正能量,是值得被广泛宣传和报道的。

付出就有回报,这是我们经常说的话,此事也证明了好人有好报。

不过我们也可以揣测,小伙在没有得到老人钱财的时候,他是真心实意的,觉得老人可怜,起了恻隐之心。

但是在老人前后给了他40万元,还把每个月6000元的工资卡交给他掌管,表示要把孩子的户口过到自己名下,要给他房产的时候,我想小伙是动心的。

作为常人来讲,能得到这么多钱财,更应该好好照顾老人,而且拿的也心安理得,毕竟自己有所付出。

那么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去办理公证也说的过去。而此时这个公证恰恰就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力的武器。

但是作为旁人来看,照顾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就能获得几百万的财产,小伙不仅赚大发了,而且很有心机。

你凭什么照顾他?为钱还是单纯心善?心善怎么不照顾其他老人?在家乡也是如此尊老爱老吗?按照这个思路问下去,小伙不一定能答的圆满。

可是,对老人和各位看客来讲,还是那句话,只要老人感到幸福,有所养、有所乐,没受到虐待,就是好结局!

现在事情闹的如此下场,对老人来说一定不是福,过多的打扰只会加剧病情。

对小伙来说,还能不能一如既往的照顾下去,如果家属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结局又如何。

据老人的妹妹说,老人赠送的房子原来是她居住的,自己也有份。那么他们能不能讨回“公道”,揭穿小伙“伪善”的面具,旁观者只能吃瓜!

最后要说的是,兄弟姐妹,一奶同袍,无论身处何地,境况如何,亲情不能丢失,不要等到人没了,才掉下“伤心”的眼泪。

更不能因为别人的付出而心生异念,把人往最坏处想,世间还有美好。

而我们平常人,所有善良美好之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能做的就做,无论有没有回报,出于真心,始于爱心,忠于本心,我想最终付出还是有回报的。

这个回报也许来自受你恩惠的对象,也许来自社会,也许得到回报的不是自己,而是会反哺于你的后代!

2023-03-04

根据媒体,该老人无亲属照顾,是摊主照料他,随后老人将价值300万元房产送给摊主。但老人家属称,老人生病时是由家属送医并照顾,医院诊断老人有老年痴呆,出院时,该摊主抢先接走老人,家属再登门就被骂了出来。


看了有关这个事件的报道,老人与摊主是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承担赡养义务,承担生养死葬,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应该说,这个是非常合理合法。现在老人家属对这个遗赠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认为老人患老年痴呆,遗赠抚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公证处也回应这个问题。公证处表示,公证员与当事人多次进行了交谈,在反复确认当事人的意思后办理了公证。从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的谈话情况和提交给公证处的病历等材料不能反映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出现问题。在公证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与老人居住地居委会进行了电话联系,询问了老人的情况

老人家属也表示“只要公道,不要东西”。

不要房产,只要公道。这种说法我自然是不太相信的。从我做过不少涉及继承纠纷案件来看,不管是兄弟姐们,还是其他亲属关系,或多或少还是为了争财产。上海的房产,即便面积再小,也是值钱。我相信,若是没有这套房产,若是一套不值钱的房产,那恐怕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争议。

从目前报道及公证部门等回应来看,我更倾向认可公证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也是为什么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公证方式来订立遗嘱。有了公证处及公证员的背书,对于遗嘱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争议相对较少,也容易被法院认可。根据报道,这些亲属并不是老人的直系亲属,而是外甥或外甥女。从法律规定来看,这些亲属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当然,这些人也没有直接继承遗产的当然权利(不过明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了外甥(女)的代位继承权利)。所以这些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确实也正常。但如果这些人一直在赡养照顾老人,那老人作出这些事情,他们能不知道吗?摊主和老人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怎么解释?我也相信摊主能够拿出各种证据来证明双方共同生活,并且尽到赡养义务的证据。特别这个遗赠抚养协议,当地的居委会也都有介入并知晓相应的情况。我们支持这位摊主,我们也希望好人有好报!

看到这个新闻,我落泪了,非亲非故的小游和老人却胜似亲人,老人很幸福,小游很善良。

价值300万的房子是老人心甘情愿俗子小游的,因为没有小游的照顾,老人早就走了,因为没有小游一家人的陪伴,老人不可能这么幸福,看老人的精神状态,很满意。其实,老人晚年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谁照顾好老人,谁就应该得到奖励。

对于小游来说,从来没有想到去图什么房子或者其他,照顾老人是因为内心的善良,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游照顾老人,是因为小游内心的善良和爱心,在我们身边,这样的凡人善举很多,他们虽然普通,事虽然很小,但他们无怨无悔,坚持了十年,感动,落泪,望着新闻里这个憨厚的小伙子,我支持小游,房子也应该给他,让好人有好报。

老人亲戚所说的不可信,公证处已经证实,老人在公证时意思表达很清楚,具有法律效力,电视采访时,老人意思表达很清楚,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话题其实很感人,老人需要的是陪伴,需要的是温暖,需要的是亲情,小游给了老人幸福,而老人的亲属没有做到,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小游不会图谋,老人也不会在乎,但小游照顾老人,老人赠送房子,这就是好人有好报的体現,这个房子就该给小游。

这个时候,老人的亲戚该大方一点,你们没有照顾老人,就应该尊重老人的想法,什么都没有老人的幸福重要。

我支持小游,善良的小伙,好人有好报。

2023-03-04

久在病床亲不问,一有财产围上来!我认为这大概就是这件事儿的根本。

捋捋事件的关键点:



把300万房产赠与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水果小贩,是老人糊涂了被操纵?还是水果小贩“趁火打劫”?我们需要捋清楚事件的基本情况。

据了解,老人共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分别在上海、海南等地居住。老人的老伴去世后,其儿子曾在银行上班,后来因为精神疾病突然去世。

被赠与300万房产的小游说,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后,被诊断出了阿尔茨海默症。

小游说自己赡养了王老伯10年,获得老人赠予的房子心安理得。

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说,3年前,老人带着摊主小游找到了李辰阳,一是做监护公证,二是要把300万房产送给这位摊主。李辰阳说,老人就是想趁自己意识尚清时,让摊主一家当自己的监护人。在法律上,这被称为“意定监护”,正式确立于《民法总则》,并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规定。

老人的亲属则说,老人被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等病症出院后,这几位家人曾想上门看望,但老人以为家里人来争家产,对家人大骂。从此以后,亲属们和老人断了联系。看了赠与房产的报道,他们对于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表示质疑。

四问老人亲属:你们的孝道自辩能站着脚吗?




久在病床亲不问,一有财产围上来!

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却被一个水果小贩占了抚养照顾“先机”,对于老人的近况还是从媒体报道得知,这些亲属们口口声声说对老人要尽责却被拒绝,从此就不再露面,这不是很可笑吗?如果不是这300万房产成了香喷喷的诱饵,估计这些亲属连老人去世都不会知道。

让我们看看这些亲属很难自圆其说的“说法”——

“我们是其乐融融的家庭,2017年老人摔倒住院,家里人建了微信群,排班前往医院照护,现在说我们不联系,让老人的几个妹妹都很心寒,备受煎熬。”老人妹妹王女士

——既然是其乐融融的大家庭,为什么不把老人也接进这个大家庭,让他也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反而任由它独居呢?

老人在家中摔倒住院,外甥女吴女士接到电话后,和家人一起将老人送进医院。当天,家里亲属们建了微信群,白天排班轮流去医院照顾老人,晚上则为老人请了护工。

——既然有如此细心的照顾,那么这个水果小贩是如何“趁虚而入”的呢?

2017年7月25日,老人出院。亲属赶到医院时,老人已经不在医院,由水果摊主接回了家。——既然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怎么老人出院,被水果小贩“劫走”,亲属都不知道呢?

老人出院后,这几位家人曾想上门看望,但老人那时候精神不好,以为家里人来争家产,对家人大骂。从此以后,亲属们和老人断了联系。

——好脆弱的亲情啊,老人骂了几句,从此就断了联系!那么为什么一听说300万房产要赠与外人,就开这么快呢?

11月24日老人亲属首次对外受访称他们看新闻才得知老人赠房一事对于老人意定监护的有效性他们表示质疑。

——我就想问问,就这样的表现,你们凭什么质疑,有什么资格质疑呢?

水果摊主是否涉嫌骗取房产



媒体在老人家看到,老人说话逻辑确实有些混乱。老人称自己的房子被赠予垃圾站,并称房子由垃圾站工作人员负责处置。

小游证实,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后,被诊断出了阿尔茨海默症。“前一段时间,老先生神志还是清楚的,这几个月特别是这几周,他确实有些糊涂。”

那么,在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并且确实也“糊涂”的情况下,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呢?

据了解,遗赠扶养协议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人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遗嘱订立人可在受益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取消财产赠予。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对老人的晚年生活的一种保障。

律师表示,如果受托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相关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证处表示是在反复确认后才办理公证,符合公正程序。对于老人亲属的异议,建议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2023-03-04

亲戚们是通过看新闻才知道老人的近况,然后说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并质疑老人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而且亲戚们还说:“这是个其乐融融的家庭,2017年老人摔倒祝愿,家里人建了微信群,排班前往医院照顾。”现在都已经2020年,这些亲戚还活在过去的时间段里。


并且姊妹六人,在世四人,他们在上海和海南居住。老人的儿子也因为精神疾病去世,得知老人儿子去世,水果摊主也是帮老人跑冬跑西,骨灰盒,墓地,安葬骨灰,都是水果摊主在细心张罗。自从老人行动不便,坐在轮椅上一直是水果摊主在细心照料。而且老人有次中风,也是水果摊主扛起他就往医院跑。




这些时候,亲戚都不在。说难听点,除了父母和子女外,其他的亲戚没有多少靠谱的。你行的时候,他们一股脑过来,你不行的时候,他们连鸟都不鸟你。如果老人没钱他们还会这样说么,肯定不会从海南飞过来,还不是为钱。


不管水果摊主出于什么目的,这些年的悉心照顾都做的很到位,并且还接老人来自己家里住,对待老人就像是对待亲生父亲一样照顾。哪怕找个护工,也不如用心照顾。老人年纪大后最缺的就是陪伴,没有儿子,也没有老伴,冰冷的房子有什么用,那时候物质对他来说,早已经是没那么重要。他们缺的是关怀和爱。

那些亲戚口口声声说和老人关系很好,还不是为老人的财产,既然这么爱护老人,为何不接到家里一起住。看到新闻才知道老人居然这么做,说到底老人做得对。你们这些亲戚不看新闻,估计连老人最近活得怎么样都不知道。如果你们真的有心,就应该一如既往照顾老人,那么最后财产也应该是你们的。



什么都想着不劳而获,不想付出就想拿现成的,哪有这么多便宜给你们捡。老人又是中风,又是老年痴呆,坐轮椅还行动不便。即便如此,亲戚也放心老人一个人。这样的亲戚还想来分财产,做梦去吧!

2023-03-04

“我有老年痴呆,但是我不傻!”这绝不是一句台词。上海一名88岁的独居老人,将价值300万的房产送给了楼下的水果摊主,老人的侄女等亲属发声质疑,引发了热议。

有人说,老人在儿子过世之后一直没人照顾,是楼下的水果摊主在帮忙照料他。家属说什么呢,说老人生病是由家属送医并且照顾的,有“摆拍照片”为证。后来医院诊断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出院的时候是这个摊主抢先接走的老人,我们家属登门之后还被骂了出来。

那么他们质疑老人送房产给外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现在有关方面还在积极的协调处理。我们说把老人当作宝贝来看这叫孝心,但是如果只看到了老人身上的某件宝,这样的人要小心!关于这件事,简单的分析一下,我们可以有两种看见。

首先,如果家属真把老人当宝,恐怕不容易让一个陌生的水果摊主这么久抢先把老人接走了,还要通过媒体才知道老人把自己失能后的监护权让给了外人,并且还办理了房屋赠送的公证。俗话说得好,篱笆扎得紧,这狼也钻不进来呀!

另一方面,作为水果摊主,我们愿意相信它是学雷锋做好事,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应该避避嫌,至少让老人自己站出来说一句话,“我有老年痴呆,但我不傻!”以正视听呢?

近些年来我们注意到一些家庭财产纠纷,有着这样的一种变化的趋势,就是逐渐从兄弟姐妹之间的内部分配纠纷,过渡到了子女亲属和保姆和水果摊主之间的外部矛盾了,这是为什么呢?是说明了我们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变好了?家人更团结了吗?还是恰恰相反呢?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这起遗产纠纷事件中,如果老人没有这300万的房产,老人的这些亲戚可能从头到尾都不会露面,老人和这些亲戚之间,可能就会变成另一条“寻亲记”的社会新闻呢了!你们觉得呢?

2023-03-04

老人的家属果然来了,这是现实版的利刃出
鞘么?
现在这些亲戚开始说老人有老年痴呆了?那如
果老人有老年痴呆,为什么亲戚还放心让他一
个人住呢?如果不是老人一个人住,水果摊老
板也不会去照顾他了。
两年前老人一个人在家从轮椅上摔下来,被水
果摊老板发现,这些亲戚在哪里?有老年痴呆
的老人被“不靠谱的人(家属原话)”光天化
日下从医院带走,还被住进了家里,这些亲戚
咋不报警呢?可真是放心呐。
我具体看了下报道,三年了,三年前老人就把水果摊
主请家里照顾来照顾他。老人三年前就有把房
子给摊主的意思,不过各方面不顺利,所以没
成功。
其实如果水果摊主真的好好照顾老人几年了,
以后也会一直照顾,
直到百年,把房子给他也是
可以的。现在家属出来说照顾都是家属照顾,
这个就有点出入了。不过是三年,不是三天,
所以真实情况很容易辨别。
就算老人家痴呆,只要水果摊主是真心实意,
实实在在照顾了他,这个房子给他们也没什么
么。现在就看水果摊主是不是实实在在的照顾
还有,无论怎么样现在都应该是好好照顾老人,

而不是为了房子去扯皮,最后让老人得不到照顾
去看了下双方报道,家属说的照顾是三年前在
医院照顾,之后这几年都没联系,理由是不去
打扰。
之前还觉得不应该站队,这会我站摊主吧。
管摊主是怎么打算,有没有计谋,这几年实实在在
在在的照顾明摆着吧?家属你几年以来不打扰的
借口不闻不问,这会看到报道了来说人家居
不良我觉得他们才真是居心不良。

事实未明先不站队,只是如果家属真的一直照顾老人,想必总能拿出一些证据来证明吧?诸如住院缴费单、交通费单据、购买各类护理用品的单据、。上述各种费 用的支付凭证以及向护理人向单位请假的证明等等这些证据,总是有-两样是拿得出来的,并不难证明。在此基础。上,照新闻中家属所说,老人已经被诊断为患有老年痴呆,那么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凭医院的诊断书是不能证明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要通过法院的认定,但是诊断书可以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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