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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上交起诉状,法院说年底结案案子不受理了合法吗?

今天我上交起诉状,法院说年底结案案子不受理了合法吗?
2023-03-04

谢谢邀请。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不能拒绝受理案件。因此楼主问的法院说年底结案不受理案子是违法行为。但是,司法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年底结案率与法院法官奖金挂钩的问题,导致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法院都控制案件的立案受理,只是强调不会马上按照正常程序开庭审理,并非不立案受理。就拿这段时间来说,当事人也好,律师也罢,起诉案件都收录到法院的网络平台(微法院或云解纷),案件资料法院也收进去了,但是并没有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很可能会拖到2021年1月1日以后才集中处理。

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案子,法院也会按照正常流程处理,比如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等。年底了,法院也要清理盘点一年累积下来的案件,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都很大,不能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案子也属于正常情况,不必过于纠结。

楼主反映的情况,可以和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沟通一下,让他们先把案件材料收录审核,符合立案条件后电话通知当事人去缴纳诉讼费。时间晚一点可以理解,但是直接就不收材料,很多当事人是接受不了的。

2023-03-04

法院说年底结案,案子不受理合法吗?

法院一般在每年十一月左右接受上级法院的考核。其中一项“指标”是结案率。上级法院一般要求结案率百分之百(很难达标)。所以在此期间不便立案。否则结案率更不能达标。

另外,有些法院在每年十月份左右亦要接受当地政府的考核,结案率亦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保证结案率,所以亦必需要迟缓立案。任何单位和个人皆想争先创优,我以为可以理解。

再有,现在办公现代化,是用电脑立案,所有案件可以在电脑中反应出来,未结的案件显示“红字”,并非当年“古老”的立案方式。所以,法院亦是无可奈何而为之。

法律并没有如此的规定。但我以为各地法院亦是如此操作。有些法院可以“预立案”,以保证当事人有可能出现“时效届满”的情况发生。亦算是万全之策。

总之,行有行规。亦有些无可奈何的为难之事。“理解万岁”!

没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年底结案时可以不受理群众的诉求,也没有哪个部门明确规定可以这样处理问题。如果你叫真的话,可以请拒绝受理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拿出文件来。他是肯定拿不出来的。

这种情况,既不合法,也不合规。但是确实存在,而且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惯例。不光是法院会出现,在其他的政法部门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业内人士把这称之为“技术性操作”。

大家为了年㡳考核时,数据好看一些,向上级写工作总结时,年初向当地人代会报告工作时,结案率高一些,就会人为的把受案时间变通一下。严格的说,这是一种形式主义。只考虑个人或者单位的面子,实际上给群众行驶自己的诉讼权利设置了障碍。

从上到下,大家对这种情况的存在都是心照不宣的。问题的症结就在于考核体系不合理,考核指标不科学。下级历来是跟着考核指标这个指挥棍转的。只有科学的设置考核指标,实事求是的合理的考核下级工作,才有可能杜绝这类现象。

另外,据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2月3日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我们要为最高人民法院这种实事求是、严格执法的做法点赞?!

2023-03-04

看到了这个新闻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明确说了,严禁年底不立案,要求立案登记制必须实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的,所以有哪个法院不让你立案,如果这个案子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之内,那么对于不立案的,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投诉。

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按键的数量比往年来说增加了很多,但是方便了老百姓诉讼。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虽然法院的法官他的办案数量相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法院作为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自从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立案难,审判难,再也不是问题了,关键在于当事人你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去支持你的诉求?

如果不是很急的话,因为现在12月份了,各个法院都赶着结案,赶着提高本院个人的结案率,所以说如果不是很急的话,可以到2021年1月份再到法院去起诉,这样的话你受理的速度可能会更快一点。

虽然法院不立你的案子自有他的苦衷,但是我们也要换位思考一下法院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不受理你的案子,因为法院头上他还悬着一把剑结案率,他如何提高这个结案率?唯有在年底的时候控制立案的速度、立案的数量方能提高这个结案率,而结案率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

如果要全部放开年底立案的限制,那么在考评一个法官,一个法院他的工作业绩的时候,结案率就不能占的比重过重,或者不把结案率作为一个评查项目。如果结案率作为评价一个法官的最主要的标准或者重要标准,那么即使上面三令五申要求年底不能限制立案,但是有一句话说的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唯有把结案率这个考评项目放松或者放弃,才能提高老百姓立案的速度。

随着立案登记制和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法院案多人少这种矛盾雨演俞烈,那如何解决这种矛盾?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结案率是一个重要的标准,所以只要不废除或者不降低结案率的比重,那么立案难,还将长期存在。

2023-03-04

这是老问题了,这个法院这样说略显直白,有些法院不直说,或以限号或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以类案暂缓受理等理由不收或少收案的情况多有发生,近年来,法院案件不断上升,法官压力也是不断加大,法院年底忙清积案确实已很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希望今后能够有所改善,当前也只能相互理解了。

2023-03-04

法院不受理是不合法的,年底立案可能年末不能审结,影响法院的结案率,有的法院不受理,大部分法院往往先收起诉状、不交诉讼费,待元旦之后让当事人交诉讼费,正式立案!

2023-03-04

法院以结案为由不受理案件,那自然是不合法。恰恰相反,上级法院反而屡次强调,不能以这个结案为由而不立案。但很多时候没办法。法院年底为什么不立案?主要是结案率考核问题。

为了提高结案率,那就只能把源头堵起来,也就是不立案。别说12月了,很多法院在11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不立案。这时候去立案,法院给了两个选择。一个要么收件,后面等通知再来立案。另一个是等明年再来立案。按个人经验,有时候明年来立案会比收件还来的快。

总之,立案难,年底立案更难!现在有的法院将结案改为季度考核,不立案的情况更常见。另外,有的法院通过调解来解决立案问题。不管什么案件,反正都先移送到调解中心,调解不成再立案。这些情况都是我在实践遇到的过的。

对于这种行为,那自然也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来维权。12月2号,最高院院长在会议上明确表态,将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不过毕竟只是立案时间问题,如果不是马上过了诉讼时效,多数人也不会过于较真。但这个问题的本质原因还是在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是我们的基层法院,经常出现一个法官一年要审理上百个案件,甚至是几百个案件。一个正常的案件要开庭,要做审理报告,要写判决书,还有其他工作。几百个案件分摊到工作日上,那工作量简直无法想象。而案件太多,如何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也是个问题。所以案多人少的这个问题,我们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重视并解决。

2023-03-04

不合法!个别法院年底不给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故意刁难方式等控制立案,法院怕影响结案率,影响考核,这是不合法的。

对此,202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

2023-03-04

在实践中很多事情并不是合法与不合法这两种判断方式,任何法律都没有规定年底结案可以不受理新的案件。

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年底法院都有案件结案率的考核要求,律师处理的案件中很多都是年底难以立案。

律师或者当事人只能是迫于无奈,根据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待新的一年再去立案。

所幸时间并不是太长。并且与法院争执,也没有任何好的结果。

2023-03-04

不合法。有案必立是法院立案庭应尽的职责,但基层法院为了在上级法院对其年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往往会尽可能少立案,甚至不立案,以提高结案率。通常情况下,如果案情紧急,要求法院立即立案的,法院会考虑给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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