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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尹某某(尹老太太)对沈阳造成的影响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沈阳尹某某(尹老太太)对沈阳造成的影响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2023-03-04

沈阳尹某某(尹老太太)对沈阳造成的影响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实际上,对尹老太太来说,按照事件发生过程,以及对她实施的隔离、检测情况来看,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依据不够充足。因为,所有的过程都是合法的,也是证明她没有感染上病毒的。但是,实际结果却使她成为了传染源,这确实很令人感到遗憾和痛心。

如果真的要说责任的话,一方面,老太太在发现自己发热后,就应当坚持在一家医院治疗,并主要要求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以进一步排除新冠病毒。这对老太太来说,要求有点高。但是,毕竟她是从韩国回来的,风险比较大。老太太不睦多家医院之间奔波,导致疫情传播,这方面,是有一定责任的;另一方面,老太太发热后首次看病的医院,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发现老太太发热问题,就要立即实施隔离,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哪怕已经检测过,且了解了去过韩国的情况,就必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以排除风险。显然,这家医院是工作比较麻痹的。而接下来的几家医院,同样是工作不负责任,以至于导致这么多人感染。

此时此刻的老太太,承受的压力应当是非常大的。那些被她传染、因为与她接触而隔离的人,都会对她十分痛恨。如此一来,待疫情过后,老太太与邻居等的关系处理也会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对老太太来说,即便不追究法律责任,也日子会比较难过。

2023-03-04

尹某某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要从重处罚!

截止到今天(1月2日),尹老太太已经造成了“1传21”的严重后果,导致沈阳塔湾地区实行大面积封闭管理!

今早很多人准备出门上班,都被撵回家了。时至今日,尹某某还觉得委屈吗?尹某某的家人还觉得委屈吗?沈阳市800多万人口的委屈,找谁说理去?

沈阳这次疫情完全属于人祸,根本不算天灾!不追究尹某某的法律责任,就没有王法可言了!

为什么要从重处罚?因为这个尹某某隐瞒自己的行程了!多损啊!

12月24日沈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消息中,尹某某说12月21日没有外出。事实呢?那天她拉着两个邻居(均已确诊)去了谱康医院!

谱康医院已经院内感染了,关联病例越来越多。这个隐瞒行程的情节,不够判她吗?

除尹某某外,还有一些人必须要为这次疫情承担法律责任。

尹某某的家人:老公及儿子全家

1、尹某某16岁的外孙女

在法律上,她已经是行为能力人了。一个高中生,应该意识到疫情的严重性!她不但没有对自己的姥姥进行劝说,反而跟着姥姥一起四处溜达,甚者半夜十点去澡堂洗浴,简直让人无语!

几岁的孩子看到爸爸酒驾,都能向交警举报,她一个高中生怎么就不能大义灭亲呢?

2、尹某某老公朴某和儿子

传闻二人是公职人员,那么尹某某多次违法沈阳疫情防控指令,没有居家隔离,没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是不是受到了家人的庇护?

这样的“保护伞”必须趁早铲除啊!

在后续调查中,有关部门是否要对这件事进行彻底的追查?

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秀水诊所、谱康医院、沈医二院的医生

1、社区街道工作人员

尹某某管不住自己的腿,非要到处去浪,她所在社区街道的工作人员们做了些什么?

社区街道的办公人员,平时吊儿郎当的工作态度,大家都见识过吧?去社区办事,人永远不在工位上,办事也是一拖再拖。这怎么可能不出现玩忽职守的现象?

电视新闻常常呼吁大家,社区街道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再看看沈阳这次疫情呢?第一道防线就崩溃了!

2、秀水诊所、谱康医院、沈医二院的医生

沈阳疫情防控指挥令中,明确提到过问诊医生有责任询问病人的行程轨迹,要是去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必须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很明显,秀水诊所、谱康医院、沈医二院的医生,都大意了!他们要为自己的工作疏忽付出代价。

2023-03-04

话说沈阳这次的疫情和从韩国回来的尹老太太有非常大的关系,因为正是她回来之后没有好好地遵守相关的防痑规定,导致一传十传染了更多人。而疫情本来已经得到控制的沈阳,最终陷入了严重的疫情之中,所以很多人肯定对尹老太太有很大的怨念,认为她应该负起相关的法律责任。

61岁的尹老太太本来长期生活在韩国,只不过因为看到韩国的疫情严重滞后,所以有了回国避难的打算。在回到沈阳下了飞机之后,相关人员也对尹某进行了核酸检测,并进行了14天的集中隔离。当时沈阳的政策是14天集中隔离再加上7天自己我在家隔离,只不过在家隔离期间,她并没有当回事,压根就没有怎么遵守,而是一个人几乎逛遍了整个沈阳。正是因为她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结果导致了一下子传染了20多个人,而数百万人口的沈阳这个特大城市,也不得不因此停工停学,造成的损失几乎不可计数。

而在事情发生之后,尹老太太自然遭到了很多人的指责,而尹某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对其他人对她的指责还感到非常的委屈。但是我觉得真的有必要对尹某进行法律方面的追究,虽然因为她年纪比较大了,不至于真的让她去坐牢,但至少应该对她进行比较严重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引以为戒,否则在相关法律制度面前,大家都不遵守,那么整个防疫制度结合就是形同虚设。因为尹某自己觉得委屈,那么另外20多个人,再加上沈阳整个城市数百万人民,他们的委屈又对谁说去呢?因为他们本来什么事也没有犯,结果因为尹某的乱来不得不跟着一起受罪。

事实上我现在也觉得这些境外输入性病例对国内的影响真的是非常大,因为如果中国是单独一个世界的话,那么新冠肺炎疫情早已经被控制下来了,不会再有任何的反复。正是因为中国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国家而单独存,在和世界其他国家肯定有人员和其他方面的往来,所以那些其他国家回来的人或过来的人就会不可避免的带来病毒的感染,这对我国的防疫来讲压力是相当大的。尹某正是这样的一个人,而另外很多从国外回来的人中,肯定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现在进入了寒冷的冬天之后,病毒也变得更加活跃起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疫情的反复。而从英国开始的变异性病毒对整个世界更是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为传播率比以前大大增加增加了至少70%,这一次河北的疫情很多人都怀疑是变异病毒导致的,因为传播实在是太迅速太广泛了。所以对于国外回来的人,我觉得应该加强检测和隔离,首先应该加强抽血检测,因为现在病毒变得越来越狡猾了,在核酸检测中往往不能够正确检测出来,而潜伏在血液之中。同时隔离时间也应有所加长,我觉得最好能够延长到30天,因为现在看来14天的时间完全不够,很多人在14天的集中隔离中并没有任何异常,但是之后就出现问题了,就如同尹老太太一样。

总之,我觉得引发目前沈阳疫情的尹老太太,绝对有必要对她进行相关方面的起诉,必须严重处罚,这样才能够引以为戒。如果我们在这些事情上不加以严肃处理的话,那么相关的防疲措施就只能够形同虚设,我们的疫情恐怕就会陷入更严重的境地。

2023-03-04

我们说话做事都要严谨,而且要有依据,关于沈阳这波疫情,其实需要反思的地方很多,当然也需要对一些人进行追责。

我们先看看这波沈阳疫情的情况

12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为韩国返沈阳人员尹某某,她在解除隔离数天后被检测为阳性,目前该患者为危重型病例。

截止12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已发现16例尹某某的关联病例,其中包括她的家人邻居等。

目前辽宁省沈阳市已经进入战时状态,根据沈阳发布的消息,截止最近,沈阳这次疫情已经涉及沈阳7个区,15个小区,中风险地区达到了10个。


我们看看尹老太太的行踪轨迹

大家现在的主要焦点都在韩国归来的尹老太太身上,因为她是韩国归国人员,而且是这波疫情第一个被确诊的病例。

根据相关通报,尹老太太11月29日从韩国入境,然后被集中隔离14天,12月13日,隔离结束返回居住小区。

我们知道,隔离期间会做多次相关的检查,只有符合解除隔离标准,才能离开隔离点。而尹老太太解除隔离回家,相信符合规定。

12月18日,尹老太太去诊所,想必17日18日出现了相关的症状,而这个时间点距离她解除隔离的时间还不到一周。

当然在解除隔离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14日,尹老太太就如同普通人一样去外边购物去办事情了。


关于本问题的关键点是:到底有没有要求居家隔离的防疫措施?

入境后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要不要居家隔离,要的话需要隔离几天?

尹老太太12月13日解除隔离的时候检测没问题,但她18日去了诊所,说明她出现了相关症状,而14日至18日,以及18日至被确诊的23日,她多次外出多次去各种场所。

假如有居家隔离的要求,至少18日的时候她还在家中,接触到的人还比较少。假如居家隔离有社区监测,那么18日的时候,就能监测到她,就能及时处理。

所以本问题的关键就是:居家隔离到底有没有要求。

我查了一下公开发布的相关消息:

  1. 5月16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3号,要求:14天集中隔离观察+14天单独居家隔离观察。
  2. 8月27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4号,要求: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一律实行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
  3. 15号令一直没找到。不过找到了一个紧急提醒,11月9日沈阳市疾控中心发出提醒,建议取消或推迟出国旅游行,并提到入境后要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
  4. 12月29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6号,严格实施“14+7”天集中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解除后,实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

想必大家都看明白了,至少在8月或11月的时候,对于境外返沈阳人员,主要就是集中隔离14天。所以尹老太太14天集中隔离解除后外出购物等,正常来说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违反防疫政策的处罚的依据

12月31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7号,要求:

  1. 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相关隔离人员如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擅自外出,在进行训诫教育的同时,立即转送至指定宾馆集中隔离观察。
  2. 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今年2月6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1.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 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3. 其他拒绝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相关的处罚都有依据,那么我们看看尹老太太犯了那一条规定?

尹老太太11月29日实施集中隔离,然后到12月13日解除隔离,之后,她既不是确诊病例也不是疑似病例,因为各种检测都是没问题的,她最多属于高风险人群。

解除集中隔离后,假如有居家隔离的要求,那么尹老太太在居家隔离期间外出的行为肯定违反了上面提到的相关规定。假如没有居家隔离的要求,那么尹老太太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外出这没问题。

但是这里有个关键的问题,12月18日,尹老太太去诊所去医院,我们知道,现在其实依然处于疫情期间,诊所和医院的医生护士应该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和一定的鉴别能力。

尹老太太刚从韩国归来,刚解除集中隔离,是重点人群是高风险人群,那么有了相关的症状,就应该高度警惕就应该至少要当疑似病人去处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直到23日尹老太太确诊,这四天时间,她基本都处于无监测状态。

先防疫后追责or边防疫边追责

我们看确诊病例,绝大多数都是在某医院与尹老太太密接的,现在这个时候,在医院还能发生这么大的疫情,这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我们看到有消息,说北京顺义这波疫情已经处罚了相关5人,说明目前大的方向是边防疫边追责,所以希望沈阳这波疫情追责处罚也应该这样做。

至于尹老太太本人,还是先治病为好,至于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个人认为大概率不会,因为她似乎并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

关于尹老太太21日的行踪轨迹问题,目前还存在一定的疑惑,我们先按照之前官方公布的行踪来分析,以前公布的是居家无外出,而且无涉及某医院,但这和其他病例的行踪轨迹有矛盾,所以这还需相关部门去处理了。

如果行踪有隐瞒,这问题就很严重了。

当然有这样的疑惑,说明防疫上还是不严谨。

2023-03-04

在沈阳尹某某的事情出现以后,她也受到了许多的指责。从疫情传播的角度看,由于67岁的尹老太太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才致使了沈阳多个病例的出现,这件事情的造成必须反思。

首先,从时间角度出发,沈阳尹老太是从韩国返回来的。当时,时间处于12月下旬,在全世界范围内,疫情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按照沈阳地区对境外返回人士的要求,在完成酒店隔离以后,还需要继续进行居家隔离的做法。但是,由于尹老太没有听从,结果在12月23日的时候,被检测为阳性患者。

可是,正是由于她没有遵守回到家里继续隔离的命令,在确诊的前几天,还离开小区,乘坐出租车去了多个地点。当然,在整个期间与她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都会遭受影响,包括附近的环境,也有可能受到病毒的传播。根据今年年初时候的调查,新冠病毒已经确认可以从环境传播给人类,这种途径会让病毒扩散的更快。在尹老太受到病毒感染被确诊以后,与她有关的病例也接连被发现。最终达到了1传27的严重传播情况,二十多个相关病例的产生,也让沈阳的疫情愈加严重。而归根到底,就会让大家直接对尹老太感到不满。

其实,从多数人内心来判断,都是希望这种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的。尤其是在结果出现以后,对整个城市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沈阳市出现了多个病例,就立刻调整了局部地区的防疫等级,并且也组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可以说,患病人数的集中上升会提升整个风险层次,这不仅会让许多人行动受限,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难以估量。

如果从必须落实防疫举措而言,那任何不听从防疫命令的人员都必须受到法律责任。不过,前几天在电视节目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连线沈阳市相关人员的时候,更多的还是展现了原谅的做法。主要意思是说明尹老太也是作为病毒的受害者,随着她的道歉声明发布以后,有部分人士认为过度的指责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是,从这件事情中应该让我们得到教训。毫无疑问的是,尹老太太的做法是错误的,在面对新冠病毒存在的任何时期,都应该服从制定的隔离命令。特别是针对从国外回来的人员,现在国外地区变异新冠病毒又出现爆发的现象,这种变异种类又将病毒的传染力提升上去,边境防疫人员督导境外归来人士,只能要求他们在酒店进行隔离,但返回家中后,居家隔离只能依靠自觉性。因此,落实防疫工作需要我们自觉遵从。

总的来讲,为了避免新冠病毒影响到大家的日常生活,我们应该主动去负起责任,按照隔离要求不放松。面对新冠病毒在发现后就有传播的风险,我们应该从源头上避免受到疫情感染。请正确遵守有关规定,不要选择自私,防疫是对全社会负责。

2023-03-04

尹老太来自于韩国,61岁并且长期韩国居住,因为韩国疫情得不到控制回国避难,寻求祖国的庇护,但是其行为极度不配合国内的防控规定,思想自由散漫,并且在在家隔离期间多次出门导致疫情在亲戚邻居,还有诊所在外部人员之间扩散,已经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固然应当承担一部分的法律责任,以示公允。

不处罚很容易引起其他人的以身试法,所以严肃处理对疫情防控显得极为重要

近期河北石家庄、邢台两地已经造成了小面积的扩散,接近年关很多的省份要求在外务工人员外地过年的政策,并且给予一定的补助,防止疫情的抬头。尹老太的行为造成了东北的疫情有所抬头,所以其根本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的防疫政策,对于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应当从此截止住,严惩就是为了挡住一些外来人员输入的不重视思想的蔓延。

我国现在的疫情基本都属于外来输入,包括东北三省还有河北省。境内除了境外输入食品已经基本没有本土病情。重点防控单位如医生、码头、境外司机等都有效种植疫苗,所以现在借尹老太事情给外来输入人员打一针预防针,绝对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接近年关,天寒地冻,病毒变异毒株出现在很多国家,输入也发现了这种毒株,所以现在还不是放松的时候

新冠病毒的可怕行不只是毒性,而是其感染后潜伏期也增长,甚至可以达到28天,并且根据医学杂志《柳叶刀》研究表明,其治愈后有广泛的后遗症。

随着接近年关,人口流动增大专家不支持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阶段情况比较复杂,坚持过了上半年,疫苗充分种植。全世界疫苗的普及会让新冠的流行结束,所以在疫苗普及之前面对对疫情防控不支持反对的现象,我们就得坚持抵制,并且要求严肃处理。让一些自由散漫,不重视防疫,不服从管理人员的苗头都被压制下去。

沈阳父子殴打防疫人员被判刑

2021年1月8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以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父子因为排队核酸检测插队与人发生口角,警员前来劝阻无效,导致两人对防控警员进行殴打,撕毁防护服、殴打、谩骂。仅用了八天的时间就给审判了,这也说明当地对防控工作不支持的行为快速严惩。并因此出台《关于依法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规定,管理抵抗防疫工作,扰乱防控秩序的人。

石家庄退休老干部韩某被处分

66岁石家庄高邑公安局退休副局长,被防控人员禁止出小区以后出言不逊,并且拒不服从管理,并且没有戴口罩。很快他就被抓到派出所进行刑居五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肃处理对疫情工作不重视的行为,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尹老太也可以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为了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国外大流行的形式之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好自己,并且协助管理他人。

尹老太的违规行为

1.14+7的防控政策后七条不按照正常的隔离政策进行。

2.发展症状不按照要求去指定医院就诊。

3.确诊后心存侥幸心理,去了五家医院去诊治。

尹老太在网上的评价五花八门“尹老太,外号溜达鸡,梁山一百零八将之一,排名第二十,上应天速星,江湖人称神行太保。”看到这里我就想到了网络暴力,其实尹老太确诊去了五家医院,其确诊后有过的路线便及沈阳各处,所以网络暴力的行为出现也都是觉得尹老太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民心所向。

耗资巨大,核酸检测800万人真的不便宜

虽然已经有了火眼实验室,很多省份的检测速度已经提升至每日百万例比,但是实际的损耗确实用眼睛能看得到的,一次核酸检测的价格是100—270不等,八百万得花费巨大。事情已经发生了,最终还是有必要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的。

承担法律责任也是大势所趋,为了更好的防控需要尹老太给予沈阳一个交代。

2023-03-04

事实上我觉得这件事老太太占三成责任,当地防疫部门占七成责任。国外回国人员应该加强监控,她隔离第二天就可以自由出入,发热有症状后可以去诊所,可以去五家医院,当地防疫形同虚设。社区无人员监控,诊所不按规矩上报,私自诊断,五家医院不按规定重点诊治发热病人,以至于病例竟然可以在大街上来去自由。全国都在严防死守,一个病例竟然去了诊所五家医院,没有一家把她截住。。简直不可想象。。。

2023-03-04

沈阳尹某某(尹老太太)对沈阳造成的影响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会承担的。

危害公共安全,3-10年。

她这种严重的情况,我觉得10年没跑了。

说说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

我的看法就是,这位老太太是故意的。

自己发烧一点没当回事,自己感觉自己没事,这种人非常自私,非常时期根本没有管其他人是否安全。

这次沈阳疫情的主要责任就是这位朝鲜族的大妈。

疫情多久了,一年时间了,沈阳这么多的老人,怎么就她能搞出这么大的事?

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其他大爷大妈老实的听从国家的指挥。

就她不听,疫情越严重越要出国。我就不明白,60多岁的人了,也是从穷的时候走过来的。当时不知道听从命令吗?而且这一家人也都挺奇葩。有发烧的都没人管?

听说她儿子还是派出所?就这怎么当的警察?这点觉悟没有吗?不知道发烧上报?

这件事上这位朝鲜族的大妈必须负责任

政府也有责任,监管不严。

最后肯定政府会有人来担责的。

而这位老太太你等康复以后也准备好承担你的主责。

但是我觉得就算倾家荡产也赔不起这次沈阳人民和政府的损失。

最后我就大胆的假设下她为什么这么干吧

这位大妈11月29号乘机从韩国回来,第一次检测为阴性。

大妈去韩国旅游,而韩国疫情严重,很可能她当时在韩国就感染了,而她自己也心知肚明。但是当时没确认。

所以她赶紧回国,为啥?因为在国外看不起这个病,只能把毒带回国了。

在这次新冠疫情的应对上,我们中国的各种操作绝对是神级的,无人可比。

所以,大妈就回来,在以后大家就知道了。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说白了就是编的!

具体什么原因,我也希望警方还是法院深究下。

要不这个大妈的操作属实不寻常,很怪。

2023-03-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一、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进入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如果给尹老太定罪,不太可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是一个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实施类似于放火、爆炸这样非常具有危险性的方法,也就是相当于故意将新冠病毒传染给别人的行为,并且要求行为人属于“已经确诊”或“疑似病人”。

“疑似病人”是疑似感染了,还进入公共场所,造成新冠传播,而“已经确诊”是已经感染了,进入公共场所,不要求实际造成传播。

尹老太的行为虽然有严重的危险性,但她本人已经经过14天集中隔离,测试结果也为阴性,基本被确定非病毒携带者和感染者。虽然尹老太是在家隔离期间出现症状,但要确定为疑似病人,需要经过医院查认为其有可能具有高度传染性和染病性后得出的医学判断。所以尹老太并不属于上述的“已经确诊”“疑似病人”

就目前的已知信息来说,尹老太可能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需要明确几个问题,才能明确尹老太需要负的责任,比如:尹老太离开集中隔离点时是否有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居家隔离?尹老太回家后是否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尹老太在家隔离期间出现新冠症状为何不去相关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如果查清事实之后,尹老太确实存在非常大的过失,那么就属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情形,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一个人毁了一座城

沈阳和尹老太密切接触者多达12000人,现已经报告感染者22人,其中确诊21人,无症状感染者1人,确诊患者中,有12人与普康医院相关。

除了尹老太,没有尽到职责的医院或者相关防疫人员,同样也需要追责。1月3日下午,沈阳皇姑秀水门诊部以及沈阳普康医院有限公司,因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未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新冠传播,被吊销许可证。

此外,如果从事传染病防止的政府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严重不负责的行为,也可能定防止传染病失职罪

“毒王”老太太,以一己之力,坑了一座城。

12月23日,1传18

1月2日,1传21

1月4日,1传27

当全国老百姓都在期待新年可以洗去2020年的晦气之时,沈阳人的这个跨年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任凭谁也想不到一个刚从韩国旅行回来的67岁老太太,会让沈阳陷入全面战时状态。

最初大家对位“超级传播者”内心虽有抱怨,但都能理解,毕竟我们的敌人是病毒不是人,可是随着哪位伊老太太的疫情流调图被官方公布,感染人数从18上升到27人时,沈阳人气炸了。

按照境外回国人员管控措施,沈阳海关汇报其首次核酸检测的结果为阴性,接着对这位老太太进行了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12月13日隔离解除。这些这为老太太都做的很好,但是接下来的一系列迷之操作,彻底激怒了大家:

1、14+7 的制度执行了吗?

据官方给出14天集中隔离结束之后还要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沈阳疫情防控中心13号令明确写着,但是这位老太太并没有遵守规定,12月13日当天便有邻居上门,第二天开始外出,还去商场进行了购物,12月16日又逛了水果超市,没有自我隔离就算了,还哪里人多往哪钻。

2、开始发热,知道有可能感染,为什么不去发热门诊?

从疫情高发地回来,却半点责任心都没有,出现肺炎症状了,居然也不向社区汇报,还到处跑,打出租、坐地铁,出现发热症状为什么还要心存侥幸?

3、就医时,为什么不告知近期从国外疫情严重地区回来?

这位老太太18号就去诊所问诊,他有充足的时间向医生告知病情的来龙去脉,可她没有。

4、发热后,为什么还随意外出,甚至正常出入多家医院?

18号出现发热症状后,这位老太太的行动轨迹就涉及了沈阳多家医院和诊所,中间还继续溜达,去了火锅底料店和菜鸟驿站,直到22日,由于病情加重,这才意识到或许自己要出大事了,发热前后哪怕去一家告知,我们都会“无知者勿怪”可是她竟然前前后后辗转去了5家医疗机构都未曾告知,期间还有家人陪同,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可以为其辩白?

这一年来新冠肺炎早已成为每一个国人的心头刺,所以这位老太太的行为着实激怒了很多人,至于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个目前官方尚未给出定论。不过居然看到不少人在为她求情,说“哎呀,她岁数大了,都已经得病了,就不能同情同情她?原谅她吗?”这是什么骚操作?置身事外我们可以同情任何一个弱者,那些替她洗白的人,说到原谅,至少要去问一问那些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还有那座本该沉浸在新年喜悦中,突然变得人人自危的城市,愿不愿意。


沈阳市皇姑区防疫人员为小区传递生活物资

泼水成冰的沈阳,2020年最后一天宣布全员核酸检测

我希望这位老太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她收到法律的严惩。不然对不起这一年来战斗在一线的英雄和全中国14亿人民努力的结果。

《流浪地球》里说:“起初没有人在意这场灾难,直到她和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也不愿意在看到一个冬天又到另一个冬天,春节马上就要来了,相信没有人愿意在经历一场巨大的悲伤,希望不要在出现第二个“伊老太太”因为14亿人民拼尽全力,一点点搭建出来的平安喜乐,实在太辛苦,太不容易了。

希望大家都能过一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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