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价“996”工作制:企业文化要严守法律红线,你怎么看?
“996”企业剥削工人的代名字,这种强制加班的剥削手段,无论怎么样讲,都谈不上“企业文化”。
不论是过去的资本家,还是现代的私人企业,他们至少有一点是相通的,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就必然要对雇佣工人进行剥削。当然他们不可能公开承认他们是剥削,他们会冠以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让雇工心甘情愿地接受其剥削。比如说“996是福报”就是一个例子。
资本家也好,企业主也好,他们所采用的剥削手段是多种多样的,“996”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企业通过延长工时明目张胆地对工人进行剥削,因此,这是明显的践踏法律。谈不上什么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应该是企业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为企业员工而创造的一种符合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精神活动及产品。如果完全以企业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员工利益的一切做法,作为企业来说,除了剥削,还是剥削。那个不叫文化。比如,去年曝光的某公司员工集体跪拜,算是文化吗?不是。一些公司员工跳楼自杀,能说是文化吗?然诸如“996”、“007”、“715”等等,这些怎么能叫文化呀,这是叫剥削。既然是“剥削”,就应该取缔。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允许剥削和剥削制度的存在的。国家宪法也明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一句话,社会主义制度下是不能允许剥削存在的。所以不是一个简单的“严守法律红线”就能了事的,应该是坚决不允许存在的。
996工时制不仅是程序员如此,已经是各行各业的普遍现象。她与企业文化无关!中国的企业建立企业文化的不多。如果企业文化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上,也不会实行996工时制。难道996工时制真的触碰了法律红线了吗?!还是企业文化触碰了法律红线?!可以明确的回答,二者都没有触碰!996工时制是合法的!没有企业文化也谈不上什么触碰法律红线?!
为什么说有些企业实行996工时制是合法的?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打工者不同意每日加班3小时,你肯定被辞退。8小时+3小时+吃饭1小时=12小时。也就是996。
如果,你坚持8小时工作制,除非你是公务员,教师,或央企等的正规员工(不是劳务派遣)由于8小时工资高,待遇好。因此,不用通过加班996增加收入。否则,就难以养家活口。为什么?因为我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如果你坚持8小时工作制,老板可能只会给你底薪。也就是不会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多少。
总之,解决996工时制问题的根本不是企业文化违背了法律红线,而是企业利用了《劳动法》的后门,和《最低工资标准》。只有堵《后门》提《标准》才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中国企业,一把手的喜好就是企业文化!我原先在一小国有控股企业,一把手是某资委派来的,喜欢打牌打麻将,一时间,单位上上下下,从高层到底层,谈的都是牌和麻将,职工想方设法争取陪一把手打牌打麻将,如果谁有幸陪领导打了一场,便会得意忘形到处显摆,单位被搞得乌烟瘴气可笑至极,然而,一把手这种情况是很难监管到的,除非某件大事爆了,因此,一把手无所畏惧,张狂至极,他会指着某个看起来不太顺眼的职工,说些无厘头的狠话,比如,'我搞死你就象踩死一只蚂蚁'!'我在这里跺跺脚,某地都要抖三抖”之类!癫狂又可笑至极,但是,普通职工只能忍受,除非你真给他整得活不下去了,要拚老命了,他的癫狂行为才有可能被他的上级知道,而他的上级知道后也要看心情,刚好他也不喜这一把手,这一把手才有可能被撤职滚蛋!但这种情况极其稀少,一般他们上下同气连枝,利益相连,一损俱损,因此一个都不能损!到最后,你才是滚咸鸭蛋的那个!企业就象一个小朝庭,你不能提出不同的意见,即便是职工之间私下议论,那也不行,旁听者会立马举报给一把手,可气的是为了讨一把手欢心,还添油加醋往大里说,要不怎么能看出举报人功劳有多大呢,然后一把手就给被举报人小鞋穿!因此,说话要小心点,搞不好就传一把手那里去了!那么,你说一把手违法了?好象还够不着,因你无权查账,没有实凭,而法律是讲证据的!你说一把手没有违法?那么,他们敢让你查账吗!
因此,高呼中国的企业,要严守法律底线!呼喊的人肯定不是企业的!企业严没严守法律底线,难道呼喊的人不知道吗?企业现在缺少的,不是喊口号的人,而是对一把手有监督实权的底层职工!(我说的不包括私企!)
毛泽东时代的8小的工作制被践踏了,996工作制是新型资本家向社会主义劳动法的一种明目张胆的挑战,吹锋号已吹响。劳动者应怎样应对,有办法了吗?
谢谢邀请!
职场硬核知识成千上万,回归本源就短短一句:“996不是福报!”
咱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快快乐乐的工作和生活,而非被迫996,机械的重复。有一位经济学家曾一直见血指出:“大家都在996,你不加班就等着被淘汰,于是你加入996的行列,拼命或者摸鱼,这就诞生了加班文化。”
举一个例子,一个电影院,大家静坐看电影,突然前排一个哥们站起来,于是后排的家伙也只能一个个站起来。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屁股下明明有凳子,大伙却都傻站着,一直到腿麻。纵观职场,一个人996,接下来的人也跟着996,明明可以说不,但非要这样996,最后所有人筋疲力尽,垂死挣扎。
996数字背后“拿命换钱”的工作模式,受到很多“打工人”的控诉,越来越多的“打工人”逐渐清醒,开始追求真实的“稳定”,比如国考和教师资格考试人数日益增加。
网友们纷纷吐槽:
“加2000块钱,我一个人加了两个人的活。”
“设计部门,本来一共3个人,其余2个被挖走了,我现在1个人干1个部门的活。”
“劳动法应该增加这条,发生猝死的企业,要停业整顿三个月到6个月,这样加班的企业就会少些。”
“像我这种30多岁,1人顶着3个岗位的是不是应该感谢老天的不杀之恩。”
“支持人民日报,不能把996当成所谓的企业精神,明明就是资本家过度剥削美其名曰企业精神。”
马云等资本家们常常一边演讲:“努力搬砖,梦想一定要有,未来你一定跟我一样!”,另一边悄悄用资本垄断衣食住行,连卖菜的生意都抢……最后还要告诉你:我热爱公益,996最美。
杀人诛心!一点也不为过。
大多数的员工并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属于“被自愿”996,并且拿着微不足道的加班费,996俨然已经走上病态的道路!目前我们便宜好用,而不离职的原因,996 已经让我没有自己的生活,为了逃避这种不如意,我把加班当成了借口,还能挣钱—— 其实,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开端!
一位网友说:“建设企业文化的目的是,用最低的成本换取员工最大的奉献!同事被老板表扬:老婆正在医院生娃儿,他还要来加班,敬业乐趣值得称赞。”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资本家、所谓的社会名流,凡是站在人民对立面,最终统统得到历史的清算,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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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前几年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很多IT行业从事者用来表示自己的上班时间,更有甚者(某名人)说“996”是员工的福利,是创造价值的条件之一。但随着官媒的发声,这种加班文化才没有那么明目张胆被宣传,但时不时会有关于“996”、‘007“的声音发出。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有明确的规定的:
-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而且关于加班的费用计算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 工作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现实生活中,加班超过上述规定或未按上述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比比皆是,劳动者维权的确不多,维权等于失业这是在职场中众所周知的”定律“,因为劳动者处于弱势,需要依靠用人单位赚取报酬,所以很多劳动者在能承受的范围内,不会去维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用人单位”为所欲为“地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因素之一。至于用人单位会不会严格去遵守劳动法红线规定,完全取决于是否值得去触碰红线,当利益足够高的时候,很难有人能坚守法律红线,何况是以利益为唯一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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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能否带头强硬地严守法律红线,给人民一个守法制的工作制?!
国资企业的996比私企更甚!不但强制加班,还没有加班费、没有倒休,你请假便扣钱。私企的996遇上个好点的资本家还能给加班费,这就是现状,谁也不敢说不,行就干,不行就滚蛋!这能说成企业文化?
区别就在于。一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剥削工人。一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剥削工人。说白了都是剥削和压迫。
民营企业私改三班倒为两班倒,两班倒对时工作,每天已达十二小时以上,什么五险一金全部通过劳务派遣去光光,从工资中扣。五天工作制突破为六天工作制,无限扩张八小时工作制,随意加班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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