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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还是储户不需对银行负责,还是双方概不负责?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还是储户不需对银行负责,还是双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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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这只是银行单方面的条约,在法律面前根本就不成立,奈何我们普通百姓胳膊拧不过大腿。

少给钱不认,多给钱必还!

这就是银行的规矩,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们心里明白,那块离柜台慨不认账的牌子,就像是一块牌坊。

当婊子立的牌坊,可笑而又讽刺,我记得又一次凌晨两点取钱,ATM机器出了问题,本来是一千块钱的,结果多出一千块钱。

我原本寻思着这下赚了,当晚还住了两百块钱一晚上的宾馆,第二天银行打电话说名情况,硬生生从我卡里扣了一千块钱。

看见了吧?这就是银行丑恶的嘴脸,人家为什么扣钱,很简单的一个原因有记录啊,反正银行是人家开的,人家说什么就什么。

少付给储户可以理直气壮,人家会讲离柜概不负责,多给了钱之后呢?

你说离柜概不负责,人家可以起诉你,可以告你,法律会以正规途径判你还钱。

下面,我们就来看相关的新闻报道:

2015年4月10日银行职员操作失误,误将汇款4200元汇为42000元。
银行卡里一下多了37800元,符某动了心,拒绝返还银行多汇现金。
4月10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安县支行诉符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判决符某返连本带息返还银行39123元,并承担案件合理诉讼费用。

看见了吧,这就是赤裸裸的事实,谁叫咱们是平明百姓,人轻言微。

人家是机构,是单位,咱们对抗无疑是以卵击石。

遇到这种事情,只有一个办法, 忍。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2023-02-27

银行明文规定“离柜概不负责”这是银行的死规矩,但有很多人都是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规定都是死的人都是活的,为什么银行会明文规定这种霸王条款呢?其实目的都是对于银行和储户之间一些事后纠纷做依据。

银定的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其实意思就是储户在窗口处点好现金,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说清楚,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负责的。

举个最简单例子: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但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工作人员只给你4900元,但是取款业务显示是5000元,而且很多储户根本不看就直接签名的;只要你拿钱离开了柜台再度发现你的钱是4900元,银行也是不对你负责的,这是属于你个人责任,证实“离柜概不负责”规定起效了。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同样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工作人员的疏忽,给你取现了5100元,也就是银行多给你100元;当天工作人员清理数据时候发现多给你100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将会打电话联系你叫你把多余的100元还给银行;如果你死不认账,银行将会上告法庭,走法力诉讼要求你把非法所得钱还给银行,上告法庭储户是100%败诉的。

从这个实际例子说可以充分说明,银行明文规定的“离柜概不负责”,其实就是一种

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的条款。你取现当面没有点清楚少了钱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认账的,反之如果取现中银行多给了你钱,即使离开了柜台同样会让你归还这些钱,同样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前者是不负责人,后者是必须要负责的。

看完点赞,腰缠万贯,感谢阅读与关注。

2023-02-27

当然是银行对储户不负责,如果银行多给你钱了,你不还回去属于违法所得,是会被追回损失,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是国内法律规定的,有些人看了国外的新闻,银行有错误,储户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但国内不可以。

如果看国内的新闻应该都知道,我们储户虽然是银行的客户,但银行有过错,我们储户是需要对银行承担后果的,我们打个比方,就是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比方。

假设我们去取钱,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抢劫事件,你的钱在柜台上没有离开,那么你需要拍照或者看监控的,虽然没有离开柜台,但钱如果丢失的话,银行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如果你的钱这个时候没有取出来,在银行职员的手中,那么属于没有离柜,这个时候丢失,银行是会负责任的,因为这个钱可以走保险。

如果我们取钱,银行多给我们钱了,即使离开柜台,银行也会追责的,你如果不还,认为离柜概不负责的话,那么银行会起诉你的,这在国内属于违法所得,你如果花了这笔钱,不能归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且法院会让你拿资产偿还的,当然这需要银行调监控作为证据。

所以这个概不负责是针对储户的,对于银行没什么用,经常会有银行职员犯错的事件发生,但都被追回了,而银行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我们的损失,法律追责的时间是很长的。

大家应该都看过这种新闻,因为银行某职员擅自用客户的钱做P2P,暴雷血本无归,你去追责,银行都会开除这个员工,然后说和银行没有什么关系,储户无非就是要走法律程序,结果需要很长时间,而银行最后不可能全部本金都赔偿给你,痛苦的只有我们自己。

从法律上讲所谓“离柜概不负责”的说法,其实无论对银行还是对储户,都是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约束力,这条款更像是银行的一种不负责任的单方声明,是银行在少给储户钱时,用来当挡箭牌打口水仗的。

如果真发生钱多钱少之争,不管是谁多谁少,从法律上讲“谁主张谁举证”才是核心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个举证主要靠现场监控视频,如果视频录到了点钞过程、能看到点钞机上的数字和钞票面额,钱款交付过程全程也有录像,那么应该能证明实际交付数额。能证明这一点,不论是谁占了便宜,法院均可依据客观证据,判决返还不当得利。

总结

其实在法律上没有支持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文,这都是银行自己规定的,而判决无非就是举证,所以大家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保留视频或者监控,这是重要法律依据。

2023-02-27

在银行有六个醒目大字:“离柜概不负责”。

有一次我朋友办理转账业务时,银行的员工,多打了一位数字将28万,误打到我朋友的卡上,不到24小时,银行的电话就来了,要求立马返还,而我朋友说了一句话:离柜概不负责,最后银行报了警,我的朋友也退还了钱。

那么问题来了,银行柜台的这六个大字离柜概不负责,到底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还是出乎不许对银行负责?

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名为规定,被很多人认为是霸王条款。

离柜概不负责这六个字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取的是现金,当面把钱清点清楚, 有什么问题可以当面对着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求他为你解决问题,但是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概不负责。

那么我来举两个很简单的例子!

①:当我们去银行取钱时,都会经过数钞机清点一遍,如果今天我去银行取6000块钱,而数钞机出了故障,只给了我5800块钱 ,由于当时时间紧要,并没有当着柜台点清楚。

那么过后只要你离开了柜台,出了银行大门,再清点钱,就算你少了1000,回去找银行根本不负责,这个时候银行就会拿出柜台旁边的六个大字,说离柜概不负责。

取款时你怎么不点清楚再走了?这是你个人的原因,不是我们银行所导致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是你们银行某些方面的工作失误,怎么能少200块钱呢?再一个自己确实有这方面的责任,没有当面点清 ,就算你将银行告上法庭,诉讼100%败,因为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明文规定的。

②:假如今天我们再去取6000块钱,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了100块钱,那么我们是否也能按照银行的明文规定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任?

答案是不能,在去年我去银行取钱时就多收了100块钱,等回到家才发现,不到24小时就接到银行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这样说:今天由于取钱时多给了你100,请在某某期限,退还银行的100元,如果不还的话,那么银行会将你告上法庭,你100%的败。

  • 同样是离柜概不负责,凭什么我们取钱银行失误,少给我们钱,银行就不用负责 ,为什么同样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给了我们100块钱,离柜概要负责呢?

通过以上的两种例子就可以发现,银行的这种离柜概不负责的明文规定,其实就是第一种:银行不需要对储户负责的行为。

无论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吃亏的永远是储户 ,银行少给你钱,你只要离柜自己负责,银行多给你钱,离柜你还要负责。

在现实中我也是一名银行的员工我个人觉得无论从道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银行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其实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和说服力。

这只是银行单方面的,不负责的行为,只是自己在少给别人钱的情况下,当做挡牌使用的一个明文规定

如果银行正发生多给钱或者是少给钱的事情,无论哪一方起了争议,又要按照法律方面上来决定,谁主张谁举证。

这才是最核心的解决办法,如果是银行多给我们钱,那么就要他拿出相关的证据,如果证明确实多给了我们钱,那么我们将这些钱一分不少的退还给银行。

如果银行少给我们钱,那么我们就要拿出证据证明银行少给我们钱,而银行必须将这些钱一分不少的退还给我们。

这个证据主要就是靠着银行大厅里面的监控。

在银行取钱时都会经过点钞机清数一遍,如果监控全程拍到点钞机数钱上面显示金额的情况下,就能够证明实际交付的金额,如果取款是6000块钱,那么你的银行卡就会被刷走6000块钱的信息,而点钞机数出5900的金额,恰好这方面就被监控拍下。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所以银行必须要退还给我们钱。

所以离柜概不负责,要做到公平公正,就如同一杆秤一样,不高也不偏,如果做不到,这种名为规定有何意义呢?

那不就成了人人口中的霸王条款!

所以在这方面需要更加的人性化和公平。

写到最后:

虽然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银行的这种规定显然没有法律效力,这只是银行自己规定的,所以我们在取款时要多留一个心眼,全程录像,或者是当面点清,如果发现钱少的情况下,当着他们的面提出来 要求全额退给你。

最好的办法还是当面点清,就算你全程录像,你觉得胳膊能扭过大腿吗?

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 ,就吾同往大海里面丢一个石头,根本起不了风浪,还不如按照银行的明文规定来办事。

(感谢各位朋友观看和支持)。

2023-02-27

看完这个案例,你就明白到底是谁该负责任了!

存11万少1200,系银行操作失误,银行:离柜概不负责可报警

西安的刘先生是做生意的,经常有大额货款往来,钱大多是通过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进行操作。可最近他却很恼火,自己上午10点多才往银行里存了11万元现金。下午1点的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打电话过来了,说存钱数目不对,不是11万元只有10.88万元。刘先生怎么也想不通,明明银行的存款单据和手机短信上的信息都清清楚楚写着11万元整,怎么就少了1200元呢?这才3个小时不到。

到了下午5点,刘先生又接到银行的抹账短信通知,上面显示抹账后,这笔存款只有10.88万元。可刘先生回忆,当时他从公司提了11万元现金,是先用公司的点钞机点清以后,才拿到银行的,当时很多人都看见了。况且,在银行的工作员在清点的时候也没有告知他钱有少,银行给的存款业务凭单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11万元整。

对此,银行回应:由于所有的现金都需要入库,因此,当天银行根据内部规定对所有的现金进行了抹账处理。而刘先生的存款本来就只有10.88万元,之所以没有在存款的过程中告知刘先生,是由于柜台工作人员在清点的时候操作失误了,有监控视频可以证明。记者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点钞机在清点钱款的时候,确实有一沓钱显示为88张,但柜台工作人员当时并没有注意到。

可刘先生还是很不满意,银行进行抹账操作的时候,并未通知他本人。他觉得银行不应该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对储户存款进行抹账操作,这不符合相关规定。况且,银行的柜台上还贴着“当场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语。既然在离柜的时候点清的钱款是11万元,就应该是11万元,这个责任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而不应该由存款人承担。


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银行内部规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柜台工作人员造成的操作失误,报知上级部门后,确实可以在储户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抹账。如果刘先生对这件事情有异议,可以报警或者走司法程序来解决。(说好的离柜概不负责呢?)

为此,刘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觉得这应该是违规操作。第一,这件事是因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那名工作人员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第二,虽然银行方面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少了1200元,但是也应该先跟储户协商,确认证据之后再进行抹账。不论如何,在未经储户同意的情况下,银行都不能私自划走储户的钱款。

随后,刘先生又咨询了其他几家银行,得到的结果都是即便出现失误,也不会私自抹账。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坚持原来的说法,他工作人员解释道:每个银行的内部规定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他们的做法是有依据的。


截止目前,刘先生仍未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他要求拷贝一份银行的监控视频也被拒绝了。如果要追究责任只能选择走司法程序或者报警,可刘先生平时工作也挺忙的,1200元说多也不多,他断断不可能因此起诉银行,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

2023-02-27

还是我这个法学研究生说说吧,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还有当面点清这个提示,首先肯定的是顾客对银行负责的。但为什么多数人认为是霸王条款呢?我举一个例子游乐场或者是公共场所有关方必须有有关安全提示警示牌的,这是它方的告知义务,那如果出了事并不是告知牌的责任。有两个方面是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问题或是本人不注意的问题,反之,如果公共场所没有出示警示牌出事方以此来告状管理方应该成立的,所以都能通过程序条款解决这个问题的。回到银行离柜概不负责这是给多给少的问题了,'当面点清'是当谁的面点清呢?不可能顾客一张一张的对着营业员重新数一遍吧!这就是录像问题取证问题了(以后必须有)。银行给多了银行方面是应该知道有密切监控有电脑流水账记录的。这个绝对大方向应该相信银行!同理银行给少了故可追溯录像取证也应该补足。这使我想起见义勇为做好事看老人跌倒扶不扶这个社会问题也一样期待取证问题。最后都应该相信银行和我们之间发生这种'概不负责'的情况通过有效的渠道严密的监控取证和人人良好的道德职业风尚建成你我他绝对负责的社会责任制度。

2023-02-27

说概不负责,这是银行的一种警示提醒条款,法律层面对这个“概”不负责是不认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有依据证明了是工作人员失误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工作之中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不出错。在法律上有个责任范围,银行范围之内由银行负责。之外由公安追查。

像银行营业厅四处都是监控,八面都有眼晴的地方作案,经调看监控与公安联手侦破此案可以举手之劳。

在2006年3月我叫妻子在县农信社存了6000元活期存款。当时我陪朋友在谈一项合作协议,她存完款把存折拿回给我时没看存入金额,顺手就把存折放到办公桌抽屉里。第二天,我拿存折到银行取钱调货打开存折一看昨天怎么存了60000元,我立马打电话问我妻子“你昨天存了多少钱”?她回答说“6000元呀”,“存折上登的是60000元”。我看了一下办理人钟某,是我同事的女儿新上班女员工,刚好今天是她上早班,我叫她把昨天的存款数据核对一下看看昨天存款数据是登错?经核对都登记的是存款6000元。你再核对昨天的存款总数!核对后款项无误。“噢清楚了是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我叫妻子来存了6000元钱,是你登折时登成了60000元马上把存折改过来领导知道了可能要辞退你,下次千万注意”。

像这种情况银行员工登记错误造成的案例根据相关依据一查从银行个人一账户上一看便知,只是登折时出现错缺,一对账就一目了然。多登记的金额就可纠错解决!像这种情况对银行设立的“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对双方都不适用,最终还是套用法律法规才能解决问题!

假如你在银行取了现金10万元放进袋内刚离柜台几步,还在银行业务大厅内,被人踩脱了鞋子,在你放下钱包穿鞋子时,被踩鞋人把你的钱包调换了,你提包时发现钱包变轻,立即拉开钱包一看,只是钱包装有一包纸,在银行业务厅内转眼间就被盗拿走。

像这种情况银行有没有协助追回此款的责任?如果沒有追回此款失主上诉到法院,银行要承担部分损失吗?概不负责是可能的。任何企业团体规则都必须服从法规约束。各团体企业在它范围的发生的任何案例,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裙带责任。但全责是不可能的,具体根据法院的判决。

2023-02-27

银行明文规定“离柜概不负责”这是银行的死规矩,但有很多人都是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规定都是死的人都是活的,为什么银行会明文规定这种霸王条款呢?其实目的都是对于银行和储户之间一些事后纠纷做依据。

银定的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其实意思就是储户在窗口处点好现金,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说清楚,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负责的。

举个最简单例子: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但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工作人员只给你4900元,但是取款业务显示是5000元,而且很多储户根本不看就直接签名的;只要你拿钱离开了柜台再度发现你的钱是4900元,银行也是不对你负责的,这是属于你个人责任,证实“离柜概不负责”规定起效了。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同样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工作人员的疏忽,给你取现了5100元,也就是银行多给你100元;当天工作人员清理数据时候发现多给你100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将会打电话联系你叫你把多余的100元还给银行;如果你死不认账,银行将会上告法庭,走法力诉讼要求你把非法所得钱还给银行,上告法庭储户是100%败诉的。

从这个实际例子说可以充分说明,银行明文规定的“离柜概不负责”,其实就是一种

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的条款。你取现当面没有点清楚少了钱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认账的,反之如果取现中银行多给了你钱,即使离开了柜台同样会让你归还这些钱,同样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前者是不负责人,后者是必须要负责的。

2023-02-27

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个事实就是,银行也有出错的时候,有一次我奶奶去银行取一万元钱,结果银行给了两万,结果到了晚上,银行领导和工作人员来到我奶奶家,带了一点水果和200元红包,我奶奶就把一万元退回去了。

上面题主说的是规则,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但是现实中,还要讲人情,是人都会犯错,这是难免的,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假如是你到银行取1万元钱,银行只给你9900元,你由于当时请点也不仔细,就走了,这时候你再来找银行,是否可以通过几句好话,一点水果把这件事情轻易解决呢?银行还是要走流程,每天进行请点,如果发现确实少给你100元,会补给你。

只不过私对公相对复杂一点,公对私很简单。

所以,为了避免后续事情麻烦,大家取钱最好仔细请点!

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其实只是银行单方面出示的警示标语,并非银行与储户之间的明确合同约定,因此这样写是没有什么法律意义的。就像储户如果多收了银行的钱,即便离柜了,银行一定也是会追的你“地老天荒”的,一旦你不进行归还,银行可能针对你的“不当得利”进行起诉,而且银行基本上是稳赢的,这一点是有很多具体案例可以参考的。

正常情况下,如果确实是由于银行员工的疏忽导致储户少拿到钱了,实际上银行通过排查也是会认账的。比如你回去调取监控录像,在点钞机上的数额明显与你提款的数额不等,那么银行通过内部数据的梳理以后,是会偿还你的应得款项的。如果银行拒绝偿还,你也一样可以起诉银行,只要相关的证据确凿,你一定也会赢得相关的诉讼。

当面点清确实有必要,避免给双方都造成麻烦。

实际上这句话本身可能不具备多强的法律意义,但是从道理上来讲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很多人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很多时候拿着钱直接就走,数都不数,有时候连点钞机都懒得看。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什么纠纷,只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当面说清比较好,无论是银行取款,还是其它的消费支出,能够当面点清的,最好就当面点清。而且银行一般都是通过点钞机进行金额确定的,只要在取款时多注意查看一下,也就会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银行方面也是一个道理,也应该加强柜台人员的服务质量,尽量避免相关的工作失误的出现概率,同时也应该提升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更加的准确与安全。这样也能够最大化地降低银行与储户间出现争议的可能性。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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