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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深圳允许个人申请破产,“老赖”会因此免除债务吗?

3月1日起,深圳允许个人申请破产,“老赖”会因此免除债务吗?
2023-02-23

这个自然是有可能的。

讲白了,这其实就是破产的作用。我们通过破产,解决债务人的债权债务纠纷,重新修复债务人的信用,实现法律上的重生。总体来说,破产更侧重的是保护债务人。

现在个人破产还没有相应的案例。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已有相应的事例。

浙江早在2019年便已处理完毕全国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该案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蔡某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这个债务豁免的比例是相当的大。后面各个省市也有相应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例。这类案例中债务豁免的比例其实都相当之大。2021年3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将开始实施。这是真正的个人破产制度。当然,我们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案件都能够进入个人破产。我们法院在个人破产方面要严格把握,防止债务人通过个人破产来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这样,那就会出现大量通过“破产逃债”事件出现。这对于我们的法律制度,对于诚信社会的构建都是一种严重伤害。

2023-02-23

个人申请破产,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通过个人破产的方式,走出债务泥潭,促进诚信债务人的经济再生,激发个人的创业热情,提供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但是不可否认,在申请个人破产中,肯定会有老赖混进来个人破产队伍中给自己解套,因为中国破产法,刚刚首次试点,在深圳试点,只不过深圳是的创业失败者集中的地方,创业者本来给社会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也社会做出很多贡献的人,由于创业经验不足,导致这些人负债累累,永不翻身之日,政府也是考虑这方面,创业者给社会承担了很多,应该让这部分人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因此深圳是一个试验点的最好地方,那么老赖会不会因此免除债务,我们通过几个方面分析下,看看到底能不能。

1、个人申请破产,程序非常复杂,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申请的;

个人申请破产,本身就各有利弊,社会的声音有支持,有反对的,支持的人觉得个人破产在缓解社会矛盾,反对的人觉得是恶意破产,逃避债务,社会更不稳定了,因此破产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至关重要,那么怎么才能申请个人破产,我们拿深圳的程序阐述下;

a、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夫妻中一方已在深圳,进入个人破产程序,其配偶也是申请个人破产的,可以合并审理,而不再要求另一方符合,居住地和缴纳社保的条件;

b、只有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主动移交财产并配合处置,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相关行为限制决定;

c、个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裁定-宣告-限制消费-从业禁止-履行法律义务-确定管理人-管理人监督-确定清偿债务的财产-缴纳破产费用;

d、债权人也可以提出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独或者共同面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2、个人申请破产,也不是所有申请破产的人,都能通过的;

a、发现违法经营或者过度消费行为,不能通过;

b、发现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不能通过;

c、申请的过程中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不能通过;

d、有妨害破产程序的行为,不能通过;

e、发现有偿还能力,有财产证明的,不能通过;

3、即使申请个人破产,也不是所有的债务全部免除;

a、如果是侵犯他人身体致损的赔偿金的债务,不能免除;

b、如果有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情况,不能免除;

c、如果有基于法定身份关系产生的赡养费、抚养费的,不能免除;

d、如果有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报酬请求权预付金返还请求权的,不能免除;

e、如果有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情况,不能免除;

4、申请个人破产的,还需要经历免责考察期的,才能通过;

a、必须有自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

b、破产人才可以申请免责;

c、破产的人应当每年定期,向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报告个人收入、开支、财产等状况;

d、如破产人主动清偿剩余债务,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提前申请结束免责考察期;

e、法院根据破产人申请和管理人报告,裁定是否免除剩余债务;

总结下,通过上述的阐述和分析,申请个人破产,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即使老赖申请,也难免被复杂的程序抽检出来,另外国家在执行个人破产工作时, 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不仅不能通过破产逃避债务,还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预防和惩治。

2023-02-23

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申请个人破产。

一、债务要高于50万元。

这里不是欠债50万就可以申请破产,50万是资产清算后的金额,不是单纯的负债金额。譬如你欠债100万,但名下有车有房,车房清算偿债后,如果负债小于50万,那还是不能申请破产。

二、适用对象。

《破产法》的适用对象是参加深圳社保满三年的人,所以不是说今天移居深圳,就能立即成为《破产法》的适用对象——请注意,适用条件不是深圳户口,而是三年深圳社保。


三、适用标准。

条例规定破产先决条件是: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人)。换言之,因违法活动或者非违法但不属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一穷二白的,同样是不适用于本条例的。比如你将资金用于赌博或者投资,那么对不起,《破产法》不保护你。

四、有些债务即使破产了也未必能免除。

根据司法实践,广东高院12月20日发布了全省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债务人欠下东莞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3家金融机构近600万元。申请破产后,原则上是有10年的破产保护期,每月保留3000元的生活费用,其他收入及名下资产全部用于还债。

但在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是由于债权人国有银行背景,出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10年期满,不自动免除债务人债务。

二是每月自有财产标准根据债务人收入情况变动,设定了最高不超过6000元/月的弹性标准。

从司法实践上看,即使申请破产,但国有银行的债务并不能免除。就是说你欠国有银行100万,破产保护期内还了50万,过了保护期,剩下的50万还是得还,不能免除。



五、有三年考察期

依据条例,申请破产有三年的考察期,且如果违反规定,还可再延两年。也就是说,在这三年考察期内,你获得的是“失信人”待遇,除非你提前还完债务,或者满足相关条件提前结束观察期,否则,在观察期内,不能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



2023-02-23

“老赖”不会被免除债务,因为我们对“老赖”的定义应该是有钱不还才能称之为老赖,而很多人是的确没有偿还能力,而破产法的推出就是给这部分真正诚信的人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下面对深圳破产法进行一个简要介绍,希望大家能够真正理解破产法的含义。

适用条件:1.深圳居住,参加深圳社保连续三年。

2.单独或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以上到期债权可申请

这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申请,因为目前是在深圳试点,所以需要有深圳的社保三年,当然等深圳试点成功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真的有“老赖”借此逃避债务,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规避,如果说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那么我相信破产法很快就会推向全国。

个人破产程序: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重整,一类是和解,还有一类是破产清算。

1.重整:如果说你的未来有可预期收入,比如说你有稳定的工作等等,那么就可以选择重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以后可以申请免除未清偿债务。

2.和解:只要你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就可以申请法院裁定认可。目前来说呢,肯定都会先进行调解,看双方能否达成和解,最好是能够达成和解这对双方都是一个好事。

3.破产清算:这点呢应该才是真正体现了破产法,因为像和解这些在破产法没有出来的,只要你双方达成协议,也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这个破产清算要如何理解呢?简单的理解就是先核定你目前的资产,比如说你有房子,有股票基金等,这些先卖了然后还给债权人,剩下的债务就可以免除了。当然在对你资产进行清算的时候会为你留下必要的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或者说你有一些特殊纪念物品的,这类物品也不会给你卖了,这点呢也能体现法院的人性化,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也不会给你卖,比如说没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等等。

等你资产清算完成还给债权人以后,你将进入免责考察期,免责考察期会有三年,在这三年中如果你遵守相关规定,那么你的债务就可以得到免除,如果你不遵守相关规定,或者有欺诈手段,比如说转移财产等,那么就会撤销你的破产清算,就要继续偿还你的债务。在这三年中,你必须严格按照失信人的标准来执行,比如说不得乘坐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不得乘坐高铁一等座等等,也不得有其他的高消费行为。等三年过了以后,你的债务就可以免除了,这样你也就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得免除债务:并不是说所有的债务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免除,有些债务即使破产清算也是不能免除的,比如说人身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等等,这里呢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可以看一下破产法。

当然破产法目前是正在进行试点,在试点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是否有一些老赖通过转移财产以后来申请破产,又比如说这个破产金额50万的标准是否具有普适性等等一系列问题,当能够把这些问题都规避了,那么全国都将慢慢适用破产法。我们要注意的是破产法的推出不是为了保护老赖,而是保护真正奋斗的人,比如一些创业失败的人,给他们一个机会重新站起来,而不是一辈子在债务中,这也是一个社会应该有的良知,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

2023-02-23

这好啊!就不要为了小利乱借钱给别人了。破产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3-02-23

从3月1日起,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将在深圳开始实行。相信不少人会担心,这项新政会不会导致一些“老赖”增加免除债务的机会呢?

其实各位无需过于担忧,因为深圳这次出台的个人破产法,满足条件较为严厉,老赖很难通过此法来逃脱债务。


首先,破产法只适用于在深圳缴满3年社保的人,因此如果是在外地欠债的人,无法直接跑到深圳来申请破产。


其次,债务要求也比较高,需要申请者在资产清算后,还拥有50万元以上的债务,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较高的金额数字。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本次破产法适用的对象是“因生产经营、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人”,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违法活动,或者是因为生产经营以及消费以外的理由导致负债,此破产法都无法提供保障。

并且,有些欠款类型即便申请破产成功,也无法进行免除。像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生命权所产生的赔偿金,亦或是欠下的税款等等。


所以总体来看,深圳本次推出个人破产法,主要是给一时遇到困难的人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而老赖想通过破产法免除债务的难度较高,各位无需过于担心!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从3月1号起,深圳实施个人破产法,很多人担心这样是不是给老赖提供了一个免除债务的机会,但从我看来,这种概率还是非常小的。


第一、任何一个法律的颁布,肯定是经过了多次的论证和研究,并不是异想天开就臆造出来的,首先是看到了在深圳这样一个创业者集中的地方,肯定有很多的创业者由于经验不足、市场问题等,造成了企业破产,最终导致个人需要背负较高债务,如果个人能申请个人破产的话,那么他会很快东山再起,为社会创造新的价值,所以才开始了个人破产法的实施。相信在法律实施之前,肯定也是经过了多次的论证与研究,给更多的适合于这种机会的人,而不是单单的给老赖们提供机会;



第二,仔细分析个人破产的申请条件应该说是比较苛刻的,申请个人破产,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即使老赖申请,也会被复杂的程序抽检出来,应该说能有效的规避了老赖,他们想凭借这样的机会来免除债务应该说是比较困难的;另外法院在执行个人破产工作时, 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不仅不能通过破产逃避债务,还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预防和惩治,老赖申请的时候也会掂量一下后果的;



第三,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部分弊端,相信随着逐步的完善,会给其它地方树立一个良好的典型。


您好,我是火星说金融,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3月1日开始,深圳就开始试点个人申请破产,

即《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这是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8月26日表决通过,

很多市民都欢呼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给给创业失败者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是市民们又担心这让老赖免除债务,滋生大量老赖,

其实无需担忧, 为了避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深圳政府是有设计了一系列措施的。

比如发现申请人恶意逃避债务行为,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

重点是这次试行的破产制度的适用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一.要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才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二.该项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对于那些想要利用个人破产制度逃之夭夭的老赖,并不是这项制度要保护的对象。


这次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出台,为我国将来在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制度开创先河。

2023-02-23

我乃外行人,只能近观新闻报道其消息,对于什么条件才能免除债务,应该通过实践出真知,让债权人和负责者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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