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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羁押一年两个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实际羁押一年两个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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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实际羁押一年两个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不可以。

分两个方面回答。

第一、实际羁押一年两个月,只要有罪,判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实际羁押日期或略长的日期判决,不会判决比羁押日期短的刑期,这在执法部门都已经是一种共识;另外,如果罪行很轻,多数情况办案部门不会长期羁押,而是在羁押期间适时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的问题。

第二即便是真的羁押事件超过判决日期,也不属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可以得到国家赔偿的五种情形,概括地讲,那就是只有错误、拘留、逮捕或者判决,才会进行国家赔偿,而只要判处有罪,哪怕是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也不会国家赔偿。显然,本案尽管判决刑期短于实际羁押日期,但是被告人是因为有罪被判决的,不属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

2023-02-04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简单而言,如果已经羁押了一年两个月了,那么只要够罪,法院最终就会判决为一年二个月。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实报实销。

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归还会有一些低于实际执行刑期几天的。比如羁押了一年零两天,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可否申请国家赔偿呢?

我们先说答案:不能得到国家赔偿!即便是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了,也不能得到国家赔偿!接下来,详细说明一下理由。

一、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赔偿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所树立的基本原则是无罪赔偿,也就是说只有最终是被判处无罪(或者按无罪处理)的,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15条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有5种可以进行国家赔偿的情形: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这条针对的是公安机关错误刑事拘留的情形。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这是针对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的情形。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这是针对法院一审判定有罪、而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当然,如果是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以后,一审法院重新作出无罪判决或者按无罪处理的,也属于这种现象。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如果是合法使用枪械将嫌疑人打死,那么这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典型的例子,比如针对袭警的人开枪。

从上述这些,我们就可以总结出一个原则,那就是只有错误、拘留、逮捕或者判决,才会进行国家赔偿,而只要判处有罪,哪怕是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也不会国家赔偿。

二、国家赔偿法也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不予赔偿

在明确规定哪些情形需要赔偿的同时,国家赔偿法第17条也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6种不予赔偿的情形:

  1.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 犯罪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属于或者在犯罪的时候属于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人被羁押的。因为法律之所以认定这种情形不承担刑事责任,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而并不是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
  3. 因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②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③或者被特赦免除处罚,④或者系自诉犯罪因自诉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⑤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检察院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的,也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这是最后需要特别明确的。通过前面所述,我们完全可以知道,只有最终认定为无罪,才可能涉及到国家赔偿的事情。

如果是由于构成犯罪,但是犯罪情节比较轻,而被检察院作出罪轻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不论之前羁押多久,都不可以进行国家赔偿。

但是,法院或者检察院作出存疑无罪判决或者存疑不起诉的,是可以得到国家赔偿的。

2023-02-04

这种情况一般很少见。现实中基本就是实报实销的判罚,也就是关多久判多久的情况。

就问题所问题的情况,“实际羁押一年两个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这确实有点争议。

《国家赔偿法》规定,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国家赔偿主要是针对错误羁押(超期羁押)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后被判处刑罚,整个羁押程序及羁押时间也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落实,原则上级刘不存在超期羁押或错误羁押情况。这种情况原则上不符合国家赔偿情形。

2023-02-04

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实际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现被告人实际羁押超过量刑两个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023-02-04

哈哈。如真有此情况,那办理此案的法官肯定认为案子有问题。但又不能判无罪。让被告自己去想。

2023-02-04

我弟判4个月,当天判当天放。刚4个月!

2023-02-04

没可能撒,实判算到这个了,都是只多不少

2023-02-04

大约是判刑前,扰乱社会治安,公共场合聚众闹事,小偷小摸之类,屡教不改,被派出所拘留过四次,每次十五天,加起来就是两个月。后东窗事发,又被判处有期判刑一年。加起来就被关了一年两个月。省省吧,好好反省反省,别胡搅蛮缠了,好好做人,千万别再干违法乱纪的事就好。

六八老叟。

2023-02-04

这种事情也不可能出现的,无论羁押多长时间,到了法院开庭判决的时候,法院会按照你实际羁押期限判刑的,判决只能超过被羁押的期限,不可能判处羁押期限以下的刑期的,这个连想都不要想了,你把法院的法官当成傻子了吗?

2023-02-04

可以向羁押单位提起国家赔偿。按两个月标准。不赔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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