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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临刑前发明出能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可以免除死刑吗?

被判死刑,临刑前发明出能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可以免除死刑吗?

死刑是一种极刑,是最为严厉的刑罚,凡是被判处死刑的,必然罪大恶极,比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这类影响恶劣、极具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另一方面,新冠已经持续了近两年的时间,虽然经过严密防控和疫苗注射,大范围的传播已经得到控制,但尚无特效药予以应对,偶有零星病例出现,耽误生产、影响生活。

可以这么说,新冠仍然是横在人类面前的一大难题,谁要是能开发出能彻底消灭或遏制住新冠的有效药物,不敢说名垂青史,至少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切基于假设:如果临刑前,死刑犯发明出能遏制新冠的药物,算是“将功赎过”,免于死刑吗?

首先,死刑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死刑”是一个宽泛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讲,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死刑立即执行。

被判处“死缓”的,大多“死不了”,甚至可以在有生之年出狱,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刑法》第50条之规定,被判处死缓的,在缓刑期内没有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期表现良好可以继续减刑,最低服刑年限不低于25年;如果缓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减为25年有期徒刑,后期可以继续减刑,最低服刑年限不低于20年;

也就是说“死缓”大概率走不到临刑这一步,大多最后都减为无期徒刑,实践中还有一些被判处死缓的人后期经过不断的减刑,在有生之年还能出狱。

另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所谓“立即执行”就是没有两年的缓刑期,被判处立即执行后,罪犯可以二审上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接下来进入复核和执行令签发程序,最终难逃一死。

那么死刑的适用范围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上文我们说到死刑是极刑,只有罪大恶极的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近些年来死刑的适用范围越来越慎重了,而且取消了一些适用在死刑的罪名,比如之前的走私文物罪、票据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盗窃罪(数额巨大)、传授犯罪方法罪等13个罪名都可以最高判处死刑,后来逐渐取消了。

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况,事实上对于特殊人群,即便其犯罪行为构成死刑,也不会被判处死刑,这些特殊人群包括: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手段残忍的除外)。

归结起来,犯罪时或者审判时的未成年人、孕妇、75岁以上老人一般不适用于死刑。

第二,发明出新冠“特效药”,可以免除死刑吗?

言归正传,“发明出遏制新冠的药物,能否免于死刑”?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知道立即停止执行死刑的条件是什么就知道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3种情况下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具体包括: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在执行前,罪犯正在怀孕的。

如果执行前发现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上报最高法,最终由最高法作出裁决。

从以上三种情况来看,“发明出特效药”有可能属于“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范畴,但最终的认定还要看最高法出具的意见,到底能否构成“重大立功表现”还存在变数。

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案例,李洪涛,浙大电子系毕业,后来误入歧途,诈骗银行资金、偷盗名车,1993年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狱中的他凭借着浙大电子系毕业生的身份,在监狱中发明出了“无刷电励磁电机”,技术含量极高,也申请了发明专利。

后来,正是凭借着这项发明,在临刑前的几天,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死缓”,后来经过良好的表现最终减刑出狱了。

结合以上法条和实例来看,“发明出遏制新冠的特效药”能否免于死刑执行,关键看能否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如果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大概率是可以改判为“死缓”的,后期经过良好的狱中表现,有可能有生之年出狱。

但以上也仅仅限于“假设”,事实上快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全球最顶尖的医学专家和传染病学专家都尚未研究出所谓的“特效药”,凭一己之力的死刑临刑犯又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如此之大的突破呢?无异于天方夜谭。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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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这是造福全人类的伟大发明,必须免除死刑,不但国家要免除他的死刑,还要把他保护起来,而且各个方面都要照顾到位,全国各地都要给他专门盖别墅,配保姆,给要联系那些想买药物的国家,一要给钱,二要每个国家给盖别墅,可以随意行走全世界!

看看他有老婆没有,如果有了,那就给他配秘书和保姆,如果没有娶妻,那就要面向全世界给他选最好的女子为妻,相信全世界的美女都会欢呼雀跃的主动找上门的,只怕沙特公主都会脱去面纱跑来中国求嫁的,沙特国王都会派一号专机送公主来的。

按沙特的法律,男人是可以娶好几个妻子的,去吧,去加入沙特国籍吧!到时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出了一个能人!

这是谁想到的问题?太有才了!



2023-01-31

1993年27岁的李红涛本被判处死刑,却因一项发明把自己从死亡边缘拉回,死刑改判死缓,从此命运被改写。

本是天之骄子的李红涛因一时贪念入狱,后几次出逃又几次被抓,最后研发电机成功,通过减刑再减刑,终于在43岁时刑满释放。不过他的一生可谈不上光彩,甚至应该作为反面典型警示后人。

天之骄子

1966年8月12日,李红涛出生于湖北,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境虽然谈不上有多优渥,不过好在衣食无忧。李红涛从小就聪明伶俐,再加上父母比较重视教育,他的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动手实践能力也很强。

1980年14岁的李红涛取得了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第2名的好成绩,同年他还被评为“优秀青年”。

1984年,李红涛考入了浙江大学电子系。在人才济济的浙江大学,李红涛同样表现得非常优秀。大学期间,他还交往了一位女友。

1988年,李红涛大学毕业了,他和女友一起被分配到昆明电阻二厂,这是一家国企,李红涛从事与电子相关的工作。工作稳定后,李红涛很快就和女友结婚了。

在其他人看来,名牌大学毕业、婚姻美满、事业有成的李红涛是妥妥的人生赢家,照此发展下去,他的人生应该是顺风顺水的。可是谁也料想不到,如此优秀的他以后会锒铛入狱。

锒铛入狱

刚参加工作时,李红涛激情满满,但是很快每天按部就班的工作就让他感觉厌烦。此时,他认识了一位红颜知己。这让他感觉如死水一般的生活泛起了涟漪,不过这也使他的婚姻变得岌岌可危。

家庭矛盾和工作不顺心让他身心疲惫,恰在此时,李红涛的一位朋友找到他,劝他辞职两人一起创业,李红涛立即就同意了。

但是创业没有启动资金无异于纸上谈兵,李红涛和他的这位朋友都刚工作没几年,手里都没有什么积蓄,为了弄到钱,李红涛动起了歪脑筋。

他苦心研究,伪造出了某单位的银行印鉴并且凭借着这枚印鉴从银行成功骗取了8万块钱。

轻而易举地从银行拿到这么多钱,李红涛和朋友沾沾自喜,巨大的喜悦完全战胜了犯罪后的恐惧,很快他们就如法炮制开始了第二次行动。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警察早就盯上他们了,在第2次犯案时,他的朋友当场被抓,第2天李红涛也被抓捕归案。

逃脱

1992年4月18日,李红涛被押送到看守所,从天之骄子沦为阶下囚的李红涛,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想的是如何逃脱。他趁着两名警察不注意,悄悄打开了手铐,脱掉鞋光着脚一溜烟逃出了看守所。

不得不说,李红涛的思维的确和一般人不同,从看守所逃出后他没有踏上逃亡之路,反而是先回到了自己的住处,销毁了所有的罪证,它觉得警方找不到证据就很难给他定罪。

随后,他藏匿在屋顶,观察家中动静。很快警方就来到他家,但是一番搜寻后竟一无所获。警方走后,李红涛不慌不忙地从屋顶下来,收拾收拾踏上了逃亡之路。

经过一番思索,他决定前往贵阳,他觉得坐长途客车或者火车去容易被人认出,所以便想弄一辆车来开。

他自制了一把车钥匙,并且成功打开了一辆奥迪车,然而此前李红涛并没有怎么开过车,驾驶着这辆偷来的车他一路歪歪扭扭地前行,后来竟然把车开进了水沟里,幸好一位农民把他救了上来。

捡回一命的李红涛丝毫不知收敛,后来他甚至胆大包天地偷了一辆警车,因为他觉得开着警车路上即便遇到检查也可能蒙混过关。

在外逃亡了一段时间,李红涛始终放心不下自己的那位女友,后来他又开车偷偷回到昆明,并且经常去探望她。

警方很快掌握了他的踪迹,当他再次去大学校园探望女友时被警察当场抓获。

再次出逃

1992年6月,逃亡了近两个月的李红涛再次回到看守所。再次锒铛入狱,李红涛依然不改狂妄自大的本性,他决定再次越狱。

不过这回李红涛不打算单打独斗,他决定找两个帮手,他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两位狱友,鼓动他们和自己一起挖地道逃走。这一次,李红涛再次侥幸逃脱,他的两位狱友却被抓住,他们忙活了半天,等于是给李红涛做了嫁衣。

李红涛再次踏上逃亡之路,他故技重施,再次用自制钥匙偷了一辆车。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李红涛发现偷来的车有点毛病,所以他不得不将车开到修理厂去修理,但是当时他身无分文,车修好后,他谎称要开车出去试一试效果,结果却一去不回。不过,这次修车也为警方提供了线索,不久李红涛再次被警方抓获。

悔过

几番折腾,李红涛还是回到了看守所,这次他终于消停了。平静了一段时间,李红涛开始思索自己以后应该干点什么,他决定利用自己所学研究“无刷电励磁电机”,当时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期。为此他多次向看守所提出做实验的要求。

看守所领导们经过反复讨论,同意了李红涛的请求并且为他安排了实验室,买来了实验材料和装备。李红涛对此感激万分,从此他把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做实验上。

1993年1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李红涛的最终判决书,李红涛犯诈骗罪、逃脱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这也就意味着李红涛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对此,李红涛表现得很平静,没有嚎啕大哭,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更加专注地做着试验。

收到判决书后,他曾经给自己的哥哥写过一封信,在信中他对自己的罪行做了深深忏悔,同时也表达出对于自己不能在被行刑前研究出无刷电励磁电机的遗憾之情。

老所长看出李红涛确实是真心悔过并且是想为社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就反复找李红涛谈心,鼓励他继续努力,并且还特意邀请了几位专家来到看守所,帮助李红涛解决一些难题。李红涛不敢怠慢,他日以继夜地研究着。

成功研究出无刷电机

1993年12月31日,按照判决书,这是李红涛生命的最后一天,然而就在这天上午,李红涛的无刷电励磁电机试验成功了!

有了这项填补空白的重大发明,李红涛算立了大功,老所长立即为他向相关部门申请暂缓执行死刑。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李红涛不断去完善这项发明,所里还为他申请了专利。

1995年,李红涛的人生赢来重大转机。他的这项发明,获得了中国发明金奖、云南省发明一等奖,而他也由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李红涛不断研究,又有多项研究获得了发明专利。他还结合自己的越狱经验,研发了监狱监控管理系统。

凭借着这些突出贡献,他在2000年7月25日又减刑两年半,2002年7月1日再次减刑一年半,最终于2009年被刑满释放。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比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这类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死刑分为缓期两年执行和立即执行,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缓一段时间执行,也就是有死缓考验期,而后者却是立刻执行。

临刑前发明可以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可以免除死刑吗?

前面讲述的李红涛的案例,对于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有一些借鉴。我们再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一旦碰到以上三种情形,负责执行的法院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死刑犯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指在服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果在行刑前能发明出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那真的是功德一件,不过这到底算不算重大立功表现,还要由相关部门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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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命题其实是伪命题,因为研制全球性超前的某种药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是一个大的系统,国家肯定会把控,甚至是参与,国家犯罪了,你想到后果没有!

2023-01-31

谢谢应邀答题。

(原创)

首先要申明,一个死囚犯如果已入狱牢中怎么会有条件研制发明出能遏制新冠广病毒的药物?所以这只是一种假设。

当然我们按照这种假设,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临刑前能够发明出能遏制新冠广病毒的药物,毫无疑问是可以经过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特批而能够免除死刑的,因为死犯的发明,能挽救千千万万条人的宝贵生命,这就是对人类医疗卫生事业所作出的伟大贡献,是罪不该死,功劳是大大的大于罪过的。象如此案例在我国历史上也曾经发生并有过这种处置的先例。

2023-01-31

可以,因为新冠病毒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影响太大,如果有人可以克制的话在地球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获得特权!甚至每个国家都会哄抢,因为获得的附加价值太大!甚至提升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

2023-01-31

一个人在犯了死刑的情况下, 如果能够认识错误并好好改正,那么还是有可能会被免除死刑的。

一.什么样的人才会被判处死刑

死刑可以说是所有刑法当中,判决最重的一种法律了。毕竟生命是最珍贵的人权,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就是哪些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

1.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4.情节特别严重;

5.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处死刑,而法律在审判时,也是格外的谨慎。

二.一个人在被判处死刑后,多久执行死刑

如果一个犯罪份子在被法院判处死刑后,如果犯人进行上诉的话,那么会进行二审。如果犯人没有上诉的话,那么一般报最高人民法院,在经人民法院核准后,会在7天内对犯人执行死刑。

死刑犯和常规的犯人关押地点还不在一个地方。一般犯人是关押在监狱里,而死刑犯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等待着枪决的时间。

三.一个死刑犯在看守所能有机会发明出遏制新冠疫情的药吗?

这就需要看一看死刑犯在看守所一天的时间都是怎么安排度过的。

看守所里每天的生活都是安排好的,并且非常准时:

6:30---7:00 哨声响,起床,刷牙洗脸上厕所;

7:00---8:00 早饭时间,一般为20分钟,吃好早饭,回到住处开始打扫卫生;

8:00---9:00 在房间的大通铺上做一些简单的活;

9:00---9:30 放风,在10来平米的空间走动走动,这是所有死刑犯最轻松的时候,因为这时候可以抽根烟;

9:30-11:30 继续工作;

11:30-12:30 午饭时间,吃完午饭洗碗;

12:30-14:00 午休;

14:00-17:00 下午工作时间;

17:00---18:00晚饭时间,吃完晚饭刷碗;

18:00--19:00 休息一下;

19:00-21:00观看新闻联播等法律教育

21:00-21:30关灯,睡觉。

可以说,死刑犯每天在看守所是有固定的安排的,并没有太多的机会用来自己研究新冠病毒的药品。

除非说,这个人在去入狱之前就已经在研究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那么他在被判处死刑后,国家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评估,是否继续支持他的研究。

另一方面,新冠病毒是一种特殊的病毒,全球的医疗专家科学家都在研究相关的遏制药品。

一方面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和研究,与此同时,也要不断的实验,那么整个药品在研发的过程中,必然是需要大量的人工和科学的仪器,以及经过不断的测试,才有可能被研发出来。

而在普通的看守所里,无论是从基础条件下,还是说人工配合上,都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所以说一个死刑犯几乎是不太可能研究出来遏制新冠病毒的药。

那么即使真的研究出来了,也需要长时间的进行试点,以及评估风险性,并经过测试,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再会进行投产研发。不可能药品研发出来后,短时间内就能够确定药品具有能够遏制新冠病毒的疗效。

四.虽然说研发出来不太可能,但我们假想一下,如果真有死刑犯研究出来了,会免除死刑吗?

一般来说,对于死刑犯而言,都会有个缓期执行的时间段,那么在这个时间段内,如果死刑犯好好表现的话,那么甚至有可能会减刑,成为无期徒刑。

而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到了五类人可以免除死刑,其中有一条就讲述了这一点。

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这里的立功变现,指得是做出的事情有利于国家和人民。

而新冠病毒也正是关系到我们的国家,以及生命的生命安全,如果有人能够发明出相关的特效药,确实安全而且能够起到效果,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这就属于有立功的表现。

从法律角度方面以及人文关怀方面来说,死刑犯如果发明出了特效药,那么就有可能减免死刑的。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刚正不阿和通融性。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他犯了错误以后,能够真正的认识到错误,你决定改变的话,结果是有可能会从最糟糕的会一点点变好。

对于一个人来说,如何才能够更好地避免误入歧途呢?

1.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一个合格的公民。

2.对于法律不允许的事情,以及任何打法律擦边球的事情,坚决不要去做。

3.我真的无意中触碰到法律了,那么要在第一时间内自首,说清楚事情的来源,接受法律的惩戒,那么,这样受到的惩罚往往是最小的。

你觉得一个人如果说犯了死刑,却又研究出遏制新冠病毒的药,他的死刑会被减免吗?

被判了死刑的犯人,如果在临行刑前研究出了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是否可以免除死刑呢?下面请听我分析分析。


在我国刑法里死刑是属于最高惩罚,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判处死刑,比如,抢劫,杀人,放火,绑架勒索,拐卖贩毒等,情节恶劣的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是死缓。

新冠病毒为近两年来最恶名昭彰,全球无不谈之变色,我国虽然经过严密防控,和全民注射疫苗,得到了大范围有效的控制住了新冠,但是到现在为止尚无治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仍然有出现零星病例,新冠病毒依然无法彻底遏制住,耽误生产,影响生活,耽误全球经济。

新冠病毒作为全球共同的敌人


新冠病毒这两年为止作为全球人类共同的敌人,如果在这个时候死刑犯研究出了遏制病毒的特效药,无论以前的他所犯何罪,人民都会原谅他,如果挽救了全球数十万的新冠患者,他做出的贡献足以抵消他的一切罪责,他将是全球人类的英雄,《所谓的英雄不问出处》就是这么来的,如果他真能挽救了那么多的生命,人们还有什么理由非杀他不可呢?足以功过相抵,放他一条生路。

但是,大家都知道,全球专家都无法研制的新冠特效药,他一个刑事犯罪人员又凭什么去研制的出来呢?


曾经在我国就有过这么一个人,他叫李洪涛,曾是浙江电子系毕业的大学生,后来用他的专业诈骗银行数额巨大的资金,还犯了偷盗罪,以后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就在李洪涛在临行刑前的几个小时里,逆天改命被免除死刑死,缓再到免刑,他发明了《无刷电励磁电机又称无换向器电动机》,获得了全国第五届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云南省优秀发明创造一等奖。为我国的医疗器械,电器,电动车,等等领域都有影响。

根据《刑事诉讼法》262条规定

有三种情况应当立即停止行刑,

1,临执行刑前发现有可能判决错误的,

2,临执行刑前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是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3,可能需要改判罚的,就是罪犯在行刑前怀有身孕的,

凡是出现上述任何一条情况的都要立即停止行刑。刑法里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都会列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获得减刑再到免除刑法

写到最后

再说回新冠病毒,这可是祸害全人类的疾病,医术精湛,医疗器械发达的全球专家都无法研制出来的特效药,如果真的能够做到的,所有的人类都会为他求情了。一个死刑犯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又能作出如此重大的突破呢?这不过就是天方夜谈罢了。

1994年,特大贪污犯仲开龙在死刑复核期间成功研制出一个重大发明成果,年仅24岁的他最终得以重获新生。他成为了建国以来第一个通过发明成果而改判,免除死刑的犯人。

仲开龙出生于江苏如皋县的一个贫穷家庭,他是家中唯一的男丁。那个年代的人普遍比较重男轻女,所以他自然而然成了家里重点培养的对象。

而他也不负众望,长大后顺利考上了江苏省外贸学校。当时家里能出个大学生,实属不易,更别说是像他们这样贫苦的人家,仲开龙一时间便成了天之骄子。

大学毕业后,按照当时大学生就业包分配的规矩,仲开龙一踏出校门,就进入了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担任宣科开票员。可以说,前期的仲开龙无论是学业上,还是工作上,都是顺风顺水。

但可能因为他是贫困家庭出身的孩子,一朝得志就容易“飘”起来,这也正是导致他接下来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01、从天之骄子沦为阶下囚被判死刑

进入单位后,出身农村的仲开龙跟本地城市的同事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仲开龙的心思。一心想往上“爬”的他,逐渐迷失了自我。

之后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上,仲开龙结识了一位朋友,正是这个人怂恿他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不当私利。仲开龙竟也着魔般的听从了这个所谓的朋友的话,擅自将一批货物以极低的价钱销售给朋友的泰县工艺美术厂。

事成之后,仲开龙收到了来自这位朋友数千元的报酬。八、九十年代的千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可都相当于仲开龙一年的工资了。

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毫无底线的将存放在公司仓库内的几十吨进口货物倒卖出去,前后给国家造成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次次“成功”让仲开龙心存侥幸,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就愈发肆无忌惮。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事情败露后,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仲开龙更是一下从天之骄子,被冠上了特大贪污犯的罪名,然后沦为阶下囚。

后经立案审查,在一审判决时,仲开龙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02、由死刑改判为死缓两年,到无期徒刑,再到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收到死刑一审判决的消息后,仲开龙被吓得瘫软在地。而家里只有他这一个男丁,事情发生后,他家人就一直四处为他奔走上诉,希望能有奇迹发生。因为过度劳累,他的父亲病倒去世。

得知父亲因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而离世,仲开龙悔不当初,深感辜负了家人的期望。此时的他,正好又在监狱里的一本杂志上看到杜冰蝉发明计算机中文全息码的文章。

本身对于编码理论,仲开龙就是有一定基础的。这下,他的头脑中瞬间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发明《全息中文码》只要能成功,便还是有机会改写自己的命运。

杜冰蝉在汉字全息码上提出的是四拼的方案,已经大大提高汉字输入的效率,因此广受大家关注。可仲开龙却认为,四拼的效率其实并不高,三拼就可以了。

之后,他凭借着一点编码基础,开始研究写作,终于在1992年下旬完成了数万字的《全息中文码》初稿。但不等他松懈,他就发现好像重码太多了,需要改进。

但二审的时间已经逼近,仲开龙只能废寝忘食的快速修改,和时间赛跑。之后,在二审判决的节骨眼上,他终于完成了200多页的《全息中文码》修改稿。

可他还来不及为收获的成果开心,二审判决又给了他当头一棒。二审依旧是维持死刑的判决结果,并无任何改变。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仲开龙请来律师,起草了申诉状,并递交了自己的发明文稿,希望能争取宽大处理。

但仲开龙写作的内容过于深奥,法院根本无法定义其发明的价值到底有多大,只能转而将文稿送到中文信息学汉字编码专业委员会鉴定。而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仲开龙改良的全息码程序,能有效加快中文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是极为突出的贡献。

1994年1月15日这天,法院最终决定,仲开龙由死刑改判为死缓两年。自此,他的命运被改写!

之后,监狱为仲开龙的更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更多支持。有了一定的条件,他的发明得到持续不断的完善。因着每一次的进步,仲开龙的刑期也从缓刑二年,减到无期徒刑,又减到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监狱中的仲开龙逆天改命,不仅获得多项专利,更是成为了建国以来第一个通过发明成果而免除死刑的犯人。

03、回到题主的问题,被判死刑,临刑前发明出能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可以免除死刑吗?

通过仲开龙这个人的事迹来看,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能够彻底觉悟,并且在临刑前做出对国家,乃至世界有巨大贡献的发明,绝对可以免除死刑。

当下新冠病毒在全世界蔓延开来,始终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抵御新冠,成了全球性的难题。如果现在某个人能够发明出相关、有效的药物,那肯定是一夜之间成了世界人民的“大功臣”。这个贡献,从程度上来说,定是不亚于当年的《全息中文码》。

不过,这可能只是死刑犯的一种美好的期盼,要想发明出能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谈何容易?这是需要多少知识的累积,以及长年累月的研究实验才能成功的,非一朝一夕之事。

题主的问题,大概率只是假设,而难以成为现实。死刑犯如果有这样的凌云壮志倒不是坏事,只是等到被判刑之后,才来想这些事,不如一开始就做个良好公民,更实在一些。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立删!)


(本文内容为原创,抄袭必究!)

2023-01-31

新冠是威胁全球的病毒,若其真能发明可遏制新冠病毒的药物就属重大发明,有此立功表现理应减刑,当然可以就免除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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