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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所生子女,法律上可不可以判给生父?

强奸所生子女,法律上可不可以判给生父?

从法律上讲,父母与子女关系有婚生和非婚生之分,因强奸导致受害女方怀孕并生下孩子的情形极少,但也有个别生下孩子的情况。多年前有一起案件,受害人控告嫌疑人强奸,但嫌疑人不承认。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受害女子最后生下了孩子,然后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强奸事实成立,使罪犯受到了法律处罚。当然,现在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因为现代科技水平可以不用生下孩子就能确认。但这个案例里有一个现实的法律关系,即罪犯身份被确认之后,他强奸受害人生下的孩子,与他是非婚生父子关系。因此,他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将来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义务。至于法律上是否可以把孩子判给罪犯的问题,无须回答,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虽然与孩子有血缘关系,但因其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法定监护人只能是孩子的母亲。

2023-01-23

强奸所生子女,法律上可不可以判给生父?

一般来讲,法院判决孩子的归属,孩子较小的时候是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判的,例如孩子很小,一般会判给母亲,孩子稍大点的话,要看双方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孩子比较大了,则应当征求孩子的意愿。

具体到本案,强奸所生孩子,虽然司法实践中很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这样的案子,男方正在服刑或已经受过刑事处罚,本身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再说孩子也不会认可有个强奸犯的爹。

因此,类似的案子,一般不会将孩子交给生父抚养,这样从各方面,都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

当然了,即便是不判给生父抚养,并不否认双方的亲自关系,因此生父的抚养义务还是有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2023-01-23

如果是强奸,为什么要生下来。

这很奇怪,毕竟孩子不是变出来的,

然后,生父不是应该在监狱

2023-01-23

只要孩子想认回犯了罪的生父,罪犯父亲也想要回儿子,为什么不可以呢?他有这个权力的!

2023-01-23

按规定,如果双方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子女与亲生父母就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当然,收养关系也可以解除。按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前,原则上不允许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有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被收养子女的行为除外。同时,双方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也不受影响。

虽然该孩子系妇女被强奸所生下子女,但从生物学上来说,双方还是属于儿子与父亲的关系。如果双方关系恶化,或者被收养人想要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那可能就需要解除收养关系。不过,我们还是不建议生下因强奸而怀孕的子女。这种建立在非正常人伦关系的基础上,生产下来确实会有很多麻烦及挑战社会伦理的地方。

既然是强奸,彼此便成了仇家。女方会把孩子生了下来,那就有自己的需要。否则早做流产了。他怎么会让法院把孩子判给你呢。所以啊,这事你就别想了。

只有我想到要报案吗?

孩子已经生了,这是不可能改变的事实,这样的桥段在刑侦小说里面很多,我再说说后续的情节发展。

一般有两种后果:

女主含辛茹苦养大了孩子,她认为一切不好都过去了,终于遇见了一个心仪的男子,她苦于不知道如何解释孩子的由来,害怕事实暴露出来,男子会嫌弃自己。这个时候,孩子生父出现了,很明显,他过得不好,想以当年的事为把柄,要挟女主,心仪男发现有人意图不轨,于是帮助女主和孩他爸斗智斗勇,在过程中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原委,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心仪男却没有牵手女主,理由是:我可以接受你的全部,但不能接受欺骗!

另一种结果:

孩子生父一直逍遥法外,并不断作案,因为世俗的陋习,被害者往往选择了缄默,就好像女主那样。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有一次,孩他爸再次作案,那是个性子刚烈的女子,该女子毅然而然的去了警局报案,警察叔叔抽丝剥茧、顺藤摸瓜,不仅抓住了罪犯,还把当年涉案者一一寻见,这个时候,孩子的事被大白天下,女主既无颜面出门,在家看着孩子还图生闷气!

综上,所有的事都不要隐瞒,先去警局报案,按照常规来处理所有的事,包括孩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题主可以选择不生,但是如果生下来了,基于血缘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就有抚养义务,包括被强奸生下来的孩子!

不可以做伤害孩子的事,去警局报案,如果可以抓住罪犯,既能除去犯罪分子,保一方平安,又可以依据法律,要求孩他爸支付相应赔偿金和孩子抚养费。

纸能抱住火吗?整天提心吊胆、抑郁寡欢的,不如把事情都捅出来,何必继续担负那些无谓的负担?

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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