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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79岁母亲活埋的陕西男子被判无期徒刑,是判轻了还是判重了?

将79岁母亲活埋的陕西男子被判无期徒刑,是判轻了还是判重了?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吧!我们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看问题才正确!发生此案件,同样也和其它案件一样具有它的两面性!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一定是需要继续传承下去的!可是,在富裕时代人们的享受生活的情况下,今天的人们都不愿意多吃苦的,这社会上的家庭情况那是千差万别的!有经济条件好的,有经济条件不好的,都存在着!那么对老人的孝心也千差万别!还有养老的问题也千差万别!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上的养老的大问题!

我还想说一个问题,在马某活埋母亲的这个事件里,我们的社会对他帮助了多少?我们今天发生了这一个痛心的案件,我们应该是多问一下为什么吧?法律就是把马某枪毙了,解了大家的恨,那么后面他的母亲又有谁来照管呢?法律的目的是打击犯罪,教育群众,那么社会上的养老问题在一些困难家庭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的时候,就是枪毙了马某,又能教育到群众吗?下面说出我的几点建议,

1,社会今后要加大力度宣传吃苦耐劳,给予克服困难的人们更多精神上和物质层面上的奖励,要坚决彻底的打击自私自利的享受主义,引导大家为父母尽孝光荣!

2,社会要大家帮助有困难老人的家庭,一方面是民政机关的帮助,另一方面是基层动员民间进行帮助,要让我们这个社会的困难群众真正的感觉到社会的温暖!

3,希望大家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要动动脑筋想出一些理论与实践能以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社会上的实际问题,彻底有效的阻止今后在社会上再次发生道德层面的恶性案件!我们还是实事求是的思想和行动,去解决社会上的困难问题吧!让社会向文明的方向迈出一大步吧!

2023-01-09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说。

5月7日,就陕西靖边县发生的58岁大儿子活埋79岁瘫痪母亲案件,记者从靖边县中医院获悉,经治疗,老人生命体征稳定,老人并非瘫痪,属于四级肌力。

故意杀人,应当重判


本案,该男子活埋自己老母亲,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复杂,量刑犯难

从目前已经查明的情况来看,马某某的犯罪情节比较复杂,因此对马某某量刑,要看检察院和法院的办案智慧了。

从犯罪情节看,从重、从轻的情节都具备。

应当从重的情节:

1、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泯灭人性,有违道德伦理,犯罪对象是朝夕相处的母亲,依法应当从重、加重处罚。

2、马某某将母亲遗弃到一个墓坑活埋,手段极其残忍,应当加重处罚。

3、活埋其母亲后,嫌疑人马某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失联,这无疑拖延了营救老人的宝贵时间。后来警方调查的时候,也极度不配合,掩饰犯罪事实,在客观上延误了抢救老人的时间。

可能从轻的情节:

3、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情况,其母被救后,反而担心其儿子被判重刑。因此,如果其母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马某某有希望获得酌情从轻处理。

4、由于第三人的及时报案,致使老人最终被救,马某某的犯罪属于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还有一个问题是,马某某一旦判刑入狱,其有病年迈的母亲无人照料也是个问题。考虑这个问题的话,马某某应当适当从轻,否则其母无人照料,当地又是农村,政府也很难解决照顾其母亲的问题。

总的来讲,该男子将自己老母亲活埋于废弃墓坑中,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2023-01-09

最多就是十年,不可能无期,更不可能判死刑。

据悉,涉事男子有精神病。目前正在调查中,请网民关注后续报道。

“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我是放射科工作的医生,本来79岁母亲活埋事件是属于社会事件,和医学没有关系。但是,在临床中有很多患者明明可以治疗,但是却放弃治疗的事件。这和母亲活埋事件很相似。我发表一下个人愚见。

  • “将79岁母亲活埋的陕西男子被判无期徒刑”。这个结论并不属实。我查了多个网站多个报道,目前尚处于审理中。还没有最后的宣判,请不要为了博取流量,以讹传讹。我不清楚,您是从哪看到信息,如果是小道消息,请以正规途径为准。
  • 男子活埋母亲,都是不符合法律还是道德。我作为一个医生,觉得老母亲和儿子都特别可怜。微梳理一下:杀人嫌犯马某,五十八岁,在农村里已经算是老年人。被他活埋的母亲七十九岁,母亲改嫁过(在马某十二岁时),晚年之后又回到初婚生下的两个儿子身边。她的户口被改嫁那次的婚姻迁到外地,又一直没回迁。也就是说她连靖边当地一个月一百多元的农民养老金都拿不到,她有俩儿子,五保户当不上,乡镇养老院也去不成。老母亲没有劳动力,家里又是以务农为生,对整个大家庭的影响是毁灭性的。
  • 我们总是用自身地位,能力去谴责马某,因为他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活埋母亲。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这么做?如果那个人是我们自己,我们是不是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不要急着回答,我说几个医院里的真实事件。

事件一:一个十七八岁上高中的男孩,因为耳朵胆脂瘤住院,病史已经有快十年了(具体不详)。我从颞骨CT上,看到胆脂瘤很大,已经侵犯骨质,问为什么不早些住院。因为家里没有钱。最后做了根治手术,一侧耳朵听力也没有了。试问哪个父母想让自己孩子失去一个耳朵的听力?将近十年不给孩子看病?这样的父母该谴责吗?如果父母有能力,他们会这样做吗?

事件二:我老家村里的一个老太太,胃癌早期。儿子都是种地,当母亲检查出胃癌,带回家了。然后四处借钱,两个多月后到石家庄某医院,已经是晚期了,没有治愈的必要。你觉得这样的儿子算是孝顺吗?难道不是间接的活埋母亲吗?他已经尽力了。

我们经常听两句话,百行孝当先,万恶淫为首。其实,后面各有一句。百行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我想,马某埋母,可能在某一时刻万般无奈才这样做的。就像,医院里的亲人在耗尽家财后,再也没有钱了,只能把亲人带回家,听天由命。

最后我就想说一句,法庭怎么宣判并不重要(我们尊重法律),我们能做到的是“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言语不当之处,希望大家谅解,仅是个人的愚见)

2023-01-09

我是舟瑜,我来回答。首先这个案件刚发生不久,目前该男子只是被刑拘,案件还在调查中,也就是说法院还没有判决,而标题中已经认定法院判了无期徒刑,这个说法显然是不恰当的。

那么,我们假设法院拟判定无期徒刑的话,合适不合适呢?这个问题的确不好回答,从道德角度,活埋母亲,就是千刀万剐也不过分。但是一是杀人未遂,二是其母亲,还有这个家庭也都需要照顾。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上其丈夫马某将婆婆王某(马某母亲)用手推车拉出去以后,至今未归。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据马某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隐约的呼救声,经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被害人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救治。

据了解,嫌疑人将老人运至县城河东万亩林一个废弃的墓穴内,并用黄土封住,但没有用脚踩瓷实,老人在暗无天日的墓穴内度过了几天,救出时有些头脑不清,可能是缺氧了。该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拘。故意杀人罪,杀害的还是自己亲生母亲。要不是男子的妻子报警,这个79岁的老人必死无疑,作为儿媳都能为老人的失踪担忧,作为儿子却能痛下杀手。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以下角度应该重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泯灭人性,有违道德伦理,犯罪对象是朝夕相处的母亲,依法应当从重、加重处罚。马某某将母亲遗弃到一个墓坑活埋,手段极其残忍,应当加重处罚。

活埋其母亲后,嫌疑人马某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失联,这无疑拖延了营救老人的宝贵时间。后来警方调查的时候,也极度不配合,掩饰犯罪事实,在客观上延误了抢救老人的时间。

从以下角度可以从轻: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情况,其母被救后,反而担心其儿子被判重刑。因此,如果其母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马某某有希望获得酌情从轻处理。由于第三人的及时报案,致使老人最终被救,马某某的犯罪属于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个案件属于家庭纠纷,具有家庭矛盾等原因。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实际问题,若马某被判处重刑或长期服刑,那马某母亲的赡养及照顾也将成为一个麻烦的问题。

综上,从目前已经查明的情况来看,马某某的犯罪情节比较复杂,因此对马某某量刑,要看检察院和法院的了。

老母瘫痪呆,度日如年哀,做梦没料到,亲儿似狼豺。五月二日早,儿子窜房来,好言没一句,动手老母抬,丢到推车上,偷偷出门外。

时至天色晚,老母没回来。儿媳奇了怪,电话就打开,报案求警察,派兵速摸排。一番讯问后,儿子遂交待:老母拖林地,废墓里活埋。

民警初始傻,不信摇脑袋。随后拔腿跑,胜比脱兔快。万亩林地找,终于见老太,躺在墓穴里,哭得泪两腮。急忙扒开土,老太命尚在。

孽子自被捕,牢笼里面宅。等待是严惩,绝对莫懈怠。如此化生子,哪有半丝爱,犯上弑杀母,依律重制裁。若是在古代,推出午门宰!

2023-01-09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亲生儿子嫌弃母亲瘫痪添负担,竟然活埋了母亲!

事情是这样的:5月2日晚8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男子马某某,用手推车将瘫痪在床的79岁母亲拉走。5月3日凌晨2点独自一人推着车子回到家中。妻子询问母亲去向,马某某谎称雇车把母亲送去亲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车站找寻老人,老人没找到,马某却在凌晨4点左右离家出走。马某妻子预感事情不太好选择报警,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某找到,在民警追问下,马某交代她用推车将母亲拉到炼油厂后侧的万亩林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将瘫痪在床的母亲活埋了。确认地点后,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受害人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孩子的义务和责任,鸦有反哺羊有跪乳,因为母亲瘫痪在床就嫌弃她,甚至把她活埋了,这简直是丧尽天良,俗话说五十知天命,58岁的年龄难道连这点道理都不懂?79岁的母亲还能活多少年?好好的善待她,让她颐养天年,才是儿孙本分,马某这种做法让别人看到他的心狠和无情,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你让儿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如何去看待和对待你?老母亲听说儿子因为她可能要去坐牢,在家人的搀扶下去为儿子求情竟然跟警察说是自己主动爬进去的,让我们看到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过老人之所以能被成功营救,与马某的妻子有很大关系,听到丈夫说把婆婆送走她不信和家人去车站寻找,找不到选择报警,如此心善的她成功挽救了婆婆的性命,相信以如此善良之心的女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肯定会替丈夫好好照顾好老人。

事情有果必有因,马某如此待母也是有原因的,原来马某自幼丧父,母亲在他12岁时就把他扔给叔叔改嫁甘肃,马某由他的叔叔扶养长大,而母亲36年来从没有回来看过他,后来他娶妻生子全是叔叔一手操办,年纪大了后母亲就回来投奔儿子,之前母亲是和二弟生活在一起,因为二弟生病无法照顾她才来到老大马某这边生活,从小缺少母爱,很可能让马某无法原谅自己的母亲少年的是不负责任的抛弃,而这种恨驱使马某做出极端的行动,所以母亲给予孩子生命,就有义务尽所能扶养和教育孩子,12岁本就没有父亲的温暖,母亲又远嫁他乡,无父无母也让马某在缺爱的环境长大,从而让他无法构建常人那种为爱付出的模样!

尽管母亲可能有种种不是,但是她毕竟是母亲,是给予你生命的女人,生命至上,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结束他人的生命,更何况是你的亲生母亲,所以马某要接受法律制裁是必然的!

小伙伴们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2023-01-09

我觉得量刑适中,毕竟涉及到故意杀人了,这是老母亲没死,如果死了的话,那他也必然是死刑。

从司法解释上来分析,该陕西男子已经涉嫌故意杀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理说应该执行死刑。但在判定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的,比如犯罪动机、造成的后果、以及杀人的手段等等。综合来看,虽然为杀死79岁老母亲把其活埋了,但根据作案方式以及动机、后果,判无期徒刑是可以的。


(而老母亲被救出后,还在担心他儿子被判刑)


但实际上,我已经不关心他被判多少年的事,我更关心的是当初怎么下得了手把自己母亲推入废弃墓穴的,然后还封上了口子。要不是他媳妇发现婆婆不见了,(三天后)报警后找到了,要再晚几天说不定这位老母亲就死了。

都说百孝为先,也不知道该男子是咋想的,老母亲都79岁了,虽然瘫痪给家庭造成了一定的负担,但还没到累赘那种程度吧?本身岁数大也没几年好活了,用这种手段了结自己母亲的命,真是丧尽天良了。哪怕法律不制裁他,村里人都能戳断他的脊梁骨。


(据说是埋老人的废弃墓坑)


但听说该男子被判了无期徒刑之后,我就更难受了,哪怕他劳动改造的好,减刑到15~20年,那出狱后也该像他母亲那么大了(万一他子女效仿父亲把他埋了,不知他是什么感受)。虽然他为自己做的错事承担责任是应该的,但反过来一想,母亲瘫痪在床,他又被判了无期,而家里儿女又忙于工作, 家里恐怕就剩他媳妇和被救治过来的老妈了,那往后的N年里,恐怕只有二人相依为命了,这又是一件难事。


(连孩童都知道孝顺父母,而这老汉却不知道,还把母亲活埋了)


而据村里邻居说,该男子才照顾老母亲没几年,之前一直是其他子女在照顾,但因为其他子女也有病了,所以才把老母亲送到他这里赡养。

但谁曾想到,该男子不顾生养之恩,竟然要活埋了自己的妈妈,真的是枉为人。如果他一直照顾老母亲善终,他也不会受这牢狱之灾,而自己的媳妇也不用一个人承担家庭生活重担,但事已至此,只希望各位能有个警示,别做那丧尽天良、违法犯罪的事情。

2023-01-09

答:马某的犯罪行为总要负上法律责任的。从对社会影响来说,假设若判无期徒刑,是合理的。从伦理来看,是判重了。

——从社会影响来分析

(1)马某是有预谋,静悄悄将母亲拉去僻静的地方进行活埋,3天后才被发现获救。此事不仅行为恶劣,而且手段残忍,报道一出已在社会引起公愤。马某的所作所为行为完全颠覆了道德观、社会观。狗不嫌家穷,子不嫌母丑,而他就因为嫌弃母亲不能自理,引起的脏臭味,就抛弃她和杀害她。

(2)抚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这是不能逃避的义务。马某照顾母亲不到一年,就无法接受到了,岂有此理。当年母亲是怀胎十月将你生出来辛苦抚养长大的,也没有嫌弃你。俗语说:虎毒不吃儿,何况58岁的人还如此狠心,去伤害自己的母亲。

(3)不论母亲做错了什么,任何一个人都没权力去剥夺她的生命。

——从伦理角度来分析

(1)据说起因:马某当年12岁,母亲因丈夫去世而改嫁,只带走二儿子,留下他一个人在叔父家生活,猜想当年的生活过得并不好,所以心里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

(2)老太太有两个儿子,其中马某是大儿子58岁了,二儿子据说身体也不太好;如果马某被判了无期徒刑,只留下二儿子照顾老太太,负担太大了。

(3)老太太现在被救起来,身体大为好转了,她还想着为自己大儿子脱罪,声称自己爬进坟墓的。可怜天下父母心!

总的来说,法律会结合各方面的因素对此案作出一个公正的判断。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01-09

近日看到网上惊天大闻,说有人上演了一幕活埋老母亲的惨剧,临人愤然放笔,写几行文字声讨泯灭人性的狼心狗肺之人。

孝敬父母不怕天!

在天大的困难面前,以极限的力量养老送终。但有人把年迈病残的老母嫌拖累弃之一一

古人有二十四孝为楷模,应该做为镜照。孝敬父母不到尚有愧疚,直接不孝敬父母乃是不仁不义之徒,以身拭法当重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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