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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了几百万债务没能力归还,家长有义务帮他偿还吗?

儿子欠了几百万债务没能力归还,家长有义务帮他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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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依我之见一一家长是否应当邦儿子“连带偿还'几百万债务,必须看儿子不同年龄段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以及所欠债务的性质是否合法。

这是因为:

“儿子'一一1,若这儿子是未年满十八周岁的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是未满八周岁的无行为能力之人在外与他人交往过程因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合同之债',或因自己的过错行为(比如造成他人的生命丶身体健康损害丶财产损失等)的'侵权之债'的话,根据我国现行《民法通则》(明年一月一日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之规定:无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他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法律规定未成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自己有财产的先用自己的財产赔偿,不足部分由法定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而本案所述欠他人几百万元的'儿子'是否是八周岁以下,或者不满十八周岁?如果答“是',依法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必须承担偿还其“儿子'所欠几百万债务。

同时,法定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对外所欠债务承担连赔偿责任的,还必须分辩清楚是否是“非法债务',即国家严禁的非法活动所产生的丶国家不承认丶不保护的债务。比如,引诱未成年人赌博丶吸毒丶吸烟丶喝酒…等赊账产生的所谓'债务',我国法律是不承认丶不保护这种非法债务的。如果家长遇自己未成年儿女赊欠这种债务,以及违法犯罪的“套路贷'丶“校园贷'可以依法拒绝偿还。如遇非法催债,可以通过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这“儿子'早己年满十八周岁,而且这几百万元的债务是儿子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即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之后与他人正常的人事或商务交往中产生的正常债务。同理,根据我国民商事法律的规定'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之人'与他人民商事活动中,有完全有权独立自由的意思表达丶有完全能力的权利行使丶所获得的民商事活动的收益具有完全合法占有的权利丶在正常的民商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也依法必须由其自己完全独自承担,而不得违法株连他人承担所谓“连带责任'。所以,如果本案例所述的“儿子'欠他人亿百万债务是在他年满十八周岁以后丶以自己个人身份和名义与他人独自民商事交往中所产生个人债务丶且该成年“儿子'早己财务独立与其家庭共同财产早已分割清楚,而且该儿子因借他人几百万元无丝毫转移至父母名下,或其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进入了父母的家庭财产之中。那么,此情此景前提下,成年儿子所欠他人几百万债务依法与父母无关,依法也只能由成年儿子独自承担,不得违法追究其父母的债务连带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3-01-05

不可以!父债子还!子债父还!只属于封建社会才有的。对新中国来说,是不存在的!

法律没有规定,儿子欠的债要父母还!儿子已经成年了,他所做下的事,都必须一人承担!除非父母是他的共犯!

我的侄儿,因生意被人骗了!欠了人家几百万。人家天天向他逼债!又向他的父母逼债!

我的一个堂侄是个律师。跟我的哥哥、嫂嫂说,侄儿欠钱属于他个人的事,跟他们无关。叫他们不用理那些债主!

可是,大哥大嫂。看侄儿被人逼得焦头烂额。他们心里过意不去。他们也不愿看着侄儿受苦。还是把家里的两套房卖了,替他还了债!

在法律上,他们是没有任何义务为他儿子还债的。只是,因为是自己的孩子,才帮助他还了债!

债主逼父母为儿子还债,是不受法律支持的。债主,如果不断去骚扰欠债人的父母!他们是可以告债主骚扰了他们正常的生活!

所以,身为债主的人,不要去威胁欠债人的父母!可以,跟他的父母好好商量。如果,他们父母有能力。还是会帮助儿子,还一些债!

按法律来说是不可以的!现今的法律讲究一人做事一人当。所以,你找欠债人的父母要债,是不可以的!

2023-01-05

“父债子还”“子债父还”都属于道德层面的约束。

如今,随着法律和法制的健全,有债权或者债务纠纷的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履行“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

子女活着

“儿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格上与“家长”是相互独立的,“几百万债务”发生在其与债权人之间,对“家长”没有拘束力。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

子女去世

如果这个“儿子”不幸死亡,还给“家长”留下了一笔遗产,而且“家长”也继承了这笔遗产,那么“家长”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所以,儿子不还钱,债主势必利用这一点讨债。不管是利用父母出于对于子女的爱,还是出于人伦道德。一些问题,从法律角度完全站得住脚,但现实的社会并非仅仅只用考虑法律问题,还有更多的诸如道德、舆论、人情需要去兼顾。

儿子欠了几百万债务没能力归还,按理说,家长没有义务帮他偿还。因为他有自己的收入,而且是成年人。

但是他已经是负债累累,如果父母不帮他,还有谁能帮他?

总不能看着他被逼无奈,一命呜呼吧?

父母有能力帮,肯定要帮他渡过难关,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帮,那只能是顺其自然,听天由命。

我家儿子,面子工程比他的生命重要。

单位出差也总是来家里要钱:会计不在,我明天就出差,只能找你们先垫出来,回头报销了,我再还给你们。

救急当然得支持,总不能让他身无分文去外地。

就这样养成了习惯,出差来家里要,报销后自己花的习惯。

我也没感觉有太大问题,年轻人花钱匡,我小时寄人篱下的生活,如今不能委屈了自己的儿子。

就这样年复一年,他结婚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儿媳在家带孩子,靠他一人的收入,肯定作襟见肘。

儿媳拿着他工资收入与支出的清单给我看,一个月工资半月光。

贴补他们也是肯定的,只要他们过的好,我也就放心了。

有一次儿媳来找我:妈,Y欠银行贷款十万,我想让你替他还,我不想过每月扣款的日子。

我问:是Y让你来找我要的?

儿媳讲:我来找你,他不让我来的。

我当时没同意,儿媳讲:我已经告诉你,他银行欠贷款,你不还,他出事,别怪我做儿媳的没告诉你。

我讲:你威胁我?

儿媳讲:不是,我就是告诉你。

事后想一想,一家三口,靠一人的工资的确不够,虽然每年都在贴补,也没有他们花出去的多。

我把钱直接转到儿媳的账户,我要求看还款收据。

十万还款七万?总之他们有理由说给我听,剩下的三万成了他们的流动资金。

从这次泄洪决堤开始,少着一万,多着五万,甚至于十万,数字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多。

总是有还不完的欠款,一次次的催要。我总是报着欠账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

问他为什么欠这么多钱?他一句话就回答完毕:少不更事,吃了,喝了,玩了。

我又是特别认真,从不欠账的人。我讲究这个理: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求他老实回答,到底欠外面多少账?

他回答:四十万。

我一听头就大了,让他写了保证书,并按了手印。替他还清这些欠款,一家人能过上平安的日子。

四十万还清,我心里轻松多了,总该消停了。那晚,我喝了点红酒释怀。

怎么也没想到,好日子没轻闲几天,又开始要钱,仍然是五万,十万的开口,而且都是债主直接拨打我们俩口子的电话。

我质问他:为什么电话打到父母这里?

他回答:他们逼我,我没有,只能告诉他们父母的电话。

我不知道这辈子造了哪门子孽啊!

又让他列单子,没想到这次的单子到手,我一看数目,天旋地转,八十三万!

这中间有我们近来帮他还掉的部分。

我傻了,坐在那里傻傻的笑,哭,哭,笑,彻底崩溃了我的神经……

四年来,我们为他这个家,已经勒紧了日常开销,能不买的不买,能少用的少用,可他这次开口更大!

咋办呢?房子抵押吧!可是多少家银行,听到我们俩口的年龄,都不给办理。

爷爷家二儿媳拆迁后,手里有几套房子能否抵押一套? 三儿子去银行帮我们贷款?否则借爷爷的钱?

搅尽脑汁的想了一圈,开不了口。

战友聚会,有几个好兄弟看我老公聚会是心不在焉,就问明了情况。

战友直接转账:我的钱,没时间,没利息,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还,不还也行,别放在心上。

解决了大资金,我心里也在计划四年内还清欠款。

只要是全家一条心,没有过不去的坎,人在,家就在。

这孩子初入社会,被人利用。付总贪污离开单位,等他离开时,单位让他清账,否则不能离开。

为此借款补漏,得以离开。借钱是要还的,他不敢告诉我们,开始接触高利贷。

拆东墙补西墙,顾此失彼的还账,借款,借款还账的恶性循环。

直至欠款如同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搂不住了,找父母,还不敢实讲,造成贰佰多万的债款,压在头上。

如果事发当时就讲,这个家也不至于倾家荡产。但没有如果,有的只是事实摆在眼前。

为了替儿还账,家里的老底全部掏空,保险不到期就撤了回来,股市的资金全部撤出,股票能卖则卖 ,股份能提就提……

我用文字在头条写出来,也是让大家引以为戒,远离是非之地,远离高利贷。

对年轻人来讲,有事不要掖着藏着,说出来全家想办法解决。

只要走正道 ,前面的路还是很宽阔的。

2023-01-05

这还用问吗?你单纯索要,只要没有使用违法手段,肯定可以,但是父母在法律上肯定没有义务偿还。

下面展开讲讲。

一、儿子能欠几百万肯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些人说要看儿子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不是,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是父母来偿还儿子欠的钱了。

这肯定是不对的,要知道,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在侵权的时候,法律规定是直接由父母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不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偿还。所以,这里欠的钱根本不可能是由于侵权所欠。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做生意欠的钱呢?也不可能,因为做生意肯定是基于合同欠的钱,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纯获益的合同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订立与自己行为能力相适应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是不可能标的太大,二是这种合同的后果也是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与父母无关。

所以,既然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一个成年人,智力正常,其相应的后果都应该由自己承担,怎么可能由父母来承担呢?

二、债权人当然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问父母是否愿意代儿子还款。

虽然这些债务与父母无关,但法律上还有一种行为叫债务加入或者债务承担,就是第三人基于自愿,愿意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或者说愿意代债务人偿还债务,这种行为只要债权人同意,都是允许的。

所以债权人可以询问父母,是否愿意代儿子还款,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

但这种询问必须合法,不能胁迫、威胁、欺诈,也不能骚扰父母。

否则,第一,胁迫、威胁、欺诈、骚扰本身是违法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最次也可能承担治安处罚。第二,即便父母在这种情况下代儿子偿还了欠款,也是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还款行为的。

总之,债权人可以询问父母是否愿意代为偿还,但一不能以违法手段索要,二父母也没有法律上必须代儿子还款的义务。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这个话题有点扎心。从法理还是从人情角度,每个人或许都有不一样的答案。以下回答建立在儿子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欠款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1、从法律的角度上

从法律上来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享有自己应有的权利,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儿子欠了几百万,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债主只能找儿子要。

但是,如果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儿子借完钱后突然去世,家长继承了儿子的财产,那么家长是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再如,如果家长自愿代为还款,从法律角度来说叫“债务承担”,只要债主同意了就可以。

2、从人情的角度

古话说,虎毒不食子,天下父母有几个愿意眼睁睁看着儿子因为欠债而被债主穷追不舍的。父债子还,子债父担的观念自古深入人心,父母不为儿子还债,是否能够经受得了社会舆论、社会道德的评判?是否能够经受得了催债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骚扰?

所以,儿子不还钱,债主势必利用这一点讨债。不管是利用父母出于对于子女的爱,还是出于人伦道德。

一些问题,从法律角度完全站得住脚,但现实的社会并非仅仅只用考虑法律问题,还有更多的诸如道德、舆论、人情需要去兼顾。

高利贷讨债,也正是利用了这人性的弱点,才能屡屡讨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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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子债父还”“父债子还”,?这样的问题,相信绝大多数人能给予正确的回答。遇此问题,也能有一个鲜明的处理。

作为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予以解答。

首先,我们在社会从事的行为或者承担的责任,在法律上叫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将这种能力分为三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如果这个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他的行为后果由其承担,与他人无关,一般情况下,18岁后就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但精神病人除外。

第三,如果不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裕父母处,那么其本人债务再巨大也与其父母无关。如果其父母自愿帮助其还债,那也是父母处于自愿以其子名义偿还,其债务本身与父母无关。

第四,如果其结婚且债务形成于婚姻续存期间,那么可能形成夫妻共同债务。

2023-01-05

分情况:

1.个人单独的负债。

当个人有完全的民事能力,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钱的,债务只由个人承担,与父母无关的,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的规定,当然,自愿的除外。

2.父母作为担保人的。

很多借款是需要担保人的,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债主是可以向担保人追讨。

所以,当父母为子女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主是可以向父母追讨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债主法院提起诉讼,担保人也是会被起诉的。

3.人死了还要还钱吗?

要,但也不是父母来还。

根据《继承法》第 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这条法律规定有两层含义:1.当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要偿还债务,不继承的就不用还。2.偿还债务时,以遗产价值为限,就是说,债务是100万但遗产价值50万的时候,只需还遗产价值的50万,其余部分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当然,自愿的除外。

我是90后行长,欢迎关注我,带你走进银行的“内幕”。

2023-01-05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从情法通融的角度出发,继承法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法律所指的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还包括了其他继承人。对于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特殊债务,法律还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的特殊规定。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这种类型的“父债子还”应予支持、提倡。

“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这都是传统观念,也都是从道德和作人诚信层面来讲的。如今,随着法律和法制的健全,有债权或者债务纠纷的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履行“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这个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而儿子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儿子有履行能力时再还给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债务人的父母归还欠款。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子债是应当父还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假如欠债的儿子意外死亡,他的父亲继承了他儿子的遗产,那么,连同其意外死亡儿子的债务也要一并继承。在这种情况下,继承者应该承担其债务归还义务。

2023-01-05

这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下分析建立在“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础之上,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举债几百万的可能性不大)。

“儿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格上与“家长”是相互独立的,“几百万债务”发生在其与债权人之间,对“家长”没有拘束力,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家长”无需对“儿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话分两头,如果这个“儿子”不幸死亡,还给“家长”留下了一笔遗产,而且“家长”也继承了这笔遗产,那么“家长”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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