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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吃了别人家在地里种下的用农药拌的花生种子而去世了,地的主人有责任吗?

孩子因吃了别人家在地里种下的用农药拌的花生种子而去世了,地的主人有责任吗?
2022-12-18

问:有三个孩子抠吃了别家种地里的拌农药花生种而不幸去世,种花生的农民是否有责任?

疑似不实。这对孩子父母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农村孩子抠吃地里拌农药花生种而去世,不幸被药死,值得怜悯和惋惜,最伤心的莫过于当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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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事情多次见于网上:有把邻居水仙花误当韭菜而偷食身亡的、有爬龙眼树偷摘龙眼摔死的、有小偷把啤酒瓶里农药误当啤酒而饮用死了的、有偷抠危墙水管被压身亡的、有所放之羊误食别人拌药玉米粒而药死的,等等。

这其中有真有假,有新闻报道过的,也有网友杜撰后被证实为假的,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那个所谓的「弱者」在施行一种「不法」行为而「罪有应得」地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而不知情的受侵害的苦主成了被索赔或者担责一方。

小孩抠农民已播种的拌农药花生种,还一下被药死三个,这么大的事却未见相关报道,网上也只有误食拌药花生种的类似事情,所以刺楸初步判定这件事是杜撰的。若假设是真实的是,那农民对此有责任吗?

一、拌药属于农民正常农业生产活动

除了可能会被喜鹊和山老鼠偷吃外,还有许多病虫害也会危害花生种或花生苗芽。为了不影响花生发芽,农民会对花生拌药,刺楸记得以前种的花生拌药后为有别于花生包衣的紫红色或者红色,一看便知,就算没拌药,普通人看到后也下不了口去吃。

农民种花生拌药是一种正常的农业生产行为,为的是花生种播下后不被糟蹋并虫害,而并非专门针对偷吃花生种的人。因此,有人偷吃花生种这点很难想到,更不知该拌种农药的毒性如此厉害,同时药了三个孩子。

二、农民未善尽注意义务,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农民把拌药花生播种下地,定会用土覆盖,这已完成了播种行为,顶多再在地里树立稻草人或者彩色布带。

三个农村孩子抠开泥土,偷食花生种子是一种于情于法不符的行为,以正常逻辑来分析,农民并不需要担责,毕竟错不在己。

但认为农民就能为此脱掉干系、撇清责任,那就异想天开了,因为「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孩子家长失去孩子,定要找个说法,若是遇到不讲情理的家长,定会不依不饶地「扭着吠」,或不理性地索赔,或走法律程序。从以往类似的事情中,死者往往会属于弱者,会得到支持。之前一则关于「拾荒老人去挖危墙下水管被压身死,修房者被判赔偿16万多块钱」的新闻,刺楸以为与该案类似。

根据类似案例参考部分律师的神逻辑,农民没主动把拌药花生给孩子,不承担主要责任,但也并未善尽注意义务,也就是除了应在花生地旁边设置类似于「花生种已拌药,不能食用,后果自负」之类的提示标识外,还要做到「善尽」。

但如何才能做到善尽呢?刺楸认为这点很难鉴定,即便农民用篱笆把播种花生的地围个水泄不通,但只要发生了类似不幸的事,就可判断为「未善尽」。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没在孩子抠吃花生前照看孩子以避免悲剧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农民没设置标识,但为了照顾弱者、安抚对方,估计也要承担点责任。

三、特殊情况下农民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农药一般都有使用范围,刺楸听说花生拌种农药的毒性一般不高且致死量大,不知真假。如果不按规定使用农药,把高毒不宜拌种的农药用在了花生拌种上,农民的责任就大了。另外,如果农资店卖的是不允许售卖的农药,也难逃干系。

四、简单总结

经以上分析,如果家属扭着吠的话,刺楸认为农民的责任很难以撇清。

1、按规范使用农药,但死人事大,农民因没有善尽注意义务,告知花生已拌药,得负部分责任。 2、使用农药有问题,农民和农资店可能会承担更大的责任。

以上就是刺楸对农村孩子抠吃拌药花生种死亡后农民有无责任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不错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2022-12-18

这个问题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主要是考察种花生的农户是否构成侵权

而侵权成立要看过错行为、对象、结果、因果关系这几个构成要件。

这里,

对象——孩子

结果——死亡

因果关系——吃了有毒花生

已经满足三个构成要件了。

问题在于过错行为

农户用农药拌花生种进土里的行为是一般的生产过程,不能被评价为侵权行为,也不具有任何过错

事实上农户也根本没有主动实施任何的侵权行为

也就是说,农户的行为方式不是作为,那么就看是否属于不作为侵权

所谓不作为侵权指的是具有一定的义务,能够履行但拒不履行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这里最重要的是看农户有没有“义务”

个人认为农户并没有任何“义务”

因为:

1、农户不可能预料到有人会偷出来吃掉

2、花生有毒,但是种在土里,而不是放在盘子里,一般人接触不到,花生的存在也没有创设危险,农户也不需要特地竖块牌子提示花生有毒

综上所述,农户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责任

以上~~

孩子在田间偷吃了别人家地里种下的用农药拌的花生种子而去世,地的主人究竟应不应该负责人呢?这就比如是有贼偷了你家的汽车,但是这个贼开车出去出了车祸,还要车的主人负责任,这岂不是太冤枉了。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说我们邻村也出过一次类似的事情,两个小孩去地里玩耍,看到地里有刚刚种下的花生,两个小孩就开始扒开土吃花生,但是很快孩子就中毒身亡了。为此,两家人还上了法庭,结果法院的判决是,地的主人给两个孩子出的丧葬费,至于别的费用就没有办法出了。我的老家在农村,老家种花生都是要用药水泡一泡的,因为地里蝲蛄太多,如果不泡药水的话,蝲蛄就会把花生种子吃的差不多了,到时候根本就不会有多少花生发芽,想丰收更是不可能了。农民有农民的难处,种庄稼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维持生计,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害人,如果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中毒身亡,也只能说是一场人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悲剧了。除了孩子挖吃花生死亡的案例外,还有放羊人在刚刚洒过农药的庄稼地里放牧羊群,结果羊群很多羊都死亡了。也有闹上法庭的,但是闹的结果也是得不到赔偿,放羊人私自在他人的田地里放羊,后果是需要自己来承担的。

2022-12-18

无论如何看到这个消息都会让人感到遗憾!并对孩子的去世感到难过和同情!对于责任的划分来看我觉得主要责任应该在孩子的父母!但是对于地的主人来说我觉得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对于我们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基本上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每年种植小麦,大蒜,玉米和花生的时候!咱们老百姓的孩子对于使用拌种剂都是习以为常了!!对于花生的拌种剂现在有吡虫啉,毒死婢和噻虫嗪等!

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小时候经历的一件事,小时候由于是男孩子都比较调皮,不像现在有电视机,电脑和手机。那个时候吃过饭只有不给大人帮倒忙就随便出去跑出去玩!那个时候我们特别喜欢吃“洋姜”,地下块茎的常用来做腌菜!但是也有一种药材跟也是跟他长的一样得果实。(天南星的一种药材)于是就把人家种上的给扒出来生吃了,结果到了天黑回家吃饭的时候就不会说话了并且还不停的流哈喇子!爸爸就赶紧把我们送到卫生室给打针吃药!最后村西头种药材的那户人家也跑到我家来看了我们!男孩子们真是太捣蛋了!

想起来都比较害怕,主要那个时候家里生活不是太富裕,天天都在为了每天多吃点能吃点啥而费劲脑子!不过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希望大家对孩子的教育都重视起来,共同消除留守儿童的现象!??

2022-12-18

这样的事情我小时候确实发生过。95年左右吧,那个时候我们后山上是果木林,有一家就种的桃子,其它都不是,都是私人承包制,前两年有人偷桃子他们也就说说算了,又一年那偷得厉害了,早熟的基本都偷完了!后面人家生气了就打农药了,完后人家前后几个村子都跑去说了说,而且桃林里外也挂满了农药瓶,在农村这是个约定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还是挡不住有人嘴馋啊,认为人家虚张声势骗大家…………过程就不说了?总之这家伙算是鬼门关转了一圈命大回来了?他想想要去告人家,跑村里村支书说你能捡条命就不错了!他不服跑镇上派出所,人家下来调查后直接告诉他老实点,要不然抓你进去蹲几天?过来后他可老实了!再也不提了?

其实吧,从小家长老师都会告诉我们要远离危险,不要以身试险!可有的人就是不听啊,比如文中所提的事情,现在农村种地的种子都有拌药,而且家长都会跟孩子讲,这几乎就是常识性知识了!但有的熊孩子就是叛逆你能怎样,所以自己作死就不要把过错推给别人,不要为了最后的一点利益把脸也不要了!反正现在有的人就是千错万错自己没错,什么时候法律规定不再死者为大,这样的事情偷吃的负全责外带赔偿田地所有人的损失的时候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会销声匿迹吧?


2022-12-18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这件事情如果属实,首先抱抱去世孩子的家长,毕竟作为父母来说,没有比失去孩子更痛苦的事情。请节哀!

其次,这件事情要从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拌农药一方的责任:

1.三个孩子吃了拌了农药的花生种子是不是被对方强迫的,如果不是,而是三个孩子自愿的、主观的,那么对方在这一点上没有责任。

2.其实,在农村,种子里拌农药是常事,为的是防虫害或者是鼠害,这个在农村基本都知道。

但是对方将拌了农药的花生种子种到地里后,是否有提示行为,比如:是否有提醒标志或者口头提醒等。如果没有,三个孩子误食后出现了危险,那么,拌农药的农民是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的。

3.对方在花生种子里拌的农药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是规范内,仅因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那么担责会小一些。但是如果所用农药超出规定之外,用了烈性农药,不仅这个农户要担责任,连带卖给他农药的商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严格意义上讲,三个孩子的死亡是自身错误造成的

三个不幸去世的孩子吃了拌有农药的花生种子,而且是对方已经种到自家地里的花生种子,虽然孩子年龄尚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形成偷窃行为,属不法行为,这种不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孩子误食了别人种在自家地里拌有农药的花生种子出现死亡,在对方有提示的前提下要付全部责任,对方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出于同情心,可以给予三个孩子的家庭一点经济上的抚慰,如果不给,也没毛病。

三、三个孩子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没有到位

按照您的描述,三个孩子及其家长应该也都是同村的村民,家长对于花生种子拌农药后再播种的行为应该很清楚,无非是防止虫害,增加产量,很多农户都是这样操作。但只要是农药,就会对人畜有伤害。三个孩子的家长应该尽到监护责任,有安全意识,告知孩子不能随便食用拌有农药的种子,更不能到别人家的地里翻出已经种在地里的种子吃,这样做不仅不道德,而且也有危险。

三个孩子吃了别人家种在地里的花生种子,显然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

四、这件事情既是悲剧,也是警醒

三个孩子因为自己的好奇和贪吃,导致了难以挽回的后果,给四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忘却的痛苦。这既是悲剧,但又是惊醒,提醒一些父母要有安全教育意识,尽到监护责任,也提醒人们做事要考虑周全,以免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带来伤害,那样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总结:

1.在农村,为了防止虫害、增产增收,在种子里拌上农药属正常生产现象,只是种了拌有农药的种子后应该有后续的防范措施,比如提醒或者告知等。如果没有,出现了意外情况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孩子自身行为不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3.孩子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缺少安全教育意识,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如果您所描述的事情属实,真心为三个孩子的离世感到惋惜。同时也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2022-12-18

孩子死了,令人心痛,令人惋惜,也引发许多思考。孩子去别人家地里吃埋在地里的拌了农药的花生种子,因此去世,土地的主人应该没有任何责任,孩子本人或监护人负全责。

不论孩子还是成年人,到别人的地里刨土取食,都是偷盗行为,不被允许,小孩子不懂事,监护人有责任教育、监护,做的不到位,出现后果,就得负责。

种农作物,种子和农药一起播种,防虫、防灾、除草等,现在都这样操作,为的是防灾保丰收,不是为了毒人。

在自家地里种植什么,是个人权力,没有必要树碑立传通告全天下人,使用何种农药是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

孩子去别人家地里偷吃,说明平时所受教育不够,监护不力。种子拌农药毒死人,找农药的原因,种子拌大粪也能毒死人,是不是要找大粪的原因?

小孩对风险防范能力不够强,监护人必须加强引导教育监护,使其分辨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危险的,后果出现后,赖这个找那个算账,又有什么用!

孩子是心肝是希望,从小长到大,一路走来,充满风险,需要指导,需要呵护,是多么不易!

每一位监护人负好自己的责任吧,别让风险降临到孩子身上,防止悲剧一再发生!


2022-12-18

发生这种事情,真实是太不幸了。首先,谨对孩子出事表示真诚的哀悼,对孩子家人表示诚挚的慰问。

孩子因吃了别人家在地里种下的用农药拌的花生种子而被毒死去世,这种事情压根儿就是不应该发生的。当然,事情已然发生了,那再说什么应该不应该也是没有用的了。只是说,这种事情原本是可以有办法避免的,只不过需要稍稍采取一点措施而已,并不是什么很复杂的事情。

那这种情况下,孩子被毒死了,地的主人有责任吗?

毫无疑问,当然是有责任的。只不过,地的主人到底是什么责任,以及具体的责任到底有多大、多小,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甚至需要法院判决决定了。

总之,一句话,不管责任大小,肯定是免不了责的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孩子因吃了地里种下的用农药拌的花生种子而被毒死去世,那毫无疑问,地的主人使用的一定是剧毒农药,否则也不会轻易毒死人。

而剧毒农药是不能有随便用的。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对剧毒农药的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都是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地的主人使用的剧毒农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就有待相关部门查证了。

如果相关的手续根本就不合法、违反了管理规定,那地的主人使用剧毒农药,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这种情况下之下,由于地的主人的违规使用剧毒农药而造成了人员伤亡,当然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而就算一切手续合法,就算使用剧毒农药完全不存在问题,那地的主人也存在道义上的责任,同样免不了要对孩子家人给予一定的精神补偿的。

其次,使用了剧毒农药,地的主人应该是要及时警示和告示的。如果没有告示,造成了人员死亡,当然逃不过责任。

其实,农村里面种东西的时候,把种子用农药浸泡后再种,有助于提高发芽率,提高生产的产量。这种情况很正常,也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这样子做,一是要注意不得使用剧毒农药,就算不毒死人,毒死了领居家的狗、猫、鸡、鸭等动物也不好;二是在播下作物种子后,务必在地的四周竖起一些告示或者警示牌,画上一个骷颅头,写明使用了有毒农药,以示警告。

这些动作都做了,领居家的孩子还非要去偷出来吃被毒死了,地的主人的责任相对而言就会小很多;而如果没做,那责任当然肯定就会大很多。

这种事情发生后,小孩子的家人肯定会悲痛欲绝;而地的主人家肯定也会极度恐慌。但事情一旦发生,就没有任何办法弥补。尤其是对失去生命的小孩而言,这个时候再谈过失、谈责任都已经无济于事。

所以,万事预防为先。对于孩子的家人来说,平时还是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讲道德、讲公德,要守规矩,不要随便去偷别人家的任何东西,否则,是一定会吃亏的。而对于地的主人来说,在种植的过程中,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要考虑到生产安全,尤其是一定要避免发生人员、牲畜等伤亡。

如果大家平时都注意做好了这些事情,那孩子被毒死的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大家都平平安安过日子,开开心心搞生产,那感情多好。

2022-12-18

作为一个农民容易吗?花生种在自己家的地里,涂点农药是毒老鼠还有白蚁,只是想增加点收益不至于白忙活,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小屁孩家里还让你自己到山上来觅食,难道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吗?就算没解决温饱你也不能偷吃我埋在地里的种子啊。没出事还好只是我收成降低如果我找你家里人赔我种子,你家里肯定不会承认你偷过,出事了你反过来还要我赔,是你自己偷我的种子吃不是我给你吃的吧,你应该赔我的种子才对,因为你是个小偷,这就叫恶人自有天收。

2022-12-18

这样的问题出现了无数次,偷了别人打药的蔬菜造成中毒,菜主人有责任吗?车在等红灯的时候有人骑电动车追尾死亡,车主有责任吗?这都是一个问题,大家记住只要造成死亡肯定难逃干系,我们常用的方式就是保护弱智,死亡的就是弱智。

我们首先要撇清弱智,什么才是弱智,开车的就一定有钱吗?骑车的就一定是穷人吗?我们不能凭主管判断,要实事求是的判断,所谓弱智应该是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智力有问题的,除此以外根本就没有弱智。

大家都知道花生播种的时候都用药拌种,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目的就是防治地下害虫破坏种子,但是孩子居然吃了,造成死亡,原则是地的主人无过错,但是毕竟是死亡了,地主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责任小,应该是10%的责任,属于看管不力,但是反过来讲,总不能天天派人看着吧!所以赔偿也是非常牵强的,但是不赔偿绝对不行,抛开法律,按人情事理也得稍微补偿一点。

我们不但有法律还有公平原则,意思就是按人情事理处理,李某家里有个地窖,王某的孩子去李某家玩,不小心丢进地窖腿摔断了,最后赔偿2500元,当然李某绝对没有责任,地窖在自己家,但是毕竟造成伤害了,怎么说你也不能不管不问吧!就是出于同情你也得适当意思意思吧!所以这就是公平原则。

偷吃了邻居拌药的花生种子死亡了,确实和地主人关系不大,但是人家毕竟死亡了,出于同情你也不应该袖手旁观吧!怎么说你补偿点也不为过吧!所以适当的补偿肯定是有的,但是无责任,只是象征性的补偿,地主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就是出于同情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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