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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农村父母把家产都分给儿子,父母老了,哥哥们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合理吗?

有的农村父母把家产都分给儿子,父母老了,哥哥们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合理吗?
2022-12-18

我是黑嫂,我来回答。



农村人老了后,怎么养老其实是个大问题。农村人一般都是儿子养老,这是天经地义的,同时也是刻在人骨子里的。但是,这只是人们根据传统的想当然。事实上,在宪法和婚姻法里,都有子女有共同承担养老的人责任。

那有人会说,老人把财产都留给了儿子,女儿什么也没有得到,现在却要轮流养,这对闺女不公平吧?也的确是的,这个其实也有具体的规定,我们下面会说。

但是,有规定是有规定,当事情临头时,还需要考虑太多的东西,比如我们前面所说的传统和想当然,以及农村人常常顾及的面子问题。

所以,就这个父母把家产都给儿了,老了后要子女轮流养究竟合理不合理,黑嫂在这里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从法理上去说

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有赡养父母责任的,这个不分你是儿子还是女儿,不要以为女儿出嫁了就没有赡养责任了。

但同时,我们不能只看这个有赡养责任,同时也要明白为什么有赡养责任,这里之所以有赡养责任,是因为老人生前财产要分给子女,这个也是不分儿子还是女儿的。

也就是说,老人把自己财产要平分给儿子和女儿,然后女儿和儿子才有了共同赡养老人的责任。

但在一些农村,老人是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把财产分给儿子,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心思,他们也从来不认为应该给女儿分财产。

和老人心思相同的是老人的儿子,他们也压根儿没有想过家里的财产要分给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他们认为闺女是泼出去的水,嫁人后就成了别人家的人,如果把财产还分给她们,等于是把家里的财产给个外姓人。

但是,不管是老人还是老人的儿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把财产分给嫁出去的闺女,同时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让闺女赡养老人。

也就是说,虽然有规定,但农村其实还有一套不是规定的规定,他们不分给闺女财产,同时老人老后,娘家的哥哥弟弟也并不会让已经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跟自己一样的去赡养老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闺女平时来看一下老人,适当买一些东西,哥哥和弟弟也并不会说什么。

但是,也是有特殊的哥哥弟弟,他们非得让出嫁的姐姐或妹妹和自己共同赡养。



二、从人情上去说

我们前面说了,有了财产的共同分割,才有了共同的赡养,当没有把这个财产分给女儿时,凭什么让人家共同赡养?

但就是有些哥哥或者弟弟他们不讲理,就是明确说你虽然出嫁了,但你也是父母的孩子,所以你也得养,咱们轮流养。这样的事在农村有没有?是有的,黑嫂也见过。

当这种事发生时,女儿可以拒绝吗?是可以拒绝的,按照规定来说,女儿拒绝完全说得过去。但是,女儿会拒绝吗?一般的女儿都不会拒绝,而是默默跟哥哥或者弟弟共同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女儿为什么不拒绝?这里牵涉到很多事,比如孝顺问题,比如人情问题。

当哥哥或者弟弟提出让共同赡养时,已经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如何拒绝?一旦拒绝,她们还怎么回娘家?不管出嫁了多少年,娘家是她们的根,她们视娘家也是最后的依靠,所以她们不想也不敢断了这份亲。

另外从人情上来说,她们一旦拒绝,不免会被人说是不孝,这不仅关系到自己,还会被村里人说得抬不起头。

所以,从人情上来说,一旦哥哥弟弟提出这个要求,当姐姐或者妹妹的都不会拒绝。



最后:最后我们还是要说,一旦拒绝,就是打官司那天,真要因为赡养老人到了打官司的地步,那这亲戚也算是断绝了,很多人不会这样做,也不敢这样做。故,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是很多的,我们不能仅从法理出发去说,也不能只说人情。一般孩子都能做到尽心赡养,遇到不讲理的,受苦的只有老人,所以黑嫂建议,如果真是娘家哥哥或弟弟让共同赡养,那当闺女的也不要说什么,轮到自己了,接老人过去住一段,而村里人都是有眼睛的,他们会在心里有评价。但凡是有脸有面的男人,也不会这样给出嫁的姐姐妹妹头上摊派,既然摊派了,就共同赡养吧,老人不容易,不要因为这个伤了他们的心。

我是黑嫂,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再见!

2022-12-18

对这个问题,宪法、婚姻法、继承法都有明确规定。宪法第四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至于遗产问题,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份额一般应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法还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遣产时,可以多分。”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按法律精神上分析,义务和权利是相等的,只有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才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二者相符相成。

按以上案例看,父母把财产都分给了儿子(是财产而不是遗产),哥哥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我认为从法理上讲,不太合理。如果出嫁女不计较,愿意养老的话,从道德上讲,那倒是一件很高尚的事。如果出嫁女不同意,也是有情可愿,可姊们一起充分协商或者找当地调解委员会合理调解而达到较理想的结果。如果调解不成,可自诉到法院裁决。

2022-12-18

作为一个地道的鲁西南农民,我对于农村父母养老的问题,一直颇有微词,我所在的菏泽农村,女儿出嫁以后,土地会被村里面收回,重新分配,女儿的户口会被迁走,没有宅基地,同样的农村里面重男轻女的思想颇为严重,女儿不享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到了父母晚年,女儿却要和自己的哥哥弟弟承担同样的赡养的责任,也就是所谓的轮流养老,更可气的是,拿农村上面的葬礼来说吧,当父母的百年以后,举办葬礼,当女儿的是重头客人,一般拿的份子都在3000元到5000元左右,有的甚至会拿10000元,可是等到葬礼结束,宴席上面所收到的份子钱,当闺女的是没有一点分配权利的。

父母活着的时候,当女儿的逢年过节,时间宽敞的时候,都会大包小包的前来尽孝,父母晚年以后病重,当女儿的又是身先士卒的在身边照顾,给父母看病的钱兄弟姐妹均摊,给父母养老轮流照看,父母过世以后重金奉上,可是到了最后却落得个一场空,虽然说这个惯例已经深入人心,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虽然我是个农村中年男人,但是从我个人的看法来讲,这对于当女儿的来说,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当然我们菏泽女人都是明事理的人,都通情达理,不会因为这点事情而斤斤计较,而伤害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可是不管从义务责任还是人情来说,这种情况都是让人很寒心的。

我的邻居张大爷,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张大爷的一生基本上都是奉献给了三个儿子,一辈子打工种地所有的积蓄,都用来给儿子们盖房子娶媳妇,女儿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但是因为张大爷要给儿子们存钱盖房子,所以闺女初中毕业以后,尽管考上了我们县城最好的高中,还是被张大爷要求退学外出打工去了,张大爷的闺女在南方的电子厂,每个月的工资四五千元,但是女儿很懂事,每个月仅仅只是留出来千儿八百的生活费,其余的都邮寄给了张大爷,在电子厂打工五年,挣得所有的钱几乎都补贴家里面,毫不客气的说,张大爷的小儿子结婚的钱,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妹妹打工挣得。

闺女20岁的时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要求下,嫁给了隔壁村里的一个小伙子,男方给的6.6万元彩礼,张大爷一分钱都没有给陪你陪嫁,全部都留起了养老了,就因为这件事,张大爷的闺女在婆家家里也是很多委屈。

一转眼的时间,张大爷已经60多了,前年得了一场重病,手术费20万,张大爷的大儿子直接就做决定了,三儿一女,一家拿五万元,闺女儿子一样拿,一分钱都不少,就这样张大爷的闺女又拿出来五万元钱,给父亲治病,让人可气可恨的是,看病结束以后,看病报销的费用,张大爷的三个儿子直接就分了,一分钱也没有给自己的妹妹,张大爷出院以后,身边需要人照顾,三个儿子有商量好了,四个子女一家住一个月,轮流养老,因为张大爷的闺女刚刚娶了儿媳妇,家里面没有空闲的地方照顾张大爷,这个时候三兄弟有说了,当闺女的可以不养,每个月拿2000元即可,就这样张大爷的晚年,三个儿子家里面轮流住,轮到闺女的时候,闺女不赡养,但是要拿出2000元的赡养费,给自己的三个亲哥哥。

张大爷卧床不起一年不到就匆匆离世了,举办丧事的时候,三个儿子商量要自己的姐妹拿10000元钱的份子钱,最后的结果很让人意外,张大爷的闺女托人送来了10000元钱,但是没有人来参加葬礼,从那以后,张大爷的闺女再也没有来过走亲戚,这门亲戚关系也就彻底断了。

有的农村父母把家产都分给儿子,父母老了,哥哥们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合理吗?

这当然不合理,我认为这是农村父母养老,对于出嫁女最大的不尊重和轻视,尽管这种行为在农村里面屡见不鲜,不管是儿子女儿都认为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因为这种养老方式,造成很多个农村家庭关系破裂,兄弟姐妹直接耿耿于怀,以至于发展到,等父母百年以后,几乎老死不相往来。

农村父母过世,家里面的房产、土地、以及老人生前的积蓄,基本上全部都给了自己的儿子,当闺女的基本上都是白忙乎一场,什么东西都得不到,凭什么那?都是父母十月怀胎生养的,都是从小到大一样长大的,父母活着的时候,尽同样的孝顺,甚至比兄弟们更加细心卖力,养老的时候一视同仁,一分钱不能少,可是父母老了以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是因为份子钱拿少了,而引起娘家兄弟们的不满,做到这个份上,该说不说的当女儿的确实挺冤枉的。

在农村里面,如果闺女婆家家庭经济条件好,闺女能当家说话有分量,那么在对面自己娘家父母养老的时候,还能做得游刃有余,可是如果闺女娘没钱,经济条件不行,那么当闺女和当儿子的尽同样的孝道,那么这中间受委屈的只能是自己的女儿。

我个人认为,农村的兄弟们,在面对自己父母养老的时候,都能够对于自己的姐妹温情一下,都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对方想一想,你不能说,把所有的好处都占完了,然后坑让自己的亲姐妹填吧。

我是农村小小李,认同我的回答就给我一个关注吧,欢迎你的点赞评论和转发。

2022-12-18

谢邀回答:不管是农村还城市,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义务。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首先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这是最大的恩情;抚育我们也付出一切。当他们老了,生活不能自理时,为人儿女都要无条件照顾父母,这都是必敬的义务。

再说,我们也有老的时候,到时也需儿女照顾不是吗?自己怎么样对待自己父母,你是儿女的榜样,道理就不说了。

做好自己就行了,多年后自己不后悔。

钱财身外之物,看淡些,用一颗平常心……自己会轻松很多


2022-12-18

我觉得哥哥们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是不孝顺的表现,做子女的不应该争着抢着为父母养老来尽孝道吗?现在这样父母该多难过啊!

如果是我看到哥哥们对父母如此不孝,即使自己没分到任何财产,我也会为父母养老,因为父母的恩情胜过一切。

有的农村父母把家产都分给儿子:请做父母的注意一件事,就是当你要把家产分给儿子的时候,你要先评估儿子是否孝顺,是否会帮你养老。要分家产的时间点最好是在你们人生即将结束的时候,谁为你们养老就分给谁。因为有的儿子见钱眼开,拿了家产就忘了父母的恩情,不知道感恩尽孝道。

奉劝做女儿的不管哥哥们的要求是否合理,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分到家产,能为父母养老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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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不合理。老人常说的一句话“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哥哥们没有男子汉的骨气,一看就怕老婆。这样的男人白活了。

2022-12-18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子女都有曕养老人的义务。但很多地方风俗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一般不分家产,也不曕养老人。

如今,在养老人问题上,我们这里还沿袭着过去的传统,儿子继承家产,负责曕养老人,只要条件可以,儿子是养老人的主要责仼人,女儿隔三差五到娘家看望老人,帮老人搞一搞卫生,老人生病同兄弟一同照料。如果儿子条件差,女儿就要承担一些责仼,甚至全部负担。

这个问题还确实不好细说,按国家政策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可是,在农村实际生活中,就出现了一些走样。根本不是按规定来的。

外地的风俗习惯不知道,反正我们这边仍是按老传统习俗来的,即老人养老问题,还是儿子养老为多数的做法。

农村留传下来的习俗,男孩的庄园,女孩的吃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男孩继承家业,负责赡养老人。女孩出嫁后,一般不再参与养老的问题。但是,在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患病时,作为出嫁女儿,伺候老人,或买点老人喜欢的食品、衣物等,是女儿的心意情分。当兄弟们的不能要求及干涉和强求。因此而言,儿子不应该要求姐妹们轮流赡养老人。

不过,有的家庭就一男一女的,通过协议,有儿女共同承担老人的伺候赡养的。但往往老人的遗产等也有女儿的一份。即使是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也是采用这种赡养老人的方法。即一般由在家招赘女婿的女儿负担老人的养老问题及以后的殡葬事宜。出嫁的女儿眊看老人或伺候几天老人,是女儿的心意情分,不参与老人的养老开销及老人老去后的殡葬消费开支。不分配老人的遗产。但是,殡葬时奔丧及上祭礼是应该的,是又一码事。

所以,根据民间农村的习俗,儿子们分得了老人的家产,哥哥们要求女儿轮流赡养老人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儿子分配了老人的家产,女儿什么也没有得,轮流赡养也是不完全合法的。法律意见,共同分配家产,共同轮流赡养,才合理合法!

2022-12-18

谈到这个话题,我说说这家的状况,大家可以下方留言探讨:

有三男三女孩子,家艰难贫困时,老人要求出嫁没出嫁女儿们一起管家度难关,并承诺了给女儿们,到拆迁时候,两处老院可以得拆迁房十套楼,最次也给三个女儿各得一套楼。

因此女儿们全力以赴出钱出力帮家,但真到拆迁分楼房前起变化了。老人和儿子私下商量,把女儿们抛开,做了他们的暗中安排。。。

家里不安出现,老人的小儿子突然得心肌梗塞没了,大儿子接老人住他家,花言巧语哄老人开心,说不能给女儿们楼房,又背着女儿们,私下让老人写下了养老得房产协议,并让老人按手印签字,同时也写下赡待老人,养老送终。

老人听了儿子们的话,不承诺给女儿们一套楼房了,全部给了儿子家。

俩儿子得到房产后,找借口支老人离家,不接收老人住自己家,说新房没到手,自己家条件不好,住二女儿的新房好。又摆布老人找住女儿新买的楼房。

女儿没多想,感觉老人没了小弟弟很难受,不能雪上加霜,要给予抚慰,痛快答应了,可以把自己的楼房奉献,提供给儿子孝顺老人一起住。

开始老人和儿子家很感动感恩,慢慢后来却又想让女儿们多回来都照顾老人。

女儿们看出儿子们的动机,有得了家产,扔女儿家不管老人的意图,女儿不敢靠前了,因为老人房产,养老金,儿子家都全部掌控,只要女儿靠前一步,儿子就会撤退,达到让女儿们人力财力物力全出,替他们承担养老送终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儿子们好坐享其成,享受得老人家产,不孝顺老人,免费使用女儿们,还能从中再赚女儿们的钱。女儿们付出越多,就节省了他们再出雇佣保姆的费用和支付赡养老人的费用。

他们的阴谋,再傻的人都能看出来,坑了父母的钱,不出力还又赚了女儿们各一套楼的美事。

这种道德绑架,以老人名义吃窝边草,坑姐妹们还冠冕堂皇,合理合法的做事太卑鄙了。

若不顺通,就给女儿们戴不孝顺老人名誉。

儿子家联合老人,设计女儿们入网绑架。家人们,这女儿们敢靠前,家能回去吗?

我想说的是儿子只想得到,得那么多家产,不付出会得不配位,会出伤损事的,想不想要自己命?已经家中出现一个小弟弟没了,还要钱不要命啊!

我的观点是女儿坚决不能管,这不是孝顺的事,女儿进入,是给儿子造成脱离不孝顺老人的机会,让儿子兑现不了给父母的承诺,还报不了父母恩,万一儿子再出现伤损,女儿们是做了有罪过的事,不是孝顺。

这是真实的家庭事例,大家发表看法,出现这样的事,女儿们还能去管老人吗?


2022-12-18

有句话说的好啊!清官难断家务事,下面就是父母把家产分给了儿子,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哥哥们却要嫁出去的女一起轮流扶养老人。当哥哥的有点太私心了,父母分家产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了勇气呢?怎么不和父母说姊妹一人一份呢?轮到花钱的时候想起姊妹来扶养老人了。当然了这与儿子女儿没关系,最根本的因素出自做父母的身上,从情理上说,做父母的旧社会的旧思想,旧意识,旧观念,旧风俗的思想在做怪。什么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水,家产不能分给女儿,分给女儿白瞎了。从实际上来说,无论是你看到的还是听到的也好,哪家的父母在晚年的时候,不是做女儿的侍候的,尽忠尽孝心的。哪个不是做女儿的付出的最多,做的最好。做父母的应该好好想想吧,女儿才是我们晚年的依靠,晚年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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