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
原则上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都是可以转让的。并且转让这个权利属于债权人所有,债权人转让债权并不需要征求债务人意见,不需要获得债务人同意。毕竟,对于债务人来说,基本就是负责履行债务而已。将款项还给张三,还是还给李四,这个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当然,毕竟债权债务也与债务相关。所以《合同法》也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若是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那对于债务人则没有效力。债务人可以按照原先约定向原债权人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至于债务人根据原先合同约定, 依法享有的抗辩等权利,对于新债权人同样可以行使,并不受影响。
【法律有话说】简析如下:
债权能否转让,要看有没有法律限制,有没有约定限制。
第一、法律限制。
转让的内容法律有规定:
1 根据性质不能转让,比如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法律通常是禁止转让的。
2 根据约定不能转让,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项下义务不得擅自转让。
3 法律规定的其它不能转让的内容。
第二,转让的规定。
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权利,比如,债权人由甲变成乙,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将通知送达债务人。
第三,转移的规定。
法律规定,如果是债务转移,也就是债务人由甲变成乙的话,应当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不能转移。
第四、法律对于相关转让和转移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参考了对于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债务风险变成现实的概率,但是这也不是说完全杜绝了风险,真正的债务风险,不在于转让还是转移的规定,而是在于个人的风险。
仅供参考。
如果有不同观点,欢迎回复讨论
首先说一下债权转让的含义。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因此,行为人要想转让债权,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当然,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合同中关于债权转让进行了具体的约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首先得说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它是实事求是要以相关法律为依据的。
1、 债权转让 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就可以生效,债权人将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法律上会支持债权人;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就可以生效,债权人将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法律上会支持债权人;
2、债权债务转让之后,你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同样可以适用于新的债权人;
3、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债务转让在合同事务中是较为常见的,其转让一般需要各方签订转让协议书。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我为大家整理一份范本,请认真阅读,以备选用。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二、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
三、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四、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五、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 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 ____万元的债权。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只有在当事几方共同签订这份协议并最好经公证处公证后,这才是一个遵循法律依据的完整流程。以后有什么纠葛的话,当事一方就有理有据了。
债权人是否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
要回答这个问题,本律师认为要区分来讨论。
首先,要看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无相关债权转让的约定。
一般债务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大家看到的很多合同就会约定“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变相转移本合同权利义务给任意第三方”,当然有一般就会有特殊,如有些特殊情况下,就约定了债权人未经债务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债权,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债权人明知有约定不能转让债权,违反约定未经同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债权,但债务人可以追究债权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债权可以转让,也没说不可转让的,视为债权人有权转让,但一般不得损害债务人利益或增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负担,也就是因为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所以当事人有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无约定是否可以转让的,债权人有权转让。
其次,看转让的标的“债权”是否适宜转让。
基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特殊身份关系的债权性质,不适宜转让的,比如抚养费的给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也是不可以转让的,民法典第369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涉及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老人家有某房产的居住权,自己不使用的情况下可否转让给第三人呢?这个就是新问题,债权是否能够转让,要从其性质去判断。
再看转让的标的“债权”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转让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最后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明白债权转让是什么含义,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对于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我们想将全部债权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我们得书面通知债务人,并且转让的债权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和转让条件的。
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如果提问的不是债权人,而是受让人,那么作为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有哪些法律风险呢?简单来说有这些风险1、受让的债权难以实现;2、受让债权存在瑕疵;3、债权二重让与的风险。最后讲到这里就是想提醒下受让人的。因为我在法律咨询中很大量的咨询是关于“抵押车有债权转让文书能不能买”的提问,所以就这个抵押车来举例说明。1、受让的债权难以实现;你买了抵押车,拿到了债权转让文书,但车主拒绝出面配合过户,你虽然拿到了车,可以使用,但过不了户受各种不方便的影响,甚至最后车被原车主拿走,而你无计可施;2、受让债权存在瑕疵;有的抵押车买回家没开几天,在路上被法院执行查扣了。原来这个车因为债务问题涉及诉讼案件;3、债权二重让与的风险,特别有点抵押车,倒过几次手?因债权让与并不要求公示,受让人就无从知道债权是否已被重复让与,当债权人就同一债权重复让与其他人时,受让人难免会受到损害。
以上是我的个人分享,我是长沙肖律师。
【民法典】相关法条,因为民法典2021年1月1号开始生效,所以给大家引用新法条了。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可以。
《合同法》第79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限制条款规定,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除外。
第80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债权协议不得撤销,但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结论:通常来说,除非法律或者合同本身禁止转让,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不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
在这里,债务人抗辩的只能是债权人与受让人是否通知自己,而哪怕没有通知,也不过是债权人和受让人联合书面通知一次而已。
对债务人的应偿付债务来说,债务人没有抗辩权,不过就是将应该偿付给甲的资金转到乙而已,对其本人来说,没有增加负担或者增加其他额外付出。
对于这个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债权人转让他的债权的话,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债务人想转让他的债务,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的。
这是因为债权人转让债权不会影响到这个债务的履行,因为债务人还给谁都是还,只要他履行了还款义务就可以了。
但是债务人转让债务,那就不好说了。
因为这个债务人有偿债能力,不一定转让给其他人,其他人还有偿债能力。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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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因为了解,所以敢!
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在目前的社会中很常见。但是债务与债权的转移所面对的截然不同。依据合同法第80条款基本干净的债务都可转让,除了特殊的债权不可转让,产可转让的债权在合法第79条明确规定了。在此我们不讨论不可转让的债权。
关于债权的转让!
依据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依据该法条可明确得知,在债权转让时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并不需要他的同意!但是未通知的后果就是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偿还债务时,达到了偿还的目的。而新债权人只能依据债权转让协议,向原债权人主张权力了。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很么多转让债权并不通知债务人,一旦起诉时,现多地法院都以起诉就视同通知债务人了.
综上,债权转让并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是未通知的情况下,不妨碍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偿还债务,达到债务消灭。
祝君如愿!
原则上可以。
因为债权人变更,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债务人的利益。
还谁的钱不是还啊?
我债权人转让债权凭啥需要经过你债务人的同意啊?
所以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之所以规定需要通知债务人,是因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会知道应该向谁履行债务,会导致债权转移无法完成。
但是,有三种情况下,债权是不能转移的。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下面我分别说下
一、依据债务(权)性质不得转让
这条规定因为是在合同法里,所以规定为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但实际上债务有很多种,并不仅仅只有合同之债一种。
所以准确地说应该是根据债务性质不得转让。
这里的不得转让主要是由于这些债权与债权人的身份紧密相连,所以不能变更债权人。
比如说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债权,由于只有父母才可以要求,所以不能转让。
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转让
当事人的约定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如果转让债权就违反了约定,当然不能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如果法律明文规定不得转让了,当然就不能再转让了。
这种规定多半是在行政规章里。
比如财政部财金[2005]74号通知第二条规定,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总之,原则上,债权当然都是可以转让的。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的第八十条,其中规定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通知
1.通知是对于债务人的对抗要件。这里的通知是指让债务人知道债权让与的事实。通知的时间无需与转让行为同时进行,债权人也可以在转让债权之后再通知债务人,从通知之日起产生对抗效力。
2.尚未通知时的效力。债权转让后,在未通知到债务人的期间内,受让人不得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让与效力。在通知之前,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清偿应当有效;债权让与人对债务人的抵销、免除也应当有效。
3.通知的效力。通知在到达债务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自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时起,债务人向债权让与人所为的清偿即属于非债清偿,不发生消灭债务的法律效果。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不得让与的债权
债权原则上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某些债权不得让与。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下的债权不得让与:
一是依债权的性质不得让与。例如,基于雇佣、租赁等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
二是依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让与。对于债权的转让,当事人可以约定。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让与。但是,这样的约定通常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是依法律的规定禁止转让。例如,扶养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以及受社会保险给付权利等等。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债权人在转让债权之前,需要注意,转让的债权是否属于不得让与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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