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不管多大年龄,杀人必须偿命!小小年纪就敢杀人,这样的东西留着也是祸害,不如杀之!所以,刑法当改!只要有足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攻击能力,手段残忍,杀人性命的,就当杀之!现在的孩子发育成熟的早,只用年龄衡量已不客观,故必失公正!

你看现在的一些初中生、高中生,到哪里根本没个学生样子,大喊大叫,满口脏话,为所欲为。打架斗殴,校园欺凌,令人发指!今更有甚者,居然用砖头连续狠砸老师头部,致老师昏迷入重症监护室;十三岁,竟敢杀人性命,还装作若无其事!等等,等等!像这等宵小之辈,邪恶之徒,无论大小,都绝不可留!留下,就是祸害!所以,请不要唱高调,站着说话不腰疼!

任何法律的制定,首先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脱离了公平的原则,那就是罪恶的帮凶。我们都知道,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惩恶扬善,制止罪恶而弘扬正义,假如一部法律的实施过程,最终使坏人逃避了惩罚,而正义承受羞辱,这样的法律迟早要受到正义的鞭鞑和唾弃。

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是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同样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处罚的。因为宪法规定第五条中一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包括儿童) 第三十三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规定并没有把儿童行为排列在外,所以,儿童犯罪违反法律规定同样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刑法规定,儿童犯罪同样应该承担责任,被追究犯罪行为责任。 少年儿童保护法保护的是合法少年,不是违法犯罪行为少年。如果保护违法犯罪行为少年就和宪法法律规定相抵触,就变成了一部违反宪法规定废除的法律规定。保护违法犯罪少年应该是一些人理解法律规定错误问题。法律规定本身并没有错误。

我的答案是,其中一个未成年人都已经死了,这时候还拿未成年人保护法出来说事儿不是很搞笑吗?其实简单的想,这根本不需要考虑的,两者都是未成年人,直接抛除保护法,用同等的刑法去解决。另外,杀人偿命,凭什么他杀了人不用死,他是未成年人,女孩儿不是年纪更小的未成年人吗?我觉得我的答案简洁又中肯,支持的顶上,必须死刑。

2022-12-12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所以,不管是未成年人侵犯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还是其他人员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追责,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都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只是我们《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以及涉及一些未成年人的刑罚适用制度,这些属于法律规定的明文规定,依法也应当予以适用。

例如,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即便其实施了强奸、杀人等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也无法在法律上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如,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即便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和涉嫌的罪名达到判处死刑标准,但因法律明文规定而不能适用死刑。

大连10岁女童被杀害事件令公众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热议不止,但这些问题还是需要从立法层面上来解决。

2022-12-12

未成年人犯重罪,这是天大的悲剧!

未成年人犯罪,要家庭教育与社会帮扶结合起来

要严厉惩罚与教育并重,不能一判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一定要做到不能重新危害社会!

人大修改法律也是势在必行!

2022-12-12

现在是降不降年龄的问题吗?是维护不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与生命!就算他一岁杀了人也要承担责任,责任可以推迟承担,但是必须承担!这个是对他人生命最大的尊重!

2022-12-12

人应不分年龄,只要犯了刑法,一律依法追究!!一个人来到世上,什么都是命!

2022-12-12

虽然现在的刑事责任年龄制服让社会公众大惑不解,甚至让人有时候会怒火中烧,每每发生极端案件便仰天长叹: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不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当然,法律仍然在保护受侵犯者的合法权益,只不过是聊胜于无而已。我们就拿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大连13岁男孩杀人抛尸案,阐述一下这个问题吧。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反映,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1岁女孩被一名14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10月24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女孩的舅舅贺先生,他表示,警方事发后即对此进行了调查。
10月20日,大连市内一名11岁女孩小琪(化名)遭遇意外,事情引发关注。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当日去上绘画班,久久未归引起家人疑心,沿途调取监控后在一小区的绿化带中发现小琪尸体。马栏街道办工作人员证实,11岁女孩小琪确已遇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小琪的舅舅讲述,小琪的尸体被抛在绿化带里,家人报警后,警方锁定嫌疑人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他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孩子被发现时是被塑料袋装着,法医尸检发现,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

显然,该13岁男孩因未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会遭受刑事处罚。这一无奈的现实困境,不禁让人难以接受。试问,该13岁男生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即使把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到头来却能逍遥法外,实在让人出离愤怒。因此,我一直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势在必行。

当然,女孩家属可以向男孩及其家属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偿女孩被残忍杀害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虽然不能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但能够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也算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安慰了。

2022-12-12

这个问题很现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不过,当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时,该怎样保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呢?

拿最近发生的13岁男生杀害10岁女生的事情来看,最终13岁的凶手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蔡某某将被收容教养三年。

这个结果让人看不懂,一个人高马大,身高170,体重140多斤的凶手,有着明确的犯罪意图,手段残忍且案发后试图转移侦查视线,而且知道不满14周岁不用担刑责。这种具备犯罪能力且已经实施了的未成年人,他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呢?

以往也有类似的案例,结果令人不寒而栗。

2004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14岁同村女孩。 2005年2月1日,女孩母女将赵力宝告上法庭,通河县法院判赵力宝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9月26日,赵力宝潜入女孩家将女孩母亲用刀砍死。 2006年3月7日,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类似的事情也让人们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速度也不同以往,相应的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无论是法律方面的从业人士,还是教育从业者,其中不少人都认识到“降低入刑年龄”很迫切。至于年龄应该降低到哪个标准,个人认为可在14岁的基础上下调两到三岁。


此外,也可参照“以恶补龄”的办法,简言之就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危害程度等等来补齐年龄,对应相应的惩处手段。

我们希望每个善良的孩子都能得到呵护,而宽严相济、赏罚分明才能最大程度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0447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