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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女儿得到50%的继承权,亲戚提出拿出16%的财产给爷爷养老是否合理?

父亲去世,女儿得到50%的继承权,亲戚提出拿出16%的财产给爷爷养老是否合理?

女儿的百分之五十里没有要养爷爷的钱了,因为剩下的百分之五十里就有爷爷的养老钱,作为长辈不能再欺负一个失去父亲的女儿了

那一半去哪里了?难道不是爷爷得到了吗?爷爷得到了这一半遗产还再向孙辈索要16%是什么情况?如果爷爷还有其他子女,就不应该再盯着孙辈的这点钱了吧?就算没有其他子女,那有这50%养老也是合情合理了,假如真不够,将来孙辈稳定了也可以周济爷爷,没必要现在就多索要。

2022-11-21

不合理

因为给老人养老是子女的事情,不是孙子孙女的事情,孙子孙女只能说代替父亲去赡养爷爷,尽管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如果爷爷还有其他的子女,那么就应该是那些姑姑叔叔伯伯的事情,姑姑叔叔伯伯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兄弟去世就不承担养老责任,除非父亲是独生子,而且讲的太奇怪了,母亲有没有在父亲去世之前还是结婚状况,还是已经离婚还是已经去世,不知道父亲到底有多少个子女(题主有没有别的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私生的兄弟姐妹,这些人与题主都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的),不知道奶奶是否健在,以及这些所谓的亲戚到底是谁,所以很奇怪

2022-11-21

父亲是独生子女吗?不然那些亲戚就是爷爷的其他孩子吧?想少出赡养费来瓜分侄女的?

父亲去世,按法律顺序的继承,第一继承人,妻子,子女,父母。父亲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财产。

夫妻财产是公共的,每人一半,父亲去逝后,母亲还有继承父亲名下那一半财产的份额,也就是说,家庭财产份额中,母亲所占的比例最多。

如果母亲放弃继续父亲名下的遗产,再将自己的财产的一半转赠给女儿,女儿拥有父母全部财产的50%,也比较合理。

母亲健在的话,财产不急于分割,如果外公外婆的寿命超过了母亲的寿命,同理,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一样,有继承女儿遗产的权利。

父亲去逝,女儿得到50%继承权,亲戚提出拿出16%给爷爷养老,那么剩余的34%就有母亲和女儿的份额,那么,母亲还要赡养外公外婆,我觉得爷爷的份额占的比较多,几乎占去了总份额的六分之一,这不合理。

按遗产分割,顺序继承,母亲所占的份额几乎有75%,剩下的25%,女儿再跟爷爷平均分割继承,爷爷也只能拿12.5%,按亲戚提出拿出16%的财产给爷爷养老,不合理。

爷爷如果还有其他子女,亲戚提出这个方案给爷爷养老,显然是欺负人家孤儿寡母,以爷爷的名义来抢奇人家孤儿寡母的财产,良心何在?

按传统的习俗,儿子不在了,儿媳妇和孙子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爷爷的其他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

如果是豪富人家,父亲去逝,亲戚提出拿出16%的财产给爷爷养老,那这就是变相的剥夺儿子家的财产。等爷爷去逝后,爷爷的其他子女再来瓜分爷爷名下的遗产?这亲戚中如果有父亲的兄弟姐妹们参与提议一事,那其心可诛。

人死,尸骨未寒,亲戚们就想着来瓜分人家孤儿寡母的家产,真的是好寒心。亲戚们为什么不是在爷爷的赡养问题上,放过人家孤儿寡母,爷爷的养老由其实子女来承担呢?人家女孩的父亲都去逝了,赡养爷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子女平滩赡养费,为什么要用分割亡人的遗产来完成赡养义务?亲戚心里不平衡的话,可以叫孙女跟叔叔,伯伯,姑姑们一样,来平滩爷爷的赡养费,亲戚们没有权利来分割孙女家的家产。

2022-11-21

父亲去世,他的那份财产是家庭财产的50%,另外50%是属于母亲的;父亲这个50%法律上讲应该由父亲的父母、妻子、儿女均分,就是分三份,每份16.6%的份额;如果父亲没留遗嘱,就要分给爷爷奶奶三分之一,若留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但也要考虑到给爷爷奶奶的赡养。

不合理,非常的不合理!

第一,父亲去世,女儿和爷爷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都轮不到亲戚们指手画脚。

第二,父亲去世,女儿得到了50%的继承权,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父亲生前立下遗嘱,他的遗传50%归女儿所有,那么,正常情况下,剩下的50%应该是分给妻子和父母了吧?

如果爷爷已经得了自己的份额,有什么理由再让孙女出钱?如果剩下的那50%没有爷爷的份额,那说明在这位父亲的计划中,就没有给爷爷留,自然是有原因的(比如:爷爷还有其他的子女,或者父亲觉得爷爷“不配”自己给养老),除非这位父亲是独生子,他是爷爷养老的唯一责任人,否则这位爷爷的养老问题,找不到孙女头上来。

第二种情况,父亲没有立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题中的爷爷),子女(题中的女儿)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来说,这3个人(没说奶奶,大约是离异或者去世了)各拥有1/3的继承权,而实际情况是女儿得到了50%的继承权,那么,这位父亲应该是离异了(没有妻子的份额)。

这样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剩下了女儿和爷爷,两人各得50%,这就更没有理由让女儿(孙女)再拿出16%给爷爷养老了,因为爷爷已经得了他应得的份额了。

2022-11-21

是否合理要看继承人的意愿。其他人是无权干涉的。

这种要求孩子拿出份额给爷爷养老的人。说实在点,基本都是觊觎遗产的,自己没资格去争抢,于是换个借口,拿他爹说事。可以说份额只要拿出来,就无法收回了。将来老人过世,他们不会把份额归还,也不会承认什么,会把那部分当做老人的遗产分掉。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老人也在第一继承顺序,应该能分到儿子的遗产。这个女孩既然只继承了一半。说明她父亲留有遗嘱,对自己的财产做了有效处置。如果没遗嘱她能继承人一半。说明继承人只有她和爷爷两个人。

从法律来说,孙女没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所以那些垃圾亲属的要求不合法。

打着赡养老人的名义,企图染指女孩父亲的遗产,也让人不耻。一群人渣。

中国社会上历来有两种法庭。一个是司法法庭,另一个是道德法庭。根据提主所提问题,咱们简单点去分析。即父亲去世了,按法律程,女儿和爷爷,都是第一继承人,各得到父亲遗产的50%。亲戚却要女儿再拿出16%给爷爷。合适吗?

如按法律层面来讲,给谁的就是谁的,为什么平白再拿16%给别人呢?比如原本各人都有存款上千万,每人又得了遗产500万。女儿为什么要拿出160万给爷爷呢?爷爷有自己花不完的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又有一种道德法庭。就是讲女儿和爷爷,本是有血缘关系的至亲,还能将钱分得那么清吗?爷爷失去了儿子,女儿没了父亲,两个孤单的人应该相依为命。再说遗产,如果不是1000万,而仅仅是每人得了1万。加上平时谁都没有存款,这种情况怎么办?

爷爷必竞年纪大了,失去儿子,就等于没了依靠。也许村里可以申请低保,也许街仿可以救助,相信现在饿不了人。如此情况下,亲戚提出女儿少得点,多给爷爷一些。必竞女儿年轻,以后还可以出来挣钱。这能说上道德挷架吗?

所以,如今对同一件事,往往仁者见人,智者见智。还是看具体情况吧。假设女儿更困难,相信爷爷也不会丢下孙女不管的。眼下社会上,父母离异,孙子由爷爷扶养的多了,又有何解答呢?

理是理,情是情,事情都在情理之中。

2022-11-21

非常合理。

我觉得那个女儿也应该积极赞同亲戚的提议,然后主动去做这个事情,推动提议实施到底,把钱财落实,让亲戚朋友们看到你的心意,也看到你的肚量!

况且老人家在法律上也有继承权,早给晚给都要给,给多给少而已,但都是至亲亲人,何必因为多给一点而吵架,让外人看笑话,一辈子被人议论!

作为女儿,拿出孝敬父母的姿态来面对爷爷,自己不能亲自照顾,就大气一点把钱给爷爷。

不管是谁帮忙照顾爷爷,帮忙存钱拿钱,你也不要太在意,更不要计较那些伯父伯母,叔叔婶婶是否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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