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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夫被告了,现在法院限制了我高消费。高铁都坐不了,怎么办?

因为前夫被告了,现在法院限制了我高消费。高铁都坐不了,怎么办?
2022-11-16

这个问题,我不想支持你去钻牛角逃避,而是服从法院对你高消费的限制,从自身作些检查反省。

前夫被告了,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看来你前夫定是因经济问题欠钱已无钱偿还或业不抵债而被告,而与你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消费享受所欠债务有一定关系,所以限制你的高消费。

我想这虽然你和你前夫现在不是夫妻关系,但这债务是你们原来共同欠下的,你们离分时是怎么商量分割是你们俩的事,别人不便过问,现在前夫被告了,这屁股上遗留下没擦干净的屎还得共同来擦,这法院限制你高消费的措施毫无疑问还是正确的。

对此,在接受前题下你也应该作深刻检查和反省,这对你的今后夫妻家庭,与已与人都有好处。

当然前夫被告,或者主要责任不在你,而你在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

1、是否生活糜乱,不知家底,附和无节制的共同超前消费享受。

节俭,量体裁衣这一世人尊循的古老话题现在不时兴了,而以超支高消费实际享受浪费为习惯为荣,这作为“主内”的内当家有直接责任,别小看这些小事,金山银山也可吃空的。

2、你当好了“贤内助”没有。

作为夫妻命运与共,在你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你对前夫正当的事业你尽职当了“贤内助”没有,而对丈夫不对的行径进行过善意规劝吗?前夫成被告与你以前有无关系?

3、前夫成被告的原因要是因为欠债不还,你应该有所预感,你们共同做个努力吗?

这话虽问得有点离题,但他反映岀一个人人品,不管你和前夫离婚是逃避责任还是感情不合,对你和前夫岀的问题都要认真面对,这对你今后的夫妻家庭和为人都有好处。

法院限制你的高消费,並未限制你合理消费,这对你並无多大坏处,至于你和前夫的债务责任你可向法院陈述事实,法院自有公论。虽然有点痛,该承担的承担。

我说的这些也许题主不爱听,但目的是劝你对法院,对前夫不要怨恨,吸取教训,不快的经历很快就会过去,人生路还长,今后踏实为人走好每一步。

很多人以为离了婚,双方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瓜葛,也不存在任何牵连了。然后,现实并非真的如此。很多女性在离婚后,经常会受到夫妻共同债务或男方婚内个人债务的牵连。当男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女方作为法律上的共同债务人就要被列为被执行人员。如果女方不偿还,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对于“因前夫被告,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问题,我们应当分情况讨论。



一,“证据确凿”

如果女方被执行的确实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那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二,“确有冤情”

(一)属夫妻共同债务,但离婚已经明确处理方式(以下以各承担一半为例)

涉诉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但双方在离婚时对此已经做出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离婚约定债务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但基于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夫妻仍然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一方承担全部或超出一半的债务后,就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因此,女方想要不成为失信黑名单就要主动偿还债务,再通过诉讼向男方追偿。或者,女方也可以帮助债权人找到男方及其财产,消除债务。

(二)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但债权人不知情

这种情况是,债权人有理由相信男方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仍然可以要求女方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女方就要举证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但也只能在承担责任后向男方追偿。

(三)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债权人知情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此,债权人知情的,女方向法庭举证证明此事就可以免除自己承担债务的责任。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则需要申请再审处理。

(四)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现实中也会存在着男方或女方想要侵吞夫妻共同财产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同理,受冤一方进行举证证明,法庭自然会依法判决。

事后,受冤一方还可以基于此事实向法院提出对虚构一方作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2022-11-16

谢谢邀请。

楼主描述的问题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经济纠纷中是特别常见的事情。很多群众不了解法律规定,以为通过离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就可以免除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种想法太天真了,结果是结束了婚姻关系,也无法逃避债务的赔偿责任。

我给大家举一个实践案例:李某与张某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由于投资经营农家乐,夫妻两向某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2016年,农家乐经营不善倒闭,无法归还商业银行贷款。李某与张某商议,协议离婚,孩子归张某抚养、由李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张某所有,夫妻债务由李某负责归还。离婚后不久,由于长期逾期未归还贷款,某商业银行将李某和张某共同诉至法院,并申请保全了由张某实际居住生活的房屋。张某以离婚时约定债务由李某负责归还为由答辩,法院不予认可,判决李某和张某共同承担某商业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的偿还责任。

婚姻法第41条规定得很清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楼主的情况,不要将自己说得很冤枉。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先履行了再说,如果离婚时有约定,或者自己承担的责任过多,可以向前夫追偿。另外说明一下,限制高消费并非不能坐高铁,而是不能坐贵宾座或一等座,可以乘坐二等座或站票。

我猜想大概是在你们离婚前,也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前夫欠了别人的钱,法院认定那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你前夫借人钱你是知晓的,而且借钱要么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要么是用于投资做生意,目的也是为了家庭能过上好日子,所以法院才会把它当作共同债务。如果你前夫瞒着你借钱,吃喝嫖赌,那就是他个人债务了,法院不会算到你头上的。现在你离婚了,债主连带着把你也告了,并且你们肯定是败诉了,要不然也不会触发限高令。

法院去执行你,要么是你躲着不见,要么是你拒执,法院把你列为老赖,上了黑名单。一旦上了黑名单,那就生活有诸多不便,不光高铁坐不了,软卧也坐不了,飞机也坐不了,星级宾馆也不能住,包包也不能买了,高级化妆品也不能用了,总之,生活会无比别扭。

那么你现在怎么办才好呢?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很神圣的,有条件的是必须配合执行的,执行完了,自然会把限高令取消的,你就又恢复自在生活了。或者你跟债主签个还款协议,分阶段慢慢还 ,这叫执行和解,这样也能取消限高令。如果真的没有钱,比如说你是当保洁的,一月两千不到,自己又租房子又要吃药,勉强够支撑一个月,真正的月光族,这就执行不能,你就大大方方的去找法院执行局,把你的情况如实告诉法官,被执行人没钱,执行不能,自然本次执行就结束了。

当然,你肯定心里别扭,都离婚了,前夫借的债还要来搜刮你,只能说是遇人不淑,早离婚早解脱吧

2022-11-16

法院限制了高消费意味着你已经是被执行人,而且大概率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俗称的“老赖”),至于原因大概率是由于你前夫所欠的债务被认定为你们两个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解决办法】

正常情况下,法院需要经过审判程序确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申请执行人才可以将你和前夫列为被执行人,但是你在问题中表达的意思,你并没有被起诉只有你前夫被起诉,那么你被列为被执行人一般有两种情况:1.法院执行程序错误,未经审判程序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直接将你追加为被执行人;2.你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并未在意,也没有出庭导致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1.法院执行程序错误,未经审判程序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直接将你追加为被执行人

如果你确实是在未经过审判程序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不予追加被执行人。

2.你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并未在意,也没有出庭导致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夫妻一同借的钱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我国法律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所以有时候夫妻未举债一方收到法院传票,会认为是虚假信息并未在意,就很容易出现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并没有出庭就已经被列为被执行人,但是由于目前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你只能是一边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一边申请再审了。

2022-11-16

首先你应该去法院申诉要求解除对你的限制,法院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涉案的债务与你无关,如果确实与你无关,法院会解除对你的限制的。如果不能证明,法院会驳回你的诉求的。

如果涉案债务确实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负债,那么你们离婚时候应该是对上述共同负债进行了约定或处理了,如果各负一半的话,你已经履行了该笔债务,将相关证据提交到法院;

如果涉案债务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但是你并不知情,该笔债务也不是用于日常的家庭开支的,那么你也需要将相关证据提交到法院,证明该笔债务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如果你们离婚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的,那么我无话可说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希望能帮到您。

2022-11-16

离婚并不能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前夫被告了,你之所以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是因为法院认定前夫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何为“夫妻共同债务”呢?一是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二是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三是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但事后另一方予以追认的。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管离婚与否,双方同为债务人。债权人向法院提告并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均为被执行人。要想法院解除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要么尽快履行判决中确定的给付义务,要么想办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以结束强制执行程序。

若前夫所负的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系其因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被“无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时,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仅供参考,图源网络,侵删)

分两种情况对待:

第一种情况——共同债务

比如银行的贷款,你们有共同签字;丈夫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将你列为共同被告,要你承担债务一点都不冤枉!

这个时候如果你想要脱离“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你就必须得还钱!将债务理清,法院自然会将你从名单里剔除。

还有一种方法是经债权人同意,让他自动放弃对你的执行!想想这种情况都不大可能出现。

第二种情况——判决错误

如果是法院判决错误,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个方法相当于让法院自己打自己嘴巴,基本上不会启动内部审查程序,但这个程序必须要走,因为要为下一种方法做铺垫。

在法院否定再审后,可以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抗诉必须以申请法院再审为前提)。这个方法比法院自行审查的希望要大一点。

总之,收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要及时找律师应诉,经判决认定的事实很难会再被否定,祝你好运吧!

关注我,学法、说理、唠常识。

2022-11-16

前夫被告,你也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说明你也受到前夫的牵连,与他一起成为了被告,所以法院才对你也采取了限制措施。但不要着急,首先你要弄清已经与你离婚的前夫,其债务是否与你有关,即这些债务是否用于你和前夫的共同生活。

●目前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共债共签”

按照我国2018年1月17日以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如无特定情况,人民法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通俗说,就是夫妻只要没离婚,期间所借的债务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时国家制订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一些地区夫妻利用假离婚,将财产归于一方而逃避债务,但到了2018年前后,全国各地出现不少夫妻一方私自在外借款赌博、包小三甚至进行非法勾当,夫妻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巨债的情况,所以,我国于2018年1月再次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俩人承担还款,但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举债,除非出借人能证明是用于了夫妻家庭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夫妻“共债共签”,且该内容也被列入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

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前夫借钱时你们还没有离婚,并且借钱你知情,且受益了,那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是想办法马上还清为好,因为做个失信人付出的代价太大。

●借款如果你不知情没受益,前夫的债你不必背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这些欠款虽然在你们婚姻存续期内形成,但前夫借这些钱你不知情、借条上没签字、没有从借款中受益,并且款项较大,那么,你完全不用对这些欠款负责。

“共债共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否则谁借谁还,出借人如果想让没签字的另一方偿还,必须提供借款用于夫妻俩人的共同生活。

因此,目前你要做的就是配合法庭将情况说清楚,但记住,虽然法律会保护你,但毕竟是上公堂,你也不能掉以轻心,法庭主要是看证据的,你需要证明在你前夫借钱这段时间你有能力养活自己,不需前夫借债生活,你可以提供你的收入证明或有固定工作的证明等等,同时也可以提出让法庭调查借款用途,查清借款流向来证明你的清白;如果你前夫借的款项数额巨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就不在你这一方,出借人如果想让你还款,就需要由出借人拿出证据证明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他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庭就会判你无需担责,然后你就可以申请被拿出失信“黑名单”,不用再替前夫还债。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一级法庭已经判决,因你没有将情况说清楚而判决对你不利,那么,不能犹豫要赶快上诉,因为,你要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每一个人公正的。

2022-11-16

有钱不还,被执行,该!没钱不还,限制消费,让你早点还,帮你节约开支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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