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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女子在马路边无故被男子用锐器“戳屁股”,疑似子宫破裂,伤及卵巢和小肠,男子该承担哪些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深夜女子在马路边无故被男子用锐器“戳屁股”,疑似子宫破裂,伤及卵巢和小肠,男子该承担哪些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2022-08-04

这肯定是故意伤害罪,当然这个性质还更恶劣一些,因为这名女子在路边看手机,无缘无故的被人戳了屁股,而且疑似子宫破裂伤及卵巢和小肠,造成这名女子重伤,社会影响太恶劣了,甚至给出行的人带来恐慌,因此必须严惩,故意伤害一般都是有特定对象的,而这起案件有可能女子被无缘无故的戳伤!给大家的生存环境也带来了威胁。

我以前在饭店工作,有几个小伙开车撞了饭店门口的花坛,保安走出来阻止,结果其中有一个人用刀子戳了保安的屁股,保安当时还没有感觉到,旁边的服务员看到保安屁股上腿上满是血,大喊之后保安才发觉自己被人用刀戳了,之后我们厨师也出来了,抓住了一个其余的都跑了,最后警察也赶来了,大家经常从电视上看到,枪响过后有的人先往身上摸,看自己有没有中枪,由此可见被刀捅之后受伤者不会立刻能感觉到的。

就像这名女子一样,专心看手机,被人用刀戳了,还以为别人踢了她一脚,直到发现身上有血,才感觉到自己被人用刀伤了,因为旁边就是他的公司,同事帮他报了警。

据知情人透露,女子是旁边网络公司的主播,今年20多岁,难怪到深夜才下班,不过一个女子在深夜1点多独自停在马路边,真的很不安全,如果没人发现或者没人施救,将会致自己于危险之中。

那么这名男子为什么要伤害女子呢?是神经病?酒鬼?还是与这名女子有仇?希望警方早日破案,还大家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不过女子深夜最好不要单独出门,为了自己的安全。

2022-08-04

谢邀。

2019 年 7 月 30 日凌晨 1 时 20 分许,一女子在长沙市韶山北路窑岭北公交车站打车时,遭一陌生男子从背后持锐器捅伤

目前,伤者仍在救治过程中,但已无生命危险。根据澎湃新闻报道,网传该女子疑似发生子宫破裂的情况报道表述有误,该伤者系右臀部被刺伤,有一处伤口,伤及卵巢和小肠。

目前最为重要的是将该凶手缉拿归案,芙蓉警方也已经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从该通报的内容来看,该男子的行为应当涉嫌故意伤害,被害人的伤情情况等待治疗之后进行伤情鉴定,待该男子到案后按照正常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女子因本次伤害事件遭受的损害,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女性还是需要保护自己。特别是凌晨或深夜时刻,可能会有存在一些醉酒或其他人员,也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2022-08-04

谢邀!

视频显示:7月30日凌晨1点22分许,在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附近,一名站在路边的女子身后突然走进一名男子,该男子疑似用东西扎女子后逃窜。女子随后走路摇晃摔倒。

1时30分许,这名摔倒在行车道上的女子,扬手向路过车辆求救,一辆出租车放慢速度,但未停车离去。

1日上午,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

据报道,女子主治医师称,女子的伤情非子宫破裂,而是右臀部被刺伤,伤及卵巢和小肠处。女子已经完成手术,生命体征较为平稳。


看来不安定因素处处存在,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小心为好!

通过视频显示,该名男子伤人意图明显,伤人后马上逃离。

这种不稳定因素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恐慌情绪,以前夜不闭户,现在天黑不敢出门。希望警方尽快破案,严厉打击这样的犯罪分子。

但具体该名男子需要承担何种责任,还需要通过女子的伤情情况来确定。

如果女子的伤情达到轻伤害或者重伤害的程度,男子就要承担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022-08-04

一女子凌晨一点多钟,在马路边看手机的时候,被不明男子用锐器“戳屁股”致重伤。这件事情虽然发生在长沙,但是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是普遍的:

第一,女子深夜的时候一个人在马路上行走,是很危险的。年轻女子平时应避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独自行走,最好是与他人结伴而行。

第二,明知道深夜一个人在马路上很危险,但是该女子却不顾危险,反而悠闲地看手机。可见该女子的心真大啊!

在危险的地方就应当时刻保持着警惕,环顾四周,看手机还是到安全的地方再看吧。



第三,女子受伤后向出租车司机求救,好多出租车都没有停下。出租车司机怕有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碰到这样的情况,至少应当打一下电话报警,也算是心安理得了。

第四,最可恨的就是那一个变态男,该行为显然已构成犯罪。如果女子的伤情够重伤的话,那么该男子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不够重伤的话,那么该男子的行为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希望警方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查清该男子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

2022-08-04

因为戳的是屁股,并非致命部位,所以在定刑时一般不会视为故意杀人罪。但故意伤害罪绝对是妥妥的,而且其作案手法还非常恶劣,如果造成后果导致女子不孕不育且留有残疾的话,在量刑上可能会重一些。目前该男子的具体作案动机尚不明确,警方正在调查当中。

看到这个案件,我不禁想到前些年发生在我们当地的一个系列案件。有一段时间,连续有数名女人夜晚被人把脸划了,而且划脸的女子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长发、身材苗条且衣着红色服装的年轻女子,那一段时间传的人心惶惶,单身女子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不敢独自出行。后来案子破了,是同一人作案,作案原因是男子感情受挫,前女友提出分手想不通,于是就怀恨在心,专门找和女友身材打扮差不多的年轻女子割脸泄愤。

发生在湖南的这起案件,是在深夜凌晨一点多钟,而就在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大连的女子被打事件,以及陕西华山单身女子夜晚被害案件,也都是凌晨时刻,类似悲剧一再提醒单身女性,在夜晚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独自出行,以免发生不测,即便要出行,也要远离人迹稀少的区域,随时提高警惕,时刻保持观察,不要像湖南这名女子只顾埋头看手机,凶手到了身边了还浑然不知。

2022-08-04

长沙女主播深夜等车被“戳屁股”倒地,出租车为什么不施救?

从监控视频中可见,女子倒地后多次挣扎坐起来向过往出租车求救,过程中曾有多辆出租车经过,都没有一辆出租车停车救援,只有一辆放慢车速,但最后还是没有停车,开车而去,最终还是被不远处公司同事看到,才得到救援。

女孩向多辆出租车求救



有一辆出租车曾放慢车速

看到这个视频的朋友,应该有不少人有与我一样的疑惑,长沙的出租车司机怎么会这么冷漠?看到有人倒在地上赶紧停车救人啊?

其实后来反过来一想,也不是长沙出租车司机冷漠,这种事放在其他城市也许也是一样——不敢救!曾经有过的太多碰瓷,太多救人反被赖,司机们肯定也有这样的担心,到时好心被碰瓷、被赖咋整?有点身家还好,算是“破点财消灾”,没点身家的那就惨了,搞不好赔不起,到时害了自己,害了家庭咋整?所以很多人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幸好警方公告称,女子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在省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已经进行手术),没有生命危险。

否则当时经过的出租车司机估计会有所内疚!

2022-08-04

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受害者的伤情鉴定结果,行凶者将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最新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于8月2日凌晨被抓获。32岁的刘某没有正当职业也无经济来源,案发时刘某喝了酒,感到心中压抑,在街上闲逛时见到了独自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受害人杨某某,随即掏出水果刀将其捅伤后逃跑。



受害人杨某某右臀部被刺伤,伤及卵巢和小肠,经救治已无生命危险。

毫无疑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一个有手有脚身体健康的大男人,却无业嗜酒,自己过得不顺利,却将怒火倾泻给了无辜的路人。而他动手伤害的对象是一位年轻的漂亮姑娘,故意选择弱者,想要通过破坏美好的事物来满足畸形的心理,刘某的行为罪无可恕。

而且,刘某随身携带了一把水果刀,作案时的动作也像是有预谋的,刺伤受害者之后,快速逃离,受害者甚至都没有看到人。



值得一提的是,受害者被刺伤几秒钟之后瘫倒在地,视频中还有一辆出租车从其身边路过。出租车有明显的减速行为,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讲真,这个还真不能道德绑架出租车司机见死不救,毕竟,凌晨一点多,遇到一个躺在地上身下流血的女孩,司机也有顾虑不敢贸然上前。不幸中的万幸,女孩最终获救了。



在此,提醒年轻女孩,一定要注意安全。

1,尽量不要在夜晚独自外出,最好有结伴同行的人。

2,独处时也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要只顾低头玩手机。

3,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在有监控的地段也要提高警惕。

当然,再完美的预防措施也抵挡不住丧心病狂的施暴者,对于刘某这种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行为,必须要从严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2022-08-04

这起案件让人看后对行凶男子义愤填膺,同时对受伤女子深表同情。该名女子好端端地走在街头,没想到无端遭受飞来横祸并身受重伤,实在是倒了大霉。而行凶男子明明与她无冤无仇,还如此滥用暴力并伤人要害,实在是令人发指。像这种存心恶意报复社会的人,就该受到法律严惩。

据报道,一段监控视频显示,7月30日凌晨1时22分许,在长沙芙蓉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附近,一名站在路边的女子身后突然走近一名男子,该男子疑似用东西扎伤该女子后逃窜。
女子随后走路摇晃并摔倒。1时23分许,这名摔倒在行车道上的女子,扬手向路过车辆求救,一辆出租车放慢车速,但未停车并驶离。该女子随后倒地不起。
湖南省人民医院给该女子做手术的一名主治医生表示,该伤者系右臀部被刺伤,有一处伤口,伤及卵巢和小肠,目前手术已完成,伤者生命体征较为平稳。
毋庸置疑,行凶男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并且其作案动机极端卑劣,竟然对无冤无仇的路人施暴,不出意外肯定出于报复社会才下此毒手的。更为甚者,行凶男子的行凶手段也非常残忍,竟然对着女性的要害之处进行捅杀。因此,对于该行凶男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进行严惩,判他个无期徒刑都不为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视频看,女子是深夜在等车时,遭受对方从后面偷袭,女子起初没啥感觉,但走了几步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期间,出租车路过,但并未停下来,也说明社会风气如此之差,人们如此冷漠,你担心惹麻烦,害怕惹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至少该报警,而这些人竟然什么都没做,为这些冷血的司机悲哀,为社会风气沦落到如此地步而悲哀。


据媒体报道,女子为附近一家网络公司的主播,下班后,准备打车回家发生这样的事情,向路过司机求助无果后,女子向同事求助,才被赶到现场的同事送到医院,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其初步检查结果为伤及子宫,看来伤势是非常严重的。

目前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报复社会?或者男子跟女子认识?还是变态?不过,我觉得这个男人是一个变态。正常情况下,你即便你跟女子认识,痛恨她的行为,也不至于采取这种龌蹉手段去把她捅伤,还从后面偷袭,捅屁股,伤及子宫、卵巢和小肠,何况,可能彼此根本就不认识呢,因此,这种男人,就是心里有点变态。


那么,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用说,故意伤人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女子目前是否脱离生命危险,不得而知,但重伤是肯定的,那么,男子判处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其作案手段卑劣、行为恶劣、影响极坏,我觉得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个人觉得,判处20年比较合适。

2022-08-04

一般而言,拿凶器刺该女子屁股,会被认为刺的是非重要部位。所以凶手被抓,也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区分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往往除了凶手的口供之外,还会综合考虑凶手的作案手段。凶手如果直接刺向该女子的头胸部,就会被认为是故意杀人。而直接刺向屁股,会被认为是故意伤害而已,因此相应的判刑也会轻得多。

在判刑之外,其实吃瓜群众最关心的是该男子的作案动机,也就是他为何会刺向该女子。据说该女子是个女主播,一般的凶案无外乎是情杀或者仇杀,像随机找人行凶的毕竟还是少数。

最后是该女子的维权途径。在凶手被抓获后,该女子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要求该男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

2022-08-04

权利的保障建立在一定的权利让渡之上

我无意谴责该女子深夜独立出门,将自己的安危至于不顾。毕竟谁的生活都不容易,我们不知道她究竟面临着怎样的人生,没有资格对别人进行任何的评价。

这其实已经是最近曝光的第二起女子被伤害事件了,前段时间大连女子深夜被暴打、猥亵,如今又出现这样的事情,且更加暴力恶劣...每每见到这样的新闻的时候,都让人心觉压抑,但又觉得似乎无能为力,因为无论我们怎么做,似乎都不可能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那我们是不是就只能束手无策呢?我认为不是的!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现在接触到一些为此而做出的努力——全城安装监控,打造智慧城市。但是长久以来,这一项目一直为人诟病:人们认为这样的项目岂不是将人们的生活全部暴露在监控之下,那我们还有何隐私可言?

任何一个新鲜的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但是为了大众的安全,我觉得部分的隐私是可以让可以让渡的。况且,这里所让渡的隐私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隐私,如果是自己在家里等小空间范围之内的行动是不受监控的,那么影响到我们的其实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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