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庭前在隔壁县请个代理人,法官不让他出庭,为什么?
最大的可能是对方聘请的代理人不符合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我国民事诉讼中,并非所有的人都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以下三类人是可以担任代理人的。
1.专业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自己人:个人的近亲属,企业的工作人员。
3.其他组织,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比较少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现在最高法院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核查的越来越严格了,民事案件原来有很多个人代理的案件,也就是原告或者被告找个精通法律的非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现在不行了。
现在能代理民事案件的只有三种人:1、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只能在自己的社区范围);2、近亲属或者公司的员工,员工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目的就是怕临时伪造一份《劳动合同》;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比如妇联、工会、团委、社区推荐的人,能让社会团体推荐的,基本上都是孤寡老人。
回到题主的问题,首先,隔壁县的这个人不是律师,也不是公司的人,因为自然人不存在公司雇员的情形;也不是社会团体推荐的人,毕竟开庭前临时请个人,哪能办理社会团体推荐呀,就算要推荐也应该在自己的县里边推荐呀。
所以,法官不让代理人出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看来以后打官司还是老老实实请个律师吧,让我们律师日子也能好过点。
题主并未说明法院不让代理人出庭的理由,结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初步分析当事人在隔壁县请的代理人并不是律师,可能是基层法律工作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委托代理人除了向法庭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
本案中已知委托人与代理人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可能对方当事人与受托的代理人也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进而造成委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权代理。
既然法官不让出庭,法官就应该回答不让出庭的理由。
新的民诉法实施后,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案件的出庭的,这也是为了打击那些民间诉棍,没有执业证件,乱收费,乱代理。
作为律师,有权代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而且全国通用。
另外一种就是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但不能代理刑事案件。重要的一点,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必须是有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属于法律工作者所在法律服务所所在地的市县范围,否则,法律工作者是无权代理的。
第三种就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这个必须有亲属证明,没有证明,你说代理人是你姐夫,法官也不知道,怎么能让他出庭呢。
还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委派的人员出庭,这个更需要相关证明。
总之,民事代理,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才有出庭的资格,如果这类人,比如律师执业证过期或者没有向法庭提供律师函等必要的证明,也是不允许出庭的。
法官不允许出庭,必须说明理由,不是凭自己的喜好和感情,认为该不该出庭,能不能出庭。
且不论法官为何不让代理人出庭原因,只说说当事人开庭前临时在隔壁找人代理出庭的行为 ,这行为表明,这当事人太不拿自己的案子当回事,对自己太不负责,1律师代理一般会抽时间专门研究分析案情,研究证据,找对策,不打无准备之仗,即便准备充分,也难说百分百胜诉,这种临时隔壁找人出庭会是啥结果可想而知,2法院周边遍布大小法律咨询所律师所,鱼龙混杂,代理人是律师还是法律工作者?是新手还是资深?专业水平及责任心?都是未知数。
当事人开庭前在隔壁县请个代理人,法官不让他出庭,为什么?
我以为可能是如下窘况:
当事人在隔壁县请的代理人应该是“法律工作者”,并非律师。
“法律工作者”,一般是当地司法局下辖的“法律事务所”(社团组织)的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的进入“门坎”较低,法学专业水平和能力较之律师低很多。他(她)们的职能主要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协助参与民间纠纷的调解。可以收取少量的代理费。
法律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人民法院诉讼有偿代理中受到很大的节制。大概率不能出县参与人民法院诉讼有偿代理。即使在本县范围内,亦不能代理刑事案件。
律师则不同,他(她)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出庭有偿代理各类案件畅通无阻。
当事人在隔壁县请人代理案件出庭参与诉讼被人民法院拒绝,如果是律师,有可能出庭手续不全。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必需向法庭上交《委托函》、《出庭函》和执业资质证件复印件。此种可能性较小。
律师代理出庭,需要提交
1、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律所加盖公章的律师出庭函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为法人的,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大可能:该人不符合代理人条件。
民事诉讼代理分两种:即律师(其中极少数法律工作者)代理或公民代理。
律师代理:
需要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提交法院。
公民代理:
代理个人的需要代理人是近亲属证据(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代理单位的需要代理人是该单位员工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公民代理不可以收费牟利。
总之,只要符合代理人条件,法院没有权利也没有可能将代理人拒之门外。所以最大可能是所请人员不符合代理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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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不符合代理人的法定条件。现在有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外也以律师宣称代理案件。那么打民事官司,没有执业律师证的人可以当代理人吗?没有律师证的人代理他人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是不能作为代理人帮人打官司的。
一、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二、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进行诉讼。
三、下列人员虽然不是律师,但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icon参与民事案件。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没有区域和法院层级的限制。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案件,必须是符合以下条件:
1、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icon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
2、案件由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进入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可以继续接受原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系亲属关系的,代理人要提供与委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工作人员代理的,要提交与委托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聘用证书,社保、工资等。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人要提交相关推荐证明材料。
代理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不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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