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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背着丈夫在外包养男人,并用丈夫的财产为小三购买多套房产,离婚后丈夫该如何追回这些钱款和房产?

妻子背着丈夫在外包养男人,并用丈夫的财产为小三购买多套房产,离婚后丈夫该如何追回这些钱款和房产?
2022-07-07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小额处分,夫妻一方都拥有“家事代理权”,即任何一人都可以自由处分。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处分,应当经由夫妻双方的共同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追回该部分财产。因此,丈夫可以起诉小三返还财产。

如题所述,甲男和乙女结婚以后,随着时光飞逝,乙女渐渐对甲男失去热情。乙女虽然年龄增长,但心智仍没有增长,仍然怀着一颗粉嫩的少女心,憧憬着激情澎湃的热情和欲望。于是,乙女在心痒难耐之下,终于跨越雷池找了个婚外小三,乐此不疲地和他偷情,一时之间心花怒放,尽情享受自己焕发的激情第二春。

更为甚者,乙女为了讨得小三男的欢心,竟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男送财送礼,花费甚巨。后来,甲男终于发现端倪,一怒之下提起离婚。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吗?对于子女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男能够予以追回吗?

首先,乙女长期和小三男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给了甲男极大的心理痛苦。因此,法院在大概率上会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离婚。其次,乙女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包养小三男花费甚巨,构成无权处分,甲男有权要求小三男予以返还。

因此,对于那些妄图通过当人小三发家致富的无耻之徒,到头来很有可能会人财两空。

2022-07-07

这个是可以全部追回来的,但是前提是证据充分。

因为用丈夫的财产,其实一般而言就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型的支出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但是很明显,既然是包养的男人,丈夫肯定是不知道的

妻子给包养的男人买房,法律上性质是什么是赠与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是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类似这种买房子,肯定是超出日常生活了,双方是需要协商一致的,而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

除非事后丈夫追认了这个赠与行为有效,才能形成有权处分,但是怎么可能呢?

既然是无权处分行为,就代表赠与无效,无效就可以让对方全部返还

并且是全部返还,不是部分返还,对此司法解释曾经也有说明,内容太长,在这就不多说了。

所以重点是,如何有证据证明这个男子的房子是妻子购买。

并且妻子的钱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

一般来说房子都是大笔支持,应该存款取款都有记录。

所以你看做小三风险很大的,别以为有车有房了,一旦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是都可以追回来的,不管写的是不是你自己的名字。

因此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不幸遇见这样的情况,一定要追回财产。

2022-07-07

大实话:只要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妻子购买并进行赠与,那么就可以追回。

可能大家看到这个问题时会有一点懵,现实中多数是男方出轨,在外面养小三,怎么突然女的也开始了,但是,我们要明白,这种事在法律面前可是没有男女之分的。这里可以先给大家先讲一个小故事来辅助理解一下。

某明星王某与妻子马某结婚多年,但是,马某的前男友宋某却在马某婚姻期间依然和马某藕断丝连,而马某的明星丈夫王某却一直被蒙在鼓里。期间,王姓明星赚了很多钱,但是,这些钱却有一部分被马某和情夫宋某消费。终于有一天,王某发现了自己妻子和宋某之间的龌龊事,所以,王某就和马某开始了长达几年的离婚官司。

我们可以稍微思考一下,王某肯定不是发表离婚声明那天才发现妻子和别的男人有染的,但是为什么没有在怀疑的第一时间就揭发两个人呢?这主要就是因为证据不足,毕竟,妻子和别的男人有染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指定无法改变,但是,自己能够控制的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让这对婚外夫妻付出多少代价。

所以,这时候作为丈夫来说,当第一时间发现妻子有婚外情,并且还转移了大量的夫妻财产时,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忍,然后寻找更多的证据。只有证据在手,才能依法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在两个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赚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虽然王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但是这些钱是属于王某和妻子马某共同所有的,也就是说,妻子也是有权利进行消费的。

当然,对于一些精神消费比如看电影,做SPA等,这可能就是个人享受了,但是,如果是使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购买物品,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可能女方买的是一个奢侈品包包,或者口红,甚至是一些名贵的内衣内裤之类的私人用品。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配的。

毕竟,总不能说,妻子是个购物狂,把家里的所有钱都买成了自己的东西,然后离婚时也没什么钱了,那丈夫什么也分不着吧,这肯定是不公平的。并且,如果你看过王某和马某这件事的话,你应该也知道马某确实也说过王某要求连其私人物品也要进行分配。

这不是说王某小气,或者跟妻子仅仅计较,主要是马某所买的这些私人物品太贵了,并且还是马某给王某戴了绿帽子,那肯定是必须要斤斤计较的。

而至于妻子给男小三所购买的房产,就算是这时候房子上名字写的是男小三的名字,只要能够证明这些钱是妻子出的,那么,就算是写了男小三的名字也没有用,因为这是属于人家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是不能单独进行处置的,男方依然可以将房子要回来。当然,至于分家产的话,那就是他们夫妻之间进行分配了。不过,因为妻子有出轨的事情,所以,在法律判决时,丈夫也可以多分到一些财产。

所以,总的来说,只要有证据,那么坏人就可以被依法严惩,如果没有证据,只是情绪闹事,那基本没啥用。这就是法治社会,该忍的时候一定要忍,证据足够了才能够给对方致命一击。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22-07-07

回答,夫妻之间不管属于哪方婚内出轨和赠送物品,那物品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离婚了,那赠送的物品类,房子,车子,银行存款都能追回,因为那是属于婚内财产。也要追究出轨一方的责任。应请法院,法院会按公正处理这样子的事情。

2022-07-07

只能起诉了,调查取证,法律援助!

像王宝强那样啊!

2022-07-07

上诉,把这个淫妇、奸夫告上法庭,公检法司定会查清淫妇的收入来源,如果天天淫欢作乐,她哪来的钱?哪有钱为这个吃软饭的贼男买下几套商品房,那只有一个解释一一这些钱是来自前夫的。最后必须让她吐出来!

2022-07-07

您好。非常理解并且同情您的遭遇,可以想象本来在知道妻子出轨以后,常人都会非常生气,何况妻子竟然还拿自己辛苦赚的钱去给第三者,换了是谁情感上都难以接受。

我国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对于婚内出轨行为,离婚时另一方时有权要求多分割财产,并且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的。至于给第三者花钱买的房产车子等,只要使用的不是她自己的钱,您都是有权利有渠道追回的,法律会予以支持。

1、以一方个人财产赠与的另一方无法强制追回

如果是妻子个人的财产用于包小三,虽然道德上令人感到生气,但是作为丈夫一方却是没有法律依据强制追回的,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包括赠与行为,这与受赠对象是否不道德是两回事。

但是,如果经过劝说后出轨方改变主意,主动想收回或者撤销赠与,却是有法律依据,不过却受到一定限制。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

……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由此可见,如果是出轨一方自己想撤销赠与,只要在动产交付前,不动产(房子)过户登记前通知撤销,就可以收回赠与的财物

2、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受害一方个人财产赠与的构成无权处分

(1)哪些属于无过错方的财产

除了按照《婚姻法》18条规定,判定属于您个人的财产,还有您和妻子夫妻共同财产中您的部分,您妻子是无权自己擅自处分的

《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类型,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18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类型。

(2)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婚姻法17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日常用于共同家庭生活的开支,不必事事都双方协商,一方有权代理处分。但是如果并非生活必需开支,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处分。像是瞒着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养小三,给第三者买房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实际已经构成无权处分,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赠与承诺自始无效

即便是夫妻中的无过错一方提前知晓了,受赠的不动产未登记的,动产未交付的,无过错方也可以直接撤销赠与

(3)赠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知,无效的赠与应当被追回,在您的问题中,由于您妻子用的是您的个人财产以及您和她的共同财产,因而赠与的财物应当被要求返还,对方无权拒绝

同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过错程度,除了本金部分,如果构成原财产贬值的,您有权要求对方和出轨一方赔偿,如造成财产增值的,增值部分也需要返还,如不能及时返还的,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索要利息

3、对婚内出轨者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财产以及损害赔偿

根据新婚姻法相关规定和最高法的原则性指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应遵照“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保护妇女前提是女方无过错,但如果出轨是女方,亦可以照顾、倾斜无过错的男方,适当多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符合第32条前三项(包括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只要证据充足,无过错方可以单独对出轨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赔偿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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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是一个很失败的男人?也不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不会了解女人心思的人,你老婆走到今天这地步?基本上是你一手造成的。有因必有果。


2022-07-07

拿到证据直接起诉即可

谢谢邀请:

本案存在举证难问题:

一、男方与女方已离婚,女方有再嫁权利,现在再认定女方包养男人,女方已是合法的恋爱关系。

二、女方投资购置三套房产,首先需男方举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购房投资怎样来源?怎样确定是男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个问题未解决。

2022-07-07

高手高手之高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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