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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一个案件的发展?

律师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一个案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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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其实这个看情况而论的,我在看守所的时候很多人总结过一句话,一般的律师起不到什么作用,能起到作用的律师咱们雇不起。我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半的时间,见到了很多人,也了解了很多的案件,也许我们都是那些雇不起能起作用的律师的人吧,整个经历下来律师的作用真的不是太大。

其实说律师在案件审理中一点作用都没有的话也是不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是考虑花钱找一个全职律师有没有必要?因为一个律师的费用真的不是小数目。就我自己的律师来说,花了四万多,没开庭的时候就是一个月来看我一次,带点家人的消息,案情进展也都是跟着公检法的节奏走,过程中他了解到的进度我这里也几乎都了解,开庭之前虽然也写了一份辩论状,但是在庭上也没有机会读,最后直接交给了法官,整个开庭的过程中也没见他说几句话,并且说话的时候还给人一种底气不足,不敢张口的感觉。整个平衡下来他做的事情法院指定的免费公益律师都可以做,甚至做的更好。所以这就涉及到一个值不值得问题。

只要在看守所呆上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很多人一进来只要你听他说自己的案情,你的心里基本上就会有个判断他会判多久,最后的结果准确率还很高。所以说一个案子判多久都是有定数的,在这个定数里大部分的律师充其量就是陪着我们一起走个过场罢了,除非一些特别的足以影响最终判决的重大证据的提交和陈述,法院会去核实外,其他的你说再多都没用,法院就一句话,不予采纳,最后还是按公检法体交的材料为主的。况且专职律师提交的这些情况公益律师照样可以做,虽然只是过场,但是公益律师也是很负责的,也是会和你沟通,在法庭上陈述你的意见和想法的。另外这些事项自己也是可以当庭陈述的,一般只要有异议法院都会去核实的。

当然我在监狱的时候也碰到过一个广州的诈骗犯,花了几百万找了一个律师团,一审被判无期,最后经过律师团的努力在上诉时改判成了15年。这样的律师不是人人都有能力接触到的。

当然我说的这些只是针对刑事案件的,民事律师作用就比较关键了。

自己的想法与经历,仅供参考。

2022-06-22

依我之见一一

律师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刑事案件律师作用比较小),在仲裁、民事、行政、非诉讼类等涉法涉诉类案件都可"大有作为"。

为什么就除了‘’刑事公诉案件?难道公诉案件就不行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和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负责,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判。根据‘’谁主张,谁负责举证‘’的原则,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负责‘’全部‘’收集证据,所谓‘’全面‘’取证,既包括嫌疑人的有罪、罪重的证据,也包括无罪或罪轻、免除处罚的证据。当经检察院审查、退回补充再决定提起公诉时,案件已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关系明确、足以定罪量刑。‘’打案子就是打证据‘’,经过检察官的审查把关,这时律师还能有多大作为?再者,《刑法》关于妨碍作证的有关罪名,就象一把高悬的钢刀对于部分‘’不守规矩‘’的不法律师也是一个制约,所以,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模式下,‘’刑事公诉案件‘’律师是难有作为的。

律师在非刑事公诉的其他诉讼或非诉领域是可大有作为的:律师可以通过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办案经验找到案件的主攻方式,方向错误案件就会事倍功微或无用功,律师懂得如何取证才合法才会被法庭采信,律师懂得庭上如何攻防,律师懂得如何上诉、申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本人系资深检察官并非律师只是从多年办案经验中有之感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2-06-22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律师是不能主导裁判的结果,他只能保障你的诉讼权利及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法院的裁判结果只取决于你的证据,但是不排除法官的对案件事实及法律的自我判断及应用的误差,同事也有极少数法官的腐败。

2022-06-22

【执行律师点评】不扯别的!搞执行?执行律师挺有用!我今年已经帮客户回款1000多万了!你说呢?

诉讼案子我不说!我专做执行!是执行律师!专治执行难题!给大家讲讲执行律师的作用!


没财产?挖地三尺!挖出足足两套房产!

这个案子我去年接手!经过疫情期间!上个月回款300多万!

起初!法院查下来没财产,只有一个空壳公司的股权,卖了没啥用!上了黑名单!也上了限高!但是不管用!看着要终结执行!咋整?!我把之前的诉讼案卷翻了一遍,发现两个要点!1、送达没问题,说明对方住所非常稳定!2、户籍地与送达地不一致,说明对方搬过家!综合上述两点判断:对方配偶名下可能有财产!

于是就去民政局查询,说结婚时间太早,要去档案馆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到最后跑了三家档案馆,分别是工作地、户籍地、出生地!最终在对方出生地档案馆找到了婚姻登记材料,调查到对方配偶名下购置于婚内的房产足足两套!

这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方为了保住这两套房产,一改当初的面孔,主动跟我的客户联系,最终履行了300多万。

分配执行款?仔细把关!多分30万!

这也是我经手的案件,客户拿到了法院的分配方案,找我帮忙把关。

审核下来发现几个问题:1、执行款分配原则上应当利息、本金同等保护,该分配方案只保护本金;2、只保护本金虽是通行做法,但是却偏偏将他人利息也纳入本金范围。2、对首轮查封并且在处置过程中做出过努力的申请人,没有予以适当比例的照顾。

提出异议后,对方不予认可,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启动了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最终对方也意识到了自己必然败诉的结果,双方和解结案,我方客户足足多分了近30万!

总结:执行律师是个手艺活!找财产!排除处置障碍!把关分配方案!哪一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你觉得执行阶段请律师,有用吗?

如果觉得说得好,帮忙点个赞吧!

转发给其他需要的人!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我举几个例子吧。

案件一,在北京。我方当事人是被告,一审首次开庭后,被告得知还要二次开庭,于是将原来的代理律师换成我。根据案情,在二次开庭时,根据我的意见,我方提起反诉: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要求原告赔偿我方损失。但是,二次开庭就是走过场,由法官独任审判变更为有陪审员的合议庭,为的是审限由三个月变为六个月。判决结果:我方向对方支付应付报酬和对方的律师费、公证费;合同按照对方主张的日期解除。

我方上诉。二审开庭调查,我据理力争。庭后又针对开庭的情况写了补充代理意见寄送法院。然后打电话给法官,在与法官交流对本案的看法时,把法官说不高兴了,法官没等谈话结束,就把电话挂掉了。大约过了十天,二审裁定出来:基本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案件二,在福建。我方当事人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借款人),一审没有委托律师,因为他认为自己很有理,结果败诉。委托我代理二审。我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查到原告与我方当事人之间来往银行账户的流水,证明双方之间的还款事实和原告从事职业放贷的证据。但二审法院完全是走过场,对我补充提交的证据和重新梳理的事实,合议庭完全没有做任何询问,也没有询问被上诉人,听双方讲完,庭审结束。案件维持原判。

案件三,在山东。原告起诉我方当事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委托我代理二审,我主张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无需对几百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结一下,律师在一个案件中能发挥多大作用,无法一言以蔽之。需要看三个方面的条件:案件本身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能力是否与案件的复杂程度匹配、是否努力;法官是否认真对待这个案件,希望真正给当事人一个公正。

律师的能力足够并且为案件付出全部努力,才能够挖掘出案件中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才能用法律逻辑把案件证据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会努力去说服法官。律师为案件做出全部努力(可不包括贿赂法官),法官在众多案件中才有可能对这个案件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果运气不好,遇到不负责任的法官,律师如何努力也没用。但是,当事人不要因为一些法官不负责任,而忽视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2022-06-22

“世纪贼王”张子强抢劫1.7亿运钞车,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还是被律师找到漏洞,绝地翻盘,张子强无罪释放,事后,港府更是赔偿800万元给张子强。

纵观历史,香港“贼王”张子强绝对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狠角色,他出身贫寒,却有着精明头脑,他胆大包天,买了一本列有香港十大富豪的杂志,索性就从第一名开始绑架。

抢劫对张子强来说轻车熟路,少年时代的他就因为偷窃、抢劫、打架多次进局子。

张子强第一次有规模策划的抢劫发生在1990年2月2日,香港启德机场,刚刚运往香港的价值3000万元的40箱瑞士劳力士金表被5名蒙面歹徒持械抢劫一空,整个过程也仅仅只有十分钟。虽然警方曾经怀疑张子强是主谋,但是因为歹徒筹划缜密,手法高超,但是没有证据,这起抢劫案也没有告破。

真正令其“扬名立万”还要数1991年的一次打劫运钞车,7月12日上午,同样是香港启德机场,一辆装有市值1.7亿港币现金的装甲运钞车开进来机场仓库,这是某银行准备运往美国,而张子强团伙早就埋伏好伺机而动。

负责押韵的是卫安安保公司,正当一切看起来很正常时候,突然一群带着面罩的歹徒冲出来直接分工明确,拿枪指着押运员,这些押送人员甚至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就全部被蒙眼堵口,五花大绑了。

其中一个歹徒更是大胆包天,直接将面罩摘下,不巧的是,正好一名押运安保眼罩滑落,迷糊间看到了他的面目,而这个歹徒就是张子强。

歹徒们将车开走,按照设计好的路线逃窜、换车,等警方找到时,只是一辆被焚毁的押运车和一堆散落的钞票。

1.7亿现金被抢,惊动了整个香港,警方立刻展开调查,但是仅存的线索也都跟进不下去,压力重重,线索又少,即使有目击证人也要先找到嫌疑人才行。

无法破案的警方及时调整了调查方向,他们开始从押送过程和安保方面入手,启德机场运送大量现金这是一个很秘密任务,很少有人知道时间、路线、人员、数量,歹徒能在短时间内精确找到押送车并且完美实施抢劫,这其中必有猫腻。

顺着这条线,警方开始排查安保公司内部的员工,好巧不巧,几天后,一笔41万元的银行存款引起警察的怀疑,因为存入的钱编号正好是被打劫钱的一部分。

顺着这个线索顺藤摸瓜,发现这个存款人叫罗艳芳,而她正好是卫安安保公司的职工,是有很大可能接触到这份核心秘密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她的丈夫竟然是警局熟客张子强。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察基本上断定张子强夫妇肯定与此事有关,而且这对夫妇开销巨大,出手阔绰,常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和一些赌场,而且这些钱的来源都不明。

有着嫌疑,警方就将此二人请进警局“喝茶”,更有一点,目击证人指认张子强就是当时脱掉面罩的抢劫犯,这下,警方自认为证据确凿,于是提交法庭对二人进行审判。

1992年的11月23号,经过审判,香港高等法庭做出判决,张子强抢劫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8年,而罗艳芳则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这其实也是他们夫妻二人提前有过的商量,先保一人,再后再想办法营救另一个人。罗艳芳出去之后丝毫没有低调,而是四处奔走为丈夫喊冤。

罗艳芳知道,救丈夫不仅仅靠卖惨争取社会关注,更多的是靠法律手段,她斥重金请来了香港最顶级律师帮助自己丈夫打官司。而这招也很好诠释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专业律师则从法律层面开始为张子强的案子出谋划策。

先是让罗艳芳将脏水泼到警方,罗艳芳召集各大媒体召开发布会,当着全港各大媒体的面,掀开裙子,指着大腿内侧声泪俱下,指责警方使用严刑逼供,更在大腿内侧用刀划伤,逼迫自己承认犯罪事实,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张子强同样受到非人待遇。

这招“苦肉计”果然奏效,各大媒体纷纷在头条发布这则新闻,舆论导向开始动摇。紧接着律师则抓住警方破案采证过程的种种漏洞,开始了反击,指出目击证人第一次并未指认张子强,而是在警方诱导下指认,同时对于钱财来源也由抢劫获得强行辩解为在赌场赢来。

在电视剧《插翅难逃》中对这一段有精彩的演绎和忠实的还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

最终,1995年6月23日,在被关押三年之久的张子强上诉成功,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张子强无罪释放。张子强和罗艳芳这对夫妻则为了巩固这起“冤假错案”在世人心中的形象,更是起诉警方,后来警方竟然赔付张子强8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一时间,舆论哗然,张子强名震香港,风头一时无两。

此后的张子强更是嚣张跋扈,接连绑架首富李嘉诚儿子李泽钜和华人第二首富郭炳湘,索要赎金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如果没有律师当年为其逆转乾坤,相信也没有这么多惊心动魄的绑架案了。

2022-06-22

我这个法学研究生又可以施展手脚了!能在这个问题上发表评论的,应该都不是班门弄斧,首先我定义一下律师的职责和作用: 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尽自己的职能和能力找出与相对被有关定义了的但他认为与事实不符的为被告他们申张辩护。事实上中国乃至世界上很多的刑事案件和重大的民间纠纷仲裁等等能反转能平反都以律师的职能作用 举足轻重!有人说刑事案件律师发挥不了应发挥的作用是因为有了公检的严密把控,很多的案件到了法院切切实实以盖棺定论了律师相对来说也是无能为力了,为被告辩护只能走过场而已,但司法的完善制度律师还必须参与其中的,重要作用不能忽略!刑事诉讼被告和民事诉讼被告必须有的申辩权利在很多的情形下就靠律师的作用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司法实践制度很多不够完善的而公安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法律条款精准了解掌握程度会对案件的处理和认定绝对有出入。显而易见律师的作用也相对来说看他的在法框条条内以明锐的洞察力精准的辩护口才使得我们的一切诉讼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律师~大律师是有神圣一职的!

2022-06-22

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律师对一个案件的影响作用,可以说是很有限的。

那么,国家为什么又设立律师制度呢?

这是因为我们要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表现的就是依法行政,而现代法治国家莫不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架马车并行,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律师制度就是司法制度实行的重要保障。

但我们实行的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处于绝对的权威之下,因此,一切制度必须服从党的领导,这就使三权分立失去了独立性。从而使律师制度成为依附于政党的工具,其存在的意义也是为政党服务。公检法作为政党的专政工具,律师只不过是这个专政工具下的小跟班而已。

至于说到时具体的案件影响,中国的法官都是法律解释的权威,律师的意见只有与法官的意见一致时才会被采纳,否则,律师就如敞履一般被弃之一边,有人不服气搞什么专家鉴定意见,君不见那些法律大伽、专家、权威的法律意见,随便一个主审法官都可以否定。

因此,律师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就是一个摆设,更多的是作作样子而已,凡是把自己当根葱的律师如李庄之流,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律师对具体的案件的走向影响,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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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法院审判要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根据,不是律师口才好、名气大,法官就按他的意见办。

法官审判结果,要接受本院、上级法院、检察院、对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等监督,不是一手遮天,判决违法和不当都要纠正。刘涌案件,辽宁高院接受全国刑辩大律师观点,把死刑改判死缓,全国民众沸腾,最高法院提审,改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律师能影响案件结果,主要在取证和质证,提出新事实或驳倒对方。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执业律师,长期关注社会问题,愿回答大家问题,请大家关注我的公众号。

2022-06-22

好问题!律师对案件的确有影响,不过这种事情不能预演比较,结果都是当事人承担,因此有些当事人会怀疑律师的作用,事实上是毋庸置疑的!

先讲民事案件,最明显的三个方面:第一,民事案件主张“不告不理原则”,简而言之,原告或者被告,你自己的主张以及答辩意见,一定要自己去明确的提出,法官是不帮你提出的,只是居中审理,因此,部分案件,因为当事人不懂法,不懂证据,没有去正确主张权利,正确提出答辩理由,导致明明是应当胜诉的案件,却败诉了,而这部分案件并不属于错案,却在有些当事人心中不接受,再去上访;第二、证据的采集、分析、深度挖掘,证据是案件的核心,能够证明什么,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过了举证期限,乃至怎么调取,都是需要专业的,律师水平高低不同往往在证据环节水平相差比较大,因此对案件影响比较大;第三、合理运用程序,有些案件,管辖了、举证责任、举证期限已过可以不质证等程序保障,是需要有一定水平的律师去运用的,运用的好,也许有机会是案件拖延等待转机,甚至可能抓住对方的失误导致本来败诉机率很大的案件最后胜诉。这些都是有的。

再讲刑事案件,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对涉嫌罪名构成的咨询,嫌疑人能够比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审讯的时候能够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回答问题的后果,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最重要的仍然是对证据的识别和运用,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是否应该排除,是否有能够合理怀疑的证据,案件中当事人无罪的合理怀疑点是否已经排除?是否存在仅有口供等等各方面。以及量刑上的一些考量,是否存在可以从轻、减轻的情况,律师对案件还是很重要的!

总之,以笔者多年经验来看,有没有律师,不同水平的律师对案件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建议委托人应该重视律师,术业有专攻,重视律师的水平,而不是不切实际的期望案件靠什么“关系”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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