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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服判决,向法院提出充分理由并说明判决书内容完全错误的,是否属于拒执罪?

被执行人不服判决,向法院提出充分理由并说明判决书内容完全错误的,是否属于拒执罪?
2022-06-15

拒执罪,指的是有能力履行又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应当承担的刑事处罚。

本题,被执行人不服判决,向法院提出充分理由并说明判决书内容完全错误的,与拒执罪是毫不相关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问题,可以在十五天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如果提出上诉了,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一审判决送达后,上诉期内没有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二审判决送达后即予生效,不能再提出上诉。

第二个问题,如果上诉期内不提出上诉,而一味认为一审有问题,无论当事人有什么理由都是无用的。只有通过上诉,在二审中认可当事人的上诉理由,才是正确的做法。

二审生效后,依法已经不能上诉,但是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自己的意见未必会被采纳,而且申诉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以上回答供参考。

2022-06-15

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期内上诉。

被告签收判决书,根据判决书的规定,在上诉期内(一般为15天)上诉,即进行二审,小官司,二审就是最终的裁决了。放弃上诉的,到上诉期满+1天,判决书生效。

已经是被执行人了,说明判决书已经生效。若是在执行阶段表示不服判决内容,即对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能阻碍已生效判决确定内容的执行。

放弃上诉进行二审,而后要求再审,举证力度及论点要非常强劲,也就是说,难度很大了。谁叫你放弃上诉呢。

若是你想拖时间,说明当事人的良心很坏,但法律论证拒执罪的时间点,是从判决生效日开始。

2022-06-15

审判和执行是两个程序,执行是审判之后实现法院生效判决的重要程序,属于国家执行权的一种体现。

所以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说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已经生效,审判程序已经结束,被告已经接受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或是已经完成二审判决(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

而这个时候被执行人仍然不服法院判决就要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但是需要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

然而被执行人申请再审并不能中止或暂停执行,也就是说就算被执行人申请再审被受理,执行程序也需要继续进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执行人有严重的阻碍执行其他“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拒执罪。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2-06-15

这里要分清楚两个概念:

一是对生效判决不服,应当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或者检察院抗诉的,则案件会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再审判决。如果是案外人的,可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均不中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除非法院作出明确裁定。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仍然负有配合执行的义务,而不得拒绝。

二是拒执罪的成立与否,与生效判决是否错误没有关系。只要生效判决还没有被撤销,也没有被中止执行,仍然在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就应当配合执行。否则,只要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仅仅是向法院充分说明理由是没有用的,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法院改判。当法院根据生效裁判进行执行时,应当予以配合。


2022-06-15

感谢邀请。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你问的虽然是一个问题,但是其中包含了诉讼、执行、再审等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对判决不服,之前诉讼中你为什么不上诉呢?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你有证据(新证据)证明裁判文书确有错误,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然再审申请过程不影响执行。拒执罪的前提是有兑现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你说的情形不是拒执罪的构成要件。

假如你说的是对的,在生效判决没有被撤销前,你仍然属于被强制执行的对象。当然,你可以通过如下渠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生效判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22-06-15

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而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之前没有提起上诉,仅仅是其个人认为判决书完全错误,那么其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如果有履行能力而不执行,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罪。

2022-06-15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被执行人不服判决且有充分理由只是被执行人单方意见,如果确有证据和理由,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申请再审,如果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就应当依法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即使申请再审也不影响法院的执行。当然,如果执行法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以提请院长发现,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去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

对于生效裁判的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法律规定的拒不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罪。

综合以上,如果被执行人单方认为判决错误,而执行法院认为其理由不充分,而继续要求其履行的,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以不服从判决为由拒不执行,则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谢谢!

2022-06-15

赞同这名网友观点:

这里要分清楚两个概念:

一是对生效判决不服,应当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或者检察院抗诉的,则案件会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再审判决。如果是案外人的,可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均不中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除非法院作出明确裁定。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仍然负有配合执行的义务,而不得拒绝。

二是拒执罪的成立与否,与生效判决是否错误没有关系。只要生效判决还没有被撤销,也没有被中止执行,仍然在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就应当配合执行。否则,只要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仅仅是向法院充分说明理由是没有用的,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法院改判。当法院根据生效裁判进行执行时,应当予以配合。

2022-06-15

法院枉法裁判,但是被执行人没钱去继续上诉,被冤枉的很多,所以,不要相信法院很公正!法官就是利用繁复的程序达到枉法裁判继续执行。

2022-06-15

判决书送达后,十五天上诉有效期干嘛去了?之前,开庭的被执行人不做积极准备,做什么呢?

你的描述比较笼统。案件如果不带有欺诈性质或者说执行的仅仅是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

如果

判决书已经生效,有以下解决方案:带着你的新证据申请再审,或者走申诉程序,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

但是申请再审不会停止对生效判决书的执行。但绝对不能拒绝执行。等再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如果你的新证据起到作用,做出不同原判决后,你申请执行回转。

补充:案件再审判决原判决有误,或者驳回原判决,你可以就原判决造成的执行损失等等原审判决执行造成不利后果提出赔偿……

如果说案件执行的标的物属于共同财产,或者案件是欺诈等手段虚假诉讼,比方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或者其他人共同财产,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三方,或者第三方受害人是可以拒绝执行的。另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第三人应当有权就相关事实和证据提出反诉向执行局申请反诉状,终止执行的。这种情况下不构成拒绝执行的任何罪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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