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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让我签婚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我该签吗?

女方让我签婚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我该签吗?
2022-04-28

不管什么原因离婚,财产都归女方?

也就是说,哪怕是女方出轨给你戴了绿帽子,导致你们离婚,你也得净身出户。

你说这种条件你能签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用用吧。

2022-04-28

女方让我签婿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我该签吗?

年轻的朋友,我认为这个婚前协议你不但不该签,而且还不能签,其理由如下。

一:从道义上讲:

因为婚后财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劳动所得,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被某一方强行占有两人共有的财产,世间没有这等好事,从道义讲这是行不通的。

女方婚前就提出这样的条件,值得深思。假如女方是以占有为目的,婚后想方设法与你离婚,甚至经常给你‘戴绿帽子',迫使你主动离婚,这不是一举二失,“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二:从法律角度上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婚前签了这个协议,白纸黑字,证据确凿,这种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合以上二点:无论是从道义上讲、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看,笔者认为这个婚前协议不但不该签,而且还不能签。如果女方是以占有为目的,这样可谓是一举二失,‘赔了夫人又折兵”,何苦而为之呢?

以上是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定正确,仅供提问者参考!

2022-04-28

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两点看法,供这位朋友参考:

第一、如果女方根本不爱你,用不着跟你签婚前协议,就会直接了当拒绝你。如果女方真的爱

你,也许用婚前协议考验你;你可以理直气壮,用坚决不签予以“还击”,这样就会考验出女方对你是否有真情实意。

第二、如果女方真的是爱财不要命、心术不正的女人,这种女人穷人娶不起,富人不敢娶;世上没人要的女人,只配做终身剩女,孤独老去。和这种女人,根本没有什么婚前协议,更没有男人““要不要签”的问题。

年轻朋友,你说呢?

2022-04-28

这一看就是霸王条款嘛,除非你的脑袋被门夹了,否则肯定不会签这种不平等协议呀!

一直以为,爱情是美好的,单纯的。大凡适龄青年,牵手步入红地毯,理由很简单:因为感情,因为投缘,因为你情我愿。

但,历经岁月磨砺,离婚的原因已变得五花八门:或生活习惯不同,或感情不和,或三观背离,其中还包括一个原则性问题,即婚内出轨!



我们一起来仔细看看女方提出的婚前协议吧:“不管什么原因”!

那就意味着:不论对错,不论前提,哪怕是她“婚内出轨”了,哪怕是她“红杏出墙”了,她都不会承担任何后果,不会有任何损失。

就在这个时候,但凡她把你已签字的协议往桌子上一拍,现实就会发生奇葩式的“大反转”,出轨的她成了法律保护对象,戴了绿帽子的你不仅心理受伤,同时还彻彻底底地净身出户了!

这不是现实版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嘛?!


此刻,我心中的怀疑一点点冒出来:你确定她嫁给你是因为爱,而不是图你的财?!

此刻,我心里的愤怒也一点点拱出来:这样的女朋友,你敢娶???

2022-04-28

我是法律微言,关注我,有问必答,无偿普法!明确回答你:

1.如果你真的想和她结婚,签就签吧,对她来说是一个保障,她可能拿着更安心点;

2.如果你担心法律有什么风险,法律微言可以帮你指出:

其一,婚前协议如果约定离婚财产全归女方,这个符合法律的,但是不管什么原因,这一点不符合法律;

其二,如果没有婚前协议,你们结婚之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财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制定了这个协议,也就是说,你把你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属于你那部分的共同财产,全部赠与给了女方,在法律上是这样看的;

其三,赠与,不是无条件的。在一定程度下,是可以撤销的;

其四,如果离婚的原因在她,不在你,你完全可以根据赠与的撤销,撤销你对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个婚前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是无效的;

其五,婚前协议,在因为你的原因导致的离婚的情况下,你是无法撤销的。

所以,做个总结,虽然婚前协议上写了,不管什么原因,女方都拿走全部财产,但实际上,如果是她做出了对你有侵害的事情,是拿不走财产的,但是如果你做了对婚姻不利的事情,也是撤销不了这个赠与的。所以,如果你对你的忠贞和品行上非常有自信,那么就签吧,没多大风险。

下面法律微言再详细解释一下赠与的可撤销的情况:

1.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有些财产,只要你不转移给女方占有,你就随时可以撤销,比如,房子你一直没过户,只是答应给她了,在过户之前,你都是可以随时要求撤销的,而且不用管对方愿意还是不愿意;

2.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所以你可以把财产都给她,但是要设定一些义务,比如必须不能婚内出轨等等,如果女方没有完成附带义务,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3.根据《民法典》663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个是法定撤销理由,主要有以下:

其一,被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你把财产赠与给女方了,女方却对你进行家暴,那么就是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又比如女方拿到你的赠与财产,去赌博或者从事违法犯罪的事,那么也是严重侵害到你的利益了,也可以撤销;

其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比如你生病在床,她却不抚养你,导致你无钱治病,你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其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然,行使撤销权,也是有期限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我是法律微言,持续创作法律领域,关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问必答,无偿普法!

你的未婚妻是一个奇葩悍匪,她是把刀架到你脖颈上了?只有胜者为王才能通吃,面临着死亡的威胁,脸色发白,浑身瑟瑟发抖不说,小便都会吓得失禁。什么样的条件都会答应,只求留一条小命。可如今不是这样,她又凭什么让你这么签呢?你说婚房是你们一起买的,你们确实又有感情存在。只不过现在她竟然节外生枝,蛮不讲理,和你横推车提出这么个无理要求。

莫不是你的未婚妻怕以后,你在感情上会背叛她?也许是人家想要一份安全感。在离过婚的家庭里也过这样的男子,念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分上,觉得亏欠自己曾经的女人太多,推开门儿潇洒的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大度也算是个真爷们!放弃自己的财产做些精神方面的补偿,留给自己的旧爱。女人要求这一点,我看也不算是过分。

可现在女方提出来,不管什么原因,只要离婚财产全部都归她,这就不可理喻了。就是说以后女方先提出来离婚,你也得净身出户光屁股滚蛋。真是能气人倒仰心疼,天下哪有这样的游戏规则呢?她的话是拿不到任何台面上来,说给谁听都会摇头。我个人觉得她这是漫天要价了,你可以做出让步,写下以后自己先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这样给她吃一颗定心丸不知如何?

2022-04-28

女方态度虽然很强硬,但是变通一下,也不是没有一点可能,就象买菜一样,还还价,都觉得合适就成交了。婚前协议,不具有十分法律效力,只要你不犯错误,占住理法律支持你,如果错误在她,你不离她可能更着急,如果她先提出离婚,前协议可以商量作废。我看实在没有办法的话,你就签吧,现在找个媳妇,多不容易呀!

2022-04-28

签订合同的前题就是为了公平、平等的制约。你所说的不叫协议是命令。原因很简单她的财产远比你多,你签不签都是一种形式,婚姻己经输在了起跑线。

这是不平等条约,从这看出你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就是一个陷阱,但凡爱你的女人都不会要你签这种合约,难道还没结婚就想着以后会离婚分财产,这也太恐怖了,这不平等条约一旦签了,到时她婚内出轨或者因感情问题,你也将要忍气吞声不敢把她咋样,不离,你心里难受,离,你将一无所有,变成穷光蛋一个,话语权都全在她那了,哪怕被绿,你也只能做个缩头乌龟,千万不能签。

2022-04-28

这种霸王协议当然不能签,这种女人还未结果,预先提出离婚的准备,与这样自私的女人你还幸福吧?她未进你大门先危险信息打招呼,埋下阴影,这种女人你值的留恋吗!

我觉得可以签,这个协议很有意思,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结婚之后你可以不用工作了,因为不管你多努力工作,得到的所有财物都不属于你,你为什么还用工作?整天吃喝玩乐就可以了。

其次,结婚以前名下所有财产都过户给你的父母房子车,金银首饰,一切贵重物品,既然你注定净身出户,那只要净身入户就不会亏。

最后,结婚以后你买的所有贵重品都开具发票,发票抬头写上你父母的名字,这样就可以把她的财物合法的转移给别人。

这个协议有点像以前生产大队制度,干多干少一个样,所以根本没有人去努力工作。现在还有人这么傻么?这种协议对你百利无一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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