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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人相约自杀,一个死了,另一个中途后悔放弃了,是犯罪吗?

如果两个人相约自杀,一个死了,另一个中途后悔放弃了,是犯罪吗?
2022-04-04

这个问题涉及到“相约自杀”的刑法问题,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先说一个真实案件。2018年4月,时年26岁的海口男子陈某与浙江男子尹某原本毫无交集,两人都因负债有了自杀念头,通过QQ群有了联系。同年4月9日,他们作了一个决定:相约海口自杀。

2018年4月11日下午,带着烤炉、烤碳入住招待所客房。次日凌晨,他们点燃烤碳,吃下安眠药,准备在卫生间自杀。由于浓烟让人不适,两人中途放弃自杀。尹某将燃烧的烤炉搬进房间后,两人躺在床上休息。13日凌晨,尹某醒来时,身边的陈某已经没了呼吸,身体僵硬。

2019年4月11日,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一年后,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尹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两个轻忽生命的人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在这起案件中,尹某虽然没有直接杀害陈某,但他实施了让两人“共同赴死”的具体行为。也就是说,尹某在客观上实施了促进陈某死亡的危害行为,在主观上也希望或者放任陈某和自己死亡。因此,尹某完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当然,在一般的相约自杀里,如果所有的自杀行为均是本人独立自主地实施的,相约的人并没有做出任何强化对方自杀意图、实施帮助对方自杀的行为的,那么就不构成犯罪,而仅仅是个道德责任了。

2022-04-04

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死亡而一方未逞,如果未逞者的行为与对方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

反之,如果未逞者在对方未死亡之前未采取积极的救助措施,也提供了自杀的场所工具等,则涉嫌故意杀人。

2022-04-04

【每日讲法观点】两个人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分情况讨论:

  1. 两个人都自杀成功,无需追究法律责任;
  2. 两个人各自自杀,不存在亲自杀死对方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3. 两个人约定,互相杀死对方,其中一个人死了,另一人中途放弃自杀,构成故意杀人罪;
  4. 一方采取了欺骗、胁迫、引诱等手段,约定好与另一方一起自杀,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图或者使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导致另一方自杀,自己却放弃自杀,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4种情形,毋庸置疑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为什么第3种情形,虽然符合自杀者结束生命的意图,另一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别的是,帮助自杀、教唆自杀的情形,因为生命是极为重要的法益,单纯的帮助和教唆自杀,对于当事人放弃自己的生命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导致死亡是其自主选择的结果,所以不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如果是胆子太小,请求对方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就对他人的死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总结

两个人相约自杀,其中一人自杀死亡,另一个人中途后悔而放弃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是看另一个人是否有“亲自动手杀人”、欺骗、胁迫等行为。同时自杀死亡的一方不属于精神病或幼儿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2-04-04

对相约自杀,没有死亡一方应承担何责任,是否是犯罪,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在法学院的刑法课程教材《刑法学》中已经明确列举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双方相约共同自杀,一方未对他方实施教唆、帮助或诱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相约自杀而没有死亡一方的行为对自杀者有精神支持作用,但由于客观上没有教唆、帮助或诱使行为,因此,自杀而没有成功的一方不应对他方的死亡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双方相约共同自杀,一方要求对方先杀死自己,后者应对方请求先将对方杀死,然后自杀未成功或又放弃自杀行为的。这在本质上是一种得承诺(受托)杀人,行为人主观上有明知,客观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处理上可从轻考虑。

第三,双方相约共同自杀,一方为自杀提供条件,另一方利用此条件自杀身死,而提供条件者自杀未能成功的,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帮助自杀的行为,可依照帮助自杀的原则处理。

第四,诱使他人共同自杀,而自己自杀未能成功的,性质上是教唆自杀,除特定情况下的教唆自杀外,按教唆自杀从宽处理。

第五,一方诱骗对方相约共同自杀,而行为人根本没有自杀的意图和自杀行为的,对诱骗者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应注意这种情况与诱使他人相约共同自杀而自己自杀未成功的情形有所区别。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相约自杀中的未死亡者,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不构成犯罪,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另外,特别指出一点,即无论未死亡者是否构成犯罪,其均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即

相约自杀中自杀未遂者对另一方死者的近亲属承担相应的情感补偿责任

案号:(2012)洛民终字第220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相约殉情自杀中,一方死亡,被认定为自杀,自杀未遂者被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无过错也不承担死亡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应承担殉情自杀的后果给对方亲人情感上造成伤害的补偿责任。

2022-04-04

需要具体分析相约自杀的方式

1.各自实施自杀的情况下,一个自杀,另一个中途后悔放弃不构成任何犯罪;

2.相约自杀如果是一方杀死另一方,另一方继而自杀,对另一方杀死对方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量刑相较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罪会从轻或减轻。

3.如果相约自杀的一方为另一方自杀提供工具等物理上的帮助,则属于帮助自杀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相较于上一故意杀人行为,其处罚会更轻。

2022-04-04

构成犯罪

2022-04-04

相约自杀问题,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相约自杀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自不存在犯罪问题;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得逞,未得逞一方也不构成犯罪;如果相约自杀,由其中一方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得逞的,对杀死对方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相约自杀的一方为对方提供自杀工具,则属于后述帮助自杀的行为。

不能假意相约自杀,否则构成谋杀。

2022-04-04

生命不可剥夺的,相约自杀活一个。

难免生疑防罪患,必须定为是犯罪。

为何这样定论啊?因为死无对证啊。

生命不可剥夺的,只能这样去判决。

虽然难知人心秘,蛛丝马迹可寻觅。

为何约定同生死,最终活下你一个?

明显答案已呈现:诱骗他死你不死。

怎么狡辩都白搭,生命不能被剥夺。

奉劝人心正明觉,不要怪胎邪心眼。

好好生活了一生,善始善终才正道。

~相约自杀活一个是否构成犯罪百味歌

2022-04-04

拒绝回答[捂脸][捂脸]

相约自杀如果约好的两个人都死亡,则没有是否构成犯罪一说。但是如果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中途后悔放弃,就涉及到了后悔没有自杀的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这个问题主要看在自杀的过程中,两人所起的作用。第一种情形,和未成年人约定自杀,成年入中途放弃,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辨认能力,所以不论未死亡在自杀的过程中起的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都要承担责任,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种情形,两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人死亡,另一人未死亡,则要看未死亡人在自杀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怎样的,若是未死亡人教唆死者自杀或者未死亡人提供子自杀工具和自杀方法,则未死亡人构成犯罪。

生命权是不能承诺的,即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处分他人的生命权。在医疗过程中对挣扎在病榻的病人要求医生实施安乐死,医生按照要求执行,在我们国家也是认为犯罪的。

2022-04-04

自杀那就是个笑话,那是懦弱者的表现,那不符合正义青年的人生价值,有为青年的宗旨是死也要死得风光,敢与黑恶决战,战死沙场才是光荣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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