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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2022-04-03

任何轻易的原谅都不是宽容,而是软弱,是敞开胸怀任人伤害。

何为强奸,不理会受害人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强奸犯实施犯罪时,对方在他心里只是泄欲工具,连人都不算。那些能够选择原谅的受害人,不止是软弱,还有愚昧无知。

我们应该庆幸,强奸罪是公诉。要不然,有一个人选择原谅和解,这世上便多了一个随时可能犯罪的罪犯,而所有的人被重新置于危险之中,包括愚昧的原谅者

2022-04-03

我们都知道“强奸”是非常严重的恶性犯罪事件,这不仅是是对受害人个人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并且对整个社会也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所以,当强奸案一旦被认定,那肯定不能说是受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就结束了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强奸是属于刑事案件,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是要被判刑,要坐牢的。并且,就算是坐牢,也要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也就是说,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分开算的。不过,这之间的关联就是,如果受害人选择原谅了犯罪嫌疑人,那么,相应地刑事责任就会有所减轻。毕竟,作为受害人,既然是选择了原谅,那肯定是感觉对自己的伤害不至于被判得那么重。当然,一般情况下来说,也只有犯罪嫌疑人多赔钱的时候会被受害人原谅了。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公平之类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严惩,并且还要多赔钱。是,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就是再多赔钱那总得有个数吧。比如说法律限定是赔10万,但是,人家犯罪分子表示愿意出20万,然后让受害人出具谅解书,那受害人就有可能出具谅解书。毕竟,人家才是当事人,我们就是感觉再怎么气愤,人家都感觉没事,那我们作为旁观者来说,也只能是尊重人家的选择。

因为,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已成为了事实。那么,只能是从严惩犯罪分子和弥补受害人两方面入手,这两方面都是要照顾到的。当然,为了避免出现那种用钱买罪的事情,也会有最低量刑标准,而不是说你花钱越多,然后对方无限原谅,然后你就可以无限减刑,毕竟,刑事犯罪还是要考虑社会影响的。

所以,对于这种受害人原谅犯罪分子的行为,我们还是应该尊重并理解,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2022-04-03

强奸,是一种现象,我想知道真相

查阅很多案卷,总有一种感觉,似乎很多细节都令人怀疑,不大符合常理

强奸案的认定,是以违背一方意愿而强行发生性行为,被害人的口供,往往成了法庭上最有力的宣判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女性一贯扮演弱者,弱者的指控也一贯代替真相

我有个高中同学,学习成绩还不错。高考前几天被警察带走了。后来在一些知情同学的口中,我才知道他犯了强奸罪,被害人是邻近学校的一个女生

这个事情过去了二十多年了,一次偶尔同学聚会时,我又见到了他,他已如暮年,满头都是白发,而且双侧股骨头坏死,拄上了双拐

闲聊时,说起了当年的往事,他神色很平静

他说,从初中时,那个女生就暗地里和他谈恋爱,她父母经常出差,他趁着这个机会总偷偷去她家里约会

那一次,不巧那个女生的父亲提前回来了,把他俩赤身堵在床上,女生的父亲暴怒之下打了他,并扬言向他索要一笔钱,他有些恼羞成怒,就和女生的父亲撕打起来

那天半夜,他把女生的父亲按倒在地板上。看到这种情景,女生发疯似的冲过来抓挠他的脸,他一气之下,打了女生一个耳光

当晚他跑出去,没敢回家。在亲戚家睡到天亮,第二天到学校就出事了

为此,他被判了刑,那期间,他的父亲得了脑梗。一辈子善良正直的老人受不了这种刺激,他不敢出门,也不敢想象那么懂事的孩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在他快要释放的前几个月,他父亲死在了医院。他从小就没有母亲,只有一个姐姐

姐姐对他很好,去监狱看过他几次,每次都是流着眼泪离开的

父亲死后,他觉得是自己气死了父亲,也没脸去见姐姐了,就远走他乡去打工

他没有说这么多年都受了多少苦,我觉得再大的苦,都抵不住来自内心的屈辱和伤痛

从他的现在身体状况就可以看出来,他经过怎样的无奈和挣扎

他说,他至今都是一个人过,他对女人有着深深的恐惧,他对所谓的爱情彻底绝望

他喝了很多的酒,最后我搀着他去洗手间吐,他一边吐一边哭,他哭着说他不是强奸犯

我也没完全相信他,就算他说的都是真的,我也没有权利去责怪那个女生

她也许有她的苦衷,但同样,我也不觉得我的同学就一定罪有应得

他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但是这样的代价未免有些太大了

那些为了欲望而丧心病狂的禽兽,理应收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还有一些无法确定的因素吧

无法确定是否真正违背女方意愿时,就草率地归纳为强奸,这样定义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呢

这样草率,这样不负责任的定义,是不是本身也意味着另一种的强奸


2022-04-03

被强奸一方,原凉加害方就是综容犯罪。是一种无知、无为和无能的表现。这种情况的发生,无外乎是加害方有钱有势有人脉关系。而受害方慑于威协利诱,在加害方找的所谓中间人的调和下,放弃追诉权利。

这种现象的产生,大多是在一些偏避的山区乡村,文化落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受害一方过于讲究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落后观念,再加上加害方愿意赔偿一些金钱,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也就抱着息事宁人,不再追究的态度。其实这就是一种综容犯罪的表现。

现在已经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国家相关法律已经健全。对于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两性关系的人和事,这种现象就是一种犯罪,不但追究刑事责任,还有相关民事赔偿责任。(2019/10/10)

2022-04-03

在经济社会里,发生了强奸案,致使受害人的人生价值降低很多,被害人得到充够补偿,原谅了犯罪嫌疑人的举动,是十分合理的经济举动。原因有,即然事已发生,精神伤害,个人价值降低等等已成事实,在现实上一切讲价值的年代里,得到实际上赔偿,比嫌疑人仅坐几年牢又放出来,显然实际和实惠。现在,社会观念的改变,也让人无所是从,但也要改变适应。但有人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原则底线。因为还有良知,还有人性,这也是人的光辉点。

受害人谅解犯罪分子,随之而来的犯罪分子即可获得相应的处罚减免。这无疑是给所有犯罪分子留了条后路。让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心存侥幸,甚至有恃无恐!严重暴力犯罪不仅对受害人具有严重危害性。对社会治安环境也存在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严重暴力犯罪必须配套不可抵消的公诉机制。让每一个人都畏惧法律!在法律面前不敢抱任何幻想!

2022-04-03

一般来说,强奸案的原谅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真诚原谅。

这里牵涉到刑事犯罪量刑情节上的谅解,最高院和各省高级法院都会出台一个叫量刑指导意见的文件,比如最高院最新的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出台时间是2017年,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从规定里可以看出,如果取得谅解并赔偿,最高可以减刑40%,原本5年的刑期可能判3年,所以在刑事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很多都会找被害人寻求谅解,为了取得谅解书,通常都要多赔偿。

所以,我们能看到的谅解大部分都是因为某种压力或者利益出具了谅解书,不是从心底里原谅,但是,强奸的受害人已经很悲惨了,无论做出什么决定,都是个人自由,外人最好不要随便评判。

感谢受邀,强奸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书面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所以对于一般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被告人为了得到从轻的处罚,大多数是要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请求得到被害人的原谅的。对于强奸案件也不例外,被告人也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理

那么对于强奸案件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

一、犯罪嫌疑人原来的本质是好的,只是一时的冲动犯下了错误,事后真心悔过,积极弥补自己所做的损失。被害人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诚意,为了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机会,于是就善意地原谅了他们。

二、犯罪嫌疑人案发后,为了得到从轻的处罚。不惜花费重金,或者找亲戚朋友向被害人一方调解说和。被害人一方有时候碍于情面,也就对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谅解了。

三、有的被害人看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归案了,已经受到追究了,因此心里也不恨那么狠了。再加上犯罪嫌疑人一方苦苦求饶,于是也就将就着原谅了他们。

但是不管怎么样?被害人原谅了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说犯罪嫌疑人就不会受到刑事追究,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还是会受到处罚的,只是可以判轻一点罢了。所以犯罪嫌疑人应当痛定思过,好好改造,争取做一个新人。

这主要与3个原因有关:

  1. 放过自己;
  2. 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补偿;
  3. 背负着种种压力;


请看下面的分析:

一、放过自己

有位印度女孩莫妮卡,一次在回家途中遭到三名男子绑架,被拉进一辆白色面包车,三人对她实施强奸,侵害的过程长达90分钟。完事后,这3名歹徒用胶带缠住她的眼睛和头,把她扔下车。虽然3名歹徒很快被抓获,并以强奸罪被起诉,但此时莫妮卡却主动去探监。面对歹徒,莫妮卡说:“我不恨你们,我是恨你们对我做的事。”这让3个歹徒深受感动,都后悔极了,哭着请求原谅。莫妮卡随后写了一本书,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帮助那些遭受性侵害的人放过自己,才能走出困境。其中,有一句最让人警醒的话:“我觉得我不应该让这件事影响我的一生,对我来说,所谓的宽恕不是对这件事无所谓,而是放过自己,才能帮助自己找到内心的平静,并彻底放下这件事。否则自己的一生都会生活在痛苦和屈辱中,那么自己的一生都会暗淡无关。”

莫妮卡说得真是非常好,因为尽管人生难免经历风浪,但至少,你可以选择怎样去面对它。所以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其实是放过自己。


二、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补偿

在一期《道德与法制》里,有一对感情特别好的姐弟,都在同一个城市打工。弟弟谈恋爱了, 多想有一套蜗居,可是想实现谈何容易。这时,姐姐送来了一笔钱,要给弟弟买房付首付。原来姐姐不幸遭受了强暴,对方送一笔钱请求私了。姐姐本想把他告了,可想想弟弟急需这笔钱买房,她只好屈辱地接受了这笔钱。后来,姐姐见那个男人对她弟弟还不错,就和那位强暴她的男人结了婚。尽管那男人后来还是因为事情败露被抓,但她还是选择了原谅。

其实,现实中,很多情况下,实施强奸者都不把事情闹大,更不想丢掉老脸(尤其在熟人之间),于是这一类人往往愿意花钱平息事端。尽管被强奸女孩大多都对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屈辱,不愿意接受补偿,但事已至此,再多的后悔都没有用了,所以万般无奈之下这些女孩被迫选择原谅,接受赔款,私下和解了事。



三、背负着种种压力

  1. 遭受陌生人强奸,报案被立案的太少。现实中,有很多被强奸的女性,很少有报案的,大多都选择了原谅。就比方说美国,每年约有20万的强奸受害者,但一项研究显示,只有21%的陌生人强奸和2%的强奸案曾经报案。在所有的强暴和强暴未遂中,只有 5%被立案。在经历了强暴的女性中,只有 15%的人告诉了家人。 ·在所有的非伴侣强暴或强暴未遂中,只有8% 曾报警,被立案的只有5%。
  2. 遭受伴侣暴力,得到家庭支持的少。据一项数据显示,在高举人权大旗的美国,遭受伴侣暴力的女性,只有35%的人告诉了家庭成员。然而,即使是在将受暴经历告诉家庭成员的女性中,只有 25%得到了家庭的支持,可是有超过45%受到的是责备、漠不关心,以及被要求保持沉默。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女性较少向正式渠道寻求支持——大概只有10%告诉了医疗人员,7%报警。

总之,每一个受害者都会经历的,就是自责,以及面临种种巨大的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强奸案发生后,被害人也总是被迫选择原谅犯罪嫌疑人。



几点建议:

  1. 家庭上:当一件这样的事发生后,希望家庭首先要对自己家里的不幸女孩多给予爱和关注。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女孩慢慢抚平身心所遭受的创伤。否则,后果很严重。
  2. 社会上:强烈建议整个社会都不能歧视这一类女性;另外,要力所能及地多帮帮她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拯救一个性命;同时给其他遭受不幸的女孩以信心和力量,让她们敢于揭发恶棍,让那些恶棍遭受应有的惩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越来越和谐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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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3

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别人的心里你是左右不了的,在一个有些人看在钱的份上可以委曲求全。

其实这个问题涉及刑法上违法阻却事由中的被害人承诺中的事后承诺。也就是说有的犯罪如果得到被害人承诺那犯罪就不成立。但被害人承诺有几个要求,第一要在行为时承诺。第二,事后承诺无效。例如得到被害人的同意讲其小手指剁掉,剁手指的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奸行为后得到被害人的承诺是违反了事后承诺无效的这一规定。强奸罪是违反了妇女性自主权,本案在强奸行为时,被害人是未作出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所以虽然事后得到了被害人的原谅,仍然构成强奸罪的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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