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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熟人借了我十万,到期了到法院起诉他,他倒打一耙说我灌醉了他写的欠条,怎么办?

有个熟人借了我十万,到期了到法院起诉他,他倒打一耙说我灌醉了他写的欠条,怎么办?

公检法是一个摆事实,讲证据,政府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地方!所以欠你钱到期不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欠账人。在法院起诉时候,你需要准备欠条等能证明你被借款的证据,法院对真实的证据进行采信!反过来,被起诉的欠账人也可以摆事实,提供证据,以证清白!法律自会还给你一个公道!所以用不着过虑对方是怎么样的歪曲事实,或者如何的颠覆你的证据,虚构的证据是不会被采信的!


有一个熟人借了你十万,迟迟不还,无奈,你只得把他诉讼到法院,求得法律公平解决。

令你想不到的是,他却倒打一耙,说你是把他灌醉后写的欠条。怎么办呢?

法院讲究的是证据,你提供的借条如果是真实的。他如果说是醉酒所写,跟平常写的肯定不一样。如果通过笔迹鉴定,一定会戮穿他的谎言。

再者说了,他说他是醉酒所写,那他必须拿出证据来。在哪里喝的,喝的什么酒,吃的什么菜,花了多少钱,都有谁在场,用什么笔,拿的什么纸等,都是要用证据来证实的。如果是假的,谁会为他来出面做证呢?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他的证据不充分,要想推翻借条是不可能的。

2022-04-03

在法庭上,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而这里的“事实”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只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才能被法庭彩信。因此,不是他空口无凭地说你灌醉他签的,那么法官就会采信的。

如题所述,甲曾经因为一时心软,借了十万给一个熟人乙。本来乙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会如期还钱,可是借款期限届满后,乙却没有按时还钱,甚至还揣着一副有恃无恐的嚣张姿态。甲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乙告上法庭,并举示了乙的欠条作为证据。没想到,乙对借条矢口否认,声称是甲把他灌醉后才糊里糊涂地这下那张借条的。那么,甲应该如何应对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借人以借条、欠条、转账凭据等证据,作为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的,原则上法官还是倾向于认定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如果借款人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那就面临败诉风险。也就是说,如果乙主张自己是在喝醉的状态下才出具欠条的,那么便要举证证明,如不能举证证明的,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当然,如果乙确实提供了充分证据并做出了合理说明,那么甲就要举示更多证据才行了。比如,他已经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转账凭据、现金收条、证人证言等。

因此,总的来说,甲该如何应对,取决于乙是否能够提出证据并做合理说明。

2022-04-03

这个没事。

债务人耍赖,狡辩,无中生有,这些都是在诉讼中被告容易信口开河的借口和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被告认为欠条的签订是不真实的,是被灌醉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欠条,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提供在共同喝酒的其他人员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若没有证据证明所述事实,该事实将很难被法院所采信,因为若仅仅以当事人的个人陈述而认定事实,那将导致法官裁量权利无限扩张。当然,你作为原告,也是有义务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例如欠条和相应的转账凭证。。

2022-04-03

不怕,有没有借款交付依据,借款应当以实际交付为依据。而且在庭审中,法官会问他,什么情况下出具的借条,他说是被灌醉的,那第二天有没有报警!事后一段时间有没有报警。再宽容一点,庭审后给你三天时间去公安机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就会驳回处理,移送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将直接依法判决。民事案件当中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口说无凭……

这个很好办,你就静静地看着他表演好了。

理由是:

他说你灌醉了他而写的欠条,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主张他没有欠你的钱,即你们之间根本没有成立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要证明你灌醉了他,比如说刚好有人看到你灌醉了他或者你亲口承认灌醉了他而写下的欠条。如果他能够证明是你灌醉了他,那说明你们之间没有成立借贷关系,他不用偿还你10万元。但是,如果他证明不了你灌醉他而写的欠条,那么他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他证明不了他没有欠你的钱,反过来说,他就是欠了你10万元,他就要偿还你这10万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022-04-03

口说无凭,要靠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你会遇到许多张口说胡话的人,有说假话的,有夸张表演的,还有不切实际胡乱编造的各种谎言。

最夸张的是,有的被告在法庭上什么都不承认,最夸张的是“法官:被告,这是原告的身份证,请你质证”,'被告,我对这个证据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连主体身份的身份证他都要说是假的。

01

被告否认欠条的真实性,需要他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在法院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你作为原告已经提交了足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欠条,现在对方否认欠条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方说欠条是被你引诱喝酒后写下的,其实是想说明,一这个欠条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达,二我在写这个欠条的过程中有被胁迫的情形;三这个欠条并没有产生实际借款关系,因为是我虚假出具的。

但是基于他所说的上述情况,你不用过多的是反驳,直接用证据说话。因为这是他提出反驳的理由,需要他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他没有说假话,这个证据可以人证,比如你们当天一起吃饭的时间,地点,一起吃饭的人的语言等等。或者空有欠条,自己没有收到钱的证据。

02

对方否认欠条真实性,你可以证明借款真实存在啊

对方为什么要否认欠条的真实性,其实就是想通过否定欠条的效力来否认借款真实存在,而对你来说,你只要能证明借款真实存在,法院就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光有借条或欠条,还需要有转账记录或者实际交付的证据来佐证整个借款过程已经完成,出借人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现在起诉是要求借款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对于十万元钱来说,挺大的数目,一般是要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来进行交付。如果你主张是现金交付,就需要证明你手上有这么多现金,为什么不用银行转账呢,同时是否有其他人的见证。

如果你能证明借款的真实存在,对方的狡辩很轻易就可以击破,这样法官也会选择相信你。

03

在诉讼中,对于对方的狡辩不用感到害怕和愤怒

有的原告可能在诉讼中,遇到被告张口胡放,就会情绪异常的激动,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为此而愤怒。

对方也是站在他的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只要对自己有利的,否认你说的一切,或者对所有一切都否认,也是正常的思维现象。但光有否认没用啊,得需要有证据作为支撑,得需要有事实相佐证,还需要符合正常人的合理做法。

法官也不会轻信或偏信任何一方,有自己的识别和分析判断能力,所以根本不必要为对方的狡辩而担心受怕。

结语

民事诉讼中,许多人都是亲自参与到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但又不太熟悉诉讼中的程序和关键环节,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是对未知和害怕,但只要摆正心态,正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想法,就不用为了对方的话语而担心案件结果。

2022-04-03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向你说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熟人之间的借贷都不会存在赖账的情形,如果对方赖账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从法理上来说,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签订以后并未产生效力,民间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给债务人时合同才生效,故只有借款合同起诉到法院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特别是大额借贷)。债务人以债权人将其灌醉后签订的借条,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向法院提交怎样的证据才能得到支持呢?第一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能够直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的事实的。第二录音录像证据,现场录音录像肯定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第二具有出借能力的证明,提供自己有能力提供借款能力的相关证明。第三证人证言,借款时相关在场人的证言。第四,出借款项的来源及组成证明,这个比较难懂,意思是借款如果是现金交付,应该提供当日现金交易的来源及组成。第五,其他。

2022-04-03

人在醉酒状态与正常状态下书写所呈现的特征是不一样,只要你手中握有他的借条,一经书法鉴定即可明了。

2022-04-03

首先你的问题很值得考虑。也许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如果你借出去一万元,这个问题是成立的,可是你说的是十万对吗?不用你问,主审法官也会让你“说清楚”的。首先,你提交的证据为欠条,那么问题来了:1、借款期限?2、利息约定?3、给付方式?转账还是现金?你如果能说清这三个问题,你还会有今天的问题吗?那个“赖账”朋友还能拿醉酒说事儿吗?所以我对你说,你的问题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借这样一笔钱,一时半会都无法还清,于是,就涉及了利息。虽然本金暂时还不起,但是利息得每月支付吧?这就是证据。比如说,每月给付1500元,那么就是约定月利息1·5分。一般来说,借款之初,利息还是按时归还的。再有,十万元钱,你不会随手拈来吧?转款是有转账记录的,而现金给付,也是有取款记录的。有了这些证据,那个老赖还能拿醉酒说事儿吗?而重要的是,法官当庭也会让你出示这些证据的,你不会说没有吧?最后要对你说的是,赶紧去找这些证据吧,不然法官真的就“怀疑”欠款的真实性了。

2022-04-03

法律不会采信一个没有证据的证词,此案借条估计应该是最大凭证,司法判决应该以借条证,除非借款方能提供,其他人证、物证!借款者单方面陈述的,被灌醉的背动行为说,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不会被司法采信。

按你的说法,他应该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当时的现场环境,是否与借款有关,但,不排除事后做局,让你上当,注意!不要给他创造机会,比如,谈判时喝酒等被动环境。

即便,真是按他所说,是被灌醉写下的借条,司法本着控方举证的原则,此官司中,他属于反控方,需要他拿人证或物证拿,如果没有,司法不会有对他有利的判决。

但是,如果想让结果对你有利,款向来源,也要有痕迹,你需要提供资金来往的记录,不是自己的账本,是第三方的过账凭证,即便没有这个记录,你也要提供当时你的资金来源相关确认凭证,钱肯定不是凭空来的,如何来的,怎样来的,第三方证明,作为你提供借款的佐证,最重要的时让法庭信服。

是真是假,追本求源一目了然!

人间指南编辑部:副主编,顾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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