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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都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非医疗事故责任】  按此界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非事故医疗损害主要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无过错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因为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违背,所以依据法理应废除。在实践中,按该条例第4条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规定,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依据该条例第49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按照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违反医疗诊治规定的行为,即使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但医疗机构仍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不能绝对排除医疗过错的存在,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时,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民事过错、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董元元推荐评论10袁萍V2|学生擅长:生活其他回答责任事故是一个统称,经过细分,它在刑法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一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二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六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八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九条;造成医疗事故,够标准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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