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

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
2022-03-09

恭喜恭喜,终于有人“中奖了”,我给百度一百零一个点赞,为“原创者”违权,毫无疑问是一次给予“抄袭者”当头棒喝,喜见这则消息,原创者的权益得到了正视。

这世上,人人可做“搬运工”,但是,这个活不是谁人随便能干的,总不能别人辛辛苦苦干了活,你却去拿了人家成果,不问自取,这与抢又有什么分别呢?若然想将别人的单纯视为自己的聪明,那就大错特错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知识产权必须得到重视和保护,不然,文化产业只会停济不前,没有谁愿意,只有耕耘,不问丰收,也没有谁愿意,自家的财物,突然间变成了别人的东西。

抄袭者可悲、可耻,这是咎由自取的行为,发生这种事情,哪怕皮气最好的人也会气愤,被举报、收到法院传票也是迟早的事,奉劝那些想要投机取巧之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贪一时之爽,就能雨过天晴,明知不可为,偏向虎山行,有的代价并非人人都付得起的。

配图源自网络。




2022-03-09

有个事实是明确的,那就是你抄袭他人文章,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因为你的侵权行为,对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对于你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侵权,即删除相应的文章。然后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形式有多种,有口头,有书面,还可以通过报纸、媒体公众号等公开方式赔礼道歉,你可以同对方协商。再者,就是协商赔偿问题。

对于赔偿来说,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实践中,因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不举证或举的证据无效,所以95%以上的案件最终由法官酌定。根据规定,法院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于文章侵权来说,这个可以根据你的文章阅读量酌情确定,但一般金额也不高。

自媒体应当树立版权意识,自我创作意识,抄袭和搬运不仅不能长久,特别是在国家重点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还将导致自己因侵权而涉诉,产生一系列麻烦。

2022-03-09

你好,我是全职自媒体人,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以下观点和建议,供参考:

  1. 做为一个原创作者,现在百度你搜“刘康自媒体”,都会看到好多搬运我视频的,我随时可以告他们,对你的结果,我不说“罪有应得”的话啦,给你说下解决方法吧。
  2. 首先看一下,你的法院传票真假。现在网络上出现了一批文化流氓。就是利用一些人急功近利做错事。让他们抓住把柄相要挟,赚取不法收益。这个可以让当地法院或者找个律师所辨别下。
  3. 确实是原作者发给你的传票的话,立马删除文章,然后和原作者联系,看下他的诉求。毕竟过错方在你,在你的能力范围内达成和解。和解的方式不同,好说话的很简单,难说话的,你就会有很长的法律程序要走。
  4. 看到答案的同学,要以此为戒,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有时候看到别人搬运可以,为什么自己不可以,为什么别人没事,我就有事。这世界上做坏事,运气不可能庇护你一辈子,只是别人保留了申诉的权利。

。。。

希望以上能帮助到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可关注我(刘康自媒体)私信,主页每天都会分享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抖音(刘康自媒体)也会定期直播,解答所有问题,分享给大家怎么在今日头条上赚钱,大家一起学习进步!

2022-03-09

你应该学会感到羞耻。

'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这句话本身还在为自己的羞耻遮遮掩掩。这种行为不配叫复制,而是偷窃、扒窃、盗窃还认为没错的选择性无知,以及掩耳盗铃的愚蠢,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悍然罔顾。真是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你这么厚脸皮的!

《今日头条》这个名称取得非常有水平。她既有最强的新闻吸引力,又因内容领域丰富宽广而最有各方面最新信息的代表性。这个名称的创意本身就决定了企业取得成功的雄厚基础,从一开始就吸引了无数用户,直到把国家顶级智库一流学者们也大量吸引了进来。这是别的自媒体做不到的。

这说明了互联网一个最要命的特点,就是这个虚似空间传递的信息一定必须是真实、真实、再真实。如果里面充斥着谎言、剽窃、低俗而正义得不到彰显,谬误得不到纠正,格调得不到提升,那么互联网早就'日薄西山,人命危浅,气息奄奄,朝不虑夕'了。你玷污了文人的斯文,破坏了互联网的规矩,侵权了百度,也有损了《今日头条》真实、真实、再真实的荣耀和商业信誉。

所以,你应该认识到剽窃行为的严重性。既诚恳接受百度法院的处理,还必须向《今日头条》作出公开的、诚恳深刻的文字道歉,求得头条和条友的原谅。否则,你这种人只要稍一露头,就会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现实环境中,这个问题可大可小,正视并改正就行了。方法大家已教会了你很多。不过,以后得吸取教训。知识产权保障,以后会越来越完善和严厉的。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你复制了人家的一篇文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明你侵权了,侵犯了人家的著作权,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篇文章赶紧删除,停止侵权,然后赔礼道歉,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来道歉,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式,诚恳点,对方直接起诉你,这说明对方就是想要点钱,有的不直接起诉,而是警告你然后让你删除就行了,像这种你删除并诚恳的道歉就可以了,一般没有事情,这个有些麻烦,但是你也不用害怕,只能去应诉了。

第二:官司你肯定是赢不了,赔偿人家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这篇文章收益多少来定的,如果阅读量不大的话,赔偿金额一般是不多的。

第三:以后可要记住了,文章不能再搬运了,不光包括文章,视频、文字、音频、图像、歌曲等等都是有版权的,也许你会问,有的天天搬运怎么没有事情,我告诉你,是不到时候或者人家看他不出名,而且阅读量不大,没有功夫理他,起诉他还不够麻烦的,等他出名了再试试?所以要树立版权意识,不要随便去抄袭人家的作品,要有自己的东西才行,抄袭人家的作品注定走不长远。

2022-03-09

我觉得这事可大可小。几年前,今日头条有人照搬了我一篇文章,文友告诉了我,我就在头条投诉,禁言了抄袭者几天,扣了四分。对方打电话给我叫我撤诉,但撤不了。我说:把我的文章放到你的头条号去不是不可以,但也得打个招呼呀。一一投诉之前,我留言给对方,对方不理我才投诉。

2022-03-09

首先你复制别人的文章动因应该是奔着名利去的吧,然后短期内又被别人发现了自己感觉得不偿失!首先在道德品质层面你必须努力深刻检讨自己!然后在国家既定法律规则之下该承担,承担!这样的窃取之事你如果是第一次做的话,那改正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同时你也应该感到庆幸,众生的火眼金睛让你的道心圆满及时止损!

2022-03-09

天下文章谁敢抄?云上你也跑不了!

悟空问答在给各位作者敲黑板上著作权课了。

头条的作者们,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新人,切不可把这个问答当成玩笑一看而过。新人创作难,海量的已发文章面面俱道,想提出一个新问题也不易。比如,太阳东升西落问题大家回答了N亿次了,我想问看太阳不落的体会有多雷人?去过南北极的只有几个。我想问哪儿看太阳西升东落,又谁会呢?

现在大数据的搜索功能,那是非常可怕的,不能抱任何的侥幸心理。众人皆知,比如发毕业论文的时候,就有专门的论文相似度检测的软件。除文章之外,图片也有版权。朋友圈的图也不敢乱用。

今年所经历的新冠肺炎疫情,就给我们上了一课。每个人的每时每刻的行迹,手机后台都有记录,感觉手机里有一颗泛着白光的狼眼似的。每个人几乎都是透明人,到处都是安检X光。就连喝进肚里的珍珠奶茶,安监员都能看出是伪劣食品,一颗颗珠子是溜圆的,且是白色的。

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络、数字家庭、电子商务等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形态,这些应用不断产生大数据。云计算为这些海量、多样化的大数据提供存储和运算平台。还有中国的天眼网络监控系统,新科技的天下让每个人的行为无可遁形。古时候是苍天有眼,现在处处是天眼。

所以,文章搬运工的行为切不可为,触犯了著作权法,面临的将是赔款,名誉等的损失。历史名言“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观点已经成为历史,当时很得意地说这句话的古人穿越到今朝要坐牢。

身处大数据,云计算的科技天下,只有做老实人,摒弃拿来主义。摘别人的花戴头上没有根终是残花,折下来的柳终是败柳。白天不睡,夜里不寐,抓紧写字才是阳光之道。

回归主题,接到传票咋办?一一法办。

2022-03-09

从你的提问中所使用的措辞来看,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你并没有幡然醒悟,因为,你根本就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句老话叫:知错能改,善莫大 焉。然而,一个连自己错在哪里都不知道的人,是很难改正错误的。如果,这次百度轻易地放过了你,你以后肯定会继续你所谓的“复制”。

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居然还能做到如此轻描淡写,用“复制”二字一笔带过。我告诉你,你这种行为不是复制,而是抄袭,是对别人的版权的侵犯,是一种极其可耻的行为。

有胆量抄袭,就应该有勇气面对百度的诉讼。现在,你要做得就是正视自己的借误,积极应诉。具体的方案有二:

一、删除抄袭发表的文章,立即停止侵权,以极为诚恳的态度,积极主动地与百度友好沟通,尽可能与百度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并达成庭下和解的协议。庭下和解,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协商的结果若是很理想的话,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你的侵权成本。

二、假如,协商不成,就只有法庭上见。结果只能是:百度胜诉,你败诉。败诉后,你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金额赔偿给百度,并且,还得承担诉讼费等费用。

希望此事过去后,你能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不要再抄袭别人的作品,做一个坚持原创,尊重创原的人。最后,送你一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22-03-09

这就是你的错了。。。。。。但在埋怨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深表同情。

一不该:自已不动脑不动手便把人家的辛辛苦苦创作的文章据为已有。。。。。。这种行为不仅自私自利而且一但事发会被人所不耻!

二不该:百度和头条那是针尖对麦芒,你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上升成为百度向头条示威的一种借囗。你说你在哪抄也比在百度抄要好的多。

三不该:人家写的在好,你特别喜欢。你好歹也添加上几句自己的心里话?改改顺序。打起官司来你还能反驳几句。你到好直接复制粘贴,这下傻眼了吧?

说完你的错误,在说一说该怎么办?

第一:立刻将原文在头条中删除。

第二:立刻在百度原文中发表声明并公开向作者致歉。

笫三:私信百度原作者,讲明你的态度和出发点,真情告白并取得原作者的谅解,争取私了。

第四:做完以上三点后,将所有过程完整保存,整理成稿,以备将来之用。

第五:咨询有关类事案件的宣判过程和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第六:找寻有关专业律师,怎样能将此事降到最小化。

做完以上几点后就不要在胡思乱想了,安静的等待上法庭面去面对一切吧?这就是你要为自已的一切愚蠢的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

温磬提示:

文化传媒发展千万条,

自写自创才是第一条。

我是湖西万岁!喜欢请添加关注。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7246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