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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看似是小罪,实则是重罪且判刑会很重的案例?

有哪些看似是小罪,实则是重罪且判刑会很重的案例?
2022-02-22

一个朋友,跟我讲了他朋友儿子的事。他朋友的儿子当时可能十七八岁,那时候城里的电动车没有限速,电动车越造马力越大,速越快。这些小青年买这种大马力的电动车来飙车,经常晚上七八人,两人一台在街上飙。

一天,几个人开出街上,有一个不认识小青年开电动车超了他们,几个人生气一路追啊,追上围住就打,那个青年不认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打他。抽个空转身就跑了,他们也不追,远远见到他们几个把他的车骑走了。

这孩子回家告诉父母经过,车被人抢了。

父母报警,过几天抓到这几个孩子,他们把车卖了。

本来他们只是牛逼,追上这个孩子打一下过瘾,看见他跑了,几个人想,把这个车骑去卖了可以换点钱。

不懂法啊,没想到这样定为抢劫,孩子们的思想,我把你车卖了花了,最多赔你一台新车。

于是几个孩子的父母找关系找人找律师,这个案件确实不能定抢劫,抢劫是几个孩子预谋,然后实施,才能算抢。

可是他们的初衷,也只是追上去打他。他怕了跑了,孩子见那车就临时起意贪去卖钱了。

可是,最终公检法还是认定他们是抢劫,每个判了三四年。

一块熟狗肉,两盒或三盒五块钱的烟,外加一瓶牛栏山,三个小孩被判十到十二年不等。

事情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具体年份记不太清晰。时至今日,还有人觉得冤,但法就是法。

起因源于一个小气鬼打肿脸充胖子请客。

饭馆是夫妻店,老板外地人,但在村里四五年了,该认识的都认识。

小气鬼提前和老板打好招呼,好菜贵菜尽量慢上或不上,能拖就拖。小气鬼叫上自己三个好朋友,点了一大桌就开始喝上了。

四个人都成年了,最大的也不到二十。除了小气鬼家里要么开厂要么经商都比较有钱。初中毕业都在家闲着,每天就是吃和玩。

饭馆里还有三五桌人在吃饭,眼见别人桌上大碗小碟都满了,自己这里除了花生米就是凉菜,两盘炒菜都吃光了还什么都没端上来,后来的三人不停的催,就是不给做。

小气鬼装傻,他不说话,老板不能给做,就一直找借口拖。

一来二去,后来的三个有点急,旁边喝酒的再有两个起哄的,脸上更挂不住了,要掀桌子。

小气鬼知道怎么回事,赶紧劝——不喝了,换地方。村里还有个小饭馆,只要一走,就不是他请客了。

他们走的时候,屋里面全是哄笑声。又吵又闹这么半天,最后灰溜溜的走了,太丢人。

换了地方,酒足饭饱就快半夜十一点了,心里还是不爽,商量着要回去找场子,问问为什么今天当着那么多人栽面子。几个人就又返了回去,小气鬼心虚,半路溜了。

三个人到了饭馆门口,人家关门了。里面灯还亮着,其中脾气大的,一脚踹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了两桌子,摔了些水杯什么的。

老板两口子正在擦地擦桌子,当时吓了一跳。

恰巧,柜台上当天没卖完的酱狗肉还有一块,三人一看就急了,真瞧不起人,那么让你给切一盘,就说卖没了。

上去就打。

老板两口子夺门而逃,出门时男的被门槛绊了一下,摔倒了。

三人拿起那块狗肉,顺手拎了瓶酒两三盒烟,骂骂咧咧的走了。经过老板身边,一个不解气,又踢了两脚。

他们走了之后,老板两口子一合计,算了,收收帐回老家。

第二天没开门,给房东打电话,说不租了回家。付了一年的房租也不要了,你自己修下门。

房东是本村首户,租房不为了赚钱,就为了找可靠的人给看房子。

摞下电话就来了,看到门就生气了,踹我的门等于打我脸,你们忍我不能忍。

当即找上门去。你们三家,每家五千,赔我损失,把人挤兑走了,我上哪儿找这么可靠的人给我看房子还能赚钱。

这三家的家长,等房东找上门来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

也没在乎,不就块肉吗,加倍赔不就行吗,至于张口五千块吗。

有一家还和房东吵了起来,说房东讹人。

房东大怒说不拿钱就报警。

那家也不示弱,宁可这钱交了罚金都不给你。

事赶事,话赶话,都斗上气了,房东报了警。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谁也不肯退,用老百姓的话说——该着出事。

吃午饭时,派出所来抓的人。

两点多,又有警察到饭馆调查取证。饭馆有监控录像,都调着走了。

这时,三家人还在一起商量,说晚点再去派出所,给这三人点教训。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还没动身去派出所,支书、村长、治保主任找上门来,一脸严肃的问,这三人到底有没有别的事,千万别隐瞒。

三家人大眼瞪小眼,说肯定没别的事,他们每天就是喝喝酒,顶天就是打过两回架,就像这次一样。

支书这才说,人已经移交刑警队了,不属于治安案件不归派出所管了。

托人打听吧。

连房东都慌了,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

两天之后,传来了信儿,定了个团伙抢劫。那时,才知道'入户'和'入室'罪名不一样。

时至今日,我还是分不清有什么区别,只知道有一个罪名很重。这三人定罪就是最重的那一个。

为什么是团伙,因为去年抓了几个聚众看岛国片的,有他们三个。

几个月之前,有一伙打群架的,还有他们仨。虽然他们三人只是跟着起哄的没动手,但案卷里有他们名字。

更重要的是,正是类似于严打的专项打击行动期间,打击的就是团伙犯罪,当做典型上报市里了,量刑至少十年起。

所有的人都懵了。

房东四处托人求关系,本以为就拘个几天罚点钱的事,没想到弄成这样。但无济于事。

饭馆的老板也出面做证,说就是几个小毛孩喝多了耍酒疯,不是那么大的事儿。人家家长加倍赔钱了,不追究。但同样没有用处。

村里但凡有点关系的都出面帮忙开脱,然而已是铁案,无法改变。

最终,一个判十年,两个十二年。这两人一个是踹门的,另一个踢了饭馆老板两下。

从那之后的好几年,别说偷鸡摸狗了,就是最泼的泼妇,都不敢去别人家吵闹。

饭馆老板悄无声息的走了,再无音讯。

房东和那三家人成了死仇,老死不相往来。

怪谁?

惯子如杀子。

早严加管教,怎么会有今天。


勿以恶小而为之!!!

2022-02-22

我一个朋友,东北人,就犯了一个看似小罪,但判刑很严重的案。

老罗不是说过,作为一个实诚的东北人,不能否认长江以北所有的大案要案死案,基本上都是咱东北人干的。这句话有些调侃,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东北人能动手就不和你哔哔的性格。

我这个朋友,是一个小老板,很实诚,很义气。年轻时很爱钓鱼打猎,也不知道在那里弄了一把猎枪,后来国家贴着标语让上缴管制刀具,他那个时候已经结婚,早就不玩了,他挺喜欢猎枪的,也不想上缴,就藏了起来。

他有个姐夫,在我们邻市做生意的,一个应收客户欠了他姐夫20来万就是不还,这个应收客户据说有道上的背景,他姐夫无计可施。有次和他喝酒的时候,说了这个糟心的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这个哥们决心替他姐夫拔横,把钱给要回来。

鉴于对方有道上背景,于是他叫上了一个铁哥们,买了两把砍刀,但还是觉得势单力薄,于是就把压箱底的猎枪带上了。你说就该倒霉,他们刚到临市下高速,前方出现了大批民警在挨车盘查,他觉得事情不妙,想调头也没办法,只能等着被查。

当民警发现他后备箱上的猎枪和砍刀后,立刻将他逮捕,当时车还没到卡号之前,他还打电话问了一个熟人,那个熟人对他时候,携带管制刀具最多拘留几天罚个几百块钱,他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所以也没有找人,还对他媳妇说他没住过看守所,去体验下也觉得不错。

可事实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民警盘查车辆,是因为当地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案,他正好持枪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所以一直等着羁押后审,好不易排除了嫌疑,又开始说他那把猎枪的事。

刑法规定,非法私抢枪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处以三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这个朋友也因此吃了牢饭。

我这个朋友曾侥幸地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但最后吃了大亏,如果当时上缴了这把猎枪也没以后的事了,在法律面前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知法犯法。

2022-02-22

96年我在广州,坐摩的去找一个朋友,当时讲好的价钱是20块钱,摩的师傅把我带到目的地以后,就在我朋友租住的房门口停下,结果我自己起了个歹心。

我给钱的时候就给他十块钱,开摩的师傅就不愿意,就和我争执了起来,结果我的两个朋友走楼上下来了,也看见了,他们肯定帮我了,我们就把摩的师傅打了一顿,脸上打到鼻青脸肿,还流鼻血,这个师傅说钱我不要了,我身上还有几十块钱,今天挣的全部给你们。


我们就放摩的师傅走了,谁知过了不一会。村里治保会的,几个年轻小伙骑着摩托车过来,是专门维护村里治安民兵,当时我们还在门口,正高兴呢,嘴里叼着烟,就在这时,民兵的就骑摩托车在我面前停下了,问我们是不是打人了?我说是,他说你们都不要走,因为他们几个人把我们包围住了,我们想溜也溜不掉

当时我们心想不就是打个架吗?有什么事,派出所我又不是没去过,这时候领头的那个民兵就叫房东去通知派出所,这时候摩的师傅也过来了,就对民兵说,就是他们抢我钱还打我,过了有十几分钟,派出所的人过来了开了两辆警车,民兵就把我们交给了派出所的人,派出所就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去


我们三个人在坐在警车上心想,无非就是打架,大不了罚点款就出来了,结果当天派出所把我们审问以后,第二天一早都把我们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守所经过提堂和审问,没过多久,我就被逮捕,有个五十多的和我关在一起的人就说,像你这种情况,顶多判个3到4年,我心想3到4年也无所谓,我还年轻,就当我买个教训吧!

过了有几个月的时候,我被法院的法警,押着去了法院,等我们到法院的时候,检察院的人也来了,我们就站在被告席上,听完检察院公诉人的公诉,我也当庭辩解了一番,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等到第二次去法院的时候,当我们进入法院审判厅的时候,刚进去法官也来了一共三个人,就当庭宣判,法官拿着准备好的判决书就开始宣判了,等法官念的时候,我还心不在焉,无所谓,不就几年吗?一眨眼就过去了,当听到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时候,这时候我真的怕了,十年属于重型了,我们三个人都是十年,每个人都处罚金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当时我头脑都是晕晕乎乎的,法官问我们上不上诉?我们都说不上诉。



我没有想到,就我这小小的罪行,三个人总共就抢80块钱,结果被重判十年,当时我20多岁的真的是悔恨难当,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买,既然做了,你就该接受惩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大概是在97年左右的时候,在广东深圳打工。

当时在当地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有4个打工仔喝醉了酒,轮暴一个年轻女性。

没想到那名女性竟然已经怀孕4个月,当时女子说明自己已经怀孕了,苦苦哀求这几个人放过自己。但是这几个人却仍旧实施了暴行,最终导致了女子流产。

4个人被抓住了三个,后来有一个投案自首了。当时案件发生的时候民愤很大,很多人都觉得这几个人最少要判10年8年的徒刑。

然而等审判结果出来以后,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当时我对那些案子也挺关注的,审判以后在当年会在法院门口的告示栏里贴一张大白纸,里面写着审判公告。

4个人竟然全部都被判了死刑,是立即执行那种。那时候判死刑的,名字下面会用大红笔打个对勾。

后来执行枪决的时候,据说那几个人都是瘫在地上被拖着走的。围观的说那几个人年龄都不大,看着也就20岁还像个孩子。

那几年广东的治安很乱,对犯罪的处罚力度也很大。

有一个我们的老乡一起出去打工的,嫌去工厂太累,在外面就结识了一些小混混。那时候整天花天酒地,我们过的是完全两种生活,有的时候还会跑到我们寝室来跟我们炫耀,身上揣着大把的钞票拿出来显摆。

然而等我们后来,回到老家以后才听说那个人因为帮着别人带毒品,最后被抓,判处了死刑。

其实法律严厉点还是有震慑作用的,那时候自己还年轻。我们一帮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谈论说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能做。

那时候,做人的原则就是宁可去讨饭,也绝对不能去做犯法的事情。



2017年,天津大妈以2000元转手来的气枪打气球小摊,开业后两个月被抓并判刑3年6个月!

8、9月份的天津大悲院码头,人来人往。紧邻的天津地标——天津眼摩天轮,几乎是游客的必到景点。但对于51岁的赵春华来说,这里更像是命运的转折点......

可能有的人还记得这个案例。有争议,有议论。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我们开始详细聊一聊这个真实的故事。

(大妈的气球摊)

故事的来龙去脉:

1、故事背景介绍:

北方历来就有过年过节逛庙会的习惯,热热闹闹得很是喜庆。最常见的就是一些娱乐项目。比如套圈、气枪打气球等。虽然多少年过去了。但是玩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天津大悲院码头,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紧邻的天津地标——天津眼摩天轮,几乎是游客的必到景点。也是当地人饭后遛弯的地方。人流量大的地方,也是适合做生意的地方。套圈的、气枪打气球的、卖小玩意的每晚都会准时出摊。

赵春华饭后没有事也会来到这里遛弯,赵春华并不是天津人,3年前她还在老家呼伦贝尔种植木耳,“后来胳膊生病长了骨刺,干不了重活了”,女儿王艳玲说:“一个培养木耳的容器得有几十斤,生病后干不了了,才想到出来打工”。

听熟人介绍,天津的赚钱机会多。听说后赵春华跟女儿商量就决定下来了。就这样,赵春华跟女儿一起来到天津。赵春华给一家厂里做饭,一个月1800元。女儿做旅游顾问,一个月2000左右。母女二人租住在大悲院码头不远处的民房里。

(天津大悲院码头)

2、案件的案发过程:

晚饭后的几次遛弯,让赵春华发现这里的“打气球”游戏生意还不错,一共有好几家。适逢一位老汉想要转让,经过几轮的讨价还价,最终她便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轮车玩具等货物一并盘下。

码头上,类似赵春华一样的打气球的摊位有9家。赵春华的摊位处在中间。位置上有些靠中间了。生意也会差点。开工后的赵春华才知道,在这里摆摊是需要缴纳管理费的。每月500元。而且摆摊时间也有限制。必须是晚上九点半以后。

因此,每天晚上赵春华收摊也很晚。赵春华也养成了晚睡晚起的习惯。次日早上赵春华起床后需要去采购射击用的气球以及奖品等。下午就会在家提前吹好气球。准备好出摊的物品等。大概在晚上9点左右。赵春华就需要蹬着三轮车赶往码头。到达码头后大概在9点20分左右。正好准备出摊。

(赵春华的三轮车)

每日如此重复,一个月下来,赵春华能够赚的3000元左右。相比较在厂里做饭要好多了。而且时间也比较自由一点。缺点就是需要熬夜。但是赵春华不怕。

两个月后的一天,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派出所。而后赵春华摊位上的9支枪形物中6支被鉴定为枪支。

随即,赵春华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母亲被关押后,女儿一直在外奔波。赵春华女儿说:经常可以见到摆摊打气球的,我们一直觉得这种就是玩具枪。如果知道是枪,母亲压根就不会碰。母亲从来不曾被警察提醒不能经营这种游戏。

(大妈的摆摊工具)

3、最终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乱乱的头发、紧皱的眉头,起皮的嘴的赵春华女儿得知判决结果后不停地叹气:太重了,判得太重了!这种射击游戏她在老家呼伦贝尔也玩过,一直当它是玩具枪,很多人现在都还在公园门口玩!她表示接受不了。会上诉。

适逢即将过年,母亲委托律师带话出来说,不想现在就去监狱。在看守所呆了这么久,都熟悉了。过年了,不想去不熟悉的监狱过年。所以,女儿听从了律师的建议。选择了上诉。不管上诉会不会改变判决结果,至少能够拖延时间,让母亲留在看守所过个年。

(央视报道大妈案件)

最终上诉后结果是什么呢?继续接着讲!

案件事后专家、律师的观点: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曾代理过福建少年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在看到赵春华的遭遇后表示愿意为其提供帮助。

徐教授表示,这个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争议很大。徐教授看到新闻说,一审律师为她作最轻辩护,如果是他,他可能会去做无罪辩护,因为这种枪根本不能认定为真正的枪支。”

徐教授认为,第一个争议是公安部制定的枪支认定标准有些不合理,2001年时的标准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16焦耳/平方厘米时被认定为枪支,而到了2008年标准变成了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个标准下的枪口比动能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所以基于这个标准去认定为犯罪也是不能接受的。

第二个争议的问题可能是量刑的问题,假设被认定为犯罪的话,根据所谓的鉴定6支为枪支这个结果,判处三年半其实不算太严。但是它是违反我们的常识常理常情的,所以这样的判决还是重了。

徐教授说他检索了一些类似案件的判决,基本上是判缓刑,这种情况就应该由承办的法院报经最高法院,然后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量刑。所以,如果这个案件被认定为犯罪,判缓刑足矣!

(气枪打气球游戏)

上诉后二审裁定结果:

2017年1月6日,“天津大妈”赵春华非法持枪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赵春华明知其用于摆摊经营的枪形物具有一定致伤力和危险性,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购买获得而擅自持有,具有主观故意。赵春华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6支,属情节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于赵春华所持枪支均刚达到枪支认定标准,认罪态度良好,摆摊为经营游艺项目,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对其酌情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赵春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综合考虑赵春华的各种情节,对其量刑依法予以改判。二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赵春华表示认罪服判,法院立即依法对其解除了羁押措施!这意味着赵春华可以回家过年了。

(赵春华女儿等待二审开庭)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审法院判定,赵春华非法持有6支枪支,情节严重,最低刑期为三年。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量刑三年半也不算太重。但是综合考量赵春华的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显然不是有人情味的判决。但是二审最终的改判,比一审多了一些人情味。赵春华可以回家过年,和女儿家人团聚。

写在最后:

中国传媒大学法学教授王优银称:此案最大的意义就是,既考虑法律效果,也考虑社会效果,努力在法理与情理间寻找平衡点,具有借鉴意义。

同时,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枪支最低认定标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比动能)是否合理提出了各自的意见。

1.8焦耳/平方厘米的动能到底有多大?

现实生活中,兵乓球、羽毛球扣杀时的动能远远超过该标准。区别就是兵乓球、羽毛球非枪形物所击发!打气球的气枪弹子是由枪形物的气枪所击发出来的。

(羽毛球扣杀的威力)

本案例让我们对于管控枪支的法律规定多了很多了解!时刻警示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因为不懂而觉得违法犯罪就是无辜的。

您认为呢?欢迎留言讨论交流。一起学法、守法、用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2022-02-22

那是1993年的事了,新疆兵团严打,许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平常也就罚款警告的小事情也被放大作为犯罪来处理了。

当时还有一个不好的做法,那就是押着犯罪分子游街。在当时是为了震慑犯罪分子,惩治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方法。说白了就是一个普法行动。但是现在看来有些欠妥。

那一回马彪也被抓,被带上游街队伍里,在市区里走了一大圈,做普法宣传。游街就是把犯人绑好,排队站在货运汽车的车厢里 ,用高音喇叭一个一个宣布犯人姓名,年纪 和所犯罪行,拉犯人的汽车走过主要大街小巷 宣传普法。

马彪好打抱不平,说起来就是脾气暴躁的一类型人。他和马彦龙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为了马彦龙出头,和别人打架,结果把人打坏了,这回也被就抓了,成为游街队伍的一员。

马彦龙在围观的人群里看见马彪的身影,很是心酸难过。就一直跟着游街队伍走。

游街结束后 ,到了看守所,所有的人都被带下车,点够人数就开始把人交给看守所。

本来没什么大事发生,就是马彪下车迟疑了一下, 被公安人员一脚踹下车厢。马彪是被绑着的,所以摔了个嘴啃泥。

在围观人群里的马彦龙被这一幕气坏了,在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想也不想就向动手的公安人员砸过去。

这下事情大了,当时押运的人员就开枪示警了。在一片慌乱中马彦龙被抓了。最后被判劫狱罪。

我是胆小的勇士,我在讲述我身边的故事。欢迎关注点评。

冲动是魔鬼,马彦龙为他的冲动买单了。其实平日里马彦龙是一个温顺的人,可



他用一个鲁莽的行动回报了他的好朋友,最后他成了重罪犯。

各位朋友,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2022-02-22

这种情况非常的多。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们部队有三名战士不假外出,跑到一座山上闲逛。逛到中途发现没烟抽了,而且几个人身上也没了买烟的钱,于是商议着去找点钱来买烟抽。正在这时,看见一个年轻村民走了过来,三个人说,干脆就让这个“崽儿”拿钱来买烟。于是,他们当中的其中一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跳刀,另外两人一左一右将村民夹在中间,拿跳刀的人从村民口袋里搜出了五角钱和半盒烟,然后就放走了村民。

村民下山后,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会同部队很快就将三名战士抓获。由于当时正处于“严打”期间,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三名战士因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和八年。

因为,抢劫罪与金额无关,而是以性质量刑。这个案例,成为了当时对士兵教育的典型案例。

2022-02-22

几个初中生,抢了同学七块八毛钱,因抢劫罪被判刑一年半。

别以为我在开玩笑,没错,就是七块八毛钱,7.8元人民币!

事发之后,几个孩子家长哭着下跪求饶,都没能挽回。

横行无忌的四大金刚

事情发生在我上初中的时候,距离现在差不多二十年了。

那会乡镇中学,学生们一个个年轻气盛,多余的精力没处发泄,隔三差五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有些村里来的和镇上的学生关系不和睦,相互看不顺眼,经常约架。

自以为很潇洒帅气,受“古惑仔”影响,还三五成群组成什么“帮派”。

比如十三太保、山鸡帮、红衣会……

那几个抢劫的,也搞了个“帮派”,四大金刚。

四个人都是一个村出来的,而且都是人高马大。

没少跟其他村孩子和镇上孩子干架,还收了一群小弟,在学校里也算出尽了风头。

刚好那一年,我们镇上突然开了个网吧。

那时候网吧在城里或许不是稀罕物,在我们那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我记得当时还是一块钱一个小时,五块钱包宿。

不得不说,网吧出现之后,打架斗殴都少了。

那些混混一头扎进网吧,没日没夜的玩游戏,白天在班里睡觉,晚上去包宿玩一夜。

四大金刚也迷上了玩游戏,但他们是村里来的,一个星期生活费也就十来块钱。

钱不够咋办?几个钱开始动歪脑筋,收保护费。

有些孩子胆小怕事,块儿八毛的,被抢也就被抢了,不敢跟他们斗。

也有的刚开始不服气,挨了几顿打就老实了。

四大金刚的生活,瞬间富裕起来,还开始学着泡妞,带女孩子去网吧。



酒壮怂人胆

他们收保护费抢钱,干了不是一天两天,不过刚开始都在学校外面,碰到落单的学生就下手。

后来胆子肥了,有一次他们老大的女朋友过生日,在镇上餐馆搞了一大桌菜。

结果付钱的时候,钱不够,几个女孩在那等着,他们出去搞钱。

也没走远,就去了学校男生宿舍。

几个人闯进其中一间宿舍,手里拿着水果刀,张口要钱,不给就打。

这个宿舍学生没钱,总共抢了七块八毛钱!

还想再去其他宿舍,被老师发现了。

老师看这群人拿着刀,立马就报了警,镇上派出所民警十分钟内就赶了过来。

刚开始他们几个还一脸无所谓,反正未成年,而且就抢了几块钱,能有啥事?

最多进派出所教育一下,出来还能炫耀炫耀,自己可是进过局子的。

以后出去耍狠,也更威风了。

结果一听说要判刑,几个人都傻眼了,哭着忏悔。



入狱一年半

他们都是初中生,未成年不假,但一个个都没好好学习,完全是法盲。

那年头农村孩子,很多都上学晚。

虽然初中还没毕业,他们四个里面,有两个都已经满了十六周岁。

十六周岁已经承担刑罚了!

没满十六,十四以上,刑事案件也得适量担责。

要是往严了判,抢劫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别管抢了多少钱,只要是抢劫就得判,数额越大刑期越长。

当时我们老师还就这个问题,专门给我们上了一课。

他们几个里,判最重的是一年半,估计是因为未成年,从轻处罚了。

那天几个孩子的家长到了学校,又是哭又是闹,还下跪求饶。

但最终几个人还是被抓了进去。



一定要遵纪守法

抢劫这事儿,一点都不开玩笑,违法必抓。

不管是几块十几块,还是几百上千块。

还有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也得重视,不能让他们仗着自己还小,就胡作非为。

法律不是儿戏,不能疏忽大意。

这是一件发生在我们当地的真实事件,就因为二十块钱,四个年轻人被抓,分别被判了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那天上午,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进了我们村,停在老李家门口,几个警察一路小跑着冲进了老家的院子。

大概三分钟之后,老李家的小儿子被两个警察一左一右的架着往外走,只见他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内裤,双手被冰冷的明晃晃的手铐拷着,貌似腿都已经吓软了。

两个警察把他押上警车之后,警车闪烁着警灯拖起漫天烟尘离开了。

大概又过了两分钟,老李家的院子里传来了他老婆哭爹喊娘的声音,估计刚才的她已经被吓傻了,这会才刚刚反应过来……

整个村里瞬间炸了锅,人们都在纷纷议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老李家的小儿子会被戴着手铐抓走?

有人说:“这小子肯定是杀人了,不然用得着两三个警察上门来抓人吗?还用手铐拷着带走。这小子看着平时就不像个好东西,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这下好了,要吃枪子了。”农村人就是这样,看热闹不嫌事大。一旦有谁家出了事,总会有一些平时就不怎么对付的人,开始冷嘲热讽。

也有人不同意,说:“不可能的,我早上刚看到那小子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的剔着牙从街上回来的,怎么会杀人了呢?”

就在大家还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大队会计从镇上带回了准确消息。

原来,老李家的小子昨天晚上和三个狐朋狗友一起相约去镇上的网吧包夜打游戏了,四个人通宵之后刚准备出来,谁知道在网吧门口跟一个正要往里走的人发生了碰撞,进而引发了口角冲突。

于是,四个年轻人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把那个人逼到网吧门口的墙角里,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完之后,他们又搜走了那个人身上唯一的二十块钱。

四个人拿了钱之后,还不忘丢下狠话,以后别让我在这镇上看到你,否则看到你一次,打你一次,说完四个人拿着抢来的二十块钱去一人吃了一碗面。

吃完面,四个人相约晚上继续到网吧去包夜,然后就各自回家睡觉了。

哪知道,他们前脚刚走,后脚那个被打的人就报了警,说自己被持刀殴打抢劫了。

于是,一个小时之后,四个人就都在各自家里的被窝里被警察抓了一个正着。

听到这里,村里有人说了:“我还以为他杀人了呢?不就是抢了点钱吗?又不多,一人一碗面的钱而已,估计教育教育就放出来了。”

这时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说:“怎么可能,最起码也得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吧。”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同意,老李他老婆听到村民们这样一说,也就放心多了,她心想:儿子就算被拘留个十天半个月也没什么大事。

哪知道,半个月之后,一条让人震惊的消息再次传来,震的全村人都不约而同的瞪大了眼睛。

这条消息就是——老李家的小儿子因为是主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跟他一起的那三个人,一个没动手被判的最轻三年有期徒刑,还有两个动了手的分别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十年有期徒刑对于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来说,他的人生基本上就毁了。

老李老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两眼一黑就昏倒在了地上。

村里人纷纷表示不能理解,不就是抢了二十块钱吗?怎么会判这么重的罪?

写在最后:

村里人之所以不理解,归根结底还是不懂法造成的。

抢劫罪是重罪,起点就是三年。该罪有两个量刑档次——

一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一个是十年以上量刑,但要符合一定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持刀抢劫不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所以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老李家小儿子,正好符合最后一条。持刀抢劫不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而他是主犯,从严从重处罚,才被判了十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千万不能因为是法盲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2-02-22

有位初中同学,在读技校时同学间发生了磨擦,之后便约架校外,其实俩人打上一架也就完事了……

可我那同学以胜利者姿态,将对方的战利品缴为己(现金,一块电子表,几张学校的饭菜票,价值也不超二十块钱)

注:八十年代初:

谁知其威风不到第二天,便"请"进了派出所,之后便以抢劫罪判了三年……

而且还连累几个跟风凑热闹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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