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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2022-02-21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才能要求分割,若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无权要求分割。当然,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全款买房还是首付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这都将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婚前买房。

1、婚前全款买房。这种情况,因仅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属于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女婚前付首付。婚前首付,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配偶一方可以要求予以补偿。

二、婚后买房。

1、父母为子女婚后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子女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婚后部分出资购房。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若没有明确表示对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视为该出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若虽为个人财产,但是若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协议或赠与等约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去认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2-02-21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是,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要的这个问题。一要看该房产的确权是属于谁的,二要看该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内买的房产,还是婚前买的房产,才能给出答复的。

依据权法的规定,谁出钱,谁买房,房屋产权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该房产的确权人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全资购买,无论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只要是在口头上许诺给儿子的,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属于父母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属于男方父母的。小两口要离婚,与小两口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如果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在婚前全资购买的,他们要把自己的合法财产转移给儿子,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属于儿子的名字。依法该房产就属于父母无偿赠送给儿子的财产,就可以把它看成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受到法律保护,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离婚时,女方拿不走一砖一瓦。

如果男方父母全资购买的房产,是发生在儿子媳妇婚姻期间内的事,在购买房产时有房产确权的约定,是属于男方父母无偿赠送给儿子的。依法就属于儿子在婚姻期间内,单方接受父母的赠予,哪怕在房产证上写着儿子媳妇两个人的名字,只要儿子不违反约定,就属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男方父母全资购买的房产,是发生在儿子媳妇婚姻期间内的事情,在购买房产时没有任何约定 ( 立字为证 )。哪怕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依法该房产就可以看成是,儿子媳妇在婚姻期间内,共同接受单方父母的赠送行为,就属于夫妻合法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各占50%的分割权利。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没有权利要主要看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就有权利,如果不是就没有权利。

1、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且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仅是供男女双方婚后居住使用,那么无论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在法律上属于男方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二人婚前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应该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同样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二人婚后购买的,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应当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同样无权要求分割。

4、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二人婚后购买的,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那么就应该视为男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女方在离婚时有权利要求予以分割。

当然现实案件要远比理论复杂,就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以女方有权就房子的增值部分的一半主张权利。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2022-02-21

您好!

如果是男方父母购买、且登记的仅是男方的名字,无论是首付还是全款,女方是无权分割房产的,否则要参与分割

注意:以上说的是女方无权分割房产,如果是贷款买房,女方是要获得补偿的。

以下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为便于表述,仍以男方为主体:

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房屋产权人算谁的?

这里要区分三种情况:

情况(1):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人登记男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房屋视同为男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男方父母的出资,视同为对自己儿子的赠与(如果有借据,也可以视同为单方借款)。一旦离婚,女方无权索要。

情况(2):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父母出资还贷,登记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只要偿还的贷款部分专款用于还贷(因为钱是需要打到儿子账户上),仍视同为男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关于“专用”的证明,可以通过儿子的专用账户、或者打款给儿子的时候注明用途。离婚的时候,女方无权索要。

但是,如果打给儿子的贷款没有专用的证明,例如打到儿子的工资卡上且没有说明用途,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要靠协商解决。

情况(3):男方父母付首付,儿子夫妻二人还贷,登记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房子依然作为男方产权,但是如果离婚,会涉及到已偿还贷款部分的补偿问题。因为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补偿份额为已偿还部分的一半儿,以及这部分款的增值部分(多数情况下双方协商)。

如果房产上有了女方的名字,如何界定?

一旦房子上有了女方的名字,就视同女方有房屋有产权了。这里也分三种情况:

情况(1):男方父母出资,登记的是男女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首付还是全款,都视作是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在没有标明份额的情况下,按照一人一半处理。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有权利要的。

情况(2):之前登记的是男方名字,后来男方加上了女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视同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女方是有份额的。要么约定好各自份额(按份共有,每个人占多少份额说的很清楚),要么未约定份额(这种情况下,一人一半)。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得对应份额的房产或者钱。

情况(3):男方父母出资,登记的是女方名字

这种情况不太常见,也带一句。这种情况下,视同男方父母对儿子夫妻两人的赠与,情况同(1)。

补充说明

在处理家庭房产分割的时候,把握住两条原则:

1. 房产证上有名字的,就一定有份额。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名字写进房产证,就有份额,无非是作为出资人、或是受赠人而已。

2.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不一定没有份额。主要针对婚后用家庭共同财产购房的情况,登记谁的名字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所有阐述,均在合法、符合道德判断标准的前提之下。如果一方”犯错“,结果往往倾向于受伤害的一方,就不能完全按照上述所说进行分割。

2022-02-21

夫妻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割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老Y说法,通俗易懂。

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因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办理登记的产权人、父母出资的份额等等因素的影响而不同,下面根据各种情况跟大家简要分析。



第一,全额付款前提下,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间与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1.父母为子女购房全额付款,如果是在办理婚姻登记之前,那么提者所述的问题,该房屋就是属于男方所有,这个是天然的,必须是其个人财产。

2.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之后,父母为子女全额购置房产,且登记在一人名下,则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七天规定,父母这种行为属于对于子女的单方赠与行为,应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部分出资情况下,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间与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1.如果是婚前部分出资,那么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还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按揭贷款。所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付款的相应补偿。

2.如果是婚后部分出资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子女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明确只赠与子女的除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只是赠与男方,则视为赠与双方,则该房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是要求平均分割的。



第三,关于是否为共同共有人的情形。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是双方的名字,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主,则女方无论如何都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2.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没有登记女方名字,则就是根据上述情况而定。并不是没有名字就肯定不能要求分割,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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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要看买房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给买的,并且登记在了男方一个人名下,婚后也不存在贷款的情况,那么显然该房屋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但是如果房子虽然是婚前买的,但是父母只是支付的首付,婚后有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的产权可以归男方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房子是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男方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了男方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也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所以关于离婚时候的房产归属及分割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简单的一句话这样去提问,需要结合很多的细节和证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这个问题,你应该是没有权要,是男方父母的房产,如你离婚他父母分你一半,到公证处公证了后你就有权要,如不是那你就打消这个念头。

2022-02-21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这是男方父母省叫俭用,为自己买的婚前私有房产,是为给自己儿子结婚用的房屋。

婚后如果小夫妻感情不合,离婚我认为女方分不花,完全没有理由提出,要有此房产的权利。

只能拿着除房子以外,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东西出户,我是这样理解的,不当请指教。

世界很大,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你已经很明白,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这房子无论是在你们婚前买的,还是在你们婚后买的,离婚时,女方没有半毛钱的权利去要这个房产。从法律角度来说,女方没有任何机会和资格要这个房子的。你若不信,去要一下,看看男方是什么态度,如果男方拒绝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看看能给你机会吗。

我不明白,女方离婚,就是想从男方手里捞一把。你结婚是为了什么?是闪婚后准备骗婚?还是另有隐情?为什么在离婚时,要伸手去拿不属于你的东西?你是否感觉你结婚后后悔了,吃亏了,上当了,掠夺别人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补偿,心理上也会平衡一下。如果真是这样,感觉你的脸皮太厚了,厚到不去反省自己在婚姻的的缺点和错误做法,还准备敲诈勒索男方。

什么情况下,你能得到这份房产的一半,就是这房子是你们婚后共同买的,你就有资格得到一半的财产。否则就别想好事了,天下有这等好事,女人离婚的速度和频率更快。多离几次婚,就已经很富有了,比你自己奋斗几十年都容易。那岂不是乱套了,那个男人还敢结婚?结婚再离婚,就能分到一份财产,这个套路比任何方式赚钱都容易。

所以呀,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别在用这种方式祸害男人了。善良一点,勤劳一点,无论是两个人过,还是一个人过,都不要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以后,女方有没有权利要呢,我来分析一下。

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前买的,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后也没有加女方的名字,这个房产毫无疑问,是男方自己的婚前财产,就是离婚以后,女方也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并且没有什么特殊协议的话,我认为这部分房产是男方赠予的,如果离婚以后,女方是可以继承一部分房产的。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就是全部是父母出的钱,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那就应该视为共同财产,女方应该拥有一半权利的。如果有协议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子是父母出的钱,那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不过这是需要完整的证据链的,如果事前没有准备,是很难搞齐全的。

现在的一些男人,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什么事都敢答应。等到闹到离婚的时候,却傻了眼。这样的事情,你经历过吗。

2022-02-21

谁掏的钱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由于你在题目中所给的情况过少,我只能用推测的形式来推测房屋的归属。无非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子写的你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或者写着你丈夫和他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要么是你丈夫一个人的个人财产,要么属于你丈夫和他父母共同所有,反正与你没有关系。我这里的假设全部假设的是,你丈夫的父母在买房时是全款付款。虽然婚姻法及其解释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在房产证上写你名字的行为,就明示的说明了这个赠与只赠予给他的儿子。

三、房子写着你和你丈夫的名字或者单独写的你的名字。这个时候这个房产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当然有权提出分割要求。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写了,你或者写了你和你丈夫名字的行为,就是为他父母对你们夫妻二人的一种赠与行为。当然的,这个房产就属于你们在婚内所收到的赠与财产而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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