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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为了正义?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为了正义?
2022-02-20

在民主自由主导的国家,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存在;而在独裁专制国家,法律成为独裁者统治的工具,成为维护专制社会稳定的工具。此时,法律沦落为维护专制独裁者欺压人民的工具。

人类文明的发展必然是由封建独裁统治向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过渡。人类的文明之光会照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会照进每一个人的心中,民主政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潮流,任何人不能阻挡它发展的脚步。平等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最高价值之一,也是必然会达到的目的之一。

法律的最高价值是为民主自由,为平等正义保驾护航,只有被最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法律,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才是良法。良法才是法,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不是人民心中的法律。

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在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人民奉行“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崇高信念,法律的功能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法律是正义的代表,是人民心中的行为准则。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秉承法律至上原则,才能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22-02-20

法律必须维护正义、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反之就是滋养邪恶的温床、引发社会动乱的帮凶。

2022-02-20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正义.,有了正义社会就稳定了。

2022-02-20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正义,不能狭隘地理解为维护社会治安或稳定。制定法律的初衷是惩恶扬善,积极引导社会风气,维护公序良俗。维护社会治安只是其副产物,不能被本末倒置。不能为了社会治安而放弃法律原则,做出不该做的让步。例如:危重病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用遗体堵住医院大门,要求医院给予不应有的赔偿。为了正常营业,医院被迫做出赔偿,这显失公平。医院救死扶伤,是在为大家排忧解难,但医生不是神仙,不能包治百病(过错在医院一方的医疗事故除外)。教授手提公文包翻越街道中心隔离栏时被汽车撞伤,主要责任在违法者,不在司机,不能要求司机赔偿。小偷攀爬防盗笼行窃时,因防盗笼坠落而身亡,家属不能要求赔偿。失主在追击小偷时,小偷跌倒死亡,家属不得要求失主赔偿。近几年这类案件频发,过错一方却常常聚众无理取闹,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法官在判决时,常常出于同情弱者,息事宁人,或者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判决无明显过错的一方向有明显过错的一方给予赔偿或补偿。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非颠倒,助长歪风邪气,难免引起全社会的公愤。

2022-02-20

法律是国家针对国情民意通过考查核对所制定的合法制度。

是用于国家行政与社会发展和民间工作生活事情→《量定事实证明真相的规章制度》。

在法律形成的过程中,对于真理正义的量论定律,使人人得到平等的工作生活环境,对发生的事情,事件才有法律可依。保护国家经济建设,各行各业,工商,建设,国家行政的正常运作。

这样,就能在法律制约内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又能很好地为人民绅伸正义!这就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作用了。

2022-02-20

法律存在的本来意义,就是保民生,求发展,扬正气,驱邪恶,稳江山,唯尊严,倡德刚。

法律,是正义之举,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民权民生,利益和安全的公平公道的法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行为之准则,是践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系列的纲要,统称为国之重器一一律法与纲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尊严,民生保全。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什么阶级或者说是什么人掌握了这个工具它就为谁所用。

如果法律不能维护正义,它就是镇压民众的或者说是为了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工具。

如果法律能够伸张正义,那么社会就会较为稳定。

2022-02-20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正义是毫无疑义的!

法律的存在,首先是要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和地位,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和地位,就必须公民要遵守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包括维护国民的公平正义,国家有了公平正义,社会自然就会稳定,社会稳定了,相对来说社会景象就是国泰民安,国民安居乐业了,人人有工作,有住房,有饭吃,有衣穿,社会治安就好了,社会治安好了,就能巩固统治者的权利和地位。

2022-02-20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法律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

而统治者的意志是代表广大劳动群众,还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就决定了法律的属性。

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法律一定是伸张正义的法律,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法律。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本质上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现。其含义就是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其中也包括人民中的犯罪分子。

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主义的苏联就演变成为大官僚大资本家金融寡头当家的社会帝国主义国家。这时候的法律自然是为他们服务的。法律的指向就将不满意他们的人民群众当成“稳定”的对象。

但是不管是谁执掌大权,法律都是双刃剑,“法败则国乱”

“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这段话来自于《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是说善于管理国家者刑法不能过头,奖赏不能滥用;刑法过头累计好人受害,谁还愿意当好人?一个国家没有好人,这个国家如何能长治久安?奖赏滥用,坏人也受到奖励,坏人岂不原来越多?如果出了差错宁可奖赏过头也不可刑法过度。

艾农原创 2020年9月5日










2022-02-20

法律法规是为了广大的人民民族群众安全感,有保障生活平安幸福感,正义者必须受到法律援助,必须支持,多少事情法律无效,应该维护法律法规,有效法制天下的和谐社会风气,有职权必有执法,否则就是也在犯法之内,人人守护守法,尊重法律法规,开言行走离不了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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