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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醉酒女子,醉酒女子醒来将男子打成重伤,是否为正当防卫?

男子强奸醉酒女子,醉酒女子醒来将男子打成重伤,是否为正当防卫?
2022-02-17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藏在问题里。醉酒女子被强奸,醒来后发现,此时如果还处于被强奸状态,女子实施反抗,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女子醒来时,强奸行为已经结束,此时将男子打成重伤,属于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男子对其殴打并威胁她,甚至再度强奸她,此时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2022-02-17

当强奸正在进行的时候,受害者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将凶手直接弄死,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限防卫是指中国刑法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的防卫权,具体是指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采取正当防卫措施时,如果造成了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醉酒女子被强行鼓掌,女方醒来以后将男子打成重伤这种情况,这属于事后防卫,或者延迟防卫。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造成危害后果并且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事后防卫,又称“迟误防卫”。是指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防卫行为。

对于醉酒后被侵犯的女性,处理方法可以参考都美竹女士,醒来后该吃吃该喝喝,留下有利的证据。找个机会通过小作文制造流量,将男方贴上牙签的符号予以羞辱,最后将其绳之以法。

在司法实践中,其实有不少类似案件,最典型的是第三方将实施强奸行为的人杀死,结果被判处刑罚的案例。比如在2013年在网络上非常火爆的“丈夫杀死强奸妻子的罪犯,结果被判无期徒刑”,这个案子不但在各大媒体和网络社区引发热议,还在海外也有相关报道,争议焦点就是“丈夫是否有权代替妻子进行正当防卫”。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比较简单,几句话就能掰斥明白。2006年2月,28岁的罗梅和丈夫田仁信在某汽车装修服务部打工,两人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同宿舍的还有夫妇两的老乡张平。2006年3月17日晚上11点多,田仁信外出回来,发现宿舍门被反锁,于是翻窗进门,发现张平赤身裸体压在妻子身上,张平看到田仁信后赶紧从床上下来,怒发冲冠的田仁信抄起一把菜刀砍向张平,导致张平死亡。田仁信与罗梅连夜逃跑,八年以后投案自首,田仁信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各路媒体以《丈夫杀死强奸妻子者却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有媒体添油加醋《刀杀强奸妻子者,因无钱上诉喊冤入狱》等,而网友们的口风也基本一致,纷纷声讨法院包庇强奸者,让正义的丈夫判处无期徒刑。包括当时还在播出的锵锵三人行,窦文涛许子东等人也都站在田仁信一方,认为这个判决量刑过重。

但后来法院公开了一审判决书,这时候一些懂法律的人开始理清了案件过程,并且也改变了立场,在知乎虎扑和贴吧等公共论坛,也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法院方面调查的事实跟媒体渲染的完全不同,首先警方2006年3月17日晚接到报案,称该宿舍发生凶杀案,嫌疑人是田仁信罗梅夫妇,目前已经逃窜。警方当时在现场只看到张平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及大量打斗痕迹,并没有发现所谓强奸案的关联证据。

警方对工友的调查笔录有两份,一份是刘某的证言:刘某住四楼,罗某、田某、张某住三楼,案发当晚,被三楼的吵架声吵醒,听到田仁信说“太欺负人了”(这句话是重点待会要考试),后听到张平的呼喊救命,听到三楼有人从楼梯往下跑的声音。

另一份是朱某、何某:印证了刘某的证言,还听到张平说:”你饶了我吧。”

也就是说,隔壁和楼下的工友都只证明了一件事情,当晚田仁信与张平在宿舍内发生了争吵与打斗,并且导致了张平被砍身亡。

而田仁信罗梅在逃窜八年以后,两人向警方陈述当晚发生了强奸案,田仁信是为了保护妻子才杀死张平。而因为时隔太久,已经无法调取跟强奸相关的证据,所以只能结合之前的证人证言,以及田仁信夫妇的口供进行场景还原,结果发现根本牛头不对马嘴。

罗梅称当晚她正在睡觉,结果张平赤身裸体压在她身上,对她进行了性侵,罗梅反抗未果,被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而田仁信则称他当晚有事外出,回来时在屋外就听见妻子大喊“”不要、不要””(重点要考),并且发现门被反锁,于是翻窗进去看见张平正在作案。

田仁信罗梅对本案的供述,跟其他工友证言最大的出入,在于“是否存在罗梅呼救”。田仁信称在听到罗梅大声呼救,而工友则只听见张平求饶,以及田仁信喊的“太欺负人了”。

最后法院结合多方供述,认定当晚张平对罗梅进行了不法侵害,导致田仁信产生了杀人动机,最后判处无期徒刑。

说白了,这个案子就是丈夫杀人后,夫妻两人逃了八年,投案自首后对着死鬼的墓碑说“他强奸了我妻子”。而对于是否存在强奸事实,除了夫妇两人的供述,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而结合工友的证词,田仁信杀人时喊了“太欺负人了”,说明他确实目睹了张平跟妻子正在发生不可描述,但工友却没一个人听见田仁信说的“罗梅呼救声”,而且罗梅自称拼命反抗,但在那个连隔音几乎等于零的宿舍楼,却没有一个工友听见类似的动静。说明当时的场景很可能不是强奸,而是“通J”。但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夫妇两供词高度一致,而仅凭工友的证词也不能彻底推翻夫妇两的供词,所以最后法院只能认定为“不法侵害”,实际上对田仁信的杀人动机进行了减轻。

这个案件告诉了我们,如果真的发生强奸,一定要立即投案留证,等八年之后再扯这事儿,一切都凉透了。

2022-02-17

那得看醉酒女子醒来时,男子是否还在实施强奸行为,或者实施其他对醉酒女子形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如果醉酒女子醒来后,男子已经停止了性侵行为,也未实施其他不法行为,该女子仅仅是因为气愤而对该男子施暴并致其重伤,那么因不符合正当防卫要求的“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一要素,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2022-02-17

强奸犯该打,但女子处理的方法不妥。应该抓住强奸犯第一时间报警,让法律来惩罚他。至于说女子把男人打成重伤,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的问题,这要视情节而定,如果是男人正在使施犯罪,女子借酒劲反抗导致男人重伤,可视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如果女子醉醒后,对已施使犯罪后的男人,在未反抗时进行严重伤害,法律很可能不会判为正当防卫。

如果是在过程中醒来,你就是给他弄死,你都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对于正在事实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

如果是发生之后,那就不一定了,那你这时候就涉嫌故意伤害了,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你清醒之后再去打他,这就是两回事了,这时候应该做的是去报警,保留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后续如何交给警察,制裁坏人这件事情交给法律,不要脏了自己的手。为了这种人毁了自己,不值当。

最后,这不是你的错。女孩子也有喝酒玩闹的权利,你是不被定义的,没有人能决定你应该是什么样子,不要觉得是因为自己的某些原因导致遇到了这个嫌疑犯。受害人不需要是完美的,而加害人永远是有罪的。

2022-02-17

虽未受邀,看到了顺便说下个人观点。

首先要确定女子击打施暴男子的行为时间节点和是否足以制服该男子的击打行为,这是正确判断该女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关键要件。

如果女子醒来时并击打正在施暴中的男人,则应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该男子已被女人的击打行为制服,女子仍继续击打该男人而致其重伤,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女子醒来时,该男子的施暴行为已经结束,该女子人身财产权不再受到威胁,该男子正欲或已开始逃离现场时,女子击打该男子致重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而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因(伤害)行为的受害人(男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对该女子实施了强奸行为),既使女子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该减轻处罚或根据相关情节规定免于刑事处罚。但施暴男子必然会受到强奸罪的刑事处罚。

1.首先对于这个问题,建议醉酒女子醒来第一时间应该冷静下来保留证据报警处理。报警的好处是可以让警方惩罚这个变态,防止他继续以后侵犯其他女性,醉酒状态下的女生体力可能没有男子充沛,将男子打成重伤的同时可能自身也会再次受到二次伤害。

2.醉酒女子被强奸如果是男人正在使施犯罪,半途中女子反抗导致男人重伤,可能视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但是情况如果是女子醉醒后,对已施使犯罪后的男人,在未反抗时进行严重伤害,属于事后防卫,法律很可能不会判为正当防卫,很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遇到性侵,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报警不是唯一途径,我们还有媒体,还有法院,不管是对你的身体健康还是心理健康造成影响,绝对不要放走他,一定要据理力争,社会还是讲证据讲法律的,违法者必将受到严惩!

4.“如果一位醉酒女性被男子强奸了,有人可能会说她失去贞操了,但她怎么会失去贞操呢?失去贞操的是犯罪的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2022-02-17

女子醉酒状态什么意识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男子强奸,当意识恢复时才意识到自己被"渣男"强奸,奋起把男子打成重伤,属于正当防卫。

有人说在这种情况下不叫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理由是不在强奸进行过程中,而在事后把对方打成重伤,该女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解释好象强奸合理合法,沒有违背妇女方意志似的,乘女子醉酒烂泥之时强奸成了顺理成章,这种解释荒唐致极。这一案例有三个焦点,

第一个焦点女子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强奸,已经违背了女子意志。

第二个焦点在无意识情况下,根本谈不上如何反抗问题。

第三只有在恢复意识情况下才知道被强奸,才能发起对强奸者进行反击,虽然强奸行为已经完毕,把男性打成重伤合理合法,正当无误。

从三个焦点上考量实际上是无意识和有意识的问题发生因果关系。在无意识情况下连受人身强奸侵害都不知道,怎么能把男子打成重伤呢?

我认为该案例女子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2022-02-17

大中国的法律主要是维护守法百姓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检察院,警察,依靠广发人民群众打击违法犯罪取得了重大成就,出现了无数的守法百姓协助警察等打击了犯罪分子。例如,在抓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提供了很多重要线索,甚至,直接参与打击犯罪分子。

例如,在人民群众抓捕犯罪分子的时候,对于犯罪分子的反抗,是不是可以给与打击?更何况是,守法百姓被犯罪分子祸害了,等到受害者获得自由或具备反击能力的时候,第一时间给与犯罪分子打击,也是合法合理的。

例如,犯罪分子打晕了受害人,或是,使用迷药迷晕了受害人,谁能保证在受害人醒来以后,不会继续被犯罪分子侵害?

谁能保证犯罪分子不会再次作案?

2022-02-17

正当防卫,要强调的是正在进行中。文中的女子应该是侵犯行为已经过后,已经不是"正在进行",应属于过后报复行为,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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