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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此案将开庭,律师将做无罪辩护,为什么会这样?

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此案将开庭,律师将做无罪辩护,为什么会这样?
2022-01-26

我始终感激老师!他们教我做人,传授知识于我,能混到今天跟老师教育,帮助,指导分不开,严格要求是老师对学生的爱,就算是严厉批评,适当惩戒我都能心服口服地接受。一日之师,终身为父。老师!您们对我有恩,我要感谢!

2022-01-26

老师是被人尊重的,可打学生的老师并不被人尊重。这个老师非要把官司打到底,我看有点过了,请问老师: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最少也有十多位老师教过,可他办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偏偏记住要找你复仇?可见你给他从小就造成了心灵上巨大的创伤。他如果当时有现在的思维,或许你的饭碗旱没了,请这位老师要反思,得饶人者且饶人,否则你还真不配在做教师了,何况他也受到了佂罚和指责。

绕过被打者和打人者(我已在其他平台谈过),现在谈一谈律师——

众所周知,凡进过校门学习的都经历了老师的指导与教育管理,在教育的过程中难免严厉责罚(二十年前我曾罚学生光膝跪在石碴上),但大都是恨铁不成钢的过激行为。若干年后,学生混得风生水起了,成为一方人物,遇到当年严厉惩罚过自己的老师,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打了当年的老师并发到网上,司法机关自有公论。而有一位律师却要为常某作“无罪辩护”。

试问该律师:1.当街拦截打人并将视频发到网上,是哪条法律允许的?

2.“错”和“罪”之间的界限如何界定?

3.身为律师,应该是学有所成的人物,熟读历史,通晓国情。二十年前你读书的时候老师是怎样责罚顽皮学生的?如果都要打回来,恐怕全中国不光常某一例了,也许每个中小学老师都会被打回来。

4.所以建议该律师:要为常某作无罪辩护,请把理由发在网上,才能让人信服。

打的好,不过迟到了二十年而已。当初那位老师打学生的时候,为什么没开厅?一报还一报而己,即在江湖混,早晚要还的。你打人家没事,还不兴人家还回来?一句话,打的好!

2022-01-26

我们那个时代上学老师责罚,拿着小扫把打我们当时的想法是,等长大了打回去但是当我成家有了儿女,我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从心里说声谢谢你我的老师??????。我不知这位同学当时你做了什么,老师打了你他做的不对但他是恨铁不成钢是为了你好。你现在有能力了打回去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年轻人度量太小了人生不如意不顺心事太多了。望你通过这件事调整心态要有容人之量大度不要斤斤计较。

国家教育很重要

尊师重道要记牢

为人要有大度量

犹如雄鹰展翅翔

这件事有炒作之嫌。

本人上小学时特淘,被老师用扳子打手心,疼,今年已经50多年了。还是记忆犹新。

参加工作后第一个春节,去老师家看望老师。给老师带了两瓶酒,两瓶罐头。当时老师很是尴尬,对当年的惩戒虽已经过了十年,还是清楚描述;当时你也太调皮捣蛋,板子打的重了。当时是爷爷和我一起去的。爷爷说:多亏你那板子,那年期末考试是全班第一呢。看来教育有时也需要板子惩戒。

然而,这个老师就不一样了。他变态。有老师打学生照头部连踢带踹十几脚的吗?有老师从前排把学生踢到教室后面的吗?这个人不配做教师。

教师对学生惩戒,打板子,打耳光,气愤之下,恨铁不成钢可以理解。但象这个变态老师是任何人都无法原谅的。

2022-01-26

20年前老师既然残暴打学生,传说打的身体踹的头,身体受伤了吗?家长追究了吗?想想,身体没伤,怎么就心理受伤了呢?老师用的那派武功,伤心没伤身。显然是学生记老师仇,施展报复的恶劣手段。也是堂堂大律师的“事出有因”辡解说词,这是普通打架斗殴吗?边打边拍视频,公开网上传播,这是恶势力借题发挥公然挑衅法律底线,你是受害人成长到18岁,你可以到精神病院鉴定,可以通过法律追究责任,追究损害赔偿。为什么不追究呢?这人人都明白。当今法制建全的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亮公平正义之剑,打胜扫黑除恶之战!

2022-01-26

河南栾川县男子20年后掌掴老师,将于12日开庭,检察院起诉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其辩护律师将做无罪辩护。那该男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作为律师,我支持做无罪辩护,个人简单辩护观点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栾川男子打老师的行为只可能属于第一项规定。但随意殴打他人,客观要件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殴打他人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节。本案中男子殴打老师只是出于对当年老师体罚怀恨在心,对其报复性殴打。并非寻求刺激无事生非进行殴打,而被打老师受伤也未达到轻伤以上,也不构成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所以男子殴打老师的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一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行政处罚。

二、该案事出有因,当年因老师体罚学生,导致该男子怀恨在心,造成心理阴影,才引发该案件。老师是否有过错需要调查当年的实际情况,通过同班同学、老师证言和出庭作证给予证明。

综上所述,栾川男子打老师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承担法律责任。但从法理,起因和结果讲。不能因为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就上升到刑事案件。应当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2022-01-26

说实话,并不是所有老师都是德高望重,配得上“园丁”二字的。现在的老师都是一切向钱看。入学先搞社会调查。让你填写社会关系。我就想不明白,你们当老师的是来教书的?还是来搞关系的?直接变味了。义务教育免受学杂费这是国家政策!一学期下来我们家长今天不交这个钱,明天就要交那个钱。比缴费教育费用还高出很多倍。现在的有些老师喜欢带有色眼镜对待学生这点最让人讨厌。有的老师给学生布置的作业让家长批改,也不给正确答案。试问如果家长什么都会还需要送到学校去吗?他们的理由也很丰富,学生多改不过来,再试问你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到哪里去了?难道就这样给学生树立榜样吗?有时对待家长也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的居高临下,不可一视。他们忘记了家长和老师都是成年人。忘记了最起码得相互尊重。呼吁某些学校和老师端正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己不正不能正人,君不正怎能正臣?不要忘记老师的责任和义务。

2022-01-26

老师,首先是一个人,并非圣贤,弟子亦是如此。可以说,老师性格、脾气、学识、教育方式等都各不相同,有些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记恨终生,然学生也是各不相同,可以在某一定点上各不相容,成为仇恨的种子,时隔二十年重发新芽,甚为可惜。本人曾做十年老师有一些体会,如若真诚、倾心、尽力教育孩子,尽管老师有其他不足,学生终会理解消化,如同兄弟或父子关系一般,亲近或感恩,甚是让人欣慰!并感觉美好!如若老师失去基本师徳,仇恨的种子就此埋下,甚是遗憾和悲凉。固然,现殴师不对,但学生求学时,老师是主导者,没行使好教者责任是主要的方面。

2022-01-26

打老师的就该叛死刑,这老师当年要是不打他他现在早就进监狱,老师不打好学生,这打老师的学生一定要把他判10年以上。要不老师一点尊言都没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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