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怎么样的?
许多人对于离婚登记还是不太清楚的,今天我们聊一聊离婚的程序问题
问题一,离婚登记去哪里?
是必须在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还是可以随便哪个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
答案是,以上答案都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以,只需要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举个栗子:
段誉和王语嫣想要离婚,哪里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呢?
大理或者苏州。
问题二,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还不够!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户口本和结婚证是并列,不是或者的关系。
同时,还需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不区分红底黑底蓝底白底,同一个底色就好。
离婚协议提交一式三份。当事人可以提前打印,但不要提前签名。
问题三,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无非两三件事,离婚协议内容全部要写上。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没有范本?
恭喜,这还真有。
各位可以去看一位律师的离婚协议范本,链接附后。但是,这个范本内容较多,如果需要个性化和符合自己实际的,可以联系本律师。
离婚协议有范本在手,可以模仿,可以参考。
但,难点不在于格式如何书写,难点在于内容如何协议。离婚协议一旦经政府机关确认,便具有法律效力,轻易不可以否认其内容。
也就是说,没有假离婚,只有真离婚。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就行。
离婚诉讼:
向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经过怎样的流程和手续:
第一、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第二、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文件、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需注意的是,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证据要根据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
第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提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第四、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这个根据个别案子定性不同。
我记得我表姐那时离婚,是请律师提交离婚诉讼,律师帮着写一张离婚证明单子,然后交给法院,法院审核无误后,会提前3天通知开庭。开庭那天,双方到法院,法官让他们当事人看下离婚事宜,是否同意等等问题,然后签字,就可以判定离婚,俩人从此没有任何法律承认的关系。
诉讼立案后不一定会离婚成功,法院会结合各种证据,判断两人是否感情破裂。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夫妻的身份证,这些是立案的,具体的证据材料,需要根据您的诉讼请求决定。
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准备小孩的出生证或户口、孩子的入学证明,关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明。
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提供婚前、婚后有哪些财产等相关证据,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可以主张赔偿,等等。
关于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法院的诉讼费是按照件数收取的,一般是50-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不超过20万的不收取;
超过20万的,超过部分按照0.5%收取诉讼费。
最后提醒一下:诉讼离婚的周期会相对比较长,可能会存在一些变数,例如,对方转移家庭财产、藏匿孩子,伪造债务等行为,提前对证据、孩子、财产进行一些必要的预防性保护,避免自己不必要的。
若您有其他情况也可以进一步沟通,根据您目前的困扰为您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方案。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应该问律师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6104